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理论逻辑及内涵

收入分配是一个以收入的形成为逻辑起点,经过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等环节,形成收入在各个社会主体间分配的过程
。收入分配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分配前向连接着生产,只有通过对产品和消费资料的分配,才能实现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分配后向连接着交换和消费,只有通过对产品和消费资料的分配,才能为交换和消费奠定基础。分配在平衡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科学合理的分配能够刺激消费、扩大需求,进而拉动生产发展和经济增长;反之,会导致消费低迷、有效需求不足,进而出现生产过剩和经济停滞。
(一)收入分配制度体系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永恒主题,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要求在分配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将效率定义为劳动生产率,即“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或取得的有效成果”,整个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意味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平等“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
西方主流经济学以要素价值论为基础,将效率定义为全要素生产率,即一个系统的总产出量与全部生产要素真实投入量之比。较高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实现路径是帕累托改进,目标状态是帕累托最优状态。帕累托最优状态下,商品在全体消费者之间和全体生产者之间同时实现最优配置,在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之间资源相互交换后,全体消费者实现效用最大化,所有生产者实现产量最大化。在西方经济学中,公平有很多不同的概念。罗尔斯(1988)将公平(正义)概括为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奥肯(1987)认为平等包括权利平等、经济平等和机会均等三个方面。其中,权利平等包括政治权利、法律权利、公民权利、生存权利等基本权利的平等;经济平等包括财富和收入分配上的平等,主要是指收入平等。
效率与公平的本质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效率与公平的斗争性表现在:效率与公平的概念与判别标准有很大区别,过分追求效率往往会牺牲必要的公平,过分追求公平也会阻碍效率的提高(贾康,2018)。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将公平从交换领域引入生产领域,认为生产条件分配的不公平决定了生产成果分配的不公平,只有消灭私有制、按劳分配进一步变成按需分配,才能实现公平,在此之前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始终存在。效率与公平的同一性表现在:效率与公平相互依存,公平是实现效率的前提,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基本保证;效率是保证公平的基础,为实现公平提供了物质保证。收入分配效率的提高,可以为分配公平奠定物质基础,从而促进社会稳定的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则激发社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同时也有利于协调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初,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解决平均主义问题,着力点是发展经济,因此更加突出效率优先。当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一段时期后,发展问题得到了部分解决,收入分配对公平的诉求逐步提升,就需要重新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突破了传统观念中初次分配只关注效率、再分配只关注公平的认识,提出公平与效率在两个领域均须体现的论断,有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我国收入分配体系的理论创新与制度变迁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改革初期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新时代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初期,收入分配领域的主要矛盾是经济效率问题,因此我国从开始注意效率到“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再到“兼顾效率与公平”,直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将这一原则从1993年沿用到2003年。随着所有制结构向多元化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劳动者报酬占比下降,住户部门与企业部门收入份额此消彼长,居民收入差距、城乡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扩大,收入平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我国自2004年先后转到“注重社会公平”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每一次转变和调整都有着深厚的背景依据和政策诉求。
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此之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和住户部门收入份额逐年上升,居民收入差距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2016年基尼系数仍然高达0.465
。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经济效率与收入平等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在这种形势下,2018年1月中央政治局就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时,要求“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并同其他六个方面的建设一起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论述收入分配制度时,首次把收入分配制度列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收入分配体系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如果从历史的脉络看,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确定为五个主要环节,其中就包括“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现代化经济体系包括“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等七大方面。从五个主要环节到七大方面,收入分配制度都是其核心组成部分。可以说,每一次重大改革既是对收入分配理念的重新认识和提升,也是对收入分配关系的系统调整和完善,与时代要求是相适应的。
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建设六个体系、一个体制,收入分配体系同其他五个体系、一个体制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1.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与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消费是生产的目的,产业体系解决的是“生产什么”的问题。消费需求量大的产业,往往因为资本周转速度快、利润率高、利润量大而成为厂商竞相进入的产业,同时也因为工资较高而成为劳动者趋之若鹜的产业。只有建设激励创新、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并向实体经济、新兴产业、先进产能倾斜的收入分配体系,才能将知识、技术、资本、劳动力等要素从虚拟经济吸引到实体经济中来,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真正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社会再生产包括物质资料再生产与劳动力的再生产,社会成员需要消费资料来实现劳动力再生产,收入分配体系可以确定他们应当获得的消费资料数量,以在市场经济中确定他们应当获得的交换价值即货币数量。至于社会成员能够获得的消费资料或者能够交换的使用价值的数量及种类,则取决于产业体系生产的商品数量及种类。
2.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市场体系通过要素市场解决“生产要素在哪里得到”的问题,通过产品市场解决“商品价值在哪里实现”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生产要素进入要素市场进行交换的目的是实现它们的价值,劳动力拥有者获得分配份额劳动力价值,资本拥有者获得分配份额剩余价值;另一方面,社会成员只有通过收入分配获得交换价值(货币),才能到产品市场上购买他们所需要的消费资料,完成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交换和消费环节。如果社会成员只能获得较少的货币甚至得不到货币,产品市场上的大量商品就将无法实现它们的价值,产品市场将会萎缩直至消失。只有建设按照劳动力价值和要素贡献分配并向优质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倾斜的收入分配体系,才能激发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活力,扩大优质产品供给,进而真正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从产品市场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通过收入分配得到的是货币,同时,社会成员必须到产品市场上用货币交换他们所需要的消费资料。只有对劳动力再生产成本进行合理充分补偿,让优质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获得更多报酬,这样的市场体系有利于劳动力再生产和人力资源素质提升,有利于劳动生产率与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能够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证了体现效率、促进公平收入分配体系的实现。
3.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与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
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战略的实施需要吸引资本、劳动力、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向这些地方流动。长期以来的城乡、区域收入差距对劳动力乡城流动、自西向东流动形成了巨大的拉力。落实新的城乡、区域发展战略需要缩小过去的城乡、区域收入差距甚至形成反向收入差距,保证生产要素在这些地方获得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报酬进而形成反向拉力。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不仅在吸引要素流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方面能够体现效率,而且在推动落后地区加快发展与城乡区域协同方面也能够促进公平。
乡村振兴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有利于缩小西部、中部、东北同东部之间的收入差距。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对资本拥有者,传导机制为“产业布局→投资企业→获得利润收入”;对劳动力、知识、技术、管理等拥有者,传导机制为“产业布局→企业增加→应聘就业→获得工资薪金等收入”。只有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才能吸引资本、劳动力、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具有某方面比较优势或者亟须发展的地方流动。
4.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
生产资料包括劳动对象与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是把自己的劳动加在其上的一切物质资料。劳动资料也称劳动手段,是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收入分配体系可以通过价格与税收调控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的成本,能够对资源使用结构起到调节作用,对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起到控制作用。只有建立起提高厂商和消费者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成本、降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本的收入分配体系,才能促使厂商和消费者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选择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转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型,真正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生产资料选择方式,能够提高可再生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能够为新一轮收入分配提供更多的生产成果。相反,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生产资料选择方式,降低了可再生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导致能够用于新一轮收入分配的生产成果减少甚至缺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生产资料选择方式保障的收入分配体系必然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因而是体现效率的,同时在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厂商和消费者之间,也能促进公平。从某种程度上说,能否建成绿色发展体系是决定收入分配体系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5.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与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
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是流出还是流入以及流向哪个产业和城乡区域,主要取决于生产要素所有者通过收入分配体系所得收入的国际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用工成本提高,国内一些企业利润率下降,一些资本就流向了东南亚、非洲等地。可见,收入分配体系带来的国际收入差距,对全面开放体系的资源流动形成拉动力量。只有建设调节影响国际资源流动的收入分配体系,才能真正建设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对外开放体系。
开放的市场经济在全球配置资源,商品价值在全球实现,以至收入分配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不仅取决于国内收入分配体系,而且受国际分配与国际市场影响。具体而言,生产条件分配主要由各国资源禀赋决定,收入分配的规则取决于国际分配秩序,收入分配的结果受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与市场定价话语权影响。可见,全面开放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国内收入分配形成扰动,倒逼我国调整收入分配体系。这样的收入分配体系,能够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动我国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和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必然是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
6.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与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解决的是“社会生产怎样按比例协调发展”的问题。市场体制表面上通过定价机制调节各种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向与比例,实质上是通过调节这些生产要素所有者在不同产业、城乡区域的收入差距的方向与大小,也就是通过收入分配体系来调节。当经济体制阻碍收入分配体系合理调节生产要素所有者收入差距进而调节资源配置时,收入分配体系将会倒逼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因此,只有建设按照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收入分配体系,才能真正建设成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贯穿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过程,为社会再生产提供体制环境。收入分配的制度体系由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经济体制所决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目前要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并实行一系列配套制度。这样的收入分配体系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效率,进而在增加可供分配的生产成果的基础上促进公平。
(四)体现效率、促进公平收入分配体系的内涵及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既要努力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又要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让人们更多更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不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体系的修修补补,而是要立足新时代、对原来收入分配体系的系统化重构。
1.体现效率、促进公平收入分配体系的内涵
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为实现收入分配合理、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收入差距的收入分配理论体系、评价体系、标准体系和制度政策体系等的总称。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核心是通过在增收、提低、扩中、缩差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使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2.体现效率、促进公平收入分配体系的结构
从系统论的视角,可以将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理解为由若干相互联系并且相互平行的收入分配子体系构成的一个大体系。或者说,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是由收入分配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1)分配层次维度的收入分配体系
从分配层次维度建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明确分配对象,包括社会(或国家)、生产要素(或者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和产品的生产者,考虑宏观、中观和微观层次分配对象的差异。
一是宏观收入分配,包括政府、企业和住户三个部门的收入分配,一般用三者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来衡量。政府、企业部门所得主要用于积累,住户部门所得主要用于消费。只有在保证扩大再生产所需生产资料的同时,保证住户所得足够支付消费,才是有效率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需要确定政府、企业和住户三个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合理结构。
二是中观收入分配,包括行业、城乡和区域收入分配,一般用行业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来衡量。收入差距的存在有利于刺激劳动者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率。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求将收入差距保持在合理限度内,以减少结果不公平,保持社会稳定。
三是微观收入分配,主要指居民收入分配,表现为居民收入差距,一般用基尼系数来衡量。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需要将收入公平度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收入分配方向,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全体社会成员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对高收入群体实行超额累进所得税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2)分配次序维度的收入分配体系
从分配次序维度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求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要体现效率、促进公平。
一是初次分配,主要是通过税收制度,在政府、企业和住户部门之间进行分配。通过对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企业留存企业基金、工资等,确定国民总收入在政府、企业和住户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在初次分配阶段,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创造社会财富,基于“效率原则”将财富以劳动报酬和生产税的形式分配到住户部门和政府部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则在这一阶段发挥核心作用。
二是再分配,主要是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对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进行调节。
三是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以公益慈善为取向,提倡社会责任,鼓励社会成员在自愿和有能力的基础上,拿出部分财富来帮助弱势群体,进而实现对再分配后依然存在的收入差距进行调节。第三次分配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多元性和志愿性等明显特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3)分配群体维度的收入分配体系
从分配群体维度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求在增收、提低、扩中、缩差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收入分配合理、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一是低收入群体,指收入低于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年收入或月收入水平的人群。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有利于改善这一群体的生活状况,不断缩小贫富差距。
二是中等收入群体,指一定时期内,收入保持在全社会中等水平、生活较富裕、生活水平相对稳定的群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社会向“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转变,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又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增长。
三是高收入群体,相对中、低收入群体而言的,可以认为中等收入的上限即为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下限,高于中等收入上限的收入群体可被列为高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是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的必然选择,是健全我国再分配调节机制的应有之义。
3.体现效率、促进公平收入分配体系的特征
一是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能够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一段时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改善,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不同步。1978—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4%,低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9.4%的增长速度。尤其是1978—2000年,两者差距近4个百分点。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实施,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基本实现了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同步。因此,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要能够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二是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能够推动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极大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充分发挥再分配调节功能,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64,比2008年下降0.69。地区差距也在不断缩小,2018年东部、中部、东北地区与西部收入相对差距分别比2015年缩小0.02、0.01、0.08。我国要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顺利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必须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消除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公平感,更加激发社会公众积极向上的潜力、动力与活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氛围。因此,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要能够通过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将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三是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能够推动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在宏观收入核算中,国民收入经过分配分别对应着劳动所得、政府所得以及资本所得三大部分,三大利益主体对国民收入的分配比例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相应的分配格局又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20世纪90年代,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相对平稳,但进入21世纪以来发生了较大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努力增加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在宏观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稳步提高。2016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的占比为62.1%,比2010年提高3.7个百分点。因此,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要能够通过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结构更优化
。
四是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能够推动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趋于合理。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分配的“晴雨表”,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越大,社会的稳定性就越强,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也越高,产生矛盾的概率就越小。2019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总量规模已超过4亿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让大部分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因此,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要能够实现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通过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来着力减少消极的、不合理的因素,增加积极的、合理的因素,提升不同收入群体对收入分配秩序的认同度,让不同收入者能够共融共生、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