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启蒙发稚学而后立[蒙]
这一卦是讲“师道”的,其基本意蕴是“启蒙发稚,学而后立。”
如果说《屯》卦讲的是在危险和困境中如何开创一番事业的话(《屯》卦的上卦为坎、为险,下卦为雷、为动,所以,有动于险中之意),那么《蒙》卦讲的是如何停止危险、打破困难的局面。因为《蒙》卦的上卦是艮,艮为止;下卦是水,水为险,所以,《蒙》卦围绕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使危险停止。
《易经》先言天道(《乾》卦),再言地道(《坤》卦),从第三卦开始就过渡到了社会中的人事。人事从哪里开始啊?从君道、师道开始。君道,是《屯》卦,师道则是《蒙》卦。《礼记·学记》曰:“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学习教育的卦,《易经》把它叫作《蒙》卦。
按照《易传》的说法,《序卦》曰:“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周易折中》引胡炳文的话说:“有天地即有君师,乾坤之后继以屯,主震之一阳而曰利建侯,君道也;又继以蒙,主坎之一阳而曰童蒙求我,师道也。君师之道皆利于贞。”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六四:困蒙,吝。
六五:童蒙,吉。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原文】
蒙①:亨。匪②我求童蒙③,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译文】
《蒙》卦:启蒙发稚,必获亨通。就如同学习一样,不是老师求学生来学,而是学生求老师来教。初次占筮,我告之,若接二连三来问,就是亵渎了。如果亵渎就不告诉。利于做事。
【注释】
①蒙:愚昧,幼稚。《周易集解》引郑玄:“蒙,幼小稚貌。齐人谓萌为蒙也。”
②匪:非。
③童蒙:幼小、无知的人。虞翻认为,这里的“童蒙”是指九五。
【品鉴】
《蒙》之卦象为上艮下坎,艮为山,坎为险。《彖传》的解释:“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所以,从卦象上看,《蒙》卦的基本卦意是围绕遇到危险如何停止而展开的。那么,如何才能停止危险呢?启蒙教育,进德修业。《屯》卦上爻已经到了“泣血涟如”的危险和困难境地,意味着国家社稷或企业团体出问题了,出问题了该怎么办?靠教育。
《蒙》卦教人摆脱危险和困境的办法有三:
第一,做事情要遵循礼仪,要积极主动。卦辞“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礼记·曲礼上》:“礼闻来学,不闻往教。”依照周礼,学习的事情是学生来求老师,老师不能跑到学生那里去主动教学生。从卦象来看,《蒙》卦以六五、九二为贵。能主导该卦走势的就是这两爻。《周易集解》引虞翻曰:“童蒙谓五,我谓二。”九二为我,是发蒙启蒙者。六五居于尊位,有柔顺之德,但尚处在童蒙阶段,是个小皇帝,是蒙者。六五虽尊,但九二为师。九二居中,有刚中之德。小皇帝要想摆脱困境,谋求发展,就要下求九二。明人林希元说:“童蒙不我求,则无好问愿学之心,安能得其来而使之信……待其求我而发之,则相信之深,一投而即入矣;待其诚至而发之,则求道之切,一启而即通矣。此蒙者所以得亨也。”朱熹还说:“筮者明,则人当求我而其亨在人;筮者暗,则我当求人而其亨在我。”可见,主动下求是导致亨通的关键。
第二,忠诚专一。卦辞“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就如同请教问题一样,第一次诚心诚意问教,老师自然乐教,但如果对老师的回答不信任,再三问教以求证,老师就不再理会了。朱熹《朱子语类》说:“有初筮之,诚则告之,再三烦渎则不告之也。”宋人俞琰说:“初筮则其志专一,故告。再三则烦渎,故不告。”这就告诉我们,求人启蒙时应有忠诚、专一的态度。
第三,行“义”履“信”。行义才会获利,履信才能牢固。卦辞的最后两个字“利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在《乾》卦中,解释“元亨利贞”时,我们已经谈到《易经》作者“以果言因”的叙事方式,例如,能够开启事业(“元”)的原因是行“仁”,能够亨通发达(“亨”)的原因是循“礼”,能够获“利”致“功”的原因是践“义”,能够牢固稳定(“贞”)的原因是履“信”,因此,“元亨利贞”,实际上说的“仁礼义信”四德。卦辞中的“利贞”,自然指的就是“义”和“信”。
总之,《蒙》卦象征亨通和循礼。不是我去求童蒙,而是童蒙来求我。初次诚信来问可施教,再三烦渎则不施教。在此情况下,宜守义持信。《象传》的解释颇值得玩味:“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山下流出泉水,泉水始出,涓涓之微,必为沙石草木所阻,然其果决而行,最终就会汇流成川。以此喻启蒙发稚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君子只有果决而行、百折不挠,才会化育美德、成就大业。
【原文】
初六:发①蒙,利用刑人②,用说③桎梏④,以往吝。
【译文】
初六:发蒙启稚,宜于树立典范、化育众人。若脱去桎梏,没了规范,必有憾惜。
【注释】
①发:启发。
②刑人:刑,通“型”。型是古代铸造器物的模子,引申为模范,楷模。程朱、王安石、胡炳文等把“刑”字释为“刑法”之刑,认为“刑人”的意思是说,发蒙之初,当威之以刑。甚为牵强。
③说:通“脱”。
④桎梏:“桎,足械也。”“梏,手械也。”(见许慎《说文解字》),引申为纪律和规范。
【品鉴】
型人就是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模式来培养和塑造人,只有这样才是有利明智之举。《诗经·大雅·思齐》有一句话“刑于寡妻”,不能解释为打老婆,给老婆上刑,而是说给自己的老婆树立典范,然后才能“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象传》说:“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原文】
九二:包①蒙②吉,纳③妇④吉,子克⑤家。
【译文】
包容蒙昧之人,是吉利的。以阳刚之德包容阴柔之人也是吉利的。年幼的儿子亦可成就家业。
【注释】
①包:包容,包纳。
②蒙:愚昧,幼稚。这里指愚昧幼稚之人。
③纳:吸纳,包纳,与包容同义。
④妇:女性,阴柔之人。与蒙昧同义。
⑤克:胜任,成就。
【品鉴】
这一爻是《蒙》卦的主爻,九二以刚正之德居于中位。虞翻说它“应五居初,与三四同体,包养四阴,故包蒙吉。”正如朱熹所说:“九二以阳刚为内卦之主,统治群阴。然所治既广,物性不齐,不可一概取也。而爻之德刚而不过,为能有所包容之象。”虽如弟子之蒙昧,夫人之阴柔,亦当纳其所善。
所谓“纳妇吉”,并不是真的要娶媳妇,而是要容纳、包容阴柔、蒙昧的人。这是对师德的基本要求。包容蒙昧、包容学生是老师的基本素质。九二与六五正应,故可纳妇。六五居尊,有柔顺之德,下求于二,故二有纳妇之吉。“子克家”,原本是说虽为子女但却可以承担家庭的大业。这里的意思是说,只要能够做到“包蒙”和“纳妇”,就可以担当治家立业的职责。可见,子克家,是“包蒙”和“纳妇”的结果。《程氏易传》认为:“五既阴柔,故发蒙之功皆在于二。以家言之,五,父也;二,子也。二能主蒙之功,乃人子克治其家也。”元人王申子曰:“包蒙者,包众蒙而为之主也。纳妇者,受众阴而为之归也。”“处卑而任尊者之事,子克家之象也。”
【原文】
六三:勿用取①女,见金夫②,不有躬③,无攸利。
【译文】
六三:不要娶这个女子,她见到男人,就失去礼仪,委身于人。娶她没有什么好处。
【注释】
①取:娶。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需部》:“取,假借为娶。”陆德明《经典释文》:“取,亦作娶。”
②金夫:男性,这里指上九爻。尚秉和先生从积极的方面把“金夫”释为“美男”,亦可备为一说。他说:“金夫者,美称。《诗》:‘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左传》:‘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皆以金喻人之美。”《程氏易传》认为,金夫是指“多金”的九二,就是有钱有势的人,似不妥。
③不有躬:不顾礼仪。躬,自身。
【品鉴】
这一爻是以婚姻关系比喻师徒关系。师傅收徒弟的道理,在有些方面颇似于男人娶妻子。六三阴爻,为女,与她相对应的是上九。上九为阳刚,在《蒙》卦中指代发蒙的师傅,也可指代男性。六三居于上九之下,上九为男性高高在上。古人认为,婚姻皆应男求女,不管男方地位有多高,都要向女方下聘娶之礼,即便是贵为天子,也不例外。女若求男,有违事理。今观六三爻,与高高在上的上九相应,从爻象上看,女阴柔而居于阳位,是女主动上求于男,所以,是不利的。
以婚姻来比喻启蒙发稚,我们可以看到,六三的下面就是九二,九二为有德贤师。按说六三靠近贤师,应诚信好学。但问题就出在,她的上面还有一个“金夫”上九,于是六三便舍近求远。有贤师在身边,六三就是看不到,站在这山上总觉着那山是高的,正所谓“仆人眼里无英雄”。对这样的人来说,九二作为一代贤师,也不必强求,这样的弟子收到门下,也必无益。可见,《易经》作者主张,对弟子应有所选择,不能什么人都教。看来“有教无类”的思想,在《易经》那里还未形成。
王弼对这一爻的解释值得我们关注,他说:“童蒙之时,阴求于阳,晦求于明,各求发其昧者也。六三在下卦之上,上九在上卦之上,男女之义也。上不求三,而三求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为体,行以待命者也。见刚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于女,行在不顺,故‘勿用取女’,而‘无攸利’。”孔颖达发挥了王弼的思想,进一步阐释说:“女之为礼,正行以待命而嫁,今先求于夫,是为女不能自保其躬,固守贞信,乃非礼而动。行既不顺,若欲取之,无所利益,故云‘不有躬,无攸利’也。”
【原文】
六四:困蒙,吝①。
【译文】
六四:困于蒙昧之中(找不到启蒙的老师),做事就会困难。
【注释】
①吝:行难,做事困难。
【品鉴】
六四是一个孤独无所凭依的爻位,和老师对不上话。没有人对他发蒙启稚,故有困象。王弼说得好:“独远于阳,处两阴之中,暗莫之发,故曰困蒙也。困于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以鄙矣,故曰吝也。”元人胡炳文进一步发挥说:“初与三比二之阳,五比上之阳,初、三、五接阳位,而三五又皆与阳应,唯六四所比、所应、所居皆阴,困于蒙者也。蒙岂有不可教者?不能亲师取友,其困而吝也,自取之也。”
教育、启蒙,贵在靠近(“比”)。所谓“学莫便乎近其人”(《荀子·劝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具体到这一卦,卦义尤为注重阳刚。因为蒙稚之物急需长大成刚。《象传》说:“困蒙之吝,独远实也。”王弼曰:“阳称实也。”尚秉和说:“实为阳,初、三、五皆近阳,四独否,故曰独远实。”
这一爻昭示给我们的道理是:人一生最大的幸事是遇到一个真正的贤师!人一生走什么样的路,成为什么样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遇到了一个什么样的老师!因此,人生一定要有一个好老师,要有一个好的引路人!
【原文】
六五:童蒙①,吉。
【译文】
六五:儿童蒙昧幼稚,是吉利的。
【注释】
①童蒙:童,幼童。蒙,蒙昧幼稚。
【品鉴】
《易经》特别强调对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成年人蒙昧幼稚不是好事情,但对幼童来说,幼稚蒙昧就是吉利的。为什么呢?《象传》的解释是“童蒙之吉,顺以巽也。”把六五之吉归于顺巽。顺是顺承上九,巽是谦逊于九二。六五爻在上九之下,自是谦恭卑顺;同时,又与九二贤师相应,虽处贵位,但深明自身蒙稚,故对自己的贤师颇为尊崇。
从象数学的观点来看,《蒙》卦上卦为艮( ),为少男(幼童),六五阴爻居于天子阳刚之位,一动成阳,整个上卦就变为巽( )。巽的基本含义就是顺。虞翻在解释这一爻时说:“艮为童蒙,处贵承上,有应于二,动而成巽,故吉也。”动而成巽是何意?动者,阳之象也,六五一动而变,即为阳,于是上卦艮即变为巽。荀爽在解释这一爻时说:“顺于上,巽于二,似成王任用周召也。”《说文通训定声》曰:“巽,段借为愻。”愻即逊(逃遁、辞让、恭顺之意)。段玉裁曰:“凡愻顺,字从心;凡愻遁,字从辵。今人‘逊’专行而‘愻’废矣。”
【原文】
上九:击蒙①,不利为寇,利御寇。
【译文】
上九:治理、克服蒙昧,如果是为了做盗寇等不义之事就是不利的,如果是为了做抵御盗寇等自卫之事就是有利的。
【注释】
①击蒙:治理蒙昧。击,有治理的意思。陆德明《经典释文》引王肃说:“击,治也。”
【品鉴】
这一爻说的是启蒙发稚要有正确的动机。如果启蒙发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不是进攻别人。学了知识,用于发展自己,维护人类的和平事业,自然是有利的;相反,学了知识,用于侵略和掠夺,就无所利。王弼对这一爻的注释多为今人所忽视,他说:“处蒙之终,以刚居上,能击去童蒙,以发其昧者也,故曰击蒙也。”“为之捍御(卫),则物咸附之。若欲取之,则物咸叛矣。故不利为寇,利御寇。”
今人解读这一爻时多释为,以击打的方式启蒙发稚,不妥。对这一爻的误读可能始于宋代易学家项安世,他说:“六爻之义,初常对上,二常对五,三常对四观之,则其义易明。初用刑以发之,上必至于用兵以击之;二为包而接五,则五为童而巽二;三为见二而失其身,则四为远二而失实。大约诸卦多然。终始见于初上,而曲折备于中爻也。”如此一来,这一爻的爻意就被理解为,不应施用寇盗的方式启蒙发稚,而应采用抵御寇盗的方式教育学生。即严师则可,暴师则不利。
总之,《蒙》卦六爻紧扣教与学,讲的是教和学的基本思想。其中,九二、上九两阳爻为师,初、三、四、五四阴爻为童蒙。程颐说:“二阳为治蒙者,四阴皆处蒙者也。”从教的角度说,二阳之中,九二阳刚居中,启蒙群阴,乃大德贤师。上九刚健,居上卦之终,自然而然,垂范群阴,乃有道师表。从学的角度看,初六柔弱蒙稚,若循规蹈矩,好学深思,自会亨通无比;若没了规矩,放任自流,必有憾惜!六三妄动,失礼无范。六四远离其师,陷于困境。四阴之中,唯六五居尊谦下,以尊下卑,发奋好学,自是前程远大,吉不可言。
师道极其重要,“师”要行“师道”,“生”要明“师道”。有了“师”,才能解决通常情况下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师道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它只能解决精神问题(养心),物质财富(养身)的问题靠《需》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