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安森从没为自己在这件事里扮演的角色内疚过——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并不是他导致的。然而,他的一番好意还是被辜负了,他发现他最亲密、最长久,几乎也是最珍视的友谊,一去不返了。爱德娜在事后对他叔叔编造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无从知晓,不过他在他叔叔家再也不受欢迎了。
就在圣诞节前不久,亨特太太离开人世前往圣公会的极乐世界了。于是安森便成了一家之主,担起了照顾全家人的责任。日常家务由一位姑妈帮忙管理,她一直没有结婚,和他们同住了许多年,她试着去管教那几个年纪尚小的女孩,但心余力绌,效果甚微。这些孩子没有一个像安森那么出息,他们都很普通,谈不上出类拔萃,也不算碌碌无为。因为亨特太太的溘然离世,一个女儿推迟了进入社交界的时间,另一个女儿的婚礼也不得不延期举行。不仅如此,他们每个人都被迫失去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亨特一家安稳、奢侈的优越生活算是到头了。
首当其冲的是那笔家产,在交纳了两次遗产税之后被大幅缩减,接下来还得在六个孩子中分配,那就更算不上什么可观的财产了。安森还发现了一个变化趋势,他最小的几个妹妹在谈起某些家族的时候,语气中充满恭顺之意,换到二十年前,那些家族在他们眼里根本是不存在的。他自身的优越感在她们那里根本得不到共鸣——有时候她们和其他人一样趋炎附势,真叫人无可奈何。其次,这将是他们在康涅狄格庄园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了,因为抗议声太强烈了。他们总是抱怨道:“谁愿意把一年中最快乐的几个月时光,全都浪费在那个死气沉沉又守旧的小镇里?”他不情愿地做出了让步——秋天一到,就把这处房产拿到交易市场上出售,明年会在威斯特彻斯特郡租个小一点的地方度过夏天。这和他父亲“花钱买方便”的主张相比,已经是退而求其次的决定了,他虽然同情这种反叛,却也深深为之烦恼;记得他母亲在世时,最少每隔一个星期,他就会去那里度周末——即使在最美好的夏季也不例外。
其实,他自己同样是这种变化的一部分。出于对生活的敏锐直觉,他在二十几岁的年纪,就已经对衰败的有闲阶级举办的形式化葬礼感到厌恶。但有一点,他还没有清楚地认识到——他仍然相信社会规范和社会标准的存在。可哪儿有什么规范可言呢。说实话,纽约到底有没有存在过一个真正的规范标准,都令人怀疑。有些人,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也要拼命挤进上流社会,好不容易成功了,却发现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它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甚至还有更令人吃惊的事呢,那些他们原本避之不及的放荡不羁的艺术家们,却反而高高在上地坐在桌子的贵宾位上。
二十九岁那年,安森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内心不断增长的孤独感。他现在已经决定了,自己这辈子都不结婚了。他参加过数不清的婚礼,为他们当男傧相或是迎宾员——家里有一个抽屉,专门放每次参加婚礼时戴的正式领带,那里如今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关都关不上了。这些领带,象征着每一年里,那些迫不及待相约终身的浪漫爱情,也象征着每一对从他生活中完全消失的年轻夫妻。领带夹、金笔、袖扣,这些年纪相仿的新郎们送来的礼物,被他扔进珠宝盒里,渐渐遗忘了——参加的婚礼越多,他就越难想象自己成为新郎的样子。他衷心地祝福这些婚姻都能幸福美满,同时,也对自己的婚事心灰意冷。
快到三十岁的时候,他变得有点消沉,因为别人只要一结婚,就把他这个朋友抛到脑后了,这种情况最近特别多。他身边的朋友们就这样不断地离散了,不见了,真令人仓皇失措。那些大学校友们——他和他们交往的时间最长,友情最深——竟最先不见人影。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为各自的家庭生活奔波忙碌,有两个人已经去世了,一个人移民到了国外,还有一个人在好莱坞写电影分镜头剧本,安森是这些影片的忠实观众。现在,他们基本都搬到郊区了,每天坐公共汽车到城里上班,身陷在复杂的家庭生活中,有空就泡在一些不知名的乡村俱乐部里,这些都让他强烈地感到自己在与他们日渐疏离。
记得在他们刚结婚不久的时候,还都挺需要他的,因为他代表着与他们不同的上流社会;他能够对他们拮据的生活提出有效的理财建议,在他们担心两室一卫的公寓太小,犹豫着要不要孩子时,他帮他们打消顾虑。现在,他们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好,曾经担心孩子到来的二人世界,已经变成了充满乐趣的三口之家。虽然现在他们每次见到安森都显得很开心,但他们刻意盛装打扮的模样,仿佛在告诉他,如今他们地位高了,日子好了,就算遇到什么麻烦,也能自己解决了。他们再也不需要他了。
就在安森三十岁生日的前几周,他早年结交的挚友中,唯一单身的那位也结婚了。按照惯例,安森在婚礼上担当了男傧相,送了一套银质茶具作为新婚礼物,最后再去码头跟新人道别,新人们即将坐上“荷马号”邮轮去度蜜月。那是五月里一个炎热的星期五下午,当他走出码头的时候,忽然想到明天就是周六了,周一之前,他要好好享受这个周末。
“去哪儿好呢?”他暗自琢磨着。
当然是耶鲁大学俱乐部啰!在那里打桥牌直到吃晚餐,然后随便找个人,去他的房间喝上四五杯高度鸡尾酒,度过一个快活的醉醺醺的夜晚。唯一遗憾的是这天下午新郎不能来了——换到从前,在这样的夜晚,他们能玩的可太多了:他们深谙吸引女人和甩掉女人的秘诀,按照他们理智的享乐主义原则,每个姑娘需要给予多少关心他们都心里有数。参加晚宴是一件很有技巧的事情——你要清楚哪些女孩适合哪些场合,适度在消遣娱乐上进行开销;还要控制好酒量,不能让自己喝醉了,比应该喝的略多一点就行了;然后在早上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说你要回家了。此外,你还要避开大学里的其他男生和爱蹭饭的人,还得注意别让未来的约会对象撞见,碰着打架斗殴的要躲远点,不能太感情用事,言行也要得体。这是真心和女孩相处的态度,其余的都是寻欢作乐罢了。
到了早上,你绝不会感到一丝的羞愧——你也不用下什么决心,但如果你玩过了头,还是会有点心烦意乱的。这时你干脆就开车出去玩几天,对这件事绝口不提,等烦躁无聊积累到一定程度,你又会去参加另一个聚会。
耶鲁大学俱乐部的大厅里没几个人。酒吧里有三个很年轻的男校友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表示出多大兴趣。
“你好啊,奥斯卡。”他对调酒师说道,“卡希尔先生今天下午来过吗?”
“卡希尔先生去纽黑文市了。”
“哦……是吗?”
“他去那儿看球赛。一块儿去了不少人呢。”
安森又朝大厅看了看,细想了一会儿,然后走出俱乐部,朝第五大道走去。在他加入的另一家俱乐部里——这家俱乐部他差不多有五年没来过了——透过一扇宽阔的窗户,他看到一位双眼含泪、满头灰发的男人,正从楼上凝视着自己。安森连忙看向别处——坐在那里的身影有些惘然,看似孤芳自赏,实则孤苦伶仃,这场景令安森有些忧伤。他停下脚步,然后顺着原路返回,穿过第四十七街,向蒂克·沃登夫妇的公寓走去。蒂克和他的妻子曾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他和多莉·卡吉尔交往时常去他们家做客。但是后来蒂克经常酗酒,他妻子公开指责是安森把自己的丈夫带坏了。这些话被添油加醋地传到安森那里——虽然最后误会被解除了,但那层亲昵的关系被破坏后,再也不能完好如初了。
“沃登先生在家吗?”他问道。
“他们去乡下了。”
这个意料之外的回答刺痛了他。他们去了乡下,可他却一无所知。若是在两年前,他肯定早就知道了他们出发的日期和时辰,他会在最后一刻赶来,喝上一杯送行酒,然后开始筹划自己的第一次拜访。可如今,他们竟一声不响地走了。
安森看了看手表,考虑着要不要回庄园和家人共度周末,现在唯一能乘坐的是一趟市郊列车,这种慢车得在烈日下颠簸摇晃三个小时才能到站。而且,这就意味着他得在乡下度过整个周末——他可没心情和那些文质彬彬的大学生在门廊上打桥牌,或是在一家乡村路边小店吃晚饭,然后再去跳舞,那曾是备受他父亲钟爱的微小乐事。
“哎呀,不行。”他自言自语道……“这可行不通。”
他可是个高贵的青年,总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虽说现在有点发福了,但除此之外,看不出半点花天酒地的痕迹。他天生就注定要成为某个行业的中流砥柱——有时,你能肯定这种天赋不是指社交能力;可有时,你又觉得恰恰是指社交手腕——比如在司法界,或是在传教方面。他在四十七号街一栋公寓楼前的人行道上,一动不动地站了几分钟;这差不多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无事可做。
随后,他又脚步轻快地走在第五大道上,就像刚刚想起一个重要的约会似的。我们人类和犬类有几个共同的特征,虚张声势就是其中之一。在我看来,安森那天的表现,和一只养尊处优的纯种犬,在没能进入一扇熟悉的后门时的失望模样如出一辙。他准备去尼克那里看看,尼克以前是个受上流社会欢迎的调酒师,每场私人舞会都少不了他的身影,他现在受雇于广场饭店,在那迷宫似的酒窖里,负责冷却不含酒精的香槟酒。
“尼克,”他说,“最近怎么样?”
“快闷死了。”尼克回答道。
“给我调一瓶酸味威士忌。”安森从柜台上递过去一个一品脱的酒瓶。“尼克,现在的姑娘们可真是不一样了;我在布鲁克林和一个姑娘好过,可她竟然连招呼都没跟我打一个,上周就跟别人结婚了。”
“真的吗?哈——哈——哈。”尼克老练地回答说,“她把你给甩了。”
“可不是嘛,”安森接着说,“她结婚前天晚上我们还一起出去了呢。”
“哈——哈——哈!”尼克应付地大笑着,“哈——哈——哈!”
“你还记得那次婚礼吗,尼克?就是在温泉城举办的那次,我让所有侍者和乐师们一起唱《上帝拯救国王》? ”
“那是谁的婚礼来着,亨特先生?”尼克有点记不清了,努力地回想着,“我觉得那好像是……”
“我刚给完钱,他们又回来让我多赏些,到后来我都搞不清楚到底给了他们多少钱。”安森继续说着。
“……我觉得好像是在特伦霍姆先生的婚礼上。”
“我没听过这个人。”安森断然否认。当他沉浸在回忆里的时候,突然被一个陌生名字所打扰,这显然是一种冒犯。尼克也觉察到了这点。
“不——不对——”他承认自己说错了,“我应该记得的。他和您关系挺亲近的——是布雷金斯……还是贝克……”
“是比尔克·贝克!”安森一下子想了起来,“婚礼结束后,他们把我放进一口棺材里,还在我身上撒满鲜花,然后把我拉走了。”
“哈——哈——哈!”尼克继续应和着,“哈——哈——哈!”
尼克装了一会儿老家仆的模样,但很快就敷衍起来。于是,安森离开了酒窖,上楼来到饭店大堂。他四处张望着——目光匆匆扫过一位站在接待桌旁的店员,那人看起来很面生;随后又瞥见一枝花,应该是上午那场婚礼用过的,它在一只黄铜痰盂的边沿上摇摇晃晃,不肯掉进去。他走出大厅,来到街上,慢吞吞地朝血红色夕阳笼罩下的哥伦布圆场走去。突然,他又转过身来,按着原路返回了广场饭店,把自己关在一个公共电话间里。
他后来告诉我,那天下午他给我连打了三次电话,不仅仅是我,他给每一个当时可能在纽约的人都打了电话——包括多年未见的那些哥们儿和姑娘,上大学时认识的艺术家的模特,她的电话号码已经模糊难辨,却仍在他的通讯簿里——电话接线员告诉他,那个交换台已经是空号了。到最后,他把电话都打到乡下去了,接电话的那些男管家和女佣语气肯定地告诉他,某某人此刻不在家,他(她)去骑马了,去游泳了,去打高尔夫球了,上周乘船去欧洲了,总之每通电话都很简短,他一次又一次失望地挂断了电话。心中无声地呐喊着,到底有没有人能来接我的电话啊?
看来这个夜晚,他只能靠自己熬过去了,想想就无法忍受——他原本打算享受一下悠闲的私人时光,可当寂寞袭上心头,独处的时间也就失去了所有魅力。他身边从不缺少女人,可这一夜,仿佛他熟识的所有姑娘全都人间蒸发了,虽然觉得很孤单,但他从没想过随便找一个陌生的女伴来打发这个纽约之夜——他认为那是可耻的、不可告人的事,只有四处奔波的推销员,才会在陌生的城市中做此消遣。
安森付好电话费——那个女收款员本想拿他的巨额电话费开个玩笑,安森却没什么反应——交完款,他就准备离开广场饭店了,这是他那天下午第二次从那儿出发了,依然不知道去哪儿好。刚走出旋转门,他发现旁边站着一个女人,看身形显然怀孕了,夕阳从她的侧面照过来——每当门转动时,她肩膀上那条米色的薄披巾,就会随风飘动起来,门转一次,她就焦急地张望一次,看起来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看到她的第一眼时,一阵熟悉又强烈、紧张到不受控制的战栗,瞬间就布满了全身,可直到离她不满五步远的时候,他才认出那是波拉。
“天哪,安森·亨特!”
他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
“是你,波拉——”
“噢,真是太巧了。我简直无法相信,安森!”
她握住了他的双手,他从她坦率的举止中看得出,她对他已经释怀了。可他却恰恰相反——他觉得自己对她的爱慕之情再次翻涌起来,悄然间就席卷了整个大脑。她是如此的温柔,以前他总觉得她乐观无忧,现在他明白了,她只是担心温柔的心受到伤害。
“我们现在里埃避暑。彼得因为公事不得不来东部——你知道,我现在已经是彼得·哈格蒂太太了——所以,我们在纽约买了一所房子,把孩子们也一起带过来了。有空的话,你一定要来看看我们。”
“我可以去吗?”他立即追问道,“什么时间方便呢?”
“你什么时候想来都可以啊。瞧,彼得出来了。”随着门的旋转,走出来一位英俊挺拔的男人,看起来三十多岁,皮肤被晒成健康的小麦色,唇上的小胡子修剪得整齐漂亮。他线条健美的身材与安森日渐发福的体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安森那天穿了件有点紧身的常礼服,更显臃肿了。
“你不应该总这样站着。”哈格蒂对妻子说,“我们在这坐会儿吧。”他指了指大堂里的椅子,但波拉有些犹豫。
“还是直接回家吧。”她回答道,“安森,你不如——你不如今晚就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吧?我们刚刚安顿下来,家里有些乱,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哈格蒂也真诚地发出邀请。
“今晚过来吧。”
安森同意了。他们的汽车就等在广场饭店前面,波拉一上车,就舒展开疲倦的身体,靠在身后的丝绒软垫上。
“我想对你说的话太多了。”她说,“好像永远都说不完。”
“给我讲讲你的事吧。”
“好吧。”——她微笑着看向哈格蒂——“那也要花很长时间呢。我有三个孩子——都是我第一次结婚时生的。最大的今年五岁,老二四岁,最小的三岁。”她又浅浅地笑了笑。“我生他们没怎么浪费时间,不是吗?”
“都是男孩吗?”
“一个男孩,还有两个女孩。后来——噢,后来又发生了很多事。简单点说,我一年前在巴黎离了婚,然后嫁给了彼得。好啦,我讲完了——再补充一点,我现在特别幸福。”
到了里埃之后,他们把车开到一所大房子前,旁边就是海滨俱乐部。车刚停稳,就从房子里跑出三个皮肤黝黑、身材苗条的孩子,英国女教师根本拉不住他们,孩子们朝他们跑过来,嘴里还欢快地喊着什么。波拉把孩子们逐个搂进怀里,因为怀着孕,她的动作分外小心,也有些吃力。面对母亲的爱抚,孩子们却不敢乱动,显然有人教导过他们不可以扑抱妈妈,以免将妈妈撞倒受伤。即便是跟孩子们娇嫩的小脸蛋相比,波拉的皮肤也完全不显老——虽然现在她很疲倦,但在他看来,她似乎比他们上一次在棕榈海滩见面时还要年轻,那已经是七年前的事了。
吃晚餐的时候,她看起来心事重重。晚餐结束后,大家一起听收音机,她闭着眼睛躺在沙发上休息,这种氛围使安森都搞不清,自己留在那里是不是一种打扰。不过,到了晚上九点时,哈格蒂站了起来,大方友好地说想让他们单独谈一会儿。直到这时,她才慢慢地说起自己的心事和一些往事。
“我的第一个孩子,”她说,“就是那个被我们唤作达琳的小姑娘,她年龄最大——当我知道自己怀上她的时候,真是活不下去了,因为洛厄尔对我冷漠得像个陌生人,他根本不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我给你写过一封信,后来又撕了。噢,你那时对我实在太糟糕了,安森。”
还是当初那种对话,能让人的心情跟着一起一落。安森感到记忆忽然鲜活了起来。
“你是不是订过一次婚?”她问道,“和一个名叫多莉的女孩?”
“我从没订过婚。我努力过,但我再也没有爱过任何人,除了你,波拉。”
“噢。”她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我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第一个真正想要的。你看,如今我找到自己的爱人了——终于找到了。”
他震惊得说不出话,原来在她的回忆里,满是对他们诺言的背叛。见他沉默不语,她马上察觉到一定是“终于”两个字刺痛了他的心,于是她连忙安抚道:
“我那时非常迷恋你,安森——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去做。但我们在一起不会幸福。对你来说,我不够聪明漂亮。我也不喜欢你总把事情弄得很复杂。”她停了一下,“你的心永远都定不下来。”她说。
这短短的一句话,犹如一记重拳,狠狠地打在他的后背上——在所有的谴责中,这一句他最不应承受。
“如果女人变得不一样了,我就能定下心来。”他说,“如果我对她们能不这么了解,如果她们不会因为另一个女人心生嫉妒,如果她们能有哪怕一丁点的自尊心,那么,我就能定下心来。要是我一觉醒来,发现躺在自己家里,真正属于自己的家,那该有多好啊——是啊,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波拉,你知道吗,这也是女人们看上我、喜欢我的原因所在。只是我已经没有机会重新来过了。”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哈格蒂走了进来;波拉又喝了一杯威士忌,然后便站起身,说自己得回房休息了。她走过去,站在丈夫身边。
“我最亲爱的,你刚才去哪儿了?”她问道。
“我跟艾德·桑德斯一起喝了点酒。”
“我还担心来着,心想说不定你逃跑了呢。”
她把头靠在他身上。
“安森,他很讨人喜欢,对不对?”她问。
“的确如此。”安森大笑着说道。
她扬起脸看向丈夫。
“好了,我准备好了。”她说。然后转过头,看向安森:“你想看看我们的家庭体操表演吗?”
“当然。”他用饶有兴趣的语气回答道。
“看好了。我们要开始啦!”
哈格蒂一弯腰,轻轻松松地把她抱进怀里。
“这就是我们的家庭体操表演。”波拉说,“他会这样抱着我上楼。他是不是很可爱?”
“是的。”安森说。
哈格蒂微微低下头,用脸轻触波拉脸颊。
“我爱他。”她说,“我刚才也总对你这样说,对吗,安森?”
“是的。”他说。
“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永恒的挚爱。对吗,亲爱的?……好了,该说晚安了。我们要回去休息了。你看他多强壮,是不是?”
“是的。”安森说。
“客房里为你准备好了一套彼得的睡衣。做个好梦——早餐时见。”
“好的。”安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