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柏拉图 法治政体分类学的始创
君王从事哲学思考,或者哲学家成为君王,这是不可遇,亦不可求的;因为权力之占有必然会腐蚀理性之自由判断。
——[德]康德:《论永久和平》
还有一个问题:哲人可能会滥用政治权力。哲人并非思考机器,他们是由理性、血气和欲望构成的人。难道执掌绝对的政治权力的哲人就不会被诱使去滥用他们的职位吗?
——[美]史蒂芬·B.斯密什:《耶鲁大学公开课:政治哲学》
法治政体理论的思想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及其法治思想。这并不是说,在这之前完全没有这类思想的萌芽,如希罗多德《历史:波斯希腊战争史》记载,在讨论波斯人应实行何种政体时,欧塔涅斯主张实行“人民的统治”,因为这种统治形式具有“最美好的名声,那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记录的伯里克利的著名演讲也说,雅典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遵守法律”和“服从法律”。但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却是最早从政治哲学和法理学的高度,提出并讨论了法治政体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根据是否实行法治(“依法统治”)来划分政体的类型、确定法治政体的特性、对各种法治政体予以分析以及对这些法治政体进行评价与选择。这意味着,追溯欧洲法治以及法治政体思想史的源头,还得“言必称希腊”,特别是必须探索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作为古希腊和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柏拉图的思想和学说,深邃、丰富而博大,但其重点显然是国家学说。“这一学说常常被看成是柏拉图哲学的中心。人们甚至敢用这样的措词,柏拉图喜欢论述国家而且只论述国家,他原本只是违心地当了哲学家。…… 柏拉图是由于他的国家学说而显示出重要性 。”例如《国家篇》或《理想国》( Politeia ),从书名看就是“政制”研究,politeia是“希腊人称呼政体、政治制度或者政治结构秩序的标准语汇”。 该书尤其描绘完美理想的国家形式。《法律篇》则主要为国家提出切实的法律建议。所以,这“两部著作的共同之处是从哲学的观念提出国家的设想”。 在柏拉图这里,哲学对善与正义的思考,被最终引向国家、城邦、统治问题的思考。也可以说,正是探讨国家、城邦、统治问题的需要,柏拉图才在哲学上思考善与正义问题。
柏拉图讨论国家哲学包括各种政体与法律、法治问题的著作,主要是《理想国》(《国家篇》)、《政治家篇》(《论君主制》)和《法篇》(《论立法》) ,以及《米诺斯》(《论法》)。此外,还有第七、八封书信等。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国家篇》《政治家篇》和《法篇》。
在这些著作和书信中,柏拉图系统阐释了自己的国家哲学与法律思想,大体上反映出柏拉图法政思想的主题及其嬗变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