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锅炉辅助系统
8.7.1 汽包锅炉的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汽包锅炉宜采用一级连续排污扩容系统,连续排污系统应有切换至定期排污扩容器的旁路。
2 每台锅炉宜设1套排污扩容系统。
3 定期排污扩容器的容量应满足锅炉事故放水的需要;当锅炉事故放水量计算值过大时,宜与锅炉厂共同商定采取合适的限流措施。
4 对于亚临界参数汽包锅炉,当条件合适时可不设连续排污系统。
5 定期排污扩容器宜装设排汽管汽水分离装置。
8.7.2 锅炉向空排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向空排汽的噪声防治应满足环保要求。
2 向空排放的锅炉点火排汽管及压力控制阀排汽管应装设消声器。
3 起跳压力最低的汽包安全阀和过热器安全阀,以及中压缸启动机组的再热器安全阀排汽管应装设消声器。其他安全阀排汽管宜装设消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