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综述
研究综述的目的在于根据已有研究内容考察研究的焦点问题,通过对已有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的比较,探寻研究机会。“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研究呈现“棱镜式”特征,研究对象纷繁,研究角度各异。因此,为系统梳理研究文献,本书以“新居民”、“流动人口”、“移民”、“公共服务”为主题词查阅中英文数据库,利用超星发现系统、知网学术趋势、谷歌学术等可视化工具对现有研究进行宏观审视。在此基础上,因为人口流动产生的“新居民”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发达国家人口流动的理论、方法和政策可以作为我国的借鉴,所以本书从国外和国内两个维度对研究文献进行微观回顾和评述,以期完整呈现研究现状。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新居民”是对流动人口中的“乡—城流动”及“城—城流动”两类流动人口基于管理学视角进行的界定,因此在研究新居民的规模、特征、成因及应对策略的过程中,必然涉及流动人口的相关研究。国外研究中使用“流动人口”这一概念较多,因此本书在对国外研究进行梳理时也沿用“流动人口”这一概念。
1.研究总体概况
国外对流动人口的研究以20世纪60年代作为划分时点,在60年代以前,对于流动人口的研究主要是进行概念界定,埃内斯特·乔治在《移民的规律》一书中最先界定了移民,此外威廉·托马斯和弗洛里安·兹纳列亚基写作的《欧美波兰农民》一书被认为是移民领域的代表作。 1970年联合国手册《国内移民测量方法》中明确了迁移和移民的相关概念。
20世纪60年代以后成果不断涌现,可查阅文献几近万篇,研究主要集中于四个问题:一是迁移者的特征,如性别、年龄、婚否、教育程度等人口学特征;二是迁移的动因,Greenwood(1975)通过建立迁移模型分析迁移动因 ,之后又将认知心理学的方法引入迁移的实证检验中; 三是迁移的空间特征,Smith Sincich(1992)基于政府部门对于人口流动的关注,研究空间特征即流入地与流出地的特征如何影响迁移; 四是迁移的结果,一方面是对迁移者本身的影响,往往以收入来衡量,另一方面是对流出地及流入地的影响,迁移是否弱化了流出地的经济情况和人力资本,是否影响了流入地的就业和公共服务资源的分配。
2.国际人口流动理论研究及政策研究
人口流动分为国际人口流动和国内人口流动,国际人口流动的主要特征是经济性流动,因此发达国家作为主要流入地对此关注较多,文献较为丰富,斯塔克(Stark)指出目前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国际人口流动研究中,主要包括流动的特点、规模及给流入地带来的影响和流入地实施何种应对政策。 中国的城市新居民问题虽然是内部人口流动问题,但从特点和成因上更接近国外对于跨国人口流动的研究,特别是中国新居民公共服务积分供给政策就是参照了美国针对国际人口流动产生的公共服务问题而提出的“绿卡”政策。国外对国际人口流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规模研究
因为早期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劳动力的数量,20世纪以前国际人口迁移目的地主要是尚未开发的区域,“二战”后的主要流入地是因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欧洲。1980—1992年间有1500万移民流入西欧,流出地为亚洲、非洲和东欧,法国和德国占比最高,德国为8.4%,法国为6.4%。 联合国人口司对218个国家的移民总数进行研究后发现国际移民总数虽然看似大,但占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 ,《2002年的国际移民报告》显示发展中国家的移民占移民总数的40%。 联合国的《世界人口预测报告》预测2050年的人口流动情况,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洲发展中国家迁移人数呈上升趋势,但上升的比例并不高。
(2)特征研究
目前国际人口流动的特征由开发性迁移转为经济性迁移,开发性迁移特征是由宗主国向殖民地、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由旧大陆向新大陆的迁移。当今的迁移很显然已经不具备此种特征,主要是基于个体福利改善的由发展中地区向发达地区的迁移。2004年《世界人口展望》预测2005—2050年间,人口流入地的前三位是美国、德国、加拿大,人口流出地的前三位是中国、墨西哥、印度。 具体特征是:一是种类多样,既有高素质的技术人员,也有廉价的劳动力,同时还有大量难民和非法劳工;二是劳动移民是主体,外籍劳工主要为劳动适龄人口。
(3)影响研究
人口迁移有利于生物进化,因为迁移减少了近亲结婚,迁移过程本身就是优胜劣汰的过程。韩更生、杨金星(1994)分析国际人口迁移的积极影响,一方面为流出地带来外汇收入,缓解了国内就业压力和公共服务供给压力; 另一方面为流入地带来了智能型劳动力和体力型劳动力,同时促进了城市民主政治的发展。 国际人口流动是一把双刃剑,不仅给流出地和流入地带来了积极影响,也带来了消极影响。国际人口迁移虽然促进了流入地经济发展和文化的多元且推进了政治民主,但是智能型人才的流动使流出地遭受了人才培养的损失,同时流入地的难民问题、非法劳工问题及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凸显,国家间缺乏常态的合作机制使这种负面影响加大。
(4)应对政策研究
对于国际人口流动应对策略,卡斯塔斯在其著作《迁移的时代》中将应对策略划分为三种:一种是社会排斥模式,一种是社会融入模式,一种是多元文化并存模式。我国学者丘立本通过对各国移民政策的对比研究,认为国际流动人口的应对政策决不能仅仅根据本国利益随意开关,澳大利亚“白澳”政策的破产就是最好的证明。美国学者菲利普(Philip)也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只有流入地与流出地合作才能制定持续有效的政策,只有照顾到雇主、雇员、流入地及流出地各方面的利益才能实现利益共享。科拉多(Corrado)专门探讨了就业政策、工会力量如何影响移民选择,如就业保护立法、失业救济保险及最低工资如何影响移民选择目的地。 这些应对策略对于我国如何解决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样只有平衡新居民、户籍居民、流入地政府、流出地政府的利益,才能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协同,否则再好的顶层设计也无法落实到基层。
3.国内人口流动理论研究及政策研究
格林伍德(Greenwood)指出因为对迁移的概念界定不统一,对迁移的空间及时间认定不一致,导致衡量迁移的方法截然不同,有的国家以税收作为统计口径,有的国家以家庭补助登记作为统计口径,因此,发达国家国内人口流动研究只限于一国之内,缺乏国际对比。 发达国家国内的人口流动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五个方面:
(1)规模研究
规模研究是以流动率作为核心内容的研究,联合国2004年《世界人口展望》预测结果显示,加拿大、美国、德国是国内人口流动率较高的国家,加拿大为6‰,美国为4‰,德国为2‰。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没有严格的住房市场限制,低成本的土地和建筑成本为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
(2)特征研究
流动人口的特征在两个方面表现明显,一是年龄年轻化,Plane的研究表明流动人口的主要年龄群体是20~25岁,25岁后呈下降趋势,但退休后又呈现上升趋势; 二是教育程度较高,25~29岁这一年龄群体的教育程度为大学以上的占比达到72%。以辜胜阻为代表的国内学者也对发达国家人口流动的特征进行了分析,认为发达国家国内的人口流动是与城镇化同步进行的,人口的流动带来的是生产率的提高,只是以前流向的产业是第二产业,现在流向的产业是第三产业。
(3)趋势研究
发达国家目前国内的人口流动呈现出新的趋势,即流动人口的比例开始下降,李登特(Ledent)的研究发现加拿大流动人口的比例由18.4%下降到14% ,弗里德里希(Fredrichk)的研究表明德国的流动人口比例由18.5%下降到10.5% ,日本也呈现同样的趋势。这种趋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的均衡发展,城市的吸引力在下降。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后出现人口向郊区迁移的逆化,非城市地区人口增长快于城市地区。
(4)动因研究
一是生命周期因素,威瑟斯(Withers)用生命周期的方法分析流动行为,特别是婚姻及家庭变化对迁移的影响, 戴维斯(Davies)通过分析生命周期与住房购买的关系,认为生命周期可以反映个体的迁移决策。 奥兰德(Ohland)则分析了婚姻、家庭、工作等要素与迁移的关系。
二是经济结构调整因素,部分学者认为经济发展不再完全依靠劳动力的投入,传统的迁移模式不再适用,虽然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化,但这种转化并不意味着就业的变化。此外,通信技术的变革及互联网的发展允许工作地与居住地分离也改变着人口迁移模式。
三是人口周期因素。每一次人口增长高峰所带来的婴儿潮都将引起人口的流动,人口流动随着不同年代人口规模发生变化,人口高峰期的住房、就业、医疗等资源竞争更为激烈,因此人口会倾向于流动寻找机会。
(5)应对政策研究
因为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及分配差异程度不同,发达国家应对人口流动的政策与我国明显不同。一是流动不受限制,发达国家从未出现对人口流动限制的明文政策,甚至在欧盟跨国流动都非常自由。二是以登记制度掌握流动情况,发达国家虽然不做流动限制,但也需掌握流动人口信息以便管理,因此普遍采用不同形式的登记制度,如日本的“居民基本登记法”。三是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国内的流动人口与原住人口之间并不存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如儿童教育、贫困补助、医疗服务等,只是在申请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求提供本人已经是本地居民的证明,如就业合同和租房合同等。但是本地居民享受的发展型公共服务并不全部向外来人口开放,如美国各州州立大学减免部分学费的政策,要求学生居住时间必须超过两年。除此之外,本地居民因为本地资源而产生的红利收益对外来人口也有限制,必须根据居住时间确定享受红利的程度。
总结发达国家国内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对我国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政策的借鉴主要在以下几点:
一是对人口流动的权利绝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然可以推行必要的登记制度方便政府统计相关信息,基本公共服务必须向所有常住居民覆盖,在发展型公共服务及本地特殊福利方面可以根据本地情况进行调整,但发展方向也是均等供给。二是政策及管理模式要根据时代背景进行调整,以经济结构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调整公共服务供给政策,用产业结构的转型调整劳动力质量结构。三是制定人口流动的政策框架,欧盟资深顾问约翰·萨尔特(John Salt) 提出的移民管理框架可以为我国城市新居民管理提供很好的借鉴:首先保证政策条理性,制定一整套相关措施,如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各方面的公共服务供给政策;其次保证环境融合性,流入地提供开放的融合环境,主要通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来完成环境建设;再次提高法律对城市新居民的保护能力,通过法律保证其劳动权益,预防群体危机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最后实现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合作,流入地与流出地定期对话,以便调整政策保持目标一致。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人口流动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直至改革开放前,我国由于受户籍制度制约,加之就业机会狭窄、交通不畅及传统安土重迁思想影响,人口流动并不普遍。改革开放成为人口大规模流动的转折点,人口流动的加速带来了社会经济方面的改变,同时也使相关研究不断丰富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为初始阶段。因这一阶段仍处于流动人口管制阶段,对于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成为新居民后的公共服务问题研究几乎为空白,多数研究都以人口学为研究视角,通过小规模的调查分析流动人口的流动规律,虽然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略显薄弱,但为后期研究奠定了基础。田方(1986)主编的《中国人口迁移》首先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对我国人口迁移问题的关注,其书中不仅总结了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这一阶段的人口流动情况,而且分析了改革开放后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趋势,提出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胡焕庸等(1984)编著的《中国人口地理》将西方的人文地理学研究方法用于分析中国的人口问题,他提出的以瑷珲—腾冲为界形成胡焕庸线至今无法打破。孙敬之(1987)主编的《中国人口》著作及论文中总结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中国人口分布的特点,认为净迁入对城市人口增长的作用较小,并且提出严格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不仅可以避免和减轻西方的城市病,而且有利于消灭城乡差别。 但是因为80年代流动人口的界定差异、统计口径不一及统计方法的落后,使得统计结果无论是不同年份还是同一年份都存在极大差异,影响了学界的研究效果。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为大发展阶段。杨云彦在90年代共有14篇研究流动人口的论文,主要围绕流动人口的经济特征研究展开,提出计划经济下的人口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当下流动人口的发展趋势,必须建立以登记为基础的流动人口整套政策和法规。蔡昉(1996)分析了改革开放到90年代的人口迁移浪潮,认为人口迁移的动力在于产业结构长期偏重于重工业而形成的城乡差距,改革开放扩大了这一差距,但是这种迁移是符合市场规律的,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取向。 段成荣(1998)侧重于研究流动人口对经济的影响,认为流动人口的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
第三阶段:2000—2004年以来为深入研究阶段。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更加丰富,且在研究方法及跨学科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段成荣概括了流动人口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宋迎昌等人(1997)对北京市外来流动人口空间集聚、形成机制和调控对策进行了研究。乔晓春(2000)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分析了城市流动人口的现状。李程伟(2001)分析了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状况、成绩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第四阶段:2004年后对于流动人口的研究侧重于服务视角。在中国经济改革取得硕果的同时,如何分享改革成果论题被提上议程,学界研究以共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研究流动人口作为城市新居民如何均等享受改革成果。众多学者(王清,2013;张谦元,2012;张雷,2009)提出通过户籍改革这种制度变迁的手段平衡利益分化,中山、东莞等各个城市分别试行积分落户探寻户籍改革的新路。基于学界的研究成果和地方的实践探索,国务院在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稳定有序、尊重意愿、因地制宜、统筹配套四项原则,在四项原则指导下推进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教育服务向无户籍常住人口覆盖,争取到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因流动人口、新居民、新市民属于相关概念,因此在梳理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关文献时必然涉及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农民工公共服务的相关内容,城市新居民本就包含在流动人口中,现有的流动人口研究也多为从城市视角界定流动人口,很少涉及“城—乡流动人口”和“乡—乡流动人口”。因此,现有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相关研究实质上就是对城市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研究。农民工作为“乡—城流动人口”既包含在流动人口中也包含在城市新居民中,农民工公共服务的相关研究也可作为城市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问题研究的参考。因此本书在梳理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相关文献时交替出现“流动人口”、“农民工”等概念,看似概念不一,但实质并不矛盾。从内容上梳理涉及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相关文献包括: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问题、新居民公共服务效率供给问题、新居民公共服务公平供给问题、新居民公共服务协同供给问题及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责任承担问题。
1.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研究
目前专门针对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研究比较匮乏,在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相关研究中涉及决策环节的阐述多为将公共服务决策理论与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实践相结合进行理论分析。
(1)新居民公共服务决策演进趋势
第一,效率价值取向向民主价值取向演进。
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中的民主价值研究多以公民权为研究视角,以新居民中的农民工为研究对象。苏昕将马歇尔的公民权分类用于分析“城市新移民”的公民权缺失问题及通过何种路径实现“城市新移民”的社会融入。 易承志以公民权作为视角分析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供给问题,认为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根本路径在于完善农民工的公民权。 邓治平以市民权作为公民权的分析视角分析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公民权利构成及放开市民权的成本分担问题。
第二,供给主导向需求主导演进。
吴春梅、翟军亮认为供给主导下的公共服务供给有强制供给的嫌疑,政府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偏好,确定公共服务需求的供给主体、供给数量及供给方式。需求主导则强调提供者与使用者在双向沟通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主体需求的输入启动决策程序,进而形成以社会主体需求和偏好为中心的决策方案。其核心是强调公共服务供给决策过程中的民主参与、社会力量的全面介入。 在“顾客”理念向“公民”理念转化的基础上,武玉英(2005)认为公民需求的满足应允许其介入公共决策从制定到执行的各个环节,通过自身利益诉求的表达影响政府公共决策。
第三,自主决策向协商决策的手段演进。
传统公共行政认为政府是公共服务唯一有效的提供者。在此背景下公共服务决策为政府自主式决策,新公共管理主张引入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促进公共服务由垄断供给向多元供给转变。 这些理论被引入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领域中,高洪贵以新居民中的农民工为研究对象,将协商民主理论用于分析农民工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困境,提出应从实践层面增加公共服务决策的协商性。
(2)能力建设下公共服务决策优化
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实践的研究多集中于政府能力建设和公民参与能力建设研究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能力及其建设。施雪华(1996)基于政府职能视角认为政府能力是指具有公权力的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能量总和。 王骚、王达梅(2006)基于公共政策视角认为政府能力是指政府的公共政策的运行是否解决了社会公共问题。 二是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的能力及其建设。在有关新居民决策参与能力研究中,政治参与是研究焦点。刘小年通过对农民工社区参与现状的实证分析,以政治参与为研究角度提出通过明确农民工的参与主体地位解决政治参与问题。张永刚对新居民中的农民工政治参与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后,提出以提高个人素质为核心克服农民工自身条件不足导致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
2.新居民公共服务效率供给研究
(1)市场化视角下的效率供给研究
市场化供给意味着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功能,以追求公共服务的有效性。王树文认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要义在于竞争,只有竞争才能打破垄断并实现效率供给。 公共服务往往由政府作为第三方介入解决个体因为囚徒困境而实现不了的需求,但大包大揽式的政府垄断供给不仅导致资源浪费,而且导致供给效率低下。因此需要明晰政府在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职能。闫娟认为完善的市场体制下政府负责市场供给动力不足的公共服务,如提供环境保护、基础教育。城市新居民的子女教育属于典型的基础教育内容,必须由政府作为责任主体。 徐勤贤在分析农民工市民化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农民工的需求现状在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供给领域提出了政策建议。 林晨蕾、郑庆昌以农民工的住房服务为研究领域,通过四种住房保障模式的优劣对比认为公租房是最优解决路径。 马小红、段成荣、郭静以农业及非农业为统计口径将流动人口分为四类,分别是乡—乡流动、乡—城流动、城—城流动、城—乡流动。通过对“六普”数据的人口学分析提出公共服务供给需要对不同类型人群的需求进行划分从而实现精准供给。 2014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须知》,明确在服务对象上不再区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
(2)社会化视角下的效率供给研究
潘鸿雁提出公共服务社会化的核心是分权,解决政府做什么的问题,分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政府内部的分权,二是政府与社会的分权。 萨拉蒙认为非政府组织的利益表达方式较个人的表达更具影响力。 王浦劬认为社会组织是政府与私营部门沟通的桥梁,其与政府、企业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三大支柱。 由于社会组织的重要特征是为理念和使命所驱动,而不是仅仅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通过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能降低政府回应公共服务需求的成本,提高供给效率。
一是发挥城市基层社区组织的作用。
通过社区授权实现社会化分权,可以使社区根据自身辖区内新居民的规模和特点选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将极大提高供给效率。韩东对基层社区组织中的官员群体进行研究,分析其作为一个现实群体的各类需要,但是基层组织的财权影响了基层组织有效发挥贴近新居民,提供近距离服务的能力。 通过对基层官员需要的承认与满足,加强其在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动意识。刘庆以新生代农民工为研究对象,从社区工作的角度提出从社区管理、社区组织、社区教育、社区保障、社区工作者、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六个方面推进其城市融入的进程。 陈玉华针对城市新居民融入难主要表现为社区融合难的情况,提出社区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入手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 张莹莹强调了流动人口管理向服务转向的趋势,通过对当前流动人口服务问题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社区化管理是解决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供给的路径,并对广州番禺进行实证考察,探索社区化管理的方向和做法。
二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李真(2005)在《流动与融合——农民工公共政策改革与服务创新路基》一书中系统梳理了社会组织在城市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的作用,“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部”及“安康职业安全保护部”对农民工职业安全与健康服务的辅助供给,“小陈热线”及“打工之友服务部”为农民工提供劳动维权服务。 陈玉华针对流入地社区外来农民工造成的社区治理困境问题,分析了杨家村通过建立农民工自治组织推动其参与公共文化生活,促进社区和谐的经验。 姚迈新通过分析流动人口中的准社会组织现象,对浙江省杨家村农民工会、浙江慈溪市和谐促进会两个对象进行深入剖析,认为完善流动人口的自治组织、融合组织是克服准社会组织妥协困局的方法。 曹丽娜通过对上海“新市民生活馆”进行个案研究发现,“新市民生活馆”等社会组织在参与流动人口公共服务过程中仍受限于政府,进而提出从政府层面、社会和市场环境方面,以及“新市民生活馆”组织自身三部分,改变政府、社会、市场三方与“新市民生活馆”关系,引入人才和服务竞争机制,重塑组织模式,提升组织服务的能动性。
(3)信息化视角下的效率供给研究
第一,新居民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共享化研究。现行大人口管理模式下,涉及城市新居民的各个部门都建有各自的信息数据库,但计生、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之间未进行平台嫁接或信息互联,因此信息资源的效用并未实现最大化。李宇通过对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的分析,对如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充分挖掘数据价值、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实现政府有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目前实践中应用的网络平台虽然增强了新居民信息的利用率,但是由于多数职能部门只有查询权而没有更新数据的权力又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因此信息平台的使用应该建立双向功能机制,使用者不仅有查询权还应有修改更新的权力。张必兰等分析信息素养作为信息时代的一项基本技能及城市新居民的信息素养与其城市社会融合的关系,并从研究历程、内涵、评价、教育等方面对信息素养的研究进行了综述,说明在信息素养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新居民信息素养研究的现实意义。
第二,新居民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完整化研究。施雪华、邓集文认为当前中国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存在的问题是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内容十分有限,方式较为单一。提出对应的解决策略就是扩展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内容,完善政府公共信息服务方式,健全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法律和机构。 李祥在《论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问题与对策》里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虽然政府有相关管理政策,但实际操作中尤其在信息登记环节仍有统计口径不一、信息重复登记等漏洞,因此谢宝富认为进一步落实“居住证”制度,一方面对主动办理“居住证”的新居民给予积分奖励,另一方面赋予“居住证”更多的公共服务,如将居住证与市民卡相关服务挂钩,这样便会增加新居民主动办理证件的积极性,同时也减轻了工作人员的统计量。 重视新居民服务机构调研、跟踪服务、信息登记、协调等各方面的工作,为其配备办公场所并划拨调研经费。段成荣提出明确落实出租房房主的责任和义务,并配以一定的奖惩措施,将二房东甚至三房东作为源头信息收集员。
第三,新居民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动态化研究。詹晓阳提出针对信息弱势群体的信息公共服务需要建立定期调查制度。目前由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定期对新居民的状况进行一个实地调查,第一时间了解新居民的动态信息。 李波阳认为可以由流入地牵头成立“跨界”合作的联动组织,运用“系统治理的思路”整合分散化、碎片化的服务工作。 现行实践中采用了这一思路,由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牵头抽取新居民管理的相关部门(如计生、公安、房管、社保等)负责人组成联动小组,定期进行信息对接。梅林、王钧提出了公安物联网的一般架构,介绍了基于视频结构化描述的公安视频物联网技术,并分析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关系。 公安部门的物联网信息统计技术为精确统计城市新居民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持。
3.新居民公共服务公平供给研究
学界关于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公平机制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的是农民工、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保障,但研究视角主要围绕户籍改革与积分供给两种制度进行探讨。
(1)户籍制度政策研究分析
在户籍制度的积极效用研究方面,陆益龙进行了具体论述,从宏观运行层面分析了户籍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的关键作用,并通过微观的社区调查证明户籍制度的运行效果,但是这种运行效果的衡量视角是社会控制这一功能。 在户籍改革的瓶颈研究方面,杨凤禄以收益成本理论为切入视角,探讨了户籍改革的阻碍在于改革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致使改革缓慢。 其他学者研究互有交错,但皆认为需要将户籍制度的含金量逐渐降低。但对于如何实施渐进的改革却并未说明。
学界对于户籍制度的改革方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剥离户籍附着的福利。蔡昉认为若想剥离户籍上附着的公共福利,需以小城镇为突破口,渐进降低户口的含金量,仅保留其信息统计功能。 张延明认为户籍福利剥离的最大阻碍来源于其已经成为公共服务分配的制度依据。 二是以法理思维寻找改革突破口,即如何保障公民自由的迁徙权利。王太元认为公民的自由流动权应得到保障,户籍在法理上没有作为抑制手段的依据,但可以根据城市规模分层推进。 党国英认为户籍改革的破题出路需要两步:第一步以居住地作为统一管理主体,以居住地而不是户籍地进行信息统计;第二步是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真正消除户籍背后的福利差别。三是户籍改革的配套政策研究。张安毅认为户籍改革必须以农民利益保障为前提,特别是通过弱化集体的地位并对集体收益的分配权进行改革从而将农村土地产权的收益直接赋予农民。 也有学者提出当下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另一平权载体“居住证”的问题,张海英针对2014年各地迟迟未在实践中落实户籍改革方案提出三点建议:第一通过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使地方没有拖延借口;第二对户籍改革质量进行评估;第三中央财政设立专门基金保障改革。
在改革的进度与限度分析上,部分学者要求冷思考。厉以宁认为城镇化是改革红利释放的两个出口之一,他认为城镇化不仅可以带来投资和消费,最重要的是消除城乡差别,但因为户籍一元化是渐进过程,必须因地制宜,绝不能一刀切,在具体推进的实践中可以实行北上广深大城市“积分入户”和中小城市分区推进的双轨策略。
(2)积分供给政策研究分析
与对户籍改革的研究相比,目前对积分供给的研究相对较少,以“积分供给”作为关键词在CNKI中进行搜索,相关文献只有26篇。积分供给或积分落户只是作为户籍改革的一个辅助政策在应用,谢宝富认为户籍改革难以一步到位,积分供给政策作为补充政策不仅使公共服务供给可控,而且强调能力和贡献的指标有促人向上的优势,只是居住证应该以卡的形式发放,方便与其他公共服务嫁接,实现公共服务“一卡通”。
综合现有资料,对于积分供给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三类。第一类是研究理论指导问题,徐增阳通过对中山的“积分供给模式”进行现实考察,认为中山的“积分供给模式”以居住时长、贡献多少作为供给机制设计依据符合农民工同城待遇获得机制的逻辑。第二类是具体研究操作问题,如积分指标构成、积分门槛设定、积分流程操作等。这类研究占比最多,中山“积分供给模式”的设计者邓梓桢通过对中山“积分供给模式”实践的统计数据分析,发现积分供给在操作中存在指标权重不均、适用对象模糊、各镇区门槛不一、隐形成本高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谭冬梅及王烨捷以农民工作为参照群体,认为积分指标标准过高有引进人才之嫌。刘同辉、丁振文、毛大立基于合理控制和公共服务供给双重目标用效标量表及实证检验两种方法重构了居住证积分的指标体系,为城市新居民享受公共服务提供有序通道。 第三类是关于积分供给效果的研究。邓梓桢认为积分制是一种挖墙脚式的户籍改革,户籍制度虽然是其他制度的前提,但对其改革需采取反向方式,积分制通过降低户籍含金量实现了户籍福利的剥离。陈景云以深圳的积分供给操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深圳市积分供给政策实施三年来在引导城市新居民正向行为及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方面的效果。 张晓杰通过对上海积分供给政策的考察,认为积分供给是以上海为代表的大都市实现公共服务阶梯供给的优质路径,但是关键在于如何协同财政资源。邓雪琳、赵冬杰在对珠三角积分供给制度改革的实行效果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认同积分供给对户籍改革的贡献,但是现有以区域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依据,限制影响了积分供给改革的深化。
综上所述,针对积分制存在的价值,无论在学理层面还是实践价值层面,学界均呈现趋同倾向,因为城市公共资源受城市承载力的限制,毕竟不能无限制开放,而且在土地权益问题没有得到明确解决之前,农民类新居民也不愿放弃农村的土地权益,因此积分供给制度对于城市新居民全部或者部分获得城市公共服务具有重要价值。目前需要重点解决的是如何完善积分的指标体系,如权重、指标构成、计分依据等,特别是如何针对指标门槛过高的情况提供有利于城市新居民的替代指标,如居住时间、工作条件的艰苦程度、从事的产业是否环保等。为平衡城市新居民的区域分布,可以探索省内及市内跨区域指标衔接机制,同时增加积分的赋权范围使城市新居民对有序享有公共服务持有良好的预期。
4.新居民公共服务协同供给研究
协同主要用来解决不同个体、个体与系统、不同系统、不同资源之间协作的问题。协同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减小内耗、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能。协同理念的学科解释主要来源于两个学科:一是自然科学中对协同学的解释。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协同学”由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 Haken)首创,哈肯将协同定义为因各个组成部门的协作而使系统产生新的结构和特征,可以把协同学看作是安排有序的集体行为的科学,在这里行为服从普遍的法则。 二是企业管理中对协同的解释,美国战略管理研究专家安索夫最先在企业管理领域使用“协同”概念,协同是整合公司多元业务的“纽带”,赋予公司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日本战略专家伊丹广之在安索夫的研究基础上认为“协同”理念将使实体资源与隐形资源发挥出最大效能,并强调企业的优势在于隐形资源。 “协同”理念应用于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供给资源协同研究。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资源协同主要聚焦于国家的财政政策保障方面,现有的研究主要着重于从转移支付的角度研究不同人口群体公共服务的不平等。安体富从公共财政的本质谈论公共服务均等问题,提出目前公共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投入不足,所占比重过低,地区差距过大,还存在同一地区歧视性供给问题,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水平严重低于一般水平。 上海市政协委员建议市级财政对区县转移支付方案以户籍人口数为依据的方法应当做出调整,使事权与财权相对应。他提议设立“流动人口转移支付资金”,以半年为周期建立流动人口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是当前做好这方面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当务之急。 曾红颖在因素法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基于全国平均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测算模型,将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划分为9类24项,按照政策中性原则选择影响服务数量和服务成本的不可控制的因素,定量分析了各种因素对当地支出成本和收入能力的影响,根据全国平均标准及各地收入能力和支出成本的差异,估算了标准支出和标准收入,最后以2008年财政年度为样本测算和评价了中央对全国31个省的均等化转移支付。结果表明若按该法对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支付,可提高均等化水平9%~15%。 李凡认为转移支付是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方式,并辅以实证检验了转移支付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因为转移支付不仅平衡了地区财力,而且成为促进公共服务均等的内在动力。 李铁分析了分税制下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通过对广东省番禺区大岗镇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调研,考察了基层政府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方面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提出了基层政府税收分成比例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少、预算外收入返还比例低、基层社会管理事务多等问题,但碍于分税制属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其并未给出解决方案。
二是供给主体协同研究。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协同研究目前聚焦于两大视角:第一,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进行研究,除了将政府作为供给主体外,还将企业、公民、非营利组织作为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朱亚鹏、岳经纶、李文敏认为大规模的国内人口流动已经使得其医疗卫生问题成为中国的重大政策议题,众多政策参与者关注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政策发展,但是政策参与者之间如何通过互动合作改善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状况却是问题症结所在。其基于政策网络的研究路径建立了一个包括政府参与者、社会参与者、公民参与者及国际参与者的包容性的政策网络,通过政策网络克服主要的制度障碍,从而更好地满足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需要。 第二,基于客户中心视角将供给主体分为政府间主体和政府内各个部门,所谓的协同即政府间协同和政府内部门间协同。岳经纶在四川和广东两地对农民工公共服务供给联动模式的实践进行调研,基于流出地与流入地政府联动视角和公共参与视角分析农民工跨省维权联动机制,为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提出了政策建议。 金崇剑通过调研分析浙江瑞安流动管理部门多头领导、条块分割的现象,认为协调机制的建立及部门功能的整合是提升流动人口管理资源利用率及降低管理成本的路径。 赵琛在对国内外劳动力流动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分析和借鉴之后,分析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和优势,然后建立了这几个主体的数学函数模型,进一步证明这几个利益主体的相关性,通过数学模型和理论分析表明农业转移人口的迁移对自身和家庭都是福利的改进,支撑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一政策的合理性。
三是供给流程协同研究。拉塞尔·林登 提出无缝隙政府后,我国学界对于公共服务供给流程的研究主要围绕这一理念展开。孙建军 及竺乾威分别对舟山“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践进行了分析,认为打破部门、层级及职能的边界,提供一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精细化、个性化的全方位覆盖的公共服务是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大势所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网格化管理在这方面对无缝隙政府的突破和超越,依托网格管理对公共服务进行流程再造。 广州市率先在流动人口管理实践中应用了数字网格的管理方式,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供给利益协同研究。周群以地方利益为分析起点,对跨区域地方治理中利益补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根据行政区经济、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及中央政府三个方面,提出跨区域合作治理利益补偿构建的制度框架。 宋江帆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个维度对温州新居民社区融入与社会融合状况进行了深入考察,提出新居民社会融合未来的发展方向是通过利益变革来突破制度性障碍。
五是配套政策协同研究。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究其根源是国家城镇化战略产生的问题,在中央明确新居民落户不能以放弃农村土地利益为前提,但是又没有配套解决方案的背景下,流入地城市基于财政压力对新居民落户及公共服务问题解决动力缺乏。因此问题的解决必须要通盘考虑城镇化政策和土地政策。
关于城镇化政策配套问题,辜胜阻两次强调了二元城镇化战略,即以城市圈为中心的城市化和以县城为中心的农村城镇化。他认为城市化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县城范围内集中和农业人口就地转移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 围绕既定城镇化战略,学界围绕政府的作用展开讨论,张波分析了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中政府和市场的分工,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负责建设制度环境,包括统筹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市场负责引导资源要素的流动,形成产业集群。 辜胜阻从人的城镇化这一视角分析城镇化政策问题,强调新型城镇化是质量的提高而不仅仅是数量的增长,因此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应该取代城镇化率数字指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依据。 孙莉认为目前城镇化的推进多为政府主导,缺乏法律规制。城镇化作为一种公共政策若想实现真正的互动善治,应通过富含开放性、分权性、交涉性、包容性要素的程序装置促使政府和其他利益群体在程序内进行互动博弈,在不断的程序性试错和校调中渐进获得各方都可接受的共识和方案。
关于土地政策研究,学界一直聚焦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人口流动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人口流动对土地利用的影响。邵彦敏研究了现行土地制度对人口流动的制约作用,首先是土地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其次是现行土地制度为农民提供了一种特殊的保障,再次是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障碍,最后是不规范的农地征用行为制约了农业人口转移。 针对两栖农民问题,杨重光(2000)建议推行农村土地的资产化、股份化、证券化、资本化以便土地流转。 杨云彦探讨了农村人口流出后,土地流转出现的集中趋势,如无偿转向有偿、零星转向规模、无序转向有序、主体由单一转向多样。 人口的流动虽然为土地规模经营带来了契机,但也伴随不利影响。胡同泽认为候鸟式的迁徙丧失了土地规模经营的前提,因为“候鸟式农民”造成土地资源的双重适用,同时核心劳动力的流失使土地的规模经营失去了发展力量。 伴随国家城镇化战略的明晰,学界对于土地政策与人口流动的研究聚焦于如何化解农业流动人口落户意愿低与加速城镇化进程的矛盾,杨婷、靳小怡通过利用2013年12月深圳市P区农民工的调查数据,通过建立logit模型,分析了农民工的资源禀赋与社会保障制度对其土地处置意愿的影响。城市社会保障对农民工的宅基地处置(包括保留和退出)意愿影响显著。在农民现有的资源禀赋和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下,其土地利益如果得不到保障,农业流动人口绝不会退出土地。 对于化解矛盾的措施,一部分学者偏向于从土地政策入手使农业流动人口放心落户,刘林平、范长煜、王开庆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很难处理家乡的房产和土地的现状,提出在不改变现行土地(含宅基地)和农村住房产权属性的前提下,由国家支持,建立住房银行。进城农业人口可以将房产存入银行,银行统一经营并予以计息,但产权不发生改变。 李淑妍通过理论分析与计量检验提出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建议:第一,修订和完善与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第二,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重点是建立价格形成机制;第三,完善土地流转的户籍、社保、土地金融等各项配套制度;第四,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 另一部分学者偏向于从产业政策着手使农业流动人口真正实现经济融合,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报告中,最早强调了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之间的协调。 陈昭玖、谢秦华运用江西省赣州市和宜春市工业园区16家企业的390名务工人员调研数据,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民工就业地区的产业转型度越低流动性可能会越大。 葛晓巍、叶俊涛考察了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在面临刘易斯拐点时产业结构和农民工就业结构的变化情况,分析表明从单位产值对农民工的吸纳量来看,与制造业相比第三产业内的贸易餐饮业对农民工的吸纳力较强,在制造业内部资本增加速度快于劳动力增加速度的倾向并没有改变行业的劳动密集型特征,因此沿海发达地区应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政府部门应该提供更多服务提高农民工生活水平以吸引并留住农民工,企业则应改变单纯投入生产要素的生产方式来保持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5.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责任研究
关于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责任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源于公共服务责任研究,因为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本就涵盖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中,只是针对的对象不同。
(1)公共服务领域责任研究的焦点
公共服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主要目标是根据社会环境的变迁为民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各种供给模式的相同之处是对于公共服务责任的有效实现仍未找到良好的治理之道。公共服务责任集中在以下方面: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包含企业或个体主体时公共利益如何保证;服务没有达到预期结果时谁来承担责任;对于非政府供给主体如何进行常规监察。国内外学者对以上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是对公共服务责任的构成进行探讨。西方学者强调责任是公共服务供给的灵魂,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以底线责任为前提。陈国权、吴帅认为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就是政府如何高效、及时、公平地回应公众的需求,责任是服务的保障,因此服务型政府与责任型政府具有内在同一性。在公共服务责任的具体履行中,唐忠义、顾杰、张英通过对公共服务监督的群众参与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的调查,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共服务监督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如公共服务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监督覆盖面有限、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主体、客体、运行三方面完善公共服务监督机制的建议。 容志分析了公共服务监督体系的逻辑建构,认为公共服务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对各类公共服务主体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公共服务供给过程、公共服务(产品)合理性、供给有效性的监督,并对责任进行追究。通过系统论的方法对公共服务的生产流程分解,得出决策监督、过程监督和绩效监督三个核心维度,并进一步从主客体关系、公共服务流程两个维度分析出公共服务监督体系的六个着力点,包括预算监督、规划监督、效能监督、公平监督、绩效监督和责任监督。
二是责任主体的确定。因为政府自身的能力限度问题,需将其供给责任和具体生产责任区分开来,可以通过委托、购买、合作、补贴等方式交由企业及第三部门承担生产任务,并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美国经济学家奥特茨说:“几乎每个国家都分为不同层级的政府,但是分层不是目的,关键在于如何赋予不同层级政府适当的公共服务供给责任。” 罗伯特·贝恩(Robert·D.Ben)将360°绩效评估方法应用到公共服务中,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向上级、下级、同事、团队成员、顾客和供应者负责。 高韧提出从显性激励和隐性激励两个维度解决企业公共服务生产责任动力不足问题,企业需要成本与收益的均衡。 张兆国、梁志钢、尹开国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责任履行、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三是责任指标的研究。 赵大海、胡伟认为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的科学测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工作和必要条件。基于国内外有关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的测量方法、指标体系和现存的问题,构建出适合我国大城市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的测评指标体系。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问卷调查系统(CATI)对34所大城市进行的问卷调查,提出了公众满意度总体水平的提高不应过度依赖公共服务提供的满意度,应优先提高公众对政府效能、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满意度的政策建议。
(2)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责任研究
学界目前对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责任的界定及责任指标的构建方面研究较少,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内责任划分与政府间责任划分。江亦曼(2003)在总结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问题,主要包括流入地管理力度相对不足;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管理薄弱两方面。 栾贵勤认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应该从五个方面入手:政府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分工服务;政府、企业和社区等用人单位全程管理;部门考核评估制度;完善法律体系。 杨述明详细论述了属地化管理机制中“以房管人”的方式,首先要摸清底数,其次要绘图建卡,最后要规范程序,在此基础上以考评奖惩的方法使流动人口属地化服务真正落实到实处。 徐增阳对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因素进行对比分析后,认为制度因素为关键要素,即政府为主要责任主体,而且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责任不仅包括常规职能的履行,政府还应承担创新的义务,提升农民工公共服务享用水平。 刘红梅、沈沉从公共图书馆建设角度探讨了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需求问题,强调文化部门如图书馆在农民工文化服务需求满足中的社会责任问题。 许丽英、王跃华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如就业歧视、保障缺失、就业能力匮乏、信息闭塞等,认为制度问题为核心问题,必须以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从法理层面保证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利。具体可以在宏观调控、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拓宽就业渠道等方面履行责任。 张斌倩对流动人口社会保障责任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政府制度构建责任、法律责任、财政支出责任、管理监督责任四个方面。
6.研究述评
首先研究对象的界定不统一。从研究文献的梳理中可以看出对于城市新居民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研究的对象莫衷一是,有些研究从人口学视角关注流动人口在城市作为新居民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有些研究从发展经济学视角关注农民工群体作为城市新居民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还有一些专门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需求及解决对策,甚至某些研究将“农转非”后形成的新市民作为研究对象。这些都表明城市新居民的相关概念需要辨析整合,只有将城市新居民的概念界定清晰,才能研究城市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对于新型城镇化战略落地的意义。
其次研究内容碎片化,缺乏根本解决路径。纵观城市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相关研究,在研究内容上碎片特征明显,缺乏整合分析,有的研究只是针对某一特定问题,如就业问题、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社会融合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等,有的研究只关注某一人群,如农民工、女性流动人口、新生代农民工、新市民等。当然这种个别及局部的研究具有研究价值,但是在城镇化战略视角下,如何全面审视“乡—城流动人口”和“城—城流动人口”组成的城市新居民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才是核心所在,只有通过对问题的全面审视,才能为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路径优化提供依据。
最后理论分析纷繁,实证分析欠缺。对城市新居民公共服务问题不同学科基于自身的理论视角分别进行了研究。人口学基于人口推拉理论及刘易斯二元人口结构理论分析了城市新居民存在必然性,因为中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在经济动机的驱动下必然出现人口流动。社会学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社会排斥理论、包容性增长理论分析了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城市新居民社会融合的有效手段。政治学从公民权理论及公民身份理论探讨城市新居民获得同等公共服务的合理性。可以说各学科从理论上对城市新居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与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及城镇化的关联进行了很好的解释,承认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性,但是缺乏对于供给机制是否有效的实证研究,当然也就缺少对供给机制整体困境的认识及如何找到解决困境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