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工会工作是党的群团工作、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取得明显成效,关键看有没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工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问题上必须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
一、党是领导一切的
1.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观点:为了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组织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能够领导而且一定要领导无产阶级的一切组织。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 列宁对共产党的性质也作过明确阐述,指出:“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政治前提、实践基础和根本条件。
党的十九大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写入党章总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总纲。这些修改,进一步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中强化了党的领导意识,使党的领导在国家运行机制和各项制度中具有更强的制度约束力和更高的法律效力,为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提供了根本保证。
2.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近代中国历史表明,中国的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改良派、革命派都没有能力承担起领导中国革命的责任,不可能领导中国人民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20世纪上半叶之前先后建立起来的不同性质的政党、政团,都未能提出正确的纲领并发动人民群众,以解决近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迫切问题。历史表明,旧中国之所以积贫积弱、备受欺凌,就是因为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先进政党领导,而今新中国之所以能够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就是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非常注重发挥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时期建立“支部建在连上”和士兵委员会等民主制度,初步建立了党对军队的集中统一领导。1929年12月,古田会议确立了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实现了党对军队的政治领导,红军成为在党绝对领导下思想高度统一的武装力量。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指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他应该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体。1954年,毛泽东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庄严地宣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 1962年1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领导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军队和政府”。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突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问题。在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他强调:“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的领导,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1981年7月,邓小平在《关于思想战线上的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肯定会天下大乱,四分五裂。“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亿万中华儿女由衷的心声。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深深懂得: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就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没有中国共产党,哪有社会主义中国?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哪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在当今中国,没有大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力量或其他力量。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高度,从根本上深刻阐明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大意义、方向原则、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重大问题,有力引领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全面显著提高,使“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贯穿其中的根本,就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全党牢固凝聚起来,进而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党要带领人民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
二、中国工会坚持党的领导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
1.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工会是工人的阶级联合的初级形式,是先于工人阶级政党出现的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是无产阶级政党进行革命活动的“基地”,是争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重要依靠力量;工人阶级政党则是工人的阶级联合的最高形式,是由工人阶级中最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以科学理论武装、具有极严格的铁的纪律的工人阶级先锋队,负有在政治上统一领导工会等工人阶级组织的重要责任。工会是通过政治斗争成长和巩固起来的;工人阶级是唯一能肩负实现人类社会从阶级社会走向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和压迫社会宏伟任务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要完成这一崇高历史使命,必须靠工人阶级政党来加强领导,必须靠工会来巩固团结。马克思要求工会认真研究政治问题,“要选举那些负有维护本阶级利益使命的、像他们本人一样的工人为自己的代表,来代替那些以玩弄政客手腕为职业的人”。 恩格斯认为,工人参与政治斗争的必要途径是与工人阶级政党齐心协力,并把工会与党在政治斗争中的协同动作,看成是工人运动的发展标志。列宁把党领导的工会等群众组织形象地比作无产阶级政权体系的“传动装置”和“杠杆”,功能是把党和劳动群众联系起来。
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中国工会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工会要主动取得党委对工会的领导和支持,这是搞好工会工作的先决条件。邓小平同志指出,所谓群众团体的独立性,是在组织意义上讲的,在政治上必须保障其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开展工作。这是做好工会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胡锦涛同志指出:工会“要进一步提高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下行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2013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永远保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一优良传统。”党中央的这些重要指示,阐释了工会与工人阶级政党的关系这一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的重大问题,为中国工会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不懈奋斗,奠定了坚实思想理论基础。
中国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明确规定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2018年10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相关内容,增写了“中国工会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担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自觉遵循,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中国工会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受社会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制度、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发展阶段等的影响,中国工会在产生、性质、地位、职能、组织体制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与其他国家工会特别是西方工会有着本质区别和显著不同。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必须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同坚决按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对党负责与对职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把贯彻党的主张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治上坚持党指引的方向,在思想上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在组织上接受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工会的决议、政策等,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决策部署真正转化为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把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始终做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
2. 党始终重视加强对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领导。
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热忱关心工人阶级,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始终把领导工人运动、指导工会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党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指导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党召开有关会议,对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作出决议,制定工人运动的方针与策略,指导工会通过正确的决议,为工会运动指明前进方向。党根据工人运动的实际,先后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等机构,加强对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领导。新中国成立前召开的历届全国劳动大会、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历届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都得到党的精心指导和全力支持。我们党的许多早期领导人,如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李立三、邓中夏、苏兆征、蔡和森、赵世炎、王荷波等,都亲自领导过工人运动,组织工人建立工会,启发工人觉悟,开展工会活动,不少还担任过工会组织领导人。1921年8月在长沙成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主任就是由中共湘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毛泽东兼任,李立三、刘少奇等人先后负责宣传、组织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制定有关法律、制度、政策等,确立和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党更加重视工会工作,从思想理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财力物力等多方面进一步给予支持,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和帮助工会开展工作,为增强工会生机活力、发挥工会作用创造更好条件和环境。2015年1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2015年7月6日,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由党中央召开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阐明了党的群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强调各级党委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党的群团工作的领导,强化管好用好群团组织的责任担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群团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深入把握党的群团工作规律,完善党委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
3. 中国工会具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优良传统。
中国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下的中国工人运动蓬勃发展的基础上诞生的。1920年11月,在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领导下,成立了上海机器工会,这是党领导工人阶级建立的第一个工会组织。1921年7月,我们党成立后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对领导工人运动作出了部署。《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又称《工人运动决议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中心工作是领导、组织和推进工人运动,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强调“党应在工会中灌输阶级斗争的精神” ,提出了如何把工人组织起来,以及开展工人运动的工作原则。《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共有六项内容,有三项内容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内容,第一项为工人组织(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第三项为工人学校(因工人学校是组织产业工会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所以在一切产业部门均应成立这种学校),第四项为工会组织的研究机构(这种机构应由各个产业部门的领导人、有觉悟的工人和党员组成,应研究产业工会组织的工作方法等问题)。同年8月11日,我们党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了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劳动组合”就是工会的含义,“书记部”是秘书处的意思,这也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1925年5月,党发起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宣告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成立,实现了全国工会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团结统一。从1925年到2020年,95年来,无论是在风雨如磐的革命年代、如火如荼的建设时期,还是在激越奋进的改革开放征程上,中国工会始终把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在党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谱写了壮丽篇章。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工会从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时的110多个工会组织、34万名会员,发展壮大到目前拥有280多万个基层组织、近3亿会员的强大组织。
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工会是做工人阶级工作的,而工人阶级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如果没有或者离开党的领导,工人阶级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工会就会陷入在黑暗中摸索。只有在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工运事业才能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
4. 坚持党的领导是工会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坚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不仅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这“三性”,抓住了群团工作的本质属性,确立了群团组织的基本定位,深刻回答了群团事业坚持什么原则、朝着什么目标努力的问题。因此,从实践逻辑的角度看,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是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也是工作准则和具体要求,其焦点必须集中到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上,做到所有工作、所有活动、所有服务都在增强“三性”的要求下进行。
政治性是工会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政治性强不强,既是衡量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根本标准,也是检验工会改革是否取得明显成效的试金石。离开了政治性,群团组织就容易产生脱离党的领导的倾向,就会庸俗化,就会成为一般社会组织,甚至会走向邪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关键是必须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工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会,离开党的领导,就会丢掉中国工会的最大优势,保持和增强政治性也就无从谈起。
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主要体现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为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作出贡献上。这是群团组织同一般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也应该成为衡量群团组织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政治标准。对群团组织来说,谁能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谁的工作就是做得好,反之就是做得不好。这个标准必须在群团工作中牢固树立起来,什么时候都不能忽视,更不能淡化和遗忘。工会所有活动最终都要体现到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上来。如果通过工会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生根发芽,落地开花,那工会工作在政治上就是合格的。对工会组织来说,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工会工作就是做得好,反之就是做得不好。如果口号喊得很响,实际上不落实,流于形式,那也不能算是坚持了党的领导,至少是坚持得不好、不得力。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富有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职工和自己的先锋队紧密联系在一起,让党的领导具体而深入地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
充分发挥工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政党一直把党领导的群众组织作为夺取和巩固政权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党是领导一切的,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一个都不能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述了工会等群团组织在参与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对工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赋予新的使命。我们必须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把正方向、引对道路。中国工会肩负着引领工人阶级跟党走、使之成为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的使命,绝不能成为那种“独立工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全面把握“六个坚持”(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的基本特征。“六个坚持”中,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排在首位;“三统一”中,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对工会组织来说,离开党的领导,就会迷失方向、丢掉灵魂。必须时刻牢记,同各种敌对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很尖锐的,工会组织不能缺位、不能失声。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敢于冲锋陷阵、发声亮剑。
三、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引向深入。
思想领导是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是党的领导的基础和前提,就是坚持党在思想战线上的领导地位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工人阶级的思想武器。列宁指出,工人运动本身不能自发产生革命理论,而“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 工人阶级只有在自己政党的领导下,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才能从自在阶级转变为自为阶级,真正担负起资本主义社会的掘墓人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创造者的历史使命。加强理论武装是管根本、保方向的基础工作,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保证政治上坚定。理论武装越彻底,理想信念就越坚实,思想就越敏锐,行动就越自觉。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正面和反面的经验表明,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是中国工会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工会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自身政治本色的重要体现。
指导思想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百年的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也是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强大思想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领导召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指导制定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全总改革试点方案等,亲临全总机关与全国劳模代表座谈、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和郑州圆方集团全体职工回信,每到一地考察都深入基层看望劳模、慰问职工,围绕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工会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实践要求,科学回答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同志在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中,用“八个坚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了提炼、概括和阐释,即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坚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工会改革方向,坚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这八个方面,相互联系、有机结合、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其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根本是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重点是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这些重要论述意涵深刻、内容丰富,系统完备、科学辩证,涵盖了工会工作各领域、各方面,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群众工作的基本思想观点,又结合新时代特征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理论,把我们党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着眼于新时代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中国工会十七大提出了“四个立足”的实践要求,即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方位,在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中贡献力量;立足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在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担当作为;立足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中履职尽责;立足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在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中开拓创新。这“四个立足”的实践要求,是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论述的重要着力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前提。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来抓,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始终坚持以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学习、率先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原原本本学、系统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把握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不断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广大职工群众来说,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载体,以实际行动推动重要论述更加深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车间,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增强职工群众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到广大职工中去。
要在强化宣传上下功夫。结合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针对不同群体的工作实际、所思所盼、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要注重运用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法,不断增强宣传普及的亲和力、感染力、影响力。要切实用好工会网络和信息化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工会院校、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电子书屋的作用,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利用好自媒体、短视频、直播平台、网络视听节目等应用平台,进行立体化、互动式,特色鲜明、灵活多样的宣传宣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要在研究阐释上下功夫。深化和加强涉及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的全局性、趋势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和成果转化,探索和把握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特点与规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现实问题、回答现实问题。在研究力量上,要统筹整合资源,优化力量布局,善于借用外脑,更好发挥工会院校、研究机构的牵头带动作用,注重工会系统内外和社会研究力量的结合,注重工会与国内高校、科研力量的结合,形成研究合力。
2.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工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也是政治组织,工会工作做的是群众工作,实质上就是政治工作,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只有自觉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穿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打牢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根基。
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制度,完善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严格对党中央负责、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制度安排,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工会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工会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锤炼忠诚、干净、有担当的政治品格。要自觉把工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坚决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紧密结合起来,把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同维护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组织职工、教育引导职工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做到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改革开放共命运,与党和职工群众心连心。
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工会工作的主线。工会只有把自身的工作与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职工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贡献力量,才能代表职工群众,充分发挥作用,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积极力量。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大局”,牢牢抓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个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稳中求进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把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中心任务,把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执行党的意志的坚定性和为职工服务的实效性统一起来,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切实维护职工群众权益,团结动员职工群众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贡献力量。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自觉遵循这条道路,并在实践中继承和坚持、丰富和发展这条道路,善于从实践中汲取营养,从基层和职工群众中汲取智慧,善于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破解难题,使工会工作不断焕发生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3. 坚决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
高度统一的组织领导体制事关中国工会性质和中国工运事业的发展。我国法律和工会章程对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作出了明确规定。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工会为根据全国劳动大会及各产业工会(包括文化教育工作者工会、公务人员工会等)之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与决议所组成之群众团体,有其全国独立的、统一的组织系统,以中华全国总工会为最高领导机关。”工会章程对这方面内容也作了明确规定。1925年5月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之职责之一,即统一全国工会运动,务期密切之团结,整理各工会之组织系统,指挥各工会之行动。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规定,本会宗旨之一即团结全国职工,中华全国总工会所属各工会服从本会一切决议和指导。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2008年修订的《中国工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2018年修订的《中国工会章程》总则中,增加了“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的相关内容。这些法律和规章所确立的各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都统一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制度,立足中国具体国情,源于中国工运实践,契合职工队伍实际,符合工会工作规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和广大职工群众意志的有机统一,对于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至关重要,必须始终坚持。
要坚决维护中国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不断增强工人阶级的整体力量。坚持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坚持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实行作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最广泛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始终保持好发挥好中国工会的组织优势。要增加政治敏锐性,强化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五个坚决”(坚决防止敌对势力借所谓“维权”插手煽动、渗透破坏,坚决防止所谓“独立工会”“民间工会”的出现,坚决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4.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对工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行过深入论述。在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祝词中指出,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进一步重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自己的章程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为工会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环境。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支持工会依法依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领导各级工会组织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实现和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制度。各级党委要坚持责任担当、落实领导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群团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
工会要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把工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格局,健全党建带工建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要坚持工会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健全全国总工会党组向党中央、各级工会党组织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要把执行党的意志的坚定性和为职工服务的实效性统一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广大职工中去。要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各级党委改进对工会组织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会组织特点,注重从实际出发,努力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广泛组织动员群众,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留出创造性空间,支持工会依法依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选好配强工会组织的领导班子,指导工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加大对工会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要争取党委、政府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工会组织的投入,切实改善工会组织的工作条件,为工会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5. 不断提高工会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对于工会组织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工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工会工作上新台阶。
严格履行抓好党建的政治责任。抓好党建是党组(党委)的本职所在,是党组织的主责主业。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建工作。
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一手抓制度健全,一手抓制度落实,尤其是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充分激发制度活力,促使党内制度规定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实际效能。要坚持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和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要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划出党建工作的“硬杠杠”,明确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任务,推动党建责任由“软”变“硬”,促进党建工作由“虚”变“实”。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好基层联系点制度,带头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廉洁教育,用好典型案例搞好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落实落细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工会领导机关内部政治巡视,建设风清气正的模范政治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