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汽机房及除氧间布置
6.2.1 对200MW级及以上机组,汽轮发电机组宜采用纵向顺列布置。如条件合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也可采用横向布置。
6.2.2 300MW级及以上机组的汽机房运转层宜采用大平台布置形式,300MW级以下机组宜采用岛式布置。采用大平台布置时,应满足汽机房的通风、排热、排湿及起吊重物的要求。
6.2.3 给水泵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驱动汽动给水泵的小汽轮机排汽进入主凝汽器时,汽动给水泵组宜就近布置在汽轮发电机组侧面的运转层或底层。
2 当驱动汽动给水泵的小汽轮机排汽进入独立的凝汽器时,汽动给水泵组宜布置在汽机房及除氧间的运转层或中间层。
3 当汽轮发电机组采用电动给水泵时,给水泵可布置在汽机房或除氧间的底层。
6.2.4 除氧器给水箱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氧器给水箱的安装标高应保证在汽轮机甩负荷瞬态工况下,给水泵或其前置泵的进口不发生汽化。
2 在气候、布置条件合适时,除氧器给水箱宜采用露天布置。
3 除氧器和给水箱不宜布置在集中控制室上方。如布置在集中控制室上方时,集中控制室顶板应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灌,除氧器层的楼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6.2.5 汽轮机油系统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汽轮机主油箱、油泵、冷油器及油净化装置等设备宜布置在汽机房机头靠A列柱侧,并应远离高温管道;汽轮机贮油箱宜布置在主厂房外侧。
2 汽轮机主油箱、贮油箱、油净化装置及油系统应采取防火措施。在主厂房外侧的适当位置应设置密封的润滑油事故排油箱(坑),其布置标高和排油管道的设计应满足主油箱、贮油箱、油净化装置等事故排油畅通的需要。润滑油事故排油箱(坑)的容积不应小于一台最大机组油系统的油量。
3 设备事故排油门均应布置在安全及便于操作的位置,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排油设备外缘5m以外的地方,并应有两条人行通道可以到达。
6.2.6 湿冷机组纵向布置时,循环水泵不宜布置在汽机房内;工程具体条件合适时,循环水泵可靠近汽机房布置。
6.2.7 当采用带混合式凝汽器的间接空冷系统时,循环水泵和水轮机宜毗邻汽机房布置。
6.2.8 凝结水精处理装置宜布置在汽机房内,再生装置宜布置在主厂房内。
6.2.9 供热机组热网首站宜布置在汽机房A列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布置在主厂房固定端或汽机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