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溯
本元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洞阳县尉巡视辖区内的一片无人荒原时,发现一具冻死的男尸(后证实是本案被害人杨释的弟弟杨迦),立刻对周围进行仔细的侦查,很快发现正在赶路的一行三人。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疑犯陈祥)立刻向县尉自首,招供了数日前在一个洞穴杀人、肢解的详细经过。
以下案情,主要来自疑犯陈祥的口供,并经侦查核实。
疑犯陈祥(案发时三十五岁)是洞阴县民。去年(本元二年)五月以来,洞阴县因旱灾引发饥荒。在州府的赈灾队伍抵达之前,部分县民已经开始逃荒。十二月初三日,陈祥与其父陈千秋(六十八岁)也携带剩余的粮食开始逃荒,试图穿越一片广袤的无人荒原,前往最近的邻县洞阳县。
穿行的第三天(十二月初五日),陈氏父子偶遇本案被害人杨释(二十八岁)及其弟弟杨迦(二十五岁)。经询问,杨氏兄弟也是逃荒的洞阴县民,因迷路困于无人区,已经断粮三日,十分饥饿。陈父经过计算,再有二日就可以穿越无人区,便把紧张的干粮分了一部分给杨氏兄弟食用。杨氏兄弟便提出和陈氏父子结伴同行。据推测,原因可能是陈父认识路,也可能是看中陈氏父子还有部分干粮。陈氏父子没有拒绝。
傍晚,四人寻觅到一个洞穴,决定在此歇脚,躲避风寒,次日再走。当时,有一位医士孙佗(六十一岁)同样从洞阴县逃荒,已经躲避在洞内。五人一起夜宿洞穴。
当天夜里,罕见的暴风雪袭击了这片荒原。次日(初六日)早晨,五人发现洞口已经完全被冰雪封冻。下午,被困的众人勉强凿开洞口,发现风雪完全没有停止的迹象。五人中最年轻、体力最强的杨迦不愿坐以待毙,决定外出探路并寻觅食物与救援,结果再也没有回来。后来被证实,杨迦在风雪中迷路,当天晚上冻死在洞穴西北十二里处。
见杨迦始终未归,其他人便不敢再冒险出洞。五天以后(十一日),在极其节省的情况下,洞内所有可以食用的东西还是被吃光了。其间,陈祥与杨释多次尝试出洞或求救,都以失败告终。被困的第十一天(十六日),最老弱的陈父因过度饥饿而虚弱不堪。医士孙佗诊断认为:陈父如果三天之内得不到食物果腹,必死无疑。这时,杨释以随意的口吻问道:“我曾经看过一本《救荒本草》,说荒年吃死人肉可以活命,不知有没有这样的事?”孙佗据实回答:“是的。”杨释沉吟片刻,又问:“如果等人死后,再吃死人肉,不算触犯刑律吧?”孙佗默不作声。
陈祥救父心切,借用孙佗随身携带的医刀,从腿上削肉喂给父亲吃。陈父见状,悲愤交加,厉声大骂:“你是家中的嫡长子,除你外只有一个次弟,留守家园。离失既久,不知是死是活。(事后得知,次弟陈吉幸存。)如今我已经老迈无用,年近七十而死,也算古来稀。而你身负延续香火的承重之责,绝不可自残。我绝不会吃这块肉。你如果再做这样的事情,我立刻咬舌自尽!”陈祥涕泣承诺。
又过了一天(十七日),陈父生命垂危,多次昏厥,神志不清。当天夜晚,陈祥趁杨释在睡梦之中,用石块将之一击毙命,先盛取血液,后割取肉片喂饮喂食其父。陈父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食用,终于赖以活命。医士孙佗见人已死,也吃了少许血肉,并劝陈祥:“人还活着,我绝不会劝你杀人;人既然已经死了,你何不也吃一些活命?”陈祥垂泣道:“我只要还能坚持,绝不吃人肉。”他只肯吃泥土、喝雪水,勉强活命。
五天之后(二十二日),雪终于化了。陈祥背负虚弱昏沉的老父离开洞穴,恰巧遇到在此巡查的县尉,主动自首。县尉立刻将三人隔离,分别进行救治。经治疗,三人全部脱离危险。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陈祥详细地交代了全部案情,并说:“杀人救父,义无反顾;触法而死,死而无憾。”孙佗与陈千秋也分别作出了独立的证言,与陈祥的口供吻合。据现场侦查,没有发现与疑犯口供不符的证据。
本案经奏谳程序,由洞阳县廷提交离州府,再提交大司寇。本府已经组织律学家进行多次集议,拟判斩刑。现将律令的依据陈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