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五:拥抱阻碍和痛苦
故事A
比尔·布拉德利(Bill Bradley,1943— )在大约10岁时就爱上了篮球运动。他与同龄人相比有一项优势——就他的年龄而言,他个子很高。但除了这点,他在这项运动上并没有什么天赋。他的动作缓慢而笨拙,跳得也不是很高。这项运动没有哪个方面对他来说是容易的。他必须通过大量的训练来弥补自己所有的不足。因此,他为自己制订了运动史上最严格、最有效的训练计划。
设法拿到高中体育馆的钥匙后,他为自己制订了一份训练时间表:每天放学后和每周日训练3.5小时,每周六训练8小时,夏天每天训练3小时。多年来,他一直严格地坚持着这份时间表。在体育馆训练时,他会在自己的鞋里加入10磅重的东西来加强腿部力量,从而增强他的弹跳力。他认为自己最大的弱点是控球不好和行动迟缓。他必须克服这些并把自己变成一个优秀的传球手,以弥补他在速度上的不足。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想出了各种各样的练习方法。比如,他会戴上底部黏着硬纸板的眼镜架,这样当他在练习运球的时候就看不到篮球了。这可以训练他养成在运球时环顾四周而不是盯着球看的习惯,这是传球中一项关键的技能。又比如,他会在球场上摆一些椅子充当对手,然后绕着它们来回运球,一练就是好几个小时,直到他能轻松绕过椅子、迅速调转方向为止。他在这两项练习上花了大量时间,并经受了各种厌倦或痛苦的感觉。
走在家乡密苏里州的大街上,他会一直目视着前方,并试着在不转头的情况下观察街道两边商店橱窗里的商品。他不断地做着这样的练习,以锻炼自己的周边视觉,这样他就能在球场上看到更多的信息。在家中自己的房间里,他常常会练习持球转身和假动作直到深夜——这些技巧也可以帮他弥补速度上的不足。
布拉德利把自己所有的创作精力都用在了想出新奇有效的练习方法上。有一次,他和家人乘坐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轮船去欧洲旅行。终于,他们想,他可以暂停一下他的训练计划了——轮船上真的没有练习的地方。但是在甲板下有两条长度和船身相等的走廊,900英尺长,而且非常狭窄——只够两名乘客并排而行。这是练习如何在全速带球时保持完美控球的最佳场地。为了加大训练难度,他还戴上了那副让视野变窄的特殊眼镜。每天几小时,他在两条走廊上来回练习着运球,直到航行结束。
就这样练习多年后,布拉德利慢慢地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篮球巨星:先是在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赢得了“全美球员”的称号,随后成了纽约尼克斯队的职业球员。球迷们非常敬佩他那令人震惊的传球能力,仿佛他脑袋的后面和两侧都长了眼睛一样,更不用说他那超凡的控球能力、惊人的假动作和持球转身的策应能力,以及他在球场上的矫健身姿了。但是鲜有人知道,这种表面的从容是他多年来长时间、高强度训练的结果。
故事B
在约翰·济慈(1795—1821)8岁时,他的父亲死于一场骑马事故。他的母亲因为一直未能完全从悲痛中走出来,7年后也去世了。这让济慈和他的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变成了孤儿,在伦敦无家可归。济慈因为是家中最年长的孩子而被指定为遗产的受托人和监护人。他从学校退了学,去了一名外科医生和药剂师那儿当学徒——他必须尽快赚钱,而这似乎是最好的谋生职业。
在学校的最后几个学期里,济慈爱上了文学和阅读。为了继续学业,他会在非工作时间回到学校图书馆尽情阅读。一段时间后,他萌生了自己动笔写诗的念头,但是由于没有导师的指导,也无法经常接触到文学圈,对他来说唯一可行的自学方法就是,阅读17世纪和18世纪所有最伟大的诗人们的作品。之后,他努力模仿一些作家的诗歌形式和风格,终于写出了自己的诗。他在模仿上有自己的诀窍,这使得他很快就能创作出许多不同风格的诗歌,然后他再结合自己的风格对这些诗歌稍作调整。
就这样过了几年后,济慈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他要一生致力于写诗。写诗就是他的人生使命,他相信自己会找到以此谋生的方式。为了让自己继续接受严格的学徒训练,他决定写一首长达4000行的诗。这首诗将围绕古希腊神话中的恩底弥翁 展开。“《恩底弥翁》,”他给一位朋友写道,“会是一次对我的想象力,尤其是创造力的考验……我必须围绕某个主题用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写出4000行诗。”他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最后期限——7个月——和在完成初稿前每天写50行诗的任务。
当《恩底弥翁》写到四分之三时,他就彻底厌倦了自己正在写的这首诗。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决心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到底,以在自己设定的最后期限内完成初稿。他不喜欢《恩底弥翁》的华丽辞藻和重复累赘。但是只有通过这样的练习,他才能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写《恩底弥翁》时,”他后来写道,“我仿佛一头扎进了海里,因而比待在绿色的海岸……品茶和接受舒心的建议,对水深、流沙和礁石有着更深入的了解。”
完成了《恩底弥翁》这首他认为普通的诗作后,济慈总结了他在写作过程中学到的所有宝贵经验。他再也不会经历文思枯竭之苦了——他已经训练自己克服了所有写作障碍。此时的他已经养成了高度专注和快速写作的习惯——他能够在几个小时内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写作。并且,他还可以用相同的速度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他已经学会了如何批评自己和自己的浪漫主义倾向。他可以冷静地看待自己的作品。他认识到,最好的想法往往是在实际写诗的过程中产生的,他必须大胆地写下去,否则他就会错过那些灵感。最重要的是,他偶然发现了一种适合自己的风格:与《恩底弥翁》相反——语言要尽可能地简洁,要尽可能多地使用比喻,但不能有一句废话。
有了这些经验,在1818—1819年他病重之前,济慈用英语创作出了一些最令人难忘的诗歌,包括他所有最伟大的颂诗。这两年可能也是西方文学史上最多产的两年。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通过的严格的自我训练达成的。
我们人类本能地会在任何看起来可能会带来痛苦或过于艰难的事物面前退缩。我们会把这种本能带到任何一项技能的练习中去。一旦我们熟练了这一技能的某些方面,一般来说是我们比较容易掌握的方面,我们就会喜欢反复练习这个部分。我们的技能会因为我们避开自己的弱点而变得不平衡。因为在练习中我们没有被关注或展现自己的压力,所以我们很容易掉以轻心、放松警惕。我们在自己的日常练习中,也很容易变得比较保守,一般会遵循他人的做法去做,或者采用已经被他人接受的方法练习。
但这是业余爱好者的做法。为了达到精通,你必须采取我们称之为“阻抗训练”(Resistance Practice)的方法。这个方法的原则很简单——练习时朝着自己所有本能的反方向前进。首先,你要抵制住对自己好一点的诱惑。你要最严厉地批评自己,通过他人的眼睛来看待自己的工作。你要认清自己的弱点,准确地说是你不擅长的方面。这些是需要你在练习中优先考虑的方面。在摆脱这可能带来的痛苦时,你会感到一种反常的愉悦。其次,你要抵制住放松注意力的诱惑。你要训练自己在练习中以双倍的强度集中注意力。在制订自己的日常练习计划时,你要尽可能地变得有创造性。你要想一些对自己的弱点起作用的练习方法。你要给自己设定一些达到某些标准的最后期限,然后不断地突破自己的认知极限。用这种方式,你就能超越他人,实现自己的卓越。
最终,你高度专注于工作的5小时会相当于大多数人的10小时。很快,你就会看到这样练习的效果,而别人也会对你完成工作时所表现出来的轻松从容感到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