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克服道德悖论,建构道德与幸福一致的社会
中国民间有谚语“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人们也可以举出很多事例来证明这句话的现实性。但不管多少例子,都无法证明它的真理性。就像“天下乌鸦一般黑”这也只是民间的一句牢骚话而已,因为只要找到了一只其他颜色的乌鸦就可以证实该判定的真伪性。同样,人们也可以举出很多事例以证明“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这种判断的谬误性。在此,笔者不想纠结现象与事例对判断的佐证,而只想把上述谚语作为引子来讨论一个背后深层问题: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德性是否意味着吃苦而不幸福;反之,享受幸福是否意味着缺德?一个按秩序排队等公交车的当事人最后得不到座位,而一个没有秩序责任的家伙往往抢占了座位而逍遥自在,两者谁是幸福的?幸福仅仅牵涉结果吗?同样,一个为国家民族努力工作,甚至抛头颅洒热血不惜牺牲自家性命的人,与一个靠歪门邪道、背信弃义、阴谋诡计而获取利益反而长命的人,谁又是幸福的?所以,幸福不仅仅牵涉个体自己的感受,还包括对幸福的价值评价以及对幸福的合乎道德的追寻。
一、道德与幸福的伦理学困境
(一)古代的德福一致理论
在古代,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思想家的观念中,幸福与道德是一致的,幸福即道德。也就是所谓幸福就是过一种德性的生活。幸福就是人所追求的最高目的和最高的善。亚里士多德把这种最高的目的和善称之为“至善”。这样,德性与幸福两者合一,一方面,德性是通往幸福的必要手段,幸福是德性的目的,是幸福而不是其他什么作为目的。亚里士多德强调:“幸福本身就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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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把幸福当成了伦理学追求的本体论或形而上学基础,把幸福当成人生的最高意义和存在的至上需要,也导向了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的主题。中国古代思想家也持有与亚里士多德相似的观点,把道德与幸福相合为一,儒家创始人孔子主张事物可以追求,道德也可以追求。同时,孔子还提倡道德与幸福一致,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此言表明颜回即使处于简陋的生活中,也能够自得其乐,恰恰体现了道德与幸福的统一。幸福与物质有关,但不是完全由物质决定,人的德性往往是构成幸福的重要来源之一。甚至,人的幸福少不了德性的存在,否则幸福就要打大问号了。因为,重视德性之福,往往让幸福少了食色的过多干扰。在古代,沿着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与德性的统一学说,分裂为两派,一派关注感性快感的幸福,如伊壁鸠鲁派,该派认为,幸福就是“内心无纷扰,肉体无病痛”,把幸福归结为快乐,快乐即道德,这就是快乐主义幸福论;另一派为斯多葛派,该派主张幸福就是道德问题,把幸福还原为道德问题,并提倡苦行僧生活。斯多葛派专注于人的德性与内心,提倡灵魂高尚的生活,所以被称为禁欲主义。
(二)近现代的德福分离思想
到近现代,道德与幸福问题开始走向分解,即康德所谓的道德与幸福两难问题,道德问题不可能是幸福问题,幸福也不是道德问题,从而导致两者的分裂。因为在康德看来,从绝对主体自我意识出发,得到的主观性的“我”的意识,现实中表现为我的利益和我的感受。从我出发,个体的幸福就尤为关注,他人就不在意识中,道德问题就难以关注。反之,当个体把注意力集中于“他者”之时,他者就变成个体的界限,以他者为中心旋转,自我就退隐为小我,他者变为大我,个体的德性就凸显出来。康德明确指出:“德性的准则与自身幸福的准则在它们的至上实践原则方面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而且尽管它们都属于一个至善以便使至善成为可能,但它们是远非一致的,在同一个主体中极力相互限制、相互拆台。”
一方面,幸福是出于偏好和欲望,另一方面,道德是出于一种无条件和绝对的实践准则,这样,道德与幸福一起构成了二律背反。作为感性的人关注个体的感受与爱好,作为理性的个体,关注普遍的道德法则,即希望自己的行为符合自己的绝对的立法,也希望自己的立法变成普遍的立法原则。康德也指出,道德与幸福不是绝对不能结合,它们的结合是可能的,只有在“先天的”“至善”中进行综合,康德认为这种综合源于先天综合法则,他说:“仅仅建立在先天的知识根据之上。”
康德认为,幸福的实现要以合乎道德为前提,也就是说,道德对幸福有制约作用,而且,道德相对于幸福有明显的主导性。康德强调:道德并不是如何使我们获得幸福的学说而是如何使我们配享幸福的学说。
康德也关注了幸福对道德的作用,因为不幸和痛苦,经常构成了对义务的背离,生活中的不幸往往成为走向不道德的诱因。康德没有看到,离开幸福,会导致道德的抽象化,而离开道德,幸福就会走向片面化道德趋向。
(三)后现代面向他者的德福统一观点
法国学者列维纳斯一反西方哲学主流即西方主体性哲学本体论趋势,提出绝对的“他者”,把他者当成伦理道德的中心。
西方哲学的主线是主体形而上学的趋向,柏拉图是这条线索的开创者。柏拉图主张现象与理念的对立统一,现象是理念的模仿,理念是事物的本质,现象归为理念;到中世纪,基督教哲学抛出了一个至高无上的上帝,其他一切现象都是上帝的创造物,奥古斯丁就打造了两个世界,一个是上帝之城,一个是尘世之都,尘世之都受制于上帝之城。近代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宣告了自我意识哲学的开始,一切围绕主体展开,主体为中心,他者为边缘,他者围绕主体自我旋转。笛卡尔确立了主体的地位和权威;黑格尔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彰显了主体的至高无上性,“实体即主体,主体即实体”,世界就是绝对观念的主体运动的结果。到了海德格尔,虽然他对传统形而上学有反叛的意味,但是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海德格尔还是确立了特殊存在者即“此在”作为反思存在的前提,实际上就是提倡世界一切都在此在的照应下“出场”,真理先要有真人,真人也要求有真理,一切真理都是在此在面前的敞开,真理就是存在的“无蔽”,海德格尔的真理观是本体论意义上的真理观,忽视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之道。无论如何,海德格尔还是无法完全摆脱西方主体“我”至上的哲学路线。
列维纳斯的他者学说是对主体形而上学的背离。他提倡他者的绝对存在,他者是主体我必须尊重和敬畏的绝对者,因此是伦理学的义务对象。列维纳斯认为,自我与他者不是一个并列的集体关系,而是一种既相异又相邻的关系,或者说就是一种“无关系的关系”。列维纳斯认为,他者对同者的质疑恰恰是伦理学的起点,也是伦理学的阿基米德点。他者与我的关系是无关系的关系,他说:“这样的关系没有什么包容,却有无限对有限的溢出,是它确立了伦理学的情节。”
列维纳斯主张,我是通过他人而存在,通过与他人的相遇而成为可能,通过与他者的相遇,放弃了主体性对他者的占有和强制。实际上,列维纳斯强调,我是负责任的我,他是我负责任的人,我的意义在于他者的意义。列维纳斯把伦理学和道德为题的起点放在以他者为起点上。田海平很好地诠释了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意味:“在爱之中,在为他者的责任之中,在自由之中,即是幸福之人,也是道德之人。”
二、道德与幸福不一致的根本缘由
看来,关于道德与幸福关系的看法存在不一致的方面,从古至今,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在道德思想家那里,观点迥异。但是细查之下,我们不难发现,德福关系还是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德福一致论和德福不一致论。持德福不一致观点的代表为德国古典思想家康德,其坚信德福不一致,因为幸福来源于感性经验,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普遍必然性;而道德根源于普遍理性的立法,是人为自己立法,而且这种立法也是他人希望的共同法则,所以道德具有普遍性。两者产生了二元悖论,道德无法归结于幸福,幸福也与道德无干。表现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不难发现德福不一致的不少现状:“好人没有好报”“农夫与蛇”的关系,当前出现的“帮扶人反被讹”的事例也是有关德福不一致的现实证据。持德福一致理论的学者代表是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和后现代学者列维纳斯,他们认为德福一致。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心灵合乎德性的活动,德性不是天赋的,而是长期生活习得而来,而且幸福不是短暂的追求,幸福需要长期追求,需要终其一生去习得,真正的幸福需要节制,中庸的幸福才是最恰当的幸福。后者列维纳斯的“他者”构建了道德与幸福的基点,他者是异质的存在,人们的所谓自我德性前提来源于他者,来源于对他者的责任。幸福构建于自我对他者绝对的伦理责任。总之,德福一致理论,不论是亚里士多德还是列维纳斯,都坚持德福相连,有德就有福,有福就有德,尽管他们论述的路径不一,一个坚持德福的相连并列,一个坚持德福的一致依赖于绝对的他者。正如赵汀阳先生所指出的:“一个幸福的人几乎不可能是缺德的人,幸福意味着他活得愉快,而生活总是与人共有的生活,因此他必定对人不坏;而反过来的道理看,一个缺德的人几乎不可能是幸福的人。”
当然,德福一致论是指一般情况,问题是,为什么社会上还是出现了德福不一致的情况呢?这里就需要回到现实具体情况来探讨了。
(一)体制设计的缺陷
对正义社会的渴望,可以说自从有了阶级社会就开始了。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是一部关于正义的著作,其中,柏拉图认为正义社会就是对等的社会,即不同阶级阶层对应了不同的职责和任务,不能越界,否则这就是不正义。柏拉图把社会划分为三大阶层,管理阶层对应的素质是智慧;保卫者对应的素质是勇敢;而生产者对应的就是欲望。尽管柏拉图的正义论有限定阶层流动的意图,但人们也能看到,柏拉图反映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即对等的公正制度,否则一个国家或城邦就得出现混乱。因为,有智慧的人管理国家,勇敢的人保卫社会,而满足自我感性欲望的人适合生产,这些是天经地义的对应,本身就体现了公正。近代社会契约论者认为正义国家是契约下的国家。而功利主义者认为,正义的社会是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美国学者罗尔斯坚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罗尔斯构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自由原则和差异化原则。自由原则是首要的原则,而差异化原则主要考虑到政策不能损害国家中最不利者的利益,无论社会怎么改革,首先需要保证弱势群体不受损失,最好是让他们得利。
当今中国存在不少德福不一致的情况,由于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社会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社会评价标准也单一化,经济利益成为衡量成功的单一标准,进而社会逐步虚化了文化道德领域的作用。这样就出现了不少投机取巧、钻法律空子、不讲诚信者得到利益和好处,而遵纪守法者,按规矩办事的却可能受到经济损失。前些年市场上出现的“毒奶粉”“地沟油”“假药”等事件,不能不引起社会反思。从根本上讲,是市场契约体制的不完善,导致经济人的利益追求而忽视“道德人”的责任,从而使道德人被边缘化。如果一个社会人在道德践行中得不到奖赏,反而可能使自己的利益受损,成为一个他人不愿学习的榜样,最终将导致社会对道德英雄敬而远之,甚至退避三舍。
不正义体制的存在是德福不一致的根源。如果一个社会的体制没有体现出“善恶有报”的德福一致,社会的有序性将会被瓦解。当一个行业出现制假卖假而挣个盘满钵满,而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者却得不到应当的利益;当一个不讲诚信、德性缺失之人过得逍遥,而一个遵纪守法、讲究信用的人反而生活困苦;当一个人路边行善扶老人却遭讹的时候……我们认为这个社会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逆淘汰机制,这种机制让德者不得,让失德者有得。这种机制会让社会良好风气日渐衰退,也会让人产生不德好于德的境遇。长此以往,社会的有序性就会遭到破坏,道德的环境日益退化,人与人之间会变成完全的利益关系,社会将导致有序秩序的崩溃,这不能不让人们产生深思。
(二)价值承诺的式微
德福一致是任何一种文明的基本承诺,无论历史上的各种道德体系还是宗教信仰,以及政治制度,都承诺了有德就有得的价值承诺。但是由于现代性之后,理性精神张扬,宗教至上性退位,理性精神本身代替了上帝,人类自己成为上帝。经济理性号召经济人的利益至上性,伦理学的德性人面对经济人的入侵,自己也退位从而成为经济大潮的边缘人。随着经济人的彰显,社会的秩序依赖微弱的宗教敬畏和政治法律的强制力维系。人们内心的德福一致失去了基本的伦理规范作用,导致社会出现了硬邦邦的法律维系社会关系。伦理体系的边缘化,人性的欲望扩张,单一利益评价成功与否的机制,导致内心的失衡,价值承诺的式微,人的伦理规范作用的整体塌陷。当人们不太相信“德福一致”“善恶必报”的时候,“于是,不仅伦理学和道德哲学‘乌托邦化’,而且伦理和道德都逐渐失去了自己的魅力”
。按照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当社会伦理价值式微,价值承诺失效的时候,社会的秩序就难以很好维系,因为单一的政治或者法律的作用会使得社会缺少润滑剂,没有社会道德的润滑剂,社会调控只有依赖沉重的法庭和微弱的宗教力量。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实际需要一个良好的公共领域作为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人们面对面商谈,无障碍地沟通、对话。所以公共领域具有文化意味,其核心就是伦理道德。
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启动,现代化的加速推进,现代性的理性张扬,使人的欲望全面开启。人口随着利益的迁移,进而导致陌生人社会的产生。由于陌生人社会的诞生,人们内心对传统的“仁、义、礼、智、信”等伦理观念逐渐淡化。面对陌生人的局面,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慎独”的道德坚持,人们选择了“搭便车”式的忽视道德,不少人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以往熟人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的缺德事情。而在熟人社会,固化的人口和熟悉的面孔,加上传统的乡里文化和伦理影响,人们还是能够保持德性的生活,大家也就相安无事,甚至在很多乡村,人情味很浓。
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面孔生疏了,人情淡了,传统伦理难以维系,新的伦理价值没有产生或还在形成之中,因此出现了道德约束的真空状态。不像西方在近代化过程中,虽然存在与中国相似的情况,但毕竟他们还有一个普遍信仰的上帝,这个上帝在快速现代化的西方虽然受到冲击,还是起到了维系社会秩序的基本作用。反观中国,在快速现代化过程中,加上缺乏一个普遍的至高无上的人格神的存在,新的信仰没有完全构建起来,导致社会的失序。这一切当然不能责怪改革开放的正确性,恰恰是现代化开启后的相关配套制度和观念伦理的跟进滞后。反映在伦理价值上,德福不一致的价值承诺已经式微,人们也对之产生了动摇。
(三)“活在当下”的生活方式使然
随着现代性的推进,生活节奏变得加快,文化消费也变得快餐化。奠基于现代科技之上的文化越来越符号化和图像化,法兰克福学派最早敏感地发现了这种文化的负面性。霍克海默与阿多尔诺称之为“文化工业”,法国学者德波把这种文化称作“景观”社会,而布尔迪厄认为这是符号文化,哈贝马斯认为这种大众传媒加剧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在西方早期学者看来,大众文化是资本主义为了经济利益而制造的文化工业,对这种文化,消费者只是被动消费,为了满足资本家的经济利益的被动消费。西方学者批判了大众文化对人们的欺骗性,人们误把大众文化当成大众的文化,实际是满足资本增值需要的工业;他们批判大众文化对人们的控制,这种文化已经成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帮凶,它让人们舒舒服服地听命于资本主义制度;他们还批判大众文化对人们创造性的扼杀,因为这种工业文化是复制的产物,它扼杀了人们的创造性和自由,面对这种文化,人们不需要想象,不需要思考,只需要消受;他们还批判这种文化导致的虚假需求,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快餐文化的花样翻新,让人们眼花缭乱,经常深陷广告的承诺,使得“爱别人所爱,恨别人所恨”,人们在广告的指引下消费了很多超过自己真实需要的消费,这就是“虚假需求”。
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推进,文化也发生了转变,从过去的精英文化到今天的流行文化,从过去的主流文化到今天的大众文化,从平面媒体到今天的立体媒体,从过去的纸质文化到今天的电子读物,可以说文化社会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不像西方学者批判的那样可怕,但大众文化在中国产生的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存在。从阅读纸质书籍到阅读电子读物,从无厘头调侃到网络八卦,从 20 世纪 90 年代的电视控到今天的手机控,从努力奋斗的心态到今天不少人喊出的“过把瘾就死”“活在当下”,这些不能不引起文化界的思考和关注。
海德格尔认为,存在是人的存在,存在重视在时间中的存在。离开了时间性对存在的追问,其实就是传统的抽象形而上学。传统形而上学抛开时间追问存在者,而往往丢掉了活生生的人的存在。人在时间中存在和生存,所以人的幸福也具有时间性。当人们只热衷当下的所谓幸福后,就会把现实当成合理的,合理的当然会成为现实。面对变幻莫测的图像文化,面对快速转换的时光,不少人不敢去思考未来,所以紧紧抓住当下,实际上,当他们喊出“活在当下”的时候,其实是一种无奈的表现,因为抓不住现在,也不敢思考未来,所以更加专注现实。但是现实就能抓住吗?肯定很难,现实的声、光、电、像往往让人应接不暇,而恰恰需要人们看清现实,把握本质,从而做到心不动。
时间有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存在,而人总是要指向未来。作为未来的向度恰恰是人之为人的向度。面向未来就是面向可能性,赵汀阳说:“放弃一种可能生活就等于放弃一种幸福,因此一个人对他的贫乏生活在主观上很满意,他仍然由于生活的欠缺而缺少某些本来可以有的幸福。”
对于海德格尔,未来向度是人更本质的存在,人有无限多的可能性,幸福也有未来的向度。杨国荣认为:“未来给人以希望,希望则意味着幸福。”
三、道德与幸福一致的实践方向
(一)公正制度体系的构建或完善
公正社会的核心即正义社会。正义社会即“对等”社会或者“一视同仁”社会。在正义社会,人们所付出与其所得是相一致的,不会有人超越于他人的利益之上;在正义社会,同样条件下,制度设计是一视同仁的,它平等对待每一个个体,制度设计经得起检验,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即“得所当得,失所当失”。制度设计不是为了某个群体服务,而忽视其他群体利益,除了某个群体是绝大多数人的阶级敌人。简单一点表达就是在所有人面前“一碗水端平”,这样的制度设计才会有客观性,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这样的制度设计也才有持久性,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这种制度设计还有实质性,维护了每个个体的利益,经得起人心向背的考验。一个正义社会应该是一个道德与幸福相一致的社会。抛开幸福谈道德,就会使道德抽象化;同样,抛开道德谈幸福,这样的幸福最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是柏拉图的“理想城邦”需要的公正,还是近代霍布斯与洛克的契约论公正;无论是近代的契约论公正还是现代罗尔斯的修正过的契约论公正,都以正义社会构建作为其核心内涵的追求。社会主义的和谐有序需要健康道德建设,也需要相应正义制度的建构,否则,和谐社会就是沙滩上的楼阁,顷刻坍塌。传统中国社会过于强调伦理政治,使法治政治边缘化,结果使社会逐步走向分化,人性趋于分散。反之,强调法治社会兼具德治的国家或社会,反而社会井然有序,活而不乱,富有创造力。胡适曾经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一个肮脏的社会,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情味的正常社会,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社会,如果人人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那么这个社会最终会堕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社会。因为只讲道德不讲规则容易导致人们虚伪。所以,好制度让人变好,坏制度让人变坏。楼天宇说得好:“公正制度规范保障着人类社会共同体处于最低限度的德福一致。”
当前我国正义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目前需要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已经体现了公正制度的力量。当下,我们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进一步促进道德与幸福的一致。可喜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群众路线观念深入党心,党的作风全面好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已见成效,服务型政府理念已深入人心。政治层面的制度设计已经为德福一致的社会建构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制度基础。经济层面不断出台以市场作为资源调节的决定力量政策,大量废除政府审批政策,放开市场管制,所有这些将有利于活跃和繁荣市场,也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公正的竞争。对利益固化的现实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控,有利于社会结构的层级升降,也促进了阶层流动,使百姓有了向上流动的期待。近年来的扫黑除恶行动,为公平竞争社会的塑造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国企改革释放了积极信号,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到公有制经济中来,为国家经济打开了活力之门。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目前,我国民生事业取得了重大成果,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税的废除,九年义务教育的免费,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以及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行,这些极大地推进了社会主义公正事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以来,在民生方面出台了许多重大举措:把教育强国当成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工程,把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当成最大民生,把建立多层次的社保体系当成社保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把人民健康当成国家富强的标志。所有这些制度性的建构将有利于打造德福一致的社会。
(二)马克思主义德福一致价值观的建构
人不能没有理想,也不能没有超越性。人虽然离不开物质,但也离不开价值观。就像人必须吃饭,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人生该有价值观的皈依,需要终极价值观的依托,否则人生有味,但可能无精神气。德福一致的社会建构,少不了一个社会的整体价值观的塑造。一些西方国家拥有长期历史流传下来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意识形态,同时背负着基督教文明的意识观念,从而确立了西方文明的基本构架,也基本保证了西方文明历史传承。不管这种文明所分野出来的德福一致还是不一致,都可以从其意识形态寻找根源。
从奴隶社会开端到 1840 年鸦片战争,中国历史几乎处于静止状态,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几千年的古代社会变迁很慢,传统儒家文明与传统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奠基了中国古代文明的基石。1840 年后,中国历史变迁迅速,特别是 1978 年后,中国历史进入了迅速变迁时代。在一个涉及几亿农村人口流动的社会,市场经济逐渐形成,陌生人社会也逐步诞生。在改革开放时代,在一个陌生人共同存在的空间中,如何维持社会秩序,让社会井然有序、相安无事,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这不仅是一个政治公正问题,也是一个共同价值观建构问题。德福一致社会的形成不仅需要社会正义,也需要共同的价值观的依托。当代中国毕竟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这就需要用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来维系社会的存在。这种价值观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同时也是中国人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即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上合乎逻辑地推演出了“每一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未来社会,当然也是人类的最高社会形态和终极的价值观。未来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自由是人的终极目标,也是人的最高价值目标。德福是否一致,不是取决于行为合乎某个固定的伦理规范,而是是否符合人对自由的追求。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自由王国满足人们对于德性的追求和幸福的盼望的统一。当然,对于德福一致的价值追求,需要人们把握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精神规律的认识。恩格斯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当然,从必然王国到达自由王国需要长期的历史过程,特别是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需要长期积累,不能寄希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习近平指出:“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
围绕马克思主义自由王国的终极目标,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特别是在当下,物质利益的追求与终极价值的诉求,工具理性的张扬与价值理性的诉求,物质欲望的渴求与道德情操的向往……需要人们去思考、去探究、去平衡。当前者的诉求超越后者的时候,社会将会出现终极价值式微的趋势,从而导致德福不一致的让人深思的局面。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马克思主义自由王国的价值观就是题中之义,符合中国的国情,也吻合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普遍性。
(三)可能生活与实践维度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意识,动物只有情感,没有意识。动物没有信仰,而只有人类才有信仰,包括价值诉求。人的存在是去存在,即英语的to be,而事物的存在是名词being,名词表示已经生成,没有未来,也不思考未来,不把存在当成对象来思索。动词结构to be表达了一种趋势,一种没有完成的趋势。所以,人有无限多的可能性,由于人的存在,其他物才能敞开、无蔽,真理才可能出现。本真的人才能敞开真理,真理才能敞开本真的人。人是有历史的,而动物没有。因此在时间中敞开的人,具有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不同存在,过去和现在已经经历,未来还没有到来。人是可能性的存在,也是未来的存在。
因此,人有可能生活的样态。关键愿不愿意去发掘、追求和践行这种可能性生活。人生就是“存在”的辩证法过程,正是这个存在的辩证法,幸福在过去、现在展现,同时将在未来中展开。未来不是空洞的,未来与过去相连,也与当下相接。所以要实现未来,需要过去的积淀,也需要今天的努力。马克思认为,人是对象性的存在。人把客观物确立为对象,然后采取手段实现对象,当对象按照主体目的实现后,说明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人是通过对象化的世界来确证自己的存在的。只有希望的未来,才是幸福的存在;没有未来的存在,是黑暗的世界。
可能生活意味着可能的幸福,可能的幸福立足现实也指向未来。现代社会提供给人廉价的幸福:随手可得的商品,满眼尽是图像文化,不需要思考的电子读物,加上“活在当下”的即时价值观,人们以为这就是幸福。合理的就是存在的,问题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吗?当人们把快乐、欲望和利益当成幸福的时候,幸福就是廉价的。为什么呢?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用结果来衡量,而是需要行动来定义。
幸福不是去等待未来,而是在现实中创造。马克思主义也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在于创造而不是坐享其成,所以幸福需要以自由心灵为前提。正如赵汀阳所说:“为了使生活一直是有意义的,就必须投身于幸福行动。”
[1] Aristotle,The Basic Works of Aristotle ,Randon house,1941,p.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