女公民!
法国大革命是一段至关重要的时期,对于女性、女性权利和女性斗争史而言都是如此。女性群体充分参与了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期间,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女性的社会角色以及性别平等等议题被提出和讨论。但它也一次次让妇女群体失望,一步步将她们驱逐出去。回顾法国大革命期间的女性史,将有助于我们理解代议制民主是如何在架空女性的情况下诞生的。

法国大革命之前,国王路易十六主持召开了“三级会议”,需要选举议会代表、编写陈情书,无形中产生了动员民众,提升其政治意识的效果。其中,妇女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她们终于得到了为自己发声的机会,在阶级成员和职业属性之外,表达自己作为一个女性的不满。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妇女都能参与,有机会表态的除了少数几个妇女团体以外,基本上是寡妇或修女。但不论如何,女性的声音还是被听见了——除了陈情书,她们还印制了大量写有妇女诉求的小册子,控诉阻碍女性的无知之恶,呼吁社会培养更多的助产士,以解决分娩死亡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她们要求离婚权,强烈谴责妇女政治权益的缺失,控诉“三级会议”代表默认不提名女性候选人等不公平现象。
自1789年以来,作为全民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和男人一样取得了不少成果。就这样,她们成了女公民(citoyennes,应该用阴性形式!),享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也拥有签署合同、提起诉讼等民事行为能力。换言之,她们不再像旧制度下那样,是法律上的“二等公民”了,只可惜,好景不长……无论如何,法国大革命给予了女性充分的尊严,奠定了女性作为自由个体和权利主体的地位。
我们妇女要在每一件事上占到“一半”……未来,世界将习惯我们女儿的存在,她们不仅会存在,还会无法忽视地存在。
——克里斯蒂亚娜·托比拉(1952—),法国女政治家、前法国司法部部长
法国大革命也是一段高度政治化的时期,女性(最起码是那些卷入其中的女性)在其中得到了和男性一样的锻炼:法国大革命提供了公开表达立场和诉求的机会,无论这些诉求是关乎女性境况本身的,还是关乎更普遍的社会议题的。她们汇聚起来,彼此联合,创立了大大小小的女性俱乐部、女性会社(用今天的话说,都遵循非混合原则),比如克莱尔·拉孔布和波利娜·莱昂创立的“共和与革命妇女公民协会”。她们给报纸投稿,编写小册子,旁听国民议会——最初并不禁止妇女。一言以蔽之,法国大革命以自己的逻辑和生态,将妇女改造成了积极的政治参与者,遍布每一个社会阶层,涵盖每一种政治立场。女革命者、女反革命者、女山岳派、女吉伦特派等,纷纷出现……
然而,上述这些激动人心的变化始终只涉及少数有机会投身大革命的女性,其中绝大部分是出身城市的积极活动分子,其余的广大妇女则继续过着相对平常的日子。这一点对男性同样适用。无论男女,参与革命的始终只是少数人。然而,女性活动分子和男性活动分子的典型画像并不相同。典型的男性革命斗士年纪大多三四十岁,而典型的女性革命家则分布在两个年龄段上:要么小于25岁,要么超过45岁。想想就明白为什么了:妈妈们有一大家子要照料,没空闹革命。毕竟,拉扯小孩不是大老爷们儿会操心的事情!此外还应当注意的一点是,相比于她们的丈夫,妻子们的政治实践体现出更高的自治特征:在咖啡馆、俱乐部、洗衣房等地方,她们选择与自己并肩商议、了解时事、讨论争辩的,都是自己的女邻居或者女朋友。
自由、平等、姐妹情谊。
——巴黎的标语,2019年
由此,大革命也为女性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两性平等。在结婚年龄、配偶选择、同意的重要性、离婚动机等方面,1792年的《婚姻法》给予了她们与男性同样的权利和条件。1791年和1792年的法律规定,同胞的兄弟姐妹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792年到1793年,孔多塞侯爵与圣法尔若侯爵路易–米歇尔·勒佩勒捷相继提出关于基础教育的设想(前者的倡议后来为督政府采纳),认为女孩和男孩一样都应当接受公共教育。妇女们争取的目标一一实现,成果斐然:从前教会不准许离婚,现在可以了;非婚生子女也得到了承认。
于是,妇女成了女公民。
然而,是未完成的女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