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外城市与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
一、欧洲古代社会和政治体制下城市的典型格局
从公元前5 世纪到公元17 世纪,欧洲经历了从以古希腊和古罗马为代表的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中世纪、文艺复兴和巴洛克几个历史时期。随着社会和政治背景的变迁,不同的政治势力占据主导地位,不仅带来不同城市的兴衰,而且城市格局也表现出相应的不同特征。古希腊城邦的城市公共场所、古罗马城市的炫耀和享乐特征、中世纪的城堡以及教堂的空间主导地位、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广场和君主专制时期的城市放射轴线都是不同社会和政治背景下的产物。
1.古典时期的社会与城市
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发祥地,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经历了奴隶制的民主政体,形成了一系列城邦国家。在该时期,城市布局上出现了以方格网的道路系统为骨架,以城市广场为中心的希波丹姆(Hippodamus)模式。该模式充分体现了民主和平等的城邦精神和市民民主文化的要求,在米利都(Milet)城得到了最为完整的体现(图2-1),而其他一些城市中,局部性地出现了这样的格局,如雅典。在这些城市中,广场是市民集聚的空间,围绕着广场建设有一系列的公共建筑,成为城市生活的核心。同时,在城市空间组织中,神庙、市政厅、露天剧院和市场是市民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城市空间组织的关键性节点。
古罗马时期是西方奴隶制发展的繁荣阶段。在罗马共和国的最后100年中,随着国势强盛、领土扩张和财富敛集,城市得到了大规模发展。除了道路、桥梁、城墙和输水道等城市设施以外,还大量地建造公共浴池、斗兽场和宫殿等供奴隶主享乐的设施。到了罗马帝国时期,城市建设更是进入了鼎盛时期。除了继续建造公共浴池、斗兽场和宫殿以外,城市还成了帝王宣扬功绩的工具,广场、铜像、凯旋门和纪功柱成为城市空间的核心和焦点。古罗马城是这一时期城市建设特征最为集中的体现,城市中心是共和时期和帝国时期形成的广场群,广场上耸立着帝王铜像、凯旋门和纪功柱,城市各处散布公共浴池和斗兽场(图2-2、图2-3)。
公元前的300年间,罗马几乎征服了全部地中海地区,在被征服的地方建造了大量的营寨城。营寨城有一定的规划模式,平面基本上都呈方形或长方形,中间十字形街道,通向东、南、西、北四个城门。中心交点附近为露天剧场或斗兽场与官邸建筑群形成的中心广场(Forum)。欧洲许多大城市就是从古罗马营寨城发展而来,如巴黎、伦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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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1 米利都城平面图
资料来源:Leonardo Benevolo. 1986,世界城市史[M].薛钟灵,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46.
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Vitruvius)的著作《建筑十书》,是西方古代保留至今最早、最完整的古典建筑典籍,其中提出了不少关于城市规划、建筑工程、市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
2.中世纪的社会与城市
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进入封建社会的中世纪。在此时期,欧洲分裂成为许多小的封建领主王国,封建割据和战争不断,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心转向农村,手工业和商业十分萧条,城市处于衰落状态。
在中世纪,由于神权和世俗封建权力的分离,在教堂周边形成了一些市场,并从属于教会的管理,进而逐步形成为城市。教堂占据了城市的中心位置,教堂的庞大体量和高耸尖塔成为城市空间和天际轮廓的主导因素。在教会控制的城市之外的大量农村地区,为了应对战争的冲击,一些封建领主建设了许多具有防御作用的城堡,围绕着这些城堡也形成了一些城市。
就整体而言,城市基本上多为自发生长,很少有按规划建造的;同时,由于城市因公共活动的需要而形成,城市发展的速度较为缓慢,从而形成了城市中围绕着公共广场组织各类城市设施以及狭小、不规则的道路网结构,构成了中世纪欧洲城市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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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古罗马中心区平面图
资料来源:Leonardo Benevolo.世界城市史[M].薛钟灵,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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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古罗马的广场
资料来源:Mark Gottdiener,The New Urban Sociology,New York:McGraw-Hill,Inc.,1994:24.
由于中世纪战争的频繁,城市的设防要求提到较高的地位,也出现了一些以城市防御为出发点的规划模式。
10世纪以后,随着手工业和商业逐渐兴起和繁荣,行会等市民自治组织的力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许多城市开始摆脱封建领主和教会的统治,逐步发展成为自治城市。在这些城市中,公共建筑如市政厅、关税厅和行业会所等成为城市活动的重要场所,并在城市空间中占据主导地位。
与此同时,城市的社会经济地位也得到了提升,城市的自治更促进了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不断地向外扩张。如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在1172年和1284年两度突破城墙向外扩展,并修建了新的城墙,以后又被新一轮的城市扩展所突破(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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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佛罗伦萨的城市平面图
资料来源: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20.
3.文艺复兴时期的社会与城市
14世纪以后,封建社会内部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新生的城市资产阶级实力不断壮大,在有的城市中占到了统治性的地位。以复兴古典文化来反对封建的、中世纪文化的文艺复兴运动蓬勃兴起,在此时期,艺术、技术和科学都得到飞速发展。
许多中世纪城市,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生产及生活发展变化的要求,城市进行了局部地区的改建。这些改建主要是在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建设了一系列具有古典风格和构图严谨的广场和街道以及一些世俗的公共建筑。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如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等(图2-5)。
在此期间,也出现了一系列有关理想城市格局的讨论。
4.绝对君权时期的社会与城市
从17 世纪开始,新生的资本主义迫切需要强大的国家机器提供庇护,资产阶级与国王结成联盟,反对封建割据和教会实力,建立了一批中央集权的绝对君权国家,形成了现代国家的基础。这些国家的首都,如巴黎、伦敦、柏林、维也纳等,均发展成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型的大城市。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这些城市的改建、扩建的规模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在这些城市改建中,巴黎的城市改建影响最大。在古典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轴线放射的街道(如香榭丽舍大道)、宏伟壮观的宫殿花园(如凡尔赛宫)和公共广场(如协和广场)成为那个时期城市建设的典范(图2-6、图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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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
资料来源: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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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巴黎的星形广场和香榭丽舍大道
资料来源: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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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7 巴黎的凡尔赛宫
资料来源: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22.
二、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1.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18世纪在英国起步的工业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居住地的模式,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由于工业生产方式的改进和交通技术的发展,吸引农村人口向城市不断集中,同时,农业生产劳动率的提高和圈地法的实施,又迫使大量破产农民涌入城市。中心城市快速增长,伦敦的人口在19世纪中增长了6倍,从1801年的100万左右增长到1901年的650万。而一些工业城市的人口增长更为明显,曼彻斯特在同期增长了8倍,从7.5万人发展到60万人。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使得原有城市中的各项设施严重不足,住宅短缺,旧的居住区沦为贫民窟,并出现了许多粗制滥造的工人住宅;同时,由于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的匮乏,就需要提供廉价的距生产地点在步行距离以内的住房,居住与工厂混杂。在房地产投机和城市政府对工人住宅缺乏重视的状况下,这些住房不仅设施严重缺乏,基本的通风、采光条件得不到满足,而且人口密度极高,有的地区一间住房中住了十来个人或更多,公共厕所、垃圾站等严重短缺,排水系统年久失修且容量严重不足,造成粪便和垃圾堆积,在这样的状况下导致了传染疾病的流行,19世纪三四十年代蔓延于英国和欧洲大陆的霍乱就是由这些贫民区和工人住宅区所引发的,使社会和有关当局在惊恐之下,才引起对上述问题的关注。从19世纪中叶开始,出现了一系列有关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的讨论。这些讨论在很多方面是过去对城市发展讨论的延续,同时又开拓了新的领域和方向,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形成和发展在理论上、思想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2.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基础
现代城市规划是在解决工业城市所面临问题的基础上,综合了各类思想和实践后逐步形成的。在形成的过程中,一些思想体系和具体实践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直接规定了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对现代城市规划史的回溯可以看到,现代城市规划发展基本上都是过去这些不同方面的延续和进一步的深化和扩展。
(1)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思想基础——空想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主要是通过对理想的社会组织结构等方面的架构,提出了理想的社区和城市模式,尽管这些设想被认为只是“乌托邦”的理想,但他们从解决最广大的劳动者的工作、生活等问题出发,从城市整体的重新组织入手,将城市发展问题放在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中进行考察,并且将城市物质环境的建设和对社会问题的最终解决结合在一起,从而能够解决更为实在和较为全面的城市问题,由此引发了社会改革家和工程师们的热情和想象。在这样的基础上,出现了许多城市发展的新设想和新方案。
近代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源自于莫尔(T. More)的“乌托邦”(Utopia)概念。他期望通过对理想社会组织结构等方面的改革来改变当时他认为是不合理的社会,并描述了他理想中的建筑、社区和城市。近代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欧文(Robert Owen)和傅里叶(Charleo Fourier)等人不仅通过著书立说来宣传、阐述他们对理想社会的信念,同时还通过一些实践来推广和实践这些理想。如欧文于1817年提出了“协和村”(Village of New Harmony)的方案,并用自己4/5的财产,在美国的印第安那州购买了12000公顷土地建设他的新协和村。傅里叶在1829年提出了以“法朗吉”(Phalanges)为单位建设由 1500 —2000 人组成的社区,废除家庭小生产,以社会大生产替代。1859 —1870 年间,戈定(J. P. Godin)在法国Guise的工厂相邻处按照傅里叶的设想进行了实践,这组建筑群包括了三个居住组团,有托儿所、幼儿园、剧场、学校、公共浴室和洗衣房。
(2)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法律实践——英国关于城市卫生和工人住房的立法。19世纪中叶,英国城市尤其是伦敦和一些工业城市所出现的种种问题迫使英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法规来管理和改善城市的卫生状况。针对当时出现的肺结核及霍乱等疾病的大面积流行,1833 年,英国成立了以查德威克(Edwin Chadwick)领导的委员会专门调查疾病形成的原因,该委员会于 1842 年提出了“关于英国工人阶级卫生条件的报告”。1844 年,成立了英国皇家工人阶级住房委员会,并于1848 年通过了“公共卫生法”。这部法律规定了地方当局对污水排放、垃圾堆集、供水、道路等方面应负的责任。由此开始,英国通过一系列的卫生法规建立起一整套对卫生问题的控制手段。对工人住宅的重视也促成了一系列法规的通过,如 1868 年的“贫民窟清理法”、1890 年的“工人住房法”等,这些法律要求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住房,如1890 年成立的伦敦郡委员会(The London County Coun cil)依法兴建工人住房。这一系列的法规直接孕育了1909 年英国《住房、城镇规划等法》(Housing,Town Planning,Etc. Act)的通过,从而标志着现代城市规划的确立。
(3)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行政实践——法国巴黎改建。豪斯曼(George E. Haussman)在 1853 年开始作为巴黎的行政长官,看到了巴黎存在的供水受到污染、排水系统不足、可以用作公园和墓地的空地的严重缺乏,大片破旧肮脏的住房和没有最低限度的交通设施等问题的严重性,通过政府直接参与和组织,对巴黎进行了全面的改建。这项改建以道路切割来划分整个城市的结构,并将塞纳河两岸地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在街道改建的同时,结合整齐、美观的街景建设的需要,出现了标准的住房布局方式和街道设施。在城市的两侧建造了两个森林公园,在城市中配置了大量的大面积公共开放空间,从而为当代资本主义城市的建设确立了典范,成为19世纪末20 世纪初欧洲和美洲大陆城市改建的样板。
(4)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技术基础——城市美化。城市美化源自文艺复兴后的建筑学和园艺学传统。自18 世纪后,中产阶级对城市中四周由街道和连续的联列式住宅所围成的居住街坊中只有点缀性的绿化表示出极端的不满意。在此情形下兴起的“英国公园运动”,试图将农村的风景引入到城市之中。这一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围绕城市公园布置联列式住宅的布局方式,并将住宅坐落在不规则的自然景色中的现象运用到实现如画的景观(Picturesque)的城镇布局中。这一思想为西谛(C. Sitte)对中世纪城市内部布局的总结和对城市不规则布局的倡导而得到深化。与此同时,在美国以奥姆斯特德(F. L. Olmsted)所设计的纽约中央公园为代表的公园和公共绿地的建设也意图实现与此相同的结果。而以 1893 年在芝加哥举行的博览会为起点的对市政建筑物进行全面改进为标志的城市美化运动(City Beautiful Movement),则综合了对城市空间和建筑设施进行美化的各方面思想和实践,在美国城市得到了全面的推广。而该运动的主将伯汉姆(D. Burnham)于1909 年完成的芝加哥规划则被称为第一份城市范围的总体规划(Master Plan)。
(5)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实践基础——公司城建设。公司城的建设是资本家为了就近解决在其工厂中工作的工人的居住问题、从而提高工人的生产能力而由资本家出资建设、管理的小型城镇。这类城镇 19 世纪中叶后在西方各国都有众多的实例。如凯伯里(George Cadbury)于1879年在伯明翰所建的模范城镇Bournville;莱佛(W. H. Lever)于1888年在利物浦附近所建造的城镇Port Sunlight等。其中,美国的普尔曼(George Pullman)1881年在芝加哥南部所建的城镇最为典型。这个城镇位于普尔曼的火车车厢厂一侧,其中,工人住宅区的独立住宅和供出租的公寓房相分离,有一个很大的公共使用的公园,一个集中的两层楼的商业区,还包括剧场、图书馆、学校、公园和游戏场等。城镇边缘还有铁路供工人上下班使用。公司城的建设对霍华德田园城市理论的提出和付诸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而且,后来在田园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恩温(R. Unwin)和帕克(B. Parker)在19世纪后半叶的公司城设计中积累了大量经验,为以后的田园城市的设计和建设提供基础,如1890 年在约克郡所建的Earswick城镇就是由他们设计的。
三、现代城市规划的早期思想
1.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
在 19 世纪中期以后的种种改革思想和实践的影响下,霍华德于 1898 年出版了以《明天:通往真正改革的平和之路》(Tomorrow: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为书名的论著,提出了田园城市(Garden City)的理论。霍华德针对当时的城市尤其是像伦敦这样的大城市所面临的拥挤、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兼有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理想城市——田园城市,作为他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他后来明确的田园城市的概念是:田园城市是为健康、生活以及产业而设计的城市,它的规模能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但不应超过这一程度;四周要有永久性农业地带围绕,城市的土地归公众所有,由一个委员会受托管理。
根据霍华德的设想,田园城市包括城市和乡村两个部分。田园城市的居民生活于此,工作于此,在田园城市的边缘地区设有工厂企业。城市的规模必须加以限制,每个田园城市的人口限制在3.2万人,超过了这一规模,就需要建设另一个新的城市,目的是为了保证城市不过度集中和拥挤而产生各类大城市所产生的弊病,同时也可使每户居民都能极为方便地接近乡村自然空间。田园城市实质上就是城市和乡村的结合体,每一个田园城市的城区用地占总用地的 1/6,若干个田园城市围绕着中心城市(中心城市人口规模为 58000人)呈圈状布置,借助于快速的交通工具(铁路)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往来于田园城市与中心城市或田园城市之间。城市之间是农业用地,包括耕地、牧场、果园、森林以及农业学院、疗养院等,作为永久性保留的绿地,农业用地永远不得改作他用,从而“把积极的城市生活的一切优点同乡村的美丽和一切福利结合在一起”,并形成一个“无贫民窟无烟尘的城市群”。
田园城市的城区平面呈圆形,中央是一个公园,有6条主干道路从中心向外辐射,把城市分成6个扇形地区。在其核心部位布置一些独立的公共建筑(市政厅、音乐厅、图书馆、剧场、医院和博物馆),在公园周围布置一圈玻璃廊道用作室内散步场所,与这条廊道连接的是一个个商店。在城市直径线的外 1/3 处设一条环形的林荫大道(GrandAvenue),并以此形成补充性的城市公园,在此两侧均为居住用地。在居住建筑地区中,布置了学校和教堂。在城区的最外围地区建设各类工厂、仓库和市场,一面对着最外层的环形道路,一面对着环形的铁路支线,交通非常方便。
霍华德不仅提出了田园城市的设想,以图解的形式描述了理想城市的原型(图2-8),而且他还为实现这一设想进行了细致的考虑,他对资金的来源、土地的分配、城市财政的收支、田园城市的经营管理等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他认为,工业和商业不能由公营垄断,要给私营以发展的条件。但是,城市中的所有土地必须归全体居民集体所有,使用土地必须交付租金。城市的收入全部来自租金,在土地上进行建设、聚居而获得的增值仍归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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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 霍华德田园城市的图解
霍华德于1899年组织了田园城市协会,宣传他的主张。1903年组织了“田园城市有限公司”,筹措资金,在距伦敦东北56公里的地方购置土地,建立了第一座田园城市——莱彻沃斯(Letchworth)。该城市的设计是在霍华德的指导下由恩温(R.Unwin)和帕克(B.Parker)完成的。
2.勒·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设想
与霍华德希望通过新建城市来解决过去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中所出现问题的设想完全不同,柯布西埃则希望通过对过去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本身的内部改造,使这些城市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柯布西埃是现代建筑运动的重要人物。在1922年他发表了“明天城市”(The City of Tomorrow)的规划方案,阐述了他从功能和理性角度对现代城市的基本认识,从现代建筑运动的思潮中所引发的关于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构思。书中提供了一个300万人口的城市规划图,中央为中心区,除了必要的各种机关、商业和公共设施、文化和生活服务设施外,有将近40万人居住在24 栋60层高的摩天大楼中,高楼周围有大片的绿地,建筑仅占地5%。在其外围是环形居住带,有60万居民住在多层的板式住宅内。最外围的是可容纳200 万居民的花园住宅。整个城市的平面是严格的几何形构图,矩形的和对角线的道路交织在一起。规划的中心思想是提高市中心的密度,改善交通,全面改造城市地区,形成新的城市概念,提供充足的绿地、空间和阳光。在该项规划中,柯布西埃还特别强调了大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性。在中心区,规划了一个地下铁路车站,车站上面布置直升飞机起降场。中心区的交通干道由三层组成:地下走重型车辆,地面用于市内交通,高架道路用于快速交通。市区与郊区由地铁和郊区铁路线来联系。
1930年,柯布西埃发表了他的“光辉城市”(The Radiant City)的规划方案,这一方案是他以前城市规划方案的进一步深化,同时也是他的现代城市规划和建设思想的集中体现(图2-9)。他认为,城市必须集中,只有集中的城市才有生命力,由于拥挤而带来的城市问题是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而得到解决的,这种技术手段就是采用大量的高层建筑来提高密度和建立一个高效率的城市交通系统。高层建筑是柯布西埃心目中象征着大规模的工业社会的图腾,在技术上也是“人口集中、避免用地日益紧张、提高城市内部效率的一种极好手段”,同时也可以保证城市有充足的阳光、空间和绿化,因此在高层建筑之间保持有较大比例的空旷地。他的理想是在机械化的时代里,所有的城市应当是“垂直的花园城市”,而不是水平向的每家每户拥有花园的田园城市。城市的道路系统应当保持行人的极大方便,这种系统由地铁和人车完全分离的高架道路组成。建筑物的地面全部架空,城市的全部地面均可由行人支配,建筑屋顶设花园,地下通地铁,距地面5 米高处设汽车运输干道和停车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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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9 勒·柯布西埃“光辉城市”规划方案
资料来源:WilliamJ.R.Curtis. Modern Architecture Since 1900(3rd ed),London:Phaidon,1996:324.
柯布西埃作为现代城市规划原则的倡导者和执行这些原则的中坚力量,上述设想充分体现了他对现代城市规划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探讨,通过这些探讨,逐步形成了理性功能主义的城市规划思想,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由他主持撰写的《雅典宪章》(1933)之中。他的这些城市规划思想,深刻地影响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范围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而他本人的实践活动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应印度总理之邀主持昌迪加尔(Chandigarh)的规划时才得以充分施展。该项规划在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严格遵守《雅典宪章》而且布局规整有序而得到普遍的赞誉。
3.现代城市规划早期的其他理论
(1)索里亚·玛塔的线形城市理论。线形城市(Linear City)是由西班牙工程师索里亚·玛塔于1882年首先提出的(图2-10)。当时是铁路交通大规模发展的时期,铁路线把遥远的城市连接了起来,并使这些城市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在各个大城市内部及其周围,地铁线和有轨电车线的建设改善了城市地区的交通状况,加强了城市内部及与其腹地之间的联系,从整体上促进了城市的发展。按照索里亚·玛塔的想法,那种传统的从核心向外扩展的城市形态已经过时,它们只会导致城市拥挤和卫生恶化,在新的集约运输方式的影响下,城市将依赖交通运输线组成城市的网络。而线形城市就是沿交通运输线布置的长条形的建筑地带,“只有一条宽500 米的街区,要多长就有多长——这就是未来的城市”,城市不再是一个一个分散的不同地区的点,而是由一条铁路和道路干道相串联在一起的、连绵不断的城市带。位于这个城市中的居民,既可以享受城市型的设施又不脱离自然,并可以使原有城市中的居民回到自然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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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10 线形城市的模式
资料来源: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27.
后来,索里亚·玛塔提出了“线形城市的基本原则”,他认为,这些原则是符合当时欧洲正在讨论的“合理的城市规划”的要求的。在这些原则中,第一条是最主要的:“城市建设的一切问题,均以城市交通问题为前提。”最符合这条原则的城市结构就是使城市中的人从一个地点到其他任何地点在路程上耗费的时间最少。既然铁路是能够做到安全、高效和经济的最好交通工具,城市的形状理所当然就应该是线形的。这一点也就是线形城市理论的出发点。在余下的其他原则中,索里亚·玛塔还提出城市平面应当呈规矩的几何形状,在具体布置时要保证结构对称,街坊呈矩形或梯形,建筑用地应当至多只占1/5,要留有发展的余地,要公正地分配土地等原则。
1894年,索里亚·玛塔创立了马德里城市化股份公司,开始建设第一段线形城市。这个线形城市位于马德里的市郊,由于经济和土地所有制的限制,这个线形城市只实现了一个片断——约5公里长的建筑地段。
线形城市理论对20世纪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20世纪30年代中,前苏联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全面研究,当时提出了线形工业城市等模式,并在斯大林格勒等城市的规划实践中得到运用。在欧洲,哥本哈根的指状式发展(1948年规划)和巴黎的轴向延伸(1971年规划)等都可以说是线形城市模式的发展。
(2)戈涅的工业城市。工业城市的设想是法国建筑师戈涅于20世纪初提出的,1904年在巴黎展出了这一方案的详细内容,1917年出版了名为《工业城市》的专著,阐述了他的工业城市的具体设想。该“工业城市”是一个假想城市的规划方案,位于山岭起伏地带的河岸的斜坡上,人口规模为35000人。城市的选址是考虑“靠近原料产地或附近有提供能源的某种自然力量,或便于交通运输”。在城市内部的布局中,强调按功能划分为工业、居住、城市中心等,各项功能之间是相互分离的,以便于今后各自的扩展需要。同时,工业区靠近交通运输方便的地区,居住区布置在环境良好的位置,中心区应联系工业区和居住区,在工业区、居住区和市中心区之间有方便快捷的交通服务(图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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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工业城市的规划方案
1 —水电站;2 —纺织厂;3 —矿山;4 —冶金厂、汽车厂等;5 —耐火材料厂;6 —汽车和发动机制动试验场;7 —废料加工场;8 —屠宰场;9 —冶金厂和营业站;10 —客运站;11 —老城;12 —铁路总站;13 —居住区;14 —市中心;15 —小学校;16 —职业学校;17 —医院和疗养院;18 —公共建筑和公园;19 —公墓
资料来源:W ·奥斯特罗夫斯基。现代城市建设[M].冯文炯、陶吴馨,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19.
戈涅的工业城市的规划方案已经摆脱了传统城市规划尤其是学院派城市规划方案追求气魄、大量运用对称和轴线放射的现象。在城市空间的组织中,他更注重各类设施本身的要求和与外界的相互关系。在工业区的布置中将不同的工业企业组织成若干个群体,对环境影响大的工业如炼钢厂、高炉、机械锻造厂等布置得远离居住区,而对职工数较多、对环境影响小的工业如纺织厂等则接近居住区布置,并在工厂区中布置了大片的绿地。而在居住街坊的规划中,将一些生活服务设施与住宅建筑结合在一起,形成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对自足的服务设施。居住建筑的布置从适当的日照和通风条件的要求出发,放弃了当时欧洲尤其是巴黎盛行的周边式的形式而采用独立式,并留出一半的用地作为公共绿地使用,在这些绿地中布置可以贯穿全城的步行小道。城市街道按照交通的性质分成几类,宽度各不相同,在主要街道上铺设可以把各区联系起来并一直通到城外的有轨电车线。
戈涅在“工业城市”中提出的功能分区思想,直接孕育了《雅典宪章》所提出的功能分区原则,这一原则对于解决当时城市中工业居住混杂而带来的种种弊病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相比较就可以看到,工业城市以重工业为基础,具有内在的扩张力量和自主发展的能力,因此更具有独立性;而田园城市在经济上仍然具有依赖性,以轻工业和农业为基础。在一定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条件下,对于强调工业发展的国家和城市而言,工业城市的设想会产生重要影响。这也就是前苏联城市规划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戈涅的工业城市理论重视的原因,并提出了不少关于工业城市的理论模型。
(3)卡米洛·西谛的城市形态研究。19世纪末,城市空间的组织基本上延续着由文艺复兴后形成的、经巴黎美术学院经典化并由豪斯曼巴黎改建所发扬光大和定型化了的长距离轴线、对称,追求纪念性和宏伟气派的特点,另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土地经济利益的过分追逐,出现了死板僵硬的方格城市道路网、笔直漫长的街道、呆板乏味的建筑轮廓线和开敞空间的严重缺乏,因此引来了人们对城市空间组织的批评。因此,1889年西谛出版的《城市建设艺术》一书,就被人形容为“好似在欧洲的城市规划领域炸开了一颗爆破弹”,成为当时对城市空间形态组织的重要著作。
西谛考察了希腊、罗马、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许多优秀建筑群的实例,针对当时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忽视城市空间艺术性的状况,提出“我们必须以确定的艺术方式形成城市建设的艺术原则。我们必须研究过去时代的作品并通过寻求出古代作品中美的因素来弥补当今艺术传统方面的损失,这些有效的因素必须成为现代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这也就是他的这本书的任务和主要内容。西谛通过对城市空间的各类构成要素,如广场、街道、建筑、小品之间相互关系的探讨,揭示了这些设施位置的选择、布置以及与交通、建筑群体布置之间建立艺术的和宜人的相互关系的一些基本原则,强调人的尺度、环境的尺度与人的活动以及他们的感受之间的协调,从而建立起城市空间的丰富多彩和人的活动空间的有机构成。西谛在当时强调理性和深受启蒙思想影响而全面否定中世纪成就的社会思潮氛围中,以实例证明而肯定了中世纪城市建设在城市空间组织上的人文与艺术成就方面的积极作用,认为中世纪的建设“是自然而然、一点一点生长起来的”,而不是在图板上设计完了之后再到现实中去实施的,因此城市空间更能符合人的视觉感受。而到了现代,建筑师和规划师却只依靠直尺、丁字尺和罗盘,有的对建设现场的状况都不去调查分析就进行设计,这样的结果必然是“满足于僵死的规则性、无用的对称以及令人厌烦的千篇一律”(图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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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2 西谛所批判的城市路网布局(左)和建议的城市布局方案(右)
资料来源:Andres Duany,Elizabeth Plater-Zyberk & Robert Alminana. The New Civic Art:Element of Town Planning. New York:Rizzoli,2003:39.
西谛也很清楚地认识到,在社会发生结构性变革的条件下,“我们很难指望用简单的艺术规则来解决我们面临的全部问题”,而是要把社会经济的因素作为艺术考虑的给定条件,在这样的条件下来提高城市的空间艺术性。因此,即使是在格网状的、方块体系下,同样可以通过对艺术性原则的遵守而来改进城市空间,使城市体现出更多的美的精神。西谛通过具体的实例设计对此予以了说明。他提出,在现代城市对土地使用经济性追求的同时也应强调城市空间的效果,“应根据既经济又能满足艺术布局要求的原则寻求两个极端的调和”,“一个良好的城市规划必须不走向任一极端”。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应当在主要广场和街道的设计中强调艺术布局,而在次要地区则可以强调土地的最经济的使用,由此而使城市空间在总体上产生良好的效果。
(4)格迪斯的学说。格迪斯作为一个生物学家最早注意到工业革命、城市化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通过对城市进行生态学的研究,强调了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并揭示了决定现代城市成长和发展的动力。他的研究显示,人类居住地与特定地点之间存在着的关系是一种已经存在的、由地方经济性质所决定的精致的内在联系,因此,他认为场所、工作和人是结合为一体的。在他于1915 年出版的著作《进化中的城市》中,他把对城市的研究建立在对客观现实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周密分析地域环境的潜力和局限对于居住地布局形式与地方经济体系的影响关系,突破了当时常规的城市概念,提出把自然地区作为规划研究的基本框架。他指出,工业的集聚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已经造成了一些地区的城市发展显著的集中。在这些地区,城市向郊外的扩展已属必然并形成了这样一种趋势,使城市结合成巨大的城市集聚区或者形成组合城市。在这样的条件之下,原来局限于城市内部空间布局的城市规划应当成为城市地区的规划,即将城市和乡村的规划纳入到同一的体系之中,使规划包括若干个城市以及它们周围所影响的整个地区。这一思想经美国学者芒福德(Lewis Mumford)等人的发扬光大,形成了对区域的综合研究和区域规划。
格迪斯认为城市规划是社会改革的重要手段,因此城市规划要得到成功就必须充分运用科学的方法来认识城市。他运用哲学、社会学和生物学的观点,揭示了城市在空间和时间发展中所展示的生物学和社会学方面的复杂性,由此提出,在进行城市规划前要进行系统的调查,取得第一手的资料,通过实地勘察了解所规划城市的历史、地理、社会、经济、文化、美学等因素,把城市的现状和地方经济、环境发展潜力以及限制条件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在这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行城市规划工作。他的名言是“先诊断后治疗”,由此而形成了影响至今的现代城市规划过程的公式:“调查——分析——规划”(Survey —— Analysis —— Plan),即通过对城市现实状况的调查,分析城市未来发展的可能,预测城市中各类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然后依据这些分析和预测,制定规划方案。
四、现代城市规划主要理论发展
1.城市发展理论
(1)城市化理论。城市的发展始终是与城市化的过程结合在一起的。所谓城市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城市化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在不同的阶段显示出不同的特征,但也应该看到,“城市化不是一个过程,而是许多过程;不考虑社会其余部分的趋向就不可能设计出成功的城市系统。不发达国家如果不解决他们的乡村问题,其城市问题也就不能够得到解决”。
从城市兴起和成长的过程来看,其前提条件在于城市所在区域的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其中,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城市兴起和成长的第一前提。W.S.沃伊廷斯基认为,一个国家城市化的界限,一般由该国家的农业生产力所决定,或是由该国通过交通、政治和军事力量从国外获得粮食的能力所决定。W.B.门罗则认为,城市兴起和成长的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农业生产力扩大而产生粮食剩余。也就是说,只有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城市的兴起和成长在经济上才成为可能。农村劳动力的剩余是城市兴起和成长的第二前提,也就是说,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城市的兴起和成长,只有当农村同时提供了有劳动能力的剩余人口时,城市现象才能发生。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还受制于其他的条件,如城市提供的就业岗位、生活居住的可能、城乡预期收入的差异等。
现代城市化发展的最基本动力是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了大规模机器生产的发展,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对比较成本利益、生产专业化和规模经济的追求,使得大量的生产集中在城市之中,在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的条件下,由于城乡之间存在着预期收入的差异,从而导致了人口向城市集中。而随着人口的不断集中,城市的消费市场也在不断扩张。随着生产和消费的不断扩张和分化,第三产业的发展也成为城市化发展的推动力量。K.戴维斯通过对世界人口城市化的历史进行了研究,提出各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都可以用趋缓的“S”形曲线来描述,同时他也证明了后发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要更为迅猛。他说:“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越晚,它的城市化就越快。从10 万人以上的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0%转变成30%,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共用了79 年时间,在美国是66 年,德国是48年,日本是36年,澳大利亚是26年。”R. M.诺瑟姆(RayM. Northam)通过对各国城市化发展过程的研究,提出城市化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期阶段,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30%以下,这一阶段农村人口占绝对优势,生产力水平较低,工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释放缓慢。第二阶段为中期阶段,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30%,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可在较短的时间内突破50 %进而上升到 70 %左右。第三阶段为后期阶段,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 70 %以上,这一阶段也称为城市化稳定阶段。
(2)城市发展原因的解释。城市发展的区域理论认为,城市是区域环境中的一个核心。无论将城市看作是一个地理空间、一个经济空间,还是一个社会空间,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始终是在与区域的相互作用过程中逐渐进行的,是整个地域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定地域环境的中心。因此,有关城市发展的原因就需要从城市和区域的相互作用中去寻找。城市和区域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概括为:区域产生城市,城市反作用于区域。城市的中心作用强,带动周围区域社会经济的向上发展;区域社会经济水平高,则促使中心城市更加繁荣。F.佩罗提出的增长极理论认为,城市对周围区域和其他城市的作用是既不平衡也不同时进行的,一般来说,城市作为增长极与其腹地的基本作用机制有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极化效应是指生产要素向增长极集中的过程,表现为增长极的上升运动。在城市成长的最初阶段,极化效应会占主导地位,但当增长极达到一定的规模之后,极化效应会相对或者绝对减弱,扩散效应会相对或绝对增强,最后,扩散效应就替代极化效应而成为主导作用过程。与此同时,由扩散效应所带动,城市的极化效应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得到提升。
城市发展的经济学理论认为,在影响和决定城市发展的诸多因素之中,城市的经济活动是其中最为重要和最为显著的因素之一。任何有关城市经济在质和量上的增加都必然地导致城市整体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城市发展的指标是由经济发展来衡量的。经济基础理论提出,在组成城市经济的种种要素中,城市的基础产业是城市经济力量的主体,它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关键。只有基础产业得到了发展,城市经济的整体才能得到发展。根据该理论,基础产业是指那些产品主要销往城市之外地区的产业部门。由于基础产业把城市内生产的产品输送到其他地区,同时也把其他地区的产品及财富带到本城市之中,使其能够进行进一步的扩大再生产,在基础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所产生的乘数效应,促进了辅助性行业和地方服务部门的发展,并且由此而创造新的工作机会与改善就业者的生活水平,因而带动当地经济整体性的发展。
城市发展的社会学理论认为,城市不仅是一个经济系统,更是一个社会人文系统,因此城市的发展不仅仅只是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和文化方面的发展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城市发展的总体水平,但并不一定就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而社会文化的发展一方面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的可能与潜力,同时,这些发展更加关系到城市居民乃至一个国家公民们的实际生活的状况。人文生态学认为,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是人类的相互依赖和相互竞争。人类为了谋求生存空间而从事的竞争就如同生物界在自然环境中的生物竞争,相互竞争导致了为追求生产效率而促进了社会分工,社会分工同时又促进了相互之间的依赖,相互依赖则既强化了社会分工又使社会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在这样的基础上促使人类在空间上集中,形成大小不等的社区——城市。互相依赖和互相竞争是人类社区空间关系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同样也是其进一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城市发展的交通通讯理论认为,城市在经济增长、社会因素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得到发展,但与此同时,也由于城市中各类物质设施和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而得到发展。古滕伯格揭示了交通设施的可达性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他认为,当城市发展时,克服距离的结构性调整往往采用建立新的中心和改进交通系统这两种方法,这两者通常同时发生。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也就改变了住地、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中心的相互关系,人口流动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随着这种变化,也改变了这些地区的可达性条件,如果可达性得到改善,该地区的居民就会寻求在社会经济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如果未能得到改善,该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就有可能出现恶化。B.L.梅耶提出的城市发展的通讯理论认为,城市是一个由人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而交通及通讯是人类相互作用的媒介。城市的发展主要是起源于城市为人们提供面对面交往或交易的机会,但后来,一方面由于通讯技术的不断进步,渐渐地使面对面交往的需要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城市交通系统普遍产生拥挤的现象,使通过交通系统进行相互作用的机会受到限制,因此,城市居民逐渐地以通讯来替代交通以达到相互作用的目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城市的主要聚集效益在于使居民可以接近信息交换中心以及便利居民的互相交往。很显然,城市发展时,通常显示出其通讯率(Communication Rate)或信息交换率也得到提高,反之亦然。
(3)城市发展模式的理论探讨。现代城市的发展存在着两种主要的趋势,即分散发展和集中发展。因此,在对城市发展模式的理论研究中,也主要针对这两种现象而展开。相对而言,城市分散发展更得到理论研究的重视,因此出现了比较完整的理论陈述,而关于城市集中发展的理论研究则主要处于对现象的解释方面。
1)城市分散发展理论。城市的分散发展理论实际上是霍华德田园城市理论的不断深化和运用,即通过建立小城市来分散向大城市的集中,其中主要的理论包括了卫星城理论、新城理论、有机疏散理论和广亩城理论等。
卫星城理论是针对田园城市实践过程中出现的背离霍华德基本思想的现象,由恩温(R. Unwin)于1920年代提出的。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设想在20 世纪初得到了初步的实践,但在实际运用中,分化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指农业地区的孤立小城镇,自给自足;另一种是指城市郊区,那里有宽阔的花园。前者的吸引力较弱,也形不成如霍华德所设想的城市群,因此难以发挥其设想的作用。后者显然是与霍华德的意愿相违背的,它只能促进大城市无序地向外蔓延,而这本身就是霍华德提出田园城市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样的状况下,到20世纪20年代,恩温提出了卫星城概念,并以此来继续推行霍华德的思想(图2-13)。恩温认为,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在形式上有如行星周围的卫星,因此使用了卫星城的说法。1924年,在阿姆斯特丹召开的国际城市会议上,提出建设卫星城是防止大城市规模过大和不断蔓延的一个重要方法,从此,卫星城市便成为一个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在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卫星城市的定义,认为卫星城市是一个经济上、社会上、文化上具有现代城市性质的独立城市单位,但同时又是从属于某个大城市的派生产物。1944年,阿伯克隆比(P.Abercrombie)完成的大伦敦规划中,规划在伦敦周围建立8个卫星城,以达到疏解的目的,从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图2-14)。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70 年代之前的西方经济和城市快速发展时期,西方大多数国家都有不同规模的卫星城建设,其中以英国、法国、美国以及中欧地区最为典型。卫星城的概念强化了与中心城市(又称母城)的依赖关系,在其功能上强调中心城的疏解,因此往往被作为中心城市某一功能疏解的接受地,由此出现了工业卫星城、科技卫星城甚至卧城等类型,成为中心城市的一部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人们发现这些卫星城带来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来源就在于对中心城市的依赖,因此开始强调卫星城市的独立性。在这种卫星城中,居住与就业岗位之间相互协调,具有与大城市相近似的文化福利设施配套,可以满足卫星城居民的就地工作和生活需要,从而形成一个职能健全的独立城市。从1940年代中叶开始,人们对于这类按规划设计建设的新建城市统称为“新城”(New Town),一般已不再使用“卫星城”的名称。伦敦周围的卫星城根据其建设时期前后而称为第一代新城、第二代新城和第三代新城。新城的概念更强调了城市的相对独立性,它基本上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中心城市,为其本身周围的地区服务,并且与中心城市发生相互作用,成为城镇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涌入大城市的人口起到一定的截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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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3 恩温提出的卫星城理论的图解
资料来源:Andres Duany,Elizabeth Plater-Zyberk & Robert Alm inana .The New Civic Art:Element of Town Planning,New York:Rizzoli,20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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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4 大伦敦规划,1944
资料来源:Manfredo Tafuri, Francesco Dal Co.现代建筑[M].刘先觉,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286.
有机疏散理论(Theory of Organic Decentralization)是沙里宁(E. Saarinen)为缓解由于城市过分集中所产生的弊病而提出的关于城市发展及其布局结构的理论。他在1942年出版的《城市:它的发展、衰败和未来》一书中详尽地阐述了这一理论。沙里宁认为,城市与自然界的所有生物一样,都是有机的集合体,因此城市建设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也与此相一致,由此,他认为“有机秩序的原则,是大自然的基本规律,所以这条原则,也应当作为人类建筑的基本原则”。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他全面地考察了中世纪欧洲城市和工业革命后的城市建设状况,分析了有机城市的形成条件和在中世纪的表现及其形态,对现代城市出现衰败的原因进行了揭示,从而提出了治理现代城市的衰败、促进其发展的对策就是要进行全面的改建,这种改建应当能够达到这样的目标:①把衰败地区中的各种活动,按照预定方案,转移到适合于这些活动的地方去;②把上述腾出来的地区,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整顿,改作其他最适宜的用途;③保护一切老的和新的使用价值。因此,有机疏散就是把大城市目前的那一整块拥挤的区域,分解成为若干个集中单元,并把这些单元组织成为“在活动上相互关联的有功能的集中点”。在这样的意义上,构架起了城市有机疏散的最显著特点,便是原先密集的城区,将分裂成一个一个的集镇,它们彼此之间将用保护性的绿化地带隔离开来。要达到城市有机疏散的目的,就需要有一系列的手段来推进城市建设的开展。沙里宁在书中详细地探讨了城市发展思想、社会经济状况、土地问题、立法要求、城市居民的参与和教育、城市设计等方面的内容。针对于城市规划的技术手段,他认为“对日常活动进行功能性的集中”和“对这些集中点进行有机的分散”这两种组织方式,是使原先密集城市得以从事必要的和健康的疏散所必须采用的两种最主要的方法。因为,前一种方法能给城市的各个部分带来安静和适于生活的居住条件,而后一种方法能给整个城市带来功能秩序和工作效率。所以,任何的分散运动都应当按照这两种方法来进行,只有这样,有机疏散才能得到实现。
把城市分散发展推到极致的是赖特(F. L. Wright)。赖特认为现代城市不能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也不能代表和象征现代人类的愿望,是一种反民主的机制,因此这类城市应该取消,尤其是大城市。他要创造一种新的、分散的文明形式,这在小汽车大量普及的条件下已成为可能。他在1932年出版的《消失中的城市》(The Disappearing City)中写道,未来城市应当是无所不在又无所在的,“这将是一种与古代城市或任何现代城市差异如此之大的城市,以致我们可能根本不会认识到它作为城市而已来临”。在随后出版的《宽阔的田地》(Broadacres)一书中,他正式提出了广亩城市的设想。这是一个把集中的城市重新分布在一个地区性农业的方格网格上的方案。他认为,在汽车和廉价电力遍布各处的时代里,已经没有将一切活动都集中于城市中的需要,而最为需要的是如何从城市中解脱出来,发展一种完全分散的、低密度的生活居住与就业结合在一起的新形式,这就是广亩城市。在这种“城市”中,每一户周围都有一英亩的土地来生产供自己消费的食物和蔬菜;居住区之间以高速公路相连接,提供方便的汽车交通;沿着这些公路建设公共设施、加油站等,并将其自然地分布在为整个地区服务的商业中心之内。赖特对于广亩城市的现实性一点也不怀疑,认为这是一种必然,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他写道:“美国不需要有人帮助建造广亩城市,它将自己建造自己,并且完全是随意的。”应该看到,美国城市在1960年代以后普遍的郊区化在相当程度上是赖特广亩城市思想的一种体现。
2)城市集中发展理论。城市集中发展理论的基础在于经济活动的聚集,这是城市经济的最根本特征之一。在聚集效应的推动下,城市不断地集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卡利诺(G. A. Carlino)于 1979 年和1982 年通过区分“城市化经济”(Urbanization Economies)、“地方性经济”(Localization Economies)和“内部规模经济”(Internal Econ omies of Scale)对产业聚集的影响来研究导致城市不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所谓城市化经济就是当城市地区的总产出增加时,不同类型的生产厂家的生产成本下降,这就意味着,城市化经济源自于整个城市经济的规模,而不只是某一行业的规模,其次,城市化经济为整个城市的生产厂家获得利润而不只是特定行业的生产厂家。而所谓的地方化经济就是当整个工业的全部产出增加时,这一工业中的某一生产过程的生产成本下降。要实现地方化经济就要求这个生产厂与同类厂布置在一起,由于生产厂的集中而降低生产成本。这种经济性来源于三个方面:生产所需的中间投入的规模经济性,劳动力市场的经济性,交通运输的经济性。而内部规模经济是指当生产企业本身规模的增加而导致本企业生产成本的下降。经研究他发现,对于产业聚集的影响而言,内部规模经济并不起作用,它只对企业本身的发展有影响,因此只有从外部规模经济上去寻找解释聚集效益的原因。在两类外部规模经济中,他发现,作为引导城市集中的要素而论,地方性经济不及城市化经济来得重要,多种产业类型的集中和城市的集中发展之间有着明显的相关性,与城市的整体经济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对于工业的整体而言,城市的规模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才具有经济性。当然,聚集就产出而言是经济的,而就成本而言也可能是不经济的,这类不经济主要表现在地价或建筑面积租金的昂贵和劳动力价格的提高,以及环境质量的下降等。根据卡利诺的研究,城市人口少于330万时,聚集经济超过不经济,当人口超过330万时,则聚集不经济超过经济性。当然,这项研究是针对于制造业而进行的,而且是一般情况下的。很显然,各类产业都可以找到不同的聚集经济和不经济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相信,服务业需要有更为聚集的城市人口的支持,这也是大城市服务业发达的原因。
城市的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出现了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现象,这是由于聚集经济的作用而使大城市的中心优势得到了广泛实现所产生的结果。随着大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规模更为庞大的城市现象。1966年,豪尔(P.Hall)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看到并预见到一些世界大城市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将担负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着重对这类城市进行了研究,并出版了《世界城市》一书。在书中,他认为世界城市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①世界城市通常是政治中心。它不仅是国家和各类政府的所在地,有时也是国际机构的所在地。世界城市通常也是各类专业性组织和工业企业总部的所在地。②世界城市是商业中心。它们通常拥有大型国际海港、大型国际航空港,并是一国最主要的金融和财政中心。③世界城市是集合各种专门人才的中心。世界城市中集中了大型医院、大学、科研机构、国家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各项科教文卫设施,它也是新闻出版传播的中心。④世界城市是巨大的人口中心。世界城市聚集区都拥有数百万乃至上千万人口。⑤世界城市是文化娱乐中心。1982 年,弗里德曼(J. Friedmann)和沃尔夫(G.Wolff)发表了一篇题为《世界城市形成:一项研究与行动的议程》(World City Formation:An Agenda for Research and Action)的论文。在该论文中,作者运用并延续了以前世界城市研究的成果,依据世界体系论、核心—边缘学说、新的国际劳动分工理论等,将世界城市看成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提出世界城市是全球经济的控制中心,并提出了世界城市的两项判别标准:第一,城市与世界经济体系联结的形式与程度,即作为跨国公司总部的区位作用、国际剩余资本投资“安全港”的地位、面向世界市场的商品生产者的重要性、作为意识形态中心的作用,等等。第二,由资本控制所确立的城市的空间支配能力,如金融及市场控制的范围是全球性的,还是国际区域性的,或是国家性的。弗里德曼等依据世界体系理论,认为世界城市只能产生在与世界经济联系密切的核心或半边缘地区,即资本主义先进的工业国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1986 年,弗里德曼又发表了《世界城市假说》(The World City Hypothesis)的论文,强调了世界城市的国际功能决定于该城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相联系的方式与程度的观点,并提出了世界城市的七个指标:①主要的金融中心;②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地;③国际性机构的集中度;④商业部门(第三产业)的高度增长;⑤主要的制造业中心(具有国际意义的加工工业等);⑥世界交通的重要枢纽(尤指港口和国际航空港);⑦城市人口规模达到一定标准。
随着大城市向外急剧扩展和城市密度的提高,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出现了空间上连绵成片的城市密集地区,即城市聚集区(Urban Agglomeration)和大都市带(Megalopolis)。联合国人居中心对城市聚集区的定义是:被一群密集的、连续的聚居地所形成的轮廓线包围的人口居住区,它和城市的行政界线不尽相同。在高度城市化地区,一个城市聚集区往往包括一个以上的城市,这样,它的人口也就远远超出中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大都市带的概念是由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J. Gottmann)于1957 年提出的,指的是多核心的城市连绵区,人口的下限是2500 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至少250 人。因此,大都市带是人类创造的宏观尺度最大的一种城市化空间。
(4)城市体系理论。城市的分散发展和集中发展只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方面,任何城市的发展都是这两个方面作用的综合,或者说,是分散与集中相互对抗而形成的暂时平衡状态。因此,只有综合地认识城市的分散和集中发展,并将它们视作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考察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以及将它们作为一个统一体来进行认识,才能真正认识城市发展的实际状况。
就宏观整体来看,广大的区域范围内存在着向城市集中的趋势,而在每个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中又存在着向外扩散的趋势。在实际的发展现实中也可以看到,英国的城市扩散是以新城的建设为主要特征的,而美国的城市扩散是以郊区化的方式实现的,但它们的发展也始终是相对集中的。新城的建设本身是一种扩散中相对集中的建设方式,每一个新城都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增长极;而郊区化发展始终是围绕着城市的周边而展开的,从区域角度来看则导致了城市建成区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从而导致了更大范围的大都市区。而即使是在郊区的建设中也始终存在着相对集中的倾向,1980 年代以后在美国兴起的新都市主义(New Urbanism)更表明了对这种趋势的强化。
就区域层次来看,城市体系理论较好地综合了城市分散发展和集中发展的基本取向。城市并非孤立地存在和发展的。在单独的城市之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相互作用关系,城市体系就是指一定区域内城市之间存在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城市体系的研究,起始于格迪斯(Patrick Geddes)对城市区域问题的研究。他认为,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揭示了决定现代城市成长和发展的动力,对城市的规划应当以自然地区为基础,城市的规划应当是城市地区的规划,即城市和乡村应纳入到同一个规划的体系之中,使规划包括若干个城市以及它们周围所影响的整个地区。此后经芒福德(L. Mumford)等人的不断努力,确立了区域规划的科学概念,并从思想上确立了区域城市关系是研究城市问题的逻辑框架。
贝利(B. Berry)等人结合城市功能的相互依赖性、城市区域的观点、对城市经济行为的分析和中心地理论,逐步形成了城市体系理论。贝利认为,城市应当被看作由相互作用的互相依赖部分组成的实体系统,它们可以在不同的层次上进行研究,而且它们也可以被分成各种子系统,而任何城市环境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相互作用关系是由于其相互作用的其他城市所决定的,而这些城市也同样构成了系统。在结合了人文生态学、中心地理论和区位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和一般系统论之后,形成城市体系的基本概念。现在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完整的城市体系分析包括三部分内容,即特定地域内所有城市的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城市规模上的相互关系和地域空间分布上的相互关系。城市职能关系依据经济学的地域分工和生产力布局学说而得到展开,而不同城市在地域空间上的分布则被认为是遵循中心地理论的,并将这一理论看作是获得空间合理性的关键。至于不同城市在规模上的相互关系,齐普(G. K. Zipt)于1941 年提出的“等级—规模分布”(Rank - size Distri - bution)理论较好地予以了解释。该理论认为,一个城市的规模受制于与之发生相互作用的整个城市体系,它在这个体系中所处的等级,就决定了它的合理规模的大小。因此,这个城市在规模系列中处于第几级(Rank),那么,它的规模就是同一系列中最大城市规模的几分之一,例如,第四级的城市就只拥有最大城市人口的1/4。
2.城市空间组织理论
(1)城市组成要素空间布局的基础:区位理论。区位,是指为某种活动所占据的场所在城市中所处的空间位置。城市是人与各种活动的聚集地,各种活动大多有聚集的现象,占据城市中固定的空间位置,形成区位分布。这些区位(活动场所)加上连接各类活动的交通路线和设施,便形成了城市的空间结构。
各种区位理论研究的目的就是为各项城市活动寻找到最佳区位,即能够获得最大利益的区位。根据区位理论,城市规划对城市中各项活动的分布掌握了基本的衡量尺度,以此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分配和布置,使城市中的各项活动都处于最适合于它的区位,因此,可以说区位理论是城市规划进行土地使用配置的理论基础。
杜能(J. H. Thunen)的农业区位理论是区位理论的基础。他通过抽象的方法,假设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孤立城邦来研究如何布局农业才能从每一单位面积土地上获得最大利润的问题。他认为,利润是由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市场价格和把农产品运至市场的运费三个因素决定的。在给定条件下,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市场价格是不变的,因此,如果要使利润最大就必须使运费最小,这就是说,运输费用是决定利润大小的关键,因此农作物的种植区域划分是根据其运输成本以及与市场的距离所决定的。
工业区位理论是区位研究中数量相对比较集中的内容,在各项工业区位理论中所涉及的变量也有多种且各不相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区位理论越来越具有综合性。杜能关于工业区位的主要思想与其在分析农业区位时的思想保持一致。他认为,运输费用是决定利润的决定因素,而运输费用则可视作工业产品的重量和生产地与市场地之间距离的函数。因此,工业生产区位是依照产品重量对它的价值比例来决定的,这一比例越大,其生产区位就越接近市场地。韦伯(A.Webber)则认为,影响区位的因素有区域因素和聚集因素。前者指运输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两项因素,后者指生产区位的集中,包括人口密度、工业复杂性程度等。他的方法是先找出最小运输成本的点,然后再考虑劳动力成本和聚集效益这两项因素。他认为,工业区位的决定应最先考虑运输成本,而运输成本是运输物品的重量和距离的函数。他利用区位三角形来求出最小运输成本的区位,即如果某个工业有两个原料供应地(M1、M2)和消费地(C),如果生产一单位产品需要M1原料X吨,M2原料Y吨,而运至市场C的最后产品重量为Z吨,设点P为该工业所在地,a、b、c分别为PM1、PM2、PC的距离,则P的最佳区位便转化为求Xa+Yb+Zc的最小值问题。在求出这一值后,再来考虑劳动力成本和聚集效益问题。劳动力成本一般而言在城市中差异不大,主要是地区性的差异,直接影响到工业的区域分布。而聚集效益根据把生产按某种规模集中到同一地点或分布到多个点之后给生产和销售所带来的利益。韦伯通过生产成本节约指数的变化来判断聚集是否合理、是否适度,从而找出最佳聚集点,然后与最低运费点比较偏离这两点所带来的效益差异,以此确定工业生产的最后地点。廖士(A.Lsoch)在区位理论中,第一个引入了需求作为主要的空间变量。他认为,韦伯及其后继者的最小成本区位方法并不正确,最低的生产成本往往并不能带来最大利润。正确的方法应当是找出最大利润的地方,因此需要引入需求和成本两个空间变量。他认为,任何一个企业想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就必须以最大经济利益为原则,在竞争中降低运输成本,使消费者得到最廉价的产品,占领消费市场,而竞争的平衡点正是工业区位配置的最佳点。他通过理论的逻辑证明,任何产品总有一个最大的销售范围,并且至少要占有一定范围的市场,这种市场最有利的形状是六边形。市场网络是廖士区位理论的最高表现形式。伊萨德(W.Isard)从制造业出发,组合了其他的区位理论,并结合现代经济学的思考,希望形成一种统一的、一般化的区位理论。他的基本观点是一般区位理论能以与经济理论中的其他方面同样的方法来发展,可以依据替代方法来分析企业家做决策时如何组合不同生产要素的成本,以此来确定成本最小而效益最佳的地点。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状况下,区位理论的研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而改变了过去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角度和方法,在吸取了凯恩斯经济理论、地理学和经济学理论的新近发展以及“计量革命”所产生的思想的基础上,对国家范围和区域范围的经济条件和自然条件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考虑,结合经济规划和经济政策、资本的形成条件、交通通讯方式的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类要素的组合条件与方式,运用现代数学、计算机技术和决策理论等成果,使区位理论的研究具有更为宏观、动态和综合性的特征,同时也使区位理论的研究从过去只关注市场机制而逐步向市场运作和政府干预、规划调节相结合转变。就整体而言,这些研究的目的已经不在于求得纯粹的理论公式,而在于针对具体地区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因素相互作用下的实际问题的解答,为各类产业空间的选址提供依据。
(2)城市整体空间的组织理论。区位理论解释了城市各项组成要素在城市中如何选择各自最佳区位,但当这些要素选择了各自的区位之后,如何将它们组织成一个整体,即形成城市的整体结构,从而发挥各自的作用,则是城市空间组织的核心。城市各项要素在位置选择时往往是从各自的活动需求、成本等要求出发的,对同一位置的不同使用可能性以及与周边用地的关系较少考虑,城市规划就需要从城市整体利益和保证城市有序运行的角度出发,协调好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满足城市生产和生活发展的需要。
1)从城市功能组织出发的空间组织理论。城市按照分区进行组织的做法自古就有,但这些分区的原则基本上是按照阶级(阶层)、种姓等或者为了统治的需要而设定的。现代意义上按照城市活动类型进行分区的原则首先是由法国建筑师戈涅(Tony Garnier)在“工业城市”规划设想中予以明确地表述。尽管戈涅积极宣传工业城市的设想,并著书立说予以推广,但与当时强调形式化的传统规划理念不符而没有得到重视。后来在柯布西埃的介绍下,才开始对正在寻找现代建筑之路的规划师和建筑师产生影响,并得到了极大的推进。
在柯布西埃影响下的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于1933年通过了《雅典宪章》,确立了现代城市规划的功能分区原则。《雅典宪章》提出,“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活动是研究及分析现代城市规划最基本的分类”,这“四个主要功能要求各自都有其最适宜发展的条件,以便给生活、工作和文化分类和秩序化。每一主要功能都有其独立性,都被视为可以分配土地和建造的整体,并且所有现代技术的巨大资源都将被用于安排和配备它们”。在此基础上,《雅典宪章》提出了现代城市规划工作者的三项主要工作是:①将各种预计作为居住、工作、游憩的不同地区,在位置和面积方面,做一个平衡的布置,同时建立一个联系三者的交通网。②订立各种规划,使各区按照它们的需要和有纪律的发展。③建立居住、工作和游憩各地区间的关系,务使这些地区间的日常活动可以在最经济的时间完成。
根据《雅典宪章》的内容,城市空间组织就是对城市功能进行划分,将城市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然后运用便捷的交通网络将这些功能区联系起来。而在具体组织和在各功能区中,其组织有非常明显的等级系列,这就是“一切城市规划应该以一幢住宅所代表的细胞作为出发点,将这些同类的细胞集合起来以形成一个大小适宜的邻里单位。以这个细胞作为出发点,各种住宅、工作地点和游憩地方应该在一个最合适的关系下分布到整个的城市里”。
功能分区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不断扩张的大中城市内,工业和居住混杂,工业污染严重,土地的高密度使用,设施不配套,缺乏空旷地,交通拥挤,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卫生问题、交通问题和居住生活环境问题。从这样的意义上讲,功能分区的运用确实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当时城市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改变城市中混乱的状况,使城市能“适应其中广大居民在生理上及心理上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城市规划中,功能分区作为城市空间组织的最基本原则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实践。但由于在实践中过于强调纯粹的功能分区,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也使城市规划受到了重大的损害,但并不是这一原则本身的错误(图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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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5 昌迪加尔规划总平面
资料来源:Spiro Kostof:The City Assembled:The Elements of Urban Form through History[M]. London:Thames and Hudson Ltd.,1992 :155.
2)从城市土地使用形态出发的空间组织理论。就城市土地使用而言,由于城市的独特性、城市土地和自然状况的唯一性和固定性,城市土地使用在各个城市中都具有各自的特征。但是它们之间也具有共同的特点和运行的规律,也就是说,在城市内部,各类土地使用之间的配置具有一定的模式。为此,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许多的理论,其中最为基础的是同心圆理论、扇形理论和多核心理论(图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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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6 同心圆理论、扇形理论和多核心理论图示
1 —中央商务区;2 —批发和轻工业区;3 —低收入者居住区;4 —中产阶级居住区;5 —高收入者居住区;6 —重工业区;7 —外围商务区;8 —郊区居住区;9 —郊区工业区
资料来源: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35.
同心圆理论(Concentric Zone Theory)是由伯吉斯(E. W. Burgess)于1923 年提出的。他以芝加哥为例,试图创立一个城市发展和土地使用空间组织方式的模型,并提供了一个图示性的描述。根据他的理论,城市可以划分成五个同心圆的区域:居中的圆形区域是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即CBD),这是整个城市的中心,是城市商业、社会活动、市民生活和公共交通的集中点。第二环是过渡区(Zone in Transition),是中央商务区的外围地区,是衰败了的居住区。第三环是工人居住区(Zone of Workingmens Homes),主要是产业工人(蓝领工人)和低收入的白领居住的集合式楼房、单户住宅或较便宜的公寓所组成。第四环是良好住宅区(Zone of Better Residenses),这里主要居住的是中产阶级,有独门独院的住宅和高级公寓和旅馆等,以公寓住宅为主。第五环是通勤区(Commuters Zone),主要是一些富裕的、高质量的居住区,上层社会和中上层社会的郊外住宅坐落在这里,还有一些小型的卫星城,居住在这里的人大多在中央商务区工作,上下班往返于两地之间。这一理论还特别提出,这些环并不是固定的和静止的,在正常的城市增长条件下,每一个环通过向外面一个环的侵入而扩展自己的范围,从而揭示了城市扩张的内在机制和过程。
扇形理论(Sector Theory)是霍伊特(H. Hoyt)于1939 年提出的。根据美国64 个中小城市住房租金分布状况的统计资料,又对纽约、芝加哥、底特律、费城、华盛顿等几个大城市的居住状况进行调查,霍伊特提出,城市就整体而言是圆形的,城市的核心只有一个,交通线路由市中心向外作放射状分布,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将沿交通线路向外扩大,某类使用方式的土地从市中心附近开始逐渐向周围移动,由轴状延伸而形成整体的扇形。也就是说,对于任何的土地使用均是从市中心区既有的同类土地使用的基础上,由内向外扩展,并继续留在同一扇形范围内。1964年,Hoyt在针对他的理论进行的长期讨论之后,对他的理论进行了再评价,他认为,尽管汽车交通拓展了可供选择的居住用地而不再局限于现存的居住地,但总体上,高收入家庭仍然明显地集中在那些特定的扇形中。
多核心理论(Multiple-nucleiTheory)由哈里斯(C.D.Harris)和乌尔曼(E.L.Ullman)于1945年提出。他们通过对美国大部分大城市的研究,提出了影响城市中活动分布的四项原则:①有些活动要求设施位于城市中为数不多的地区(如中央商务区要求非常方便的可达性,而工厂需要有大量的水源);②有些活动受益于位置的互相接近(如工厂与工人住宅区);③有些活动对其他活动容易产生对抗或有消极影响,这些活动应当避免同时存在(如富裕者优美的居住区被布置在与浓烟滚滚的钢铁厂毗邻);④有些活动因负担不起理想场所的费用,而不得不布置在不很合适的地方(如仓库被布置在冷清的城市边缘地区)。在这四个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再加上历史遗留习惯的影响和局部地区的特征,通过相互协调的功能在特定地点的彼此强化,不相协调的功能在空间上的彼此分离,由此形成了地域的分化,使一定的地区范围内保持了相对的独特性,具有明确的性质,这些分化了的地区又形成各自的核心,从而构成了整个城市的多中心。因此,城市并非是由单一中心而是由多个中心构成。
以上三种理论具有较为普遍的适用性,但很显然它们并不能用来全面地解释所有城市的土地使用和空间状况,最合理的说法是没有哪种单一模式能很好地适用于所有城市,但以上三种理论能够或多或少地在不同的程度上适用于不同的地区。
在此之后,出现了很多从城市土地使用形态角度出发探讨城市空间组织的研究成果,尽管各自的出发点不同,但从最后的成果来看,基本上都没有完全脱离开这三种模式,都可以看成是这三种模式在不同的空间尺度或地区的运用,有的则是在一个模式中整合了这三种模式。
3)从经济合理性出发的空间组织理论。根据经济的原则和经济合理性来组织城市空间,是城市空间组织在市场机制下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在城市用地和空间的配置上,各项用地都有向城市中心集聚的需求,但不同的用地对土地使用所能承担的成本是各不相同的,经济合理性的含义就在于: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城市土地必须按照最高、最好也就是最有利的用途进行分配。这一思想通过位置级差地租理论而予以体现。根据该理论,一定位置一定面积土地上的地租的大小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量及投入方式,只有当地租达到最大值时,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果。城市土地使用的分布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对不同地租的承受能力而进行竞争的结果。某类特定使用所能承担的地租比其他活动所能承担的租金高,则该使用便可获得它所要求的土地,尤其在多种使用共同竞争同一位置的用地时。
在城市中,区位是决定土地租金的重要因素。伊萨德认为,决定城市土地租金的要素主要有:①与中央商务区(CBD)的距离;②顾客到该址的可达性;③竞争者的数目和他们的位置;④降低其他成本的外部效果。现在比较精致而且也是比较重要的地租理论是阿伦索(W.Alonso)于1964年提出的竞租(BidRent)理论。这一理论就是根据各类活动对距市中心不同距离的地点所愿意或所能承担的最高限度租金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这些活动的位置。所谓竞租,就是人们对不同位置上的土地愿意出的最大数量的价格,它代表了对于特定的土地使用,出价者愿意支付的最大数量的租金以获得那块土地。根据阿伦索的调查,商业由于靠近市中心就具有较高的竞争能力,也就可以支持较高的地租,所以愿意出价高于其他的用途,因此用地位于市中心。随后依次为办公楼、工业、居住、农业。根据该理论,在单中心城市的条件下,可以得到城市同心圆布局的结论。
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讲,经济合理性并不是城市规划唯一依据,其最根本的原则应该在于社会合理性,或者说是基于公正、公平等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的。但经济的合理性也是必须予以考虑的,否则,规划的空间组织难以实施。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均要按照经济理性行事,而是要考虑经济的可能,如果要对此进行调整,规划就必须提出相应的手段与方式。
4)从城市道路交通出发的空间组织理论。城市道路交通连接城市中各种土地使用,将城市活动结合为一体。从城市空间组织的角度讲,城市的道路交通将城市的各项用地连接了起来,保证了空间之间的联系,从而建立起了城市空间组织的基本结构。
对城市交通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推动了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进步和发展。索里亚·玛塔的线形城市是铁路时代的产物,他所提出的“城市建设的一切问题,均以城市交通问题为前提”的原则,仍然是城市空间组织的基本原则。戈涅在工业城市规划中,也高度重视城市的道路组织,他提出,城市的道路应当按照道路的性质进行分类,并以此来确定道路的宽度。而在 20 世纪初对城市道路交通组织做出重要贡献的则是巴黎总建筑师埃涅尔(Eugene Henard)。他认为,交通运输是城市有机体内富有生机的活动的具体表现之一。他把市中心比作人的心脏,它与滋养它的动脉——承受运输巨流的道路必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但是,必须减少中心区过度的运输,因为像心脏里的血液过剩一样,它能使城市机体夭折”。由此,埃涅尔提出,过境交通不能穿越市中心,并且应该改善市中心区与城市边缘区和郊区公路的联系。从减少市中心区交通运输量的观点出发,埃涅尔为巴黎设计了若干条大道和新的环行道路,从而改善了豪斯曼巴黎改建留下的交通问题。在进行城市道路干线网改造的同时,埃涅尔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节点进行了研究,认为城市道路干线的效率主要取决于街道交叉口的组织方法,因此需要全面提高道路交叉口交通流量,为此他提出了改进交叉口组织的两种方法:建设“街道立体交叉枢纽”和建设环岛式交叉口和地下人行通道。埃涅尔提出的城市道路交通的组织原则和交叉口交通组织方法在二十世纪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建设中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规划方案是汽车时代的作品。他认为“所有现代的交通工具都是为速度而建的,……街道不再是牛车的路径,而是交通的机器”,而“一个为速度而建的城市是为成功而建的城市”。因此,城市的空间组织必须建立在对效率的追求方面,而其中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就是交通的便捷,即以能使车辆以最佳速度自由地行驶为目的的。在他的设想中,交通性干道分为三层,地下走重型车,地面用于市内交通,高架道路用于快速交通。在1930 年完成的“光辉城市”(The Radiant City)方案中,建筑物底层架空,城市的全部地面由行人支配,地下布置地铁,离地面五米高的位置上安排汽车运输干线和停车网。从中还可以看到,正是对城市交通问题的重视和对交通问题的解决决定了柯布西埃设想的城市空间结构的模式。
汽车交通的快速发展给城市生活带来了严重的问题,为了使这种不利影响减至最小,一些规划理论和方法相继被提出并成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组成部分。1929 年,佩里提出以“邻里单位”(Neighborhood Unit)来组织城市居住区,他认为形成邻里单位的观点是“被汽车逼出来的”。他提出,为了减少汽车交通对居住生活的干扰,获得居住地区的邻里感,应当以城市交通干道为边界建立起有一定生活服务设施的家庭邻里,在该单位里不应有交通量大的道路穿越。之后,斯坦(C. Stein)等人完成的雷德邦(Radburn)规划(1933年),对“邻里单位”理论作了修正,提出“大街坊”(Superblock)概念。对车行道路和人行道路进行了严格的划分,并进行了成系统的组织,形成人车完全分离的道路系统。1944 年,在对城市汽车交通增长的危险具有敏锐洞察的基础上,屈普(H. A.Tripp)对城市范围内的交通组织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种新的交通组织模式,即交通分区:道路按功能进行等级划分并进行划区(Precincts),区内以步行交通为主,从而实现整体的步行交通与车行交通的分离。屈普的划区方法后来成为阿伯克隆比大伦敦规划中交通组织的重要理论基础。1963 年,布坎南(C. Buchanan)在《城市交通》(Traffic in Towns)一书中提出,为了保证城市内部交通的便捷,必须建立一个高速道路网,以提供高速、有效的交通分配;同时为取得令人满意的环境质量,则需要对这些主要道路网所环绕地段进行合理的规划与设计,以创造安全、清洁和令人愉悦的日常生活环境。这些对城市交通所进行的直接研究,都成为城市规划工作中自觉遵守的基本原则。
城市交通产生于城市中不同土地使用之间相互联系的要求,因此,城市交通的性质与数量直接与城市土地使用相关。麦克劳林(J. B. McLoughlin)曾总结道:“交通是用地的函数。”美国20 世纪50 年代末60 年代初进行的运输——土地使用规划(Transport -land Use Planning)研究,从规划角度对交通与土地使用之间的关系及其组织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的思想与方法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的系统理论与系统工程相结合,形成了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城市规划领域占主导思想的过程方法论(Procedural Methodology)。这一方法论全面地改变了对城市规划的认识、对规划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并在技术手段上推进了计算机和系统方法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运输—土地使用研究现在仍然是城市规划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和分析方法。
1980年代以后,针对美国郊区建设中存在的城市蔓延和对私人小汽车交通的极度依赖所带来的低效率和浪费问题,新都市主义(New Urbanism)提出应当对城市空间组织的原则进行调整,强调要减少机动车的使用量,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居住区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活动中心等围绕着公共交通的站点进行布局,使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能够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并据此提出了“公交引导开发”(TOD)模式(图2-17)。认为如果邻里能够把必须使用汽车的人聚集在公共交通车站的步行范围以内,那么就会使公共交通支持更大的人口密度,公共交通的便利也就会减少人们对私人小汽车的使用需求。在这样的基础上,采用传统邻里的组织方式以及欧洲小城市的空间模式,从创造更加有机的富有活力的城市空间结构出发对区域(或大都市地区)和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进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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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7 公共交通引导发展(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TOD)
资料来源:Andres Duany,Elizabeth Plater - Zyberk,Robert Alminana.The NewCivic Art:Element of Town Planning[M].New York :Rizzoli. 2003 :85.
5)从空间形态出发的空间组织理论。城市空间的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与建筑空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城市空间需要通过建筑空间而得以实现。因此,有关建筑形态的空间组织理论对城市整体的空间组织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被誉为现代城市设计之父的西谛(Camillo Sitte)于 1889 年出版的《城市建筑艺术》一书,提出了现代城市建设中空间组织的艺术原则。但他的观点与后来形成的在现代建筑运动主导下的现代城市空间概念有极大的不同,因此,在 20 世纪相当长的时期内并不为城市规划界所重视,在1950年代以前甚至被视为现代城市空间组织的反面教材,只有少部分的设计者依据个人的才识而予以重视。但在1970 年代以后,西谛的思想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并由罗西(A. Rossi)、克里尔兄弟(Rob Krier & Leon Krier)等人发扬光大。
罗西(A. Rossi)从新理性主义的思想体系出发,提出城市空间的组织必须依循城市发展的逻辑,凭借历史的积淀,用类型学的方法进行建筑和城市空间的安排。他认为,城市空间类型是城市生活方式的集中反映,也是城市空间的深层结构,并且已经与市民的生活和集体记忆紧密结合。根据罗西的观点,组成城市空间类型的要素是城市街道、城市的平面以及重要纪念物。这些城市的人工建造物之间的关系是构成城市空间类型的关键,但这并不意味着城市的类型是由人眼所可以直接看到的或人的手可以直接摸到的物质实体所构成的,人的体验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空间组织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认识这些人工建造物的意义以及在此意义基础上的相互作用关系,必须与使用这些空间的人的活动方式相互关联。而克里尔兄弟(Rob Krier和Leon Krier)则更为明确地提出城市空间组织必须建立在以建筑物限定的街道和广场的基础之上,而且城市空间必须是清晰的几何形状,他们提出,“只有其几何特征印迹清晰、具有美学特质的并可能为我们有意识地感知的外部空间才是城市空间”。他们强调城市的公共空间如街道、广场、柱廊、拱廊(Arcade)和庭院等在城市空间组织中的作用,认为只有城市的公共空间才能真正代表城市生活,并且提出,应当在组织城市公共空间的基础上再来布置和安排其他的空间。列昂·克里尔还认为,组成城市空间的核心要素是“街区”,街区应当成为形塑街区和广场等公共领域的基本手段。罗西、克里尔兄弟的观点和方法在20 世纪70 年代以后对欧洲的“城市重建”(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City)运动、都市村庄(Urban Village)以及美国的“新都市主义”(NewUrbanism)运动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在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中得到广泛的实践。
柯林·罗和弗瑞德·科特(Colin Rowe & Fred Koetter)则从另外的角度阐述了城市空间组织的原则。他们在1978年出版的《拼贴城市》(Collage City)一书中提出,城市的空间结构体系是一种小规模的不断渐进式变化的结果,大大小小的、不同时期的建设在城市原有的框架中不断地被填充进去,有相互协调的也有互相矛盾和“抵触”的,因此,城市既是完整的,又是在不断演变的,整体性的变化都是在局部演变的基础上不知不觉地、出人意料地形成的。拼贴的方法其实就是“一种概括的方法,不和谐的凑合;不相似形象的综合,或明显不同的东西之间的默契”,因此,任何新的建设实际上就是在城市的背景和文脉中,由这种背景和文脉所诱发的,而不应该是由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从整体结构的改造出发而外在地赋予的。
6)从城市生活出发的空间组织理论。城市是人和活动集聚的场所,也必然是以此作为凭借和依托的,没有城市空间的支持,城市的社会经济活动便无以展开。城市空间是城市活动发生的载体,同时又是城市活动的结果。因此,在城市空间组织的过程中,必须将空间的组织与空间中的活动相结合,并且从城市活动的安排出发来组织空间的结构与形态。正如《马丘比丘宪章》所指出的那样,“人与人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因此,城市规划“必须对人类的各种需求作出解释和反应”,这也应当是城市空间组织的基本原则。
邻里单位理论的提出者佩里(L. A. Perry)认为,城市住宅和居住区的建设应当从家庭生活的需要以及其周围的环境即邻里的组织开始。组织邻里单位的目的就是要在汽车交通开始发达的条件下,创造一个适合于居民生活的、舒适安全的和设施完善的居住社区环境。他提出,邻里单位就是“一个组织家庭生活的社区计划”,因此这个计划不仅要包括住房,而且要包括它们的环境,还要有相应的公共设施,这些设施至少要包括一所小学、零售商店和娱乐设施等。他同时认为,在当时汽车交通的时代,环境中的最重要问题是街道的安全,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建设道路系统来减少行人和汽车的交织与冲突,并且将汽车交通完全地安排在居住区之外。根据佩里的论述,邻里单位由六个原则组成:①规模(Size):一个居住单位的开发应当提供满足一所小学的服务人口所需要的住房,它的实际面积则由它的人口密度所决定。②边界(Boundaries):邻里单位应当以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为边界,这些道路应当足够的宽以满足交通通行的需要,避免汽车从居住单位内穿越。③开放空间(Open Space):应当提供小公园和娱乐空间的系统,它们被计划用来满足特定邻里的需要。④机构用地(Institution Sites):学校和其他机构的服务范围应当对应于邻里单位的界限,它们应该适当地围绕着一个中心或公地进行成组布置。⑤地方商业(Local Shops):与服务人口相适应的一个或更多的商业区应当布置在邻里单位的周边,最好是处于道路的交叉处或与相邻邻里的商业设施共同组成商业区。⑥内部道路系统(Internal Street System):邻里单位应当提供特别的街道系统,每一条道路都要与它可能承载的交通量相适应,整个街道网要设计得便于单位内的运行同时又能阻止过境交通的使用。佩里认为,只有达到了这样一些原则,才能更加完整地满足家庭生活的基本需要(图 2-18)。邻里单位理论在此后实践中成为城市居住区组织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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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8 邻里单位理论图解
资料来源:Leonardo Benevolo.世界城市史[M].薛钟灵,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46.
CIAM的“十次小组”(TEAM 10)认为,城市的空间组织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的人际结合思想,必须以人的行为方式为基础,城市和建筑的形态必须从生活本身的结构发展而来。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任何新的东西都是在旧机体中生长出来的,一个社区也是如此,必须对它进行修整,使它重新发挥作用。因此,城市的空间组织不是从一张白纸上开始的,而是一种不断进行的工作。所以任何一代人只能做有限的工作。每一代人必须选择对整个城市结构最有影响的方面进行规划和建设,而不是重新组织整个城市。
凯文·林奇(Kevin Lynch)对城市意象的研究改变了城市空间组织的传统框架,城市的空间不再是反映在图纸上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现实当中的物质形态的关系,更不是建立在这些关系基础上的美学上的联系,而是人在其中的感受以及在对这些物质空间感知基础上的组合关系,即意象(Image)。人们在意象的引导下采取相应的空间行动,在这样的意义上,城市空间就不再仅仅是容纳人类活动的容器,而是一种与人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场所。他通过大量调查,提出构成城市意象的五项基本要素是:路径、边缘、地区、节点和地标(图2-19)。这五项要素建构起对城市空间整体的认知,当这些要素相互交织、重叠,它们就提供了对城市空间的认知地图[Cognitive Map,或称心理地图(Men tal Map)]。认知地图是观察者在头脑中形成的城市意象的一种图面表现,并随人们对城市的认识的扩展、深化而扩大。行为者就是根据这样的认知地图而对城市空间进行定位,并依据对该认知地图的判断而采取行动。因此,在城市空间的组织中,就需要通过对构成城市意象的各项要素的运用,强化它们的可识别性,清晰化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赋予它们空间和文化的意义,传递有效的信息,进而引导人们的行为。
简·雅各布斯(J. Jacobs)运用社会使用方法对美国城市空间中的社会生活进行了调查,于1961年出版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一书。她认为,街道和广场是真正的城市骨架形成的最基本要素,它们决定了城市的基本面貌。她说:“如果城市的街道看上去是有趣的,那么,城市看上去也是有趣的;如果街道看上去是乏味的,那么城市看上去也是乏味的”。而街道要有趣,就要有生命力,雅各布斯认为街道要有生命力应当具备三个条件:①街道必须是安全的。而要一条街道安全,就必须在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有明确的界限,也就是在属于特定的住房、特定的家庭、特定的商店或其他领域和属于所有人的公共领域之间有明确的界限。②必须保持有不断的观察,被她称之为“街道天然的所有者”的“眼睛”必须在所有时间里都能注视到街道。③街道本身特别是人行道上必须不停地有使用者。这样,街道就能获得并维持有趣味的、生动的和安全的名声,人们就会喜欢去那里看和被人看,街道也就因此而具有它自己的生命。而街道的生命力还来源于街道生活的多样性,街道生活的多样性要求有一定的街道本身的空间形式来保证。她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遵循如下四个基本规则:①作为整体的地区至少要用于两个基本的功能,如生活、工作、购物、进餐等,而且越多越好。这些功能在类别上应当多种多样,以至于各种各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来来往往,按不同的时间表工作,来到同一个地点,同一个街道用于不同的目的,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方式使用同样的设施。②沿着街道的街区不应超过一定的长度。她发现一些大街之间长 900 英尺左右就显得太长了,并且宁愿看到有一些短的街道与之交叉,这样在不同方向的街道之间就可以更容易进入,并且有较多的转角场所。③不同时代的建筑物共存于她称之为“纹理紧密的混合”之中。由于老建筑物对于街道经济所显示出来的重要性,因此应当有相当高比例的老建筑物。④街道上要有高度集中的人,包括那些必需的核心,他们生活在那里,工作在那里,并且作为街道的“所有者”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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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9 林奇的城市意象五要素图解
资料来源:市镇设计[M].程里尧,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3:29.
克里斯托弗·亚历山大(C. Alexander)则通过一系列的理论著作阐述了空间组织的原则。他认为,人的活动的倾向(Tendency)比需求(Need)更为重要,因为倾向作为可观察到的行为模式,反映了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关系,而这就是城市规划和设计需要满足的。而在对城市规划和城市空间组织的研究中,1965 年发表的《城市并非树形》(A City is Not a Tree,1965)一文,则从城市生活的实际状况出发,指出城市空间组织应当重视人类活动中丰富多彩的方面及其多种多样的交错与联系,城市规划师和设计师在进行空间组织时不应偏好简单和条理清晰的思维方式,轻易接受简单的、各组成要素互不交叠的组织方法。他认为,城市空间的组织本身是一个多重复杂的结合体,城市空间的结构应该是网格状的而不是树形的,任何简单化的提纯只会使城市丧失活力。
3.城市规划方法论
(1)综合规划方法论。综合规划方法论的理论基础是系统思想及其方法论,也就是认为,任何一种存在都是由彼此相关的各种要素所组成的系统,每一种要素都按照一定的联系性而组织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有结构的有机统一体。系统中的每一个要素都执行着各自独立的功能,而这些不同的功能之间又相互联系,以此完成整个系统对外界的功能。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综合规划方法论通过对城市系统的各个组成要素及其结构的研究,揭示这些要素的性质、功能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全面分析城市存在的问题和相应对策,从而在整体上对城市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这些方案具有明确的逻辑结构。
综合规划方法论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的,从某种角度来看,综合规划方法论所强调的是,在思维的内容上是综合的,需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内容和相互的关系;在思维方式上强调理性,即运用理性的方式来认识和组织该过程中所涉及的种种关系,而这些关系的质量是建立在通过对对象的运作及其过程的认知的基础之上的。
麦克劳林(J. B. McLoughlin)详细地描述了系统思想引导下城市规划的过程,他认为规划必然是一种系统的过程,这种过程可以描述为如下的循环模式:①行动人和行动集团首先要观察环境,然后根据个人或集团的价值观念来确定对环境的需求和愿望;②确定抽象的广义的目标,可能同时也确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明确的标准;③考虑达到标准和实现目标所应采取的行动过程;④对行动方案加以检验评价,通常包括是否具备实施条件,所需成本和耗用资金,行动所能获得的效益以及它们可能产生的后果等;⑤在上述行动完成之后,行动人或行动集团即采取相应的行动。这些行动改变了行动人或行动集团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改变了环境本身,而且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也改变了人们原来所持有的价值观念。然后又要继续重新调查环境,又形成了新的目标和标准,一个循环过程完结了,新的循环过程又重新开始,如此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无穷匮也。
林德布罗姆(C. E. Lindblom)则将综合规划方法论的模式描述得更为清晰:①决策者面对一个既定的问题;②理性人首先应该清楚自己的目标、价值或要求,然后予以排列顺序;③他能够列出所有达成其目标的备选方案;④调查每一备选方案所有可能的结果;⑤比较每一备选方案的可能结果;⑥选择最能达成目标的备选方案。
(2)分离渐进方法论。渐进规划思想方法的基础是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想的结合。这种方法在日常的决策过程中被广泛地运用,它尤其适合于对规模较小或局部性的问题进行解答,在针对较大规模或全局性的问题时,主要是通过将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问题甚至将它们分解到不可分解为止,然后进行逐一解决,从而达到所有问题都得到解决的目的。这一方法的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直接面对当时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而采取即时的行动,而无需对战略问题的反复探讨和对各种可能方案的比较、评估。
1959年,林德布罗姆发表了《“得过且过”的科学》(The Science of“Muddling Through”)一文,从政策研究角度提出了渐进方法的优势所在,从而促进了渐进规划方法的发展。从这些比较可以看到渐进规划方法所强调的内容主要有:①决策者集中考虑那些对现有政策略有改进的政策,而不是尝试综合的调查和对所有可能方案的全面评估;②只考虑数量相对较少的政策方案;③对于每一个政策方案,只对数量非常有限的重要的可能结果进行评估;④决策者对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持续不断的再定义:渐进方法允许进行无数次的目标—手段和手段—目标调整以使问题更加容易管理;⑤因此,不存在一个决策或“正确的”结果而是有一系列没有终极的、通过社会分析和评估而对面临问题进行不断处置的过程;⑥渐进的决策是一种补救的、更适合于缓和现状的、具体的社会问题的改善,而不是对未来社会目的的促进。
林德布罗姆强调在渐进方法中必须遵循这样三个原则:①按部就班原则,即规划过程只不过是基于过去的经验对现行决策稍加修改而已,必须保持规划内容发展演变的连续性。②积小变为大变原则,要充分考虑从一点一点的变化开始,由微小变化的积累形成大的变化,逐步实现根本变革的目的。③稳中求变原则,即要保证规划过程的连续性,规划内容上的结构性改变是不可取的,欲速则不达,那样势必会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就需要通过一系列小变达到大变之目的。
(3)混合审视(Mixed - Scanning)方法论。就整体而言,综合规划方法论和渐进方法论是规划方法中的两个极端,一个是强调整体结构的重组,另一个是强调就事论事地解决问题。这两种方法在特定的场合都可以解决一定的问题,符合规划工作的需要,但很显然,它们也同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弱点。综合规划方法要求采取综合分析和全面解决问题的方法,这就需要研究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所有问题、研究这些问题的所有方面,并且要寻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从而需要得到所有可能的战略。这些在知识、资料和资源有限(这种有限性在任何的社会中都是常态)的情况下是难以做到的。同时,由于综合规划方法要求从结构上对社会进行全面的改革,强调的是根本性的变革,这样就有可能受制于社会对此类问题的认识,或由于价值观的不同而产生分歧,从而不能为社会接受,即使要强制推行也不易付诸实施。而另一方面,渐进规划方法的最大不足则在于强调对现状的维持,过于保守。针对这样的问题,在20 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了一系列的对于规划方法和规划类型的讨论,这些讨论提出了各种将这两个极端的因素进行综合、更加符合规划实践所需要的方法,其中包括混合审视方法、中距(Middle - range Bridge)方法、行动计划(Action - Program)方法、社区发展计划(Community Development Programming)等,就方法论思想的普遍性和具体方法的完善性而言,混合审视方法最具独特性。
1967 年爱采尼(Amitai Etzioni)以《混合审视:第三种决策方法》(Mixed - Scan ning:A“Third”Approach to Decision -Making)为题发表论文,在对综合规划和渐进规划提出批评,同时又吸收了这两种方法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混合审视方法作为规划和决策的第三种方法。他认为,“混合审视方法为信息的收集提供了一种特别的程序,对资源的分配提供了一种战略,并为建立起两者之间的联系提供了引导”。混合审视方法不像综合规划方法那样对领域内的所有部分都进行全面而详细的检测,而只是对研究领域中的某些部分进行非常详细的检测,而对其他部分进行非常简略的观察以获得一个概略的、大体的认识;它也不像分离渐进规划那样只关注当前面对的问题,单个地去予以解决,而是从整体的框架中去寻找解决当前问题,使对不同问题的解决能够相互协同,共同实现整体的目标。因此,运用混合审视方法的关键在于确定不同审视(Scanning)的层次。爱采尼认为,这种层次至少可以划分为两个(即最为概略的层次和最为详细的层次)以上,至于具体划分成多少层次,则要视具体的状况(要解决的问题的程度、可以支配的时间和费用等)来决定。在最概略的层次上,要保证主要的选择方案不被遗漏,而在最详细的层次上,则应保证被选择的方案是能够进行全面研究的。
混合审视方法由基本决策(Fundamental Decision)和项目决策(Item Decision)两部分组成。所谓基本决策是指宏观决策,不考虑细节问题,着重于解决整体性的、战略性的问题。这种决策主要探索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的目标和与此相应的规划,在此过程中主要是运用简化了的综合规划的方法来进行。但在运用综合规划方法的时候,只关注其中行动者认为是最重要的目标,而不是对整体的所有目标都进行考察,同时,也只注意城市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些变量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面面俱到地研究其中所有的要素,并省略了对细节和特殊内容的考虑。所谓项目决策是指微观的决策,也称为小决策。这是基本决策的具体化,受基本决策的限定,在此过程中,是依据分离渐进方法来进行的。这里运用的分离渐进方法与分离渐进规划思想的最大区别在于这里的决策是在基本决策的整体框架之下进行的,从而保证了项目决策是为实现基本决策服务的。因此,从整个规划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基本决策的任务在于确定规划的方向,项目决策则是执行具体的任务”。通过这两个层次决策的结合来减少综合规划方法和分离渐进规划方法中的缺点,从而使混合审视的方法比以上两种方法更为有效、更为现实。
(4)连续性城市规划(Continuous City Planning)方法论。连续性城市规划是布兰奇(Melville C. Branch)于1973 年提出来的有关于城市规划过程的理论。他的立论点在于对总体规划所注重的终极状态的批判。他认为,城市规划所存在的这类问题直接制约了城市规划作用的发挥,而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忽视了对规划过程的认识。因此,布兰奇提出了连续性城市规划的设想。他认为,成功的城市规划应当是统一地考虑总体的和具体的、战略的和战术的、长期的和短期的、操作的和设计的、现在的和终极状态的,等等。
布兰奇所提出的连续性城市规划包含两部分的内容特别值得重视。首先,他认为在对城市发展的预测中,应当明确区分城市中的有些因素需要进行长期的规划,有些因素只要进行中期规划,有些甚至就不要去对其作出预测。而不是对所有的内容都进行统一的以20 年为期的规划。如公路、供水干管之类的设施应当规划至将来的 50 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为这些因素本身的变化是非常小的,即使周围的土地使用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即使道路也进行了全面的改建,但道路的线路本身仍然不会发生改变,基本上仍然是在原来的位置上进行重新建设。而对于现在建设的地铁、轻轨等设施则更应当进行长远规划。有些要素,如特定地区的土地使用,不要规划得太久远,这类因素的变化相当迅速,时间过长的规划往往会带来很多的矛盾。长期规划并不是只制定出一个终极状态的图境,而是要表达出连续的行动所形成的产出,并且表达出这些产出在过去的根源以及从现在开始并向未来的不断延续过程。编制长期规划如果不是从现在通过不断地向未来发展的过程中推导出来的,那么,这样的规划在分析上是无效的,在实践上是站不住脚的。
在布兰奇的论述中另外一个值得重视的内容是,与过去的城市总体规划集中注意遥远的未来和终极状态的思想所不同的是,连续性城市规划注重从现在开始并不断向未来趋近的过程。因此,对于规划而言,最为重要的是需要考虑今后最近的几年。要实施规划,必然会受到资金方面的制约,这不仅包括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详细预算,还包括了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的可能,这些都会影响到可获得的资金。在最近几年中将会发生的事对以后可能发生的事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在规划的过程中,尤其需要处理好最近几年的内容,而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是在这基础上的逐渐推进。从这样的意义上讲,城市规划应当包括今后一年或两年的预算,两到三年的操作性规划和对未来不同时期的长期预测、政策和规划方案。
(5)倡导性规划(Advocacy Planning)方法论。倡导性规划是达维多夫(Paul David off)批判过去的规划理论中出现的认为规划价值中立的行为的观点而提出的规划理论,其基础体现在他和雷纳(Thomas A. Reiner)于1962 年发表的《规划的选择理论》(A Choise Theory of Planning)一文中。
在该文中,他们认为规划是通过选择的序列来决定适当的未来行动的过程。规划行为是由这样一些必要的因素组成:目标的实现;选择的运用;未来导向;行动和综合性。在这样意义上的规划过程中,选择出现在三个层次上:首先是目标和准则的选择;其次是鉴别一组与这些总体的规定相一致的备选方案,并选择一个想要的方案;第三则是引导行动实现确定了的目标。所有这些选择都涉及进行判断,判断贯穿着这个规划过程。而要了解判断以及选择的含义及其运作的过程,我们就要明确人类在进行判断和选择的内在机制。达维多夫等认为,无论对于社会而言还是对于规划师而言,都意味着选择会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而这些限制本身又是难以克服的。规划师只要面对现实,在对未来行动进行安排时就必然要在价值的构建、方法的运用和实现三个不同的基本层次上进行选择,而这一切又是奠基于规划师对未来性质的预测之上。规划师意图通过这样的预测来帮助建立行动的计划从而实现这样的预言,这就限制了人们对未来的追求,因为,控制和预测是相辅相成的,控制有可能改变未来。同样,规划师在价值的建构阶段对价值进行判断,但这是规划师的价值观的作用,而不是社会大众的判断,规划师不能以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这样的意识来决定社会的选择,规划师并不能担当这样的职责,而且这样做也不具有合法性。因此,规划的终极目标应当是扩展选择和选择的机会,而不是相反。
从1960年代开始普遍开展的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之上的。
4.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
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在对现代城市的整体认识的基础上,在对城市社会进行改造的思想导引下,通过对城市发展的认识和城市空间组织的把握,逐步地建立了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同时也界定了城市规划学科的领域,形成了城市规划的独特认识和思想,在城市发展和建设的过程中发挥其所担负的作用。要认识城市规划的思想,应当从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形成、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去探讨,发掘其中起根本性作用的动力因素。这里仅就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演变角度,围绕着《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这两部在现代城市规划发展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的文献来予以认识。这两部文献基本上都是对当时的规划思想进行总结,然后对未来的发展指出一些重要的方向,以此而成为城市规划发展的历史性文件,从中我们可以追踪城市规划整体的发展脉络,建立起城市规划思想发展的基本框架。
(1)《雅典宪章》(1933 年)。在整个20世纪上半叶,现代城市规划是追随着现代建筑运动而发展的。在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的《雅典宪章》也是由现代建筑运动的主要建筑师们所制订的,反映的是现代建筑运动对现代城市规划发展的基本认识和思想观点。20年代末,现代建筑运动走向高潮,在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第一次会议的宣言中,提出了现代建筑和现代建筑运动的基本思想和准则。其中认为,城市规划的实质是一种功能秩序,对土地使用和土地分配的政策要求有根本性的变革。1933 年召开的第四次会议的主题是“功能城市”,会议发表了《雅典宪章》。《雅典宪章》依据理性主义的思想方法,对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城市规划应当处理好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的功能关系,并把该宪章称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大纲”。
《雅典宪章》认识到城市中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因此它强调“对于从事城市规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在宪章的内容上也从分析城市活动入手提出了功能分区的思想和具体做法,并要求以人的尺度和需要来估量功能分区的划分和布置,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指明了以人为本的方向,建立了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内涵。但很显然,《雅典宪章》的思想方法是基于物质空间决定论的基础之上的,这一思想的实质在于通过物质空间变量的控制,就可以形成良好的环境,而这样的环境就能自动地解决城市中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促进城市的发展和进步。这是《雅典宪章》所提出来的功能分区及其机械联系的思想基础。
《雅典宪章》最为突出的内容就是提出了城市的功能分区,而且对之后城市规划的发展影响也最为深远。它认为,城市活动可以划分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四大类,提出这是城市规划研究和分析的“最基本分类”,并提出“城市规划的四个主要功能要求各自都有其最适宜发展的条件,以便给生活、工作和文化分类和秩序化”。功能分区在当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它主要针对当时大多数城市无计划、无秩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工业和居住混杂,工业污染导致的严重的卫生问题、交通问题和居住环境问题等,功能分区方法的使用确实可以起到缓解和改善这些问题的作用。另一方面,从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过程来看,应该说,《雅典宪章》所提出的功能分区是一种革命。它依据城市活动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划分,对传统的城市规划思想和方法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突破了过去城市规划追求图面效果和空间气氛的局限,引导了城市规划向科学的方向发展。
功能分区的做法在城市组织中由来已久,但现代城市功能分区的思想显然是产生于近代理性主义的思想观点,这也是决定现代建筑运动发展路径的思想基础。《雅典宪章》运用了这样的思想方法,从对城市整体的分析入手,对城市活动进行了分解,然后对各项活动及其用地在现实的城市中所存在的问题予以揭示,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各自改进的具体建议,然后期望通过一个简单的模式将这些已分解的部分结合在一起,从而复原成一个完整的城市,这个模式就是功能分区和其间的机械联系。这一点在柯布西埃发表于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系列规划方案中发挥得最淋漓尽致,并且在他主持的印度新城市昌迪加尔的规划中,得到了具体的实践。
现代城市规划从一开始就承继了传统规划对城市理想状况进行描述的思想,并受建筑学思维方式和方法的支配,认为城市规划就是要描绘城市未来的蓝图。这种空间形态是期望通过城市建设活动的不断努力而达到的,它们本身是依据建筑学原则而确立的,是不可更改的、完美的组合。因此,物质空间规划成了城市建设的蓝图,其所描述的是旨在达到的未来终极状态。柯布西埃则从建筑学的思维习惯出发,将城市看成了一种产品的创造,因此也就敢于将巴黎市中心区来一个几乎全部推倒重来的改建规划。《雅典宪章》虽然认识到影响城市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仍强调“城市规划是一种基于长宽高三度空间……的科学”。该宪章所确立的城市规划工作者的主要工作是“将各种预计作为居住、工作、游憩的不同地区,在位置和面积方面,作一个平衡,同时建立一个联系三者的交通网”;此外就是“订立各种计划,使各区按照它们的需要和有纪律的发展”;“建立居住、工作、游憩各地区间的关系,务使这些地区的日常活动能以最经济的时间完成”。从《雅典宪章》中可以看到,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就是制订规划方案,而这些规划方案的内容都是关于各功能分区的“平衡状态”和建立“最合适的关系”,它鼓励的是对城市发展终极状态下各类用地关系的描述,并且“必须制定必要的法律以保证其实现”。
(2)《马丘比丘宪章》(1977 年)。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建协鉴于当时世界城市趋势和城市规划过程中出现的新内容,于 1977 年在秘鲁的利马召开了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与会的建筑师、规划师和有关官员以《雅典宪章》为出发点,总结了近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思想、理论和方法的演变,展望了城市规划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在古文化遗址马丘比丘山上签署了《马丘比丘宪章》。该宪章申明:《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提出的一些原理今天仍然有效,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城市发展面临着新的环境,而且人类认识对城市规划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雅典宪章》的一些指导思想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变化,因此需要进行修正。
《马丘比丘宪章》首先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城市和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并将理解和贯彻这一关系视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与《雅典宪章》相反,我们深信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城市规划……必须反映这一现实”。在考察了当时城市化快速发展和遍布全球的状况之后,《马丘比丘宪章》要求将城市规划的专业和技术应用到各级人类居住点上,即邻里、乡镇、城市、都市地区、区域、国家和洲,并以此来指导建设。而这些规划都“必须对人类的各种需求作出解释和反应”,并“应该按照可能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意义提供与人民要求相适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城市形态”。从人的需要和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马丘比丘宪章》针对《雅典宪章》和当时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的观点。
《马丘比丘宪章》在对四十多年的城市规划理论探索和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指出《雅典宪章》所崇尚的功能分区“没有考虑城市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果是城市患了贫血症,在那些城市里建筑物成了孤立的单元,否认了人类的活动要求流动的、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确实,《雅典宪章》以后的城市规划基本上都是依据功能分区的思想而展开的,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城市重建和快速发展阶段中按规划建设的许多新城和一系列的城市改造中,由于对纯粹功能分区的强调而导致了许多问题,人们发现经过改建的城市社区竟然不如改建前或一些未改造的地区充满活力,新建的城市则又相当的冷漠、单调,缺乏生气。对于功能分区的批评,认为功能分区并不是一种组织良好城市的方法,从50年代后期就已经开始,而最早的批评就来自于CIAM的内部,即Team 10,他们认为柯布西埃的理想城市“是一种高尚的、文雅的、诗意的、有纪律的、机械环境的机械社会,或者说,是具有严格等级的技术社会的优美城市”。他们提出的以人为核心的人际结合(Human Association)思想以及流动、生长、变化的思想为城市规划的新发展提供了新的起点。60 年代的理论清算则以雅各布斯(J. Jacobs)充满激情的现实评述和亚历山大(C. Alexander)相对抽象的理论论证为代表。《马丘比丘宪章》接受了这样的观点,提出“在今天,不应当把城市当作一系列的组成部分拼在一起考虑,而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并且强调,“在1933 年,主导思想是把城市和城市的建筑分成若干组成部分,在 1977 年,目标应当是把已经失掉了它们的相互依赖性和相互关联性,并已经失去其活力和涵义的组成部分重新统一起来”。
《马丘比丘宪章》认为城市是一个动态系统,要求“城市规划师和政策制定人必须把城市看作在连续发展与变化的过程中的一个结构体系”。60年代以后,系统思想和系统方法在城市规划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直接改变了过去将城市规划视作对终极状态进行描述的观点,而更强调城市规划的过程性和动态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逐渐形成、发展的系统思想和系统方法在 50 年代末被引入到规划领域而形成了系统方法论。在对物质空间规划进行革命的过程中,社会文化论主要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批判,而系统方法论则从实践的角度进行建设,尽管两者在根本思想上并不一致,但对城市规划的范型转换都起了积极的作用。最早运用系统思想和方法的规划研究当推开始于美国 50 年代末的运输—土地使用规划(Transport - land Use Planning)。这些研究突破了物质空间规划对建筑空间形态的过分关注,而将重点转移至发展的过程和不同要素间的关系,以及要素的调整与整体发展的相互作用之上。自 60 年代中期后,在运输—土地使用规划研究中发展起来的思想和方法,经麦克劳林(J. B. McLoughlin)、查德威克(Chadwick)等人在理论上的努力和广大规划师在实践中的自觉运用,形成了城市规划运用系统方法论的高潮。《马丘比丘宪章》在对这一系列理论探讨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发展,提出“区域和城市规划是个动态过程,不仅要包括规划的制定而且也要包括规划的实施。这一过程应当能适应城市这个有机体的物质和文化的不断变化”。在这样的意义上,城市规划就是一个不断模拟、实践、反馈、重新模拟……的循环过程,只有通过这样不间断的连续过程才能更有效地与城市系统相协同。
自60 年代中期开始,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成为城市规划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也成为此后城市规划进一步发展的动力。达维多夫(Paul Davidoff)等在 60 年代初提出的“规划的选择理论”(AChoiseTheoryof Planning)和“倡导性规划”(Advocacy Planning)概念,就成为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其基本的意义在于,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价值观,规划不应当以一种价值观来压制其他多种价值观,而应当为多种价值观的体现提供可能,规划师就是要表达这不同的价值判断并为不同的利益团体提供技术帮助。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就是在规划的过程中要让广大的城市市民尤其是受到规划的内容所影响的市民参加规划的编制和讨论,规划部门要听取各种意见并且要将这些意见尽可能地反映在规划决策之中,成为规划行动的组成部分,而真正全面和完整的公众参与则要求公众能真正参与到规划的决策过程之中。1973 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会议通过的宣言,开宗明义地提出:环境是人民创造的,这就为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提供了政治上的保证。城市规划过程的公众参与现已成为许多国家城市规划立法和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步骤。《马丘比丘宪章》不仅承认公众参与对城市规划的极端重要性,而且更进一步地推进其发展。《马丘比丘宪章》提出,“城市规划必须建立在各专业设计人、城市居民以及公众和政治领导人之间的系统的不断的互相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并“鼓励建筑使用者创造性地参与设计和施工”。在讨论建筑设计时更为具体地指出,“人们必须参与设计的全过程,要使用户成为建筑师工作整体中的一个部门”,并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人民建筑是没有建筑师的建筑”,充分强调了公众对环境的决定性作用,而且,“只有当一个建筑设计能与人民的习惯、风格自然地融合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建筑才能对文化产生最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