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易卜生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易卜生是被国人介绍得最多、也最受推崇的外国作家之一。当时,他的代表性剧作如《社会栋梁》(1877)、《娜拉》(1881)、《群鬼》(1881)和《国民公敌》(1882)等共有十余部被译成中文,其中仅《娜拉》一部,至少有四种译本 。
就胡适来说,他虽然没有翻译很多易卜生的作品,但却是最早且又最全面系统地介绍易卜生的作品和思想的人。另外,胡适对于易卜生思想的推崇和介绍,又对他自己的思想发展和文学活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据他自己说:那篇发表在《新青年》四卷六期“易卜生专号”上的《易卜生主义》,也“代表我的人生观,代表我的宗教”(《介绍我自己的思想》)。因此可以这样认为:胡适之所以能够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名噪一时的领导者,他的有关理论主张之所以在“五四”期间能够一度风靡全国,甚至成为不少人心目中的“模范”,也都同他深受易卜生的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
胡适(1891—1962),安徽绩溪人。1904年来上海读新式学堂,开始接受“新学”,并萌发改良主义思想。1910年,考取留美“庚款”生,先入康奈尔大学,后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受业于杜威,由此接受实验主义思想。留美期间,胡适还初步形成了“文学革命”的主张,其接触易卜生的作品并引起思想上的共鸣,也在此阶段。据《胡适留学日记》记载:从1914年7月起,就较为集中地阅读了以易卜生为代表的欧洲“社会剧”(“问题剧”),稍后写了《易卜生主义》的英文槁,曾在康奈尔大学哲学会上宣读过。胡适于1917年回国后,改写了《易卜生主义》的中文稿(1918.5.16),通过对易卜生的十来部主要剧作以及书信集《尺牍》的分析,全面地评介了易卜生的思想,同时又同罗家伦一起合译了《娜拉》。另外,胡适还在当时所写的其他文章中,如《李超传》和《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等,都程度不同地谈到了易卜生主义,宣扬了易卜生的思想。
胡适如此钟爱易卜生的作品和思想并作不遗余力的介绍,有着许多深刻的社会原因。重要的一点是:就易卜生来说,作为挪威的爱国主义者,挪威民族戏剧的奠基人、伟大的批判现实文学家和世界戏剧史上继莎士比亚后最有独创性的戏剧大师,他的作品和思想的确是博大精深的,而这一切对于“五四”期间中国思想文化界来说,恰恰具有鲜明而妥切的启迪意义。
亨利·易卜生(H.J.Ibsen,1828—1906),挪威人。少年时代因家庭破产,曾在一家医药店当了六年学徒。在这期间,易卜生接触了拜伦、哥德和莎士比亚等人的作品,由于目睹当地势利庸俗、停滞沉闷的社会风气和生活秩序,心有不满而拿起了笔,写下了一些诗歌等。1848年,欧洲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爆发,激发了易卜生的民族意识和政治热情。1850年,他来到首都后,开始了职业的创作生涯。在这之后,他除了参加旨在争取挪威民族独立的进步工人运动和学生运动外,又从事剧院的艺术指导工作,为倡导挪威的民族戏剧做了大量工作。由于易卜生的活动招致了国内资产阶级反动政客和自由主义分子的攻击,他于1864年离开祖国,侨居意大利和德国等地,直到1891年才回国,1906年因病逝世。从易卜生的创作生涯来看,其侨居国外期间的创作活动最有光彩,他写于该时期的作品,坚定地采用了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集中地以“社会剧”的形式提出了关于道德、宗教、法律、教育和妇女地位等问题,由此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的虚伪性和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市侩主义等丑恶本质,在这基础上还提出了通过道德的改造和发扬个人主义的“叛逆精神”来改良社会的主张。
联系到“五四”前后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况来看,易卜生在这一时期的作品中所提出的那些尖锐的社会问题,仿佛也是对中国社会的病情的诊断。例如,当时中国虽说已经废除了帝制而得“共和政体”,但封建主义势力仍然十分猖獗,上流社会尤其是染上了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通病,这样,逐步觉醒的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对于切实的民主和自由的渴望、对于个性解放的追求等等,都受到了黑暗的政治势力和社会习惯势力的压制。同样,易卜生在自己的作品中通过对现实的社会秩序的否定而激烈地提出的关于反对专制、反对迷信、提倡个人主义和个性解放(包括妇女解放),强调个人要对社会的改革负起责任等主张,显然是同当时中国的启蒙主义思想家们心心相印的,唯其如此,当时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为了寻找否定和批判旧中国的社会现实的思想武器,为了进一步确立“德先生”和“赛先生”在中国当代思想文化界的权威,以促进思想启蒙运动的深入,自然地要把目光注向易卜生,让易卜生的作品和思想来为中国人民上课。
胡适也是如此。由于他在留美时期接受了杜威的实验主义哲学,也形成了民主主义思想和改良主义的政治立场,所以对易卜生的思想更容易接受和理解。尤其是胡适在返国后,因痛感中国思想界的沉寂,特别希冀从西方资产阶级的进步的社会思想中寻找到一种有明显的实际功效的武器,来打破中国思想界的沉闷的气氛,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想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我的歧路》)。这样,胡适凭其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的敏感和学术抱负,也就自然地深切地认识到了介绍易卜生的思想和作品,对于当时中国思想文化界可能产生的积极意义。例如,接受了实验主义哲学的胡适十分强调“评判的态度”,也信奉尼采所提的“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主张(《新思潮的意义》),所以就特别看重易卜生思想中关于提倡怀疑精神和叛逆精神的积极因素,希冀以此来适应当时思想文化界的“反天理”的要求,推动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
还有,胡适当时竭力介绍易卜生,同新文化运动的另一个侧面——戏剧改良所提出的问题也是一种有目的的配合。当时,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基本上把中国的旧戏看作属于“国粹”的死文学,认为其毫无价值,同时认为戏剧改良应当摒弃中国戏剧的旧程式,代之以欧洲近世所出现的那种话剧形式。主张“文学革命”的胡适,也持这样的态度。有所破,便要有所立,于是胡适推崇易卜生的剧作,也就极为自然。
总之,由于胡适具有根深蒂固的改良主义思想,对于社会现实问题相当重视,认为改革社会必须从解决这些具体问题下手,即一点一滴的改良,而易卜生的许多重要作品,几乎都是涉及具体的社会问题的,胡适需要以此使自己的主张获得一种理论上的印证。同时易卜生作品中提出的种种问题和由此反映出来的作者的思想,也的确可以为胡适所借鉴,所以,胡适在新文化运动期间对于易卜生思想和作品的介绍,就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建立在十分自觉的思想基础上的。
胡适个人的思想接受易卜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据他《易卜生主义》一文透露,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一是对于社会现实持较为清醒的批判的态度。胡适认为“易卜生的文学,易卜生的人生观,只是一个写实主义”。胡适还援引易卜生1882年致朋友信中的话:“我做书的目的,要使读者从心中都觉得他所读的全是事实”,由此阐述说:“人生的大病根在于不肯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易卜生的长处,只在他肯说老实话,只在他能把社会种种腐败龌龊的实在情形写出来叫大家仔细看。”胡适还联系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而发挥说:“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仪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政治,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正是由此出发,在新文化运动中,胡适用他那枝尖锐犀利而又妙趣横生的笔,对中国社会的一些丑恶腐败的现象作了较为深刻的批判。
二是重视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易卜生的剧作触及了资本主义社会许多具体的社会问题,如法律、教育、道德、妇女、家庭和宗教等。据胡适的理解,在易卜生看来,“世上没有入情入理的法律”,而宗教又久“已失去了那种可以感化人的力量”,至于社会上的道德,“不过是许多陈腐的旧习惯”,凡此种种,才派生出许多不合理的、罪恶的社会现象,所以改革社会就要从解决这些具体的社会问题下手。胡适对此是完全服膺的。例如他认为,重视对于社会问题的研究,远比空谈“主义”和口号更迫切,更需要;他还说:“舆论的第一天职,就是细心考察社会实在情形”,因而要“多提出一些问题,少谈一些纸上的主义”;联系到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胡适又提出:中国必须解决的问题,不是什么“资本主义”“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等,而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和“扰乱”等所谓“五大仇敌” 。
三是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强调“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易卜生曾说:“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实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你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象海上撞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胡适认为这是一种“完全积极的主张”,即“主张个人须要充分发达自己的天才性,须得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因为“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残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胡适还把易卜生这种观点主张称之为“健全的个人主义”,认为其要点是“把自己铸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而它又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像娜拉那样,具有反叛精神,保全自己的个性,“无论如何,务必做一个人”;二是像斯铎曼医生那样,敢于独立独行,敢说老实话,敢向恶势力作战,敢攻击社会上的腐败情形,即使由此被人视作为“国民公敌”也在所不惜,因为坚信“世界最强有力的人就是最孤立的人”。
易卜生的作品和思想,对于胡适的文学理论和创作活动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文学理论方面。胡适曾专门写有《文学进化观念和戏剧改良》一文,该文提出:“现在中国戏剧有西洋的戏剧可做直接比较参考的材料,若能有人虚心研究,取人之长,补我之短,扫除旧日的种种‘遗形物’,采用西洋最近百年来继续发达的新观念,新方法,新形式,如此方才可使中国戏剧有改良进步的希望。”纵观全文,胡适虽然没有具体例举易卜生作品的创作经验,但他着重提出的“悲剧的观念”“文学的经济”两个问题,无疑是对易卜生创作经验的概括。另外,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胡适在论述“集收材料的方法”“结构的方法”和“描写的方法”时,也明确强调要向包括易卜生作品在内的西洋名著学习,指出“最近六十年来,欧洲的散文戏本,千变万化。……最重要的如‘问题戏’专研究社会的种种重要问题……”这些意见对于中国现代话剧理论的建设,无疑是有意义的。
创作活动方面。胡适在“五四”期间写过若干文学作品,如短篇小说《一个问题》和杂文式作品《差不多先生传》等,虽不是戏剧体裁,但表述的主题思想同易卜生的“问题剧”却是很接近的。胡适的创作受易卜生影响最明显的是他的独幕剧《终身大事》。该剧叙述的是留学东洋的田亚梅女士不顾父母反对,与陈先生自由恋爱的故事。该剧留下不少摹仿《娜拉》的痕迹,然而毕竟取材于中国的现实生活,反映了国内当时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以其意义还是很大的。正如洪深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戏剧集导言》所指出的那样:剧中的“田亚梅是那个时代的现实的人物,而《终身大身》这个问题在当时确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该剧)也可以说是一出反映生活的社会剧”,田亚梅好比是中国的“娜拉”,“在封建势力仍然强盛的中国,是没有女子敢做娜拉的,但正说明了这出戏的意义”。
综上所述,关于胡适与易卜生的思想联系,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第一,易卜生如同杜威和赫胥黎一样,对于胡适的思想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在当时反对封建主义旧思想旧文化、对广大群众进行启蒙主义教育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影响的基本意义,以及由此产生的客观的社会效果,主要是积极的。胡适说,那篇《易卜生主义》“在民国七八年间所以能有最大的兴奋作用和解放作用,也正是因为它所提倡的个人主义在当日确是最新鲜又最需要的一针注射”(《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这是符合事实的。
第二,胡适宣传易卜生主义的意义,除了表现在政治思想和人生观方面外,在文学革命方面也有体现。胡适在介绍易卜生作品和思想的同时又搞创作,这就构成了新文学运动(尤其是戏剧创作)的一个实绩,由此推动了文学革命的深入,正如鲁迅在《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中所说:“当鸳鸯蝴蝶式文学的极盛时期”,“有伊孛生的剧本的绍介和胡适之先生的《终身大事》的另一形式的出现”,便使得“鸳鸯蝴蝶派作为命根的那婚姻问题……因此诺拉(Nora)似的跑掉了”。
第三,胡适对易卜生作品和思想的介绍,在当时既有积极意义,但同时又留下了改良主义的消极性。这是因为,即使在“五四”期间,易卜生的思想到了胡适那儿,也不完全是易卜生的本意,而是因中国社会环境,因接受者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倾向而异,发生了某种质变,就是说,胡适当时所接受和宣扬的“易卜生主义”,深深地打上了胡适的中国式的改良主义的烙印。这样,胡适宣扬易卜生主义所呈现的进步性和消极性的两个侧面,就必然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中国革命形势的变化而出现此消彼长的情况。例如关于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和批判,胡适看到的,或者说只愿意看到的,基本上属于表象的东西,而对实质性的问题,则否认或回避了;当中国共产党提出反帝反封建的问题时,胡适就说“这很象乡下人的海外奇谈”;关于重视解决社会问题也是如此,由于胡适的目光囿于“男盗女娼”一类,至多看到“五大仇敌”,所以就不赞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的经济制度问题的社会革命的主张,仍是强调所谓“一点一滴的改造”,鼓吹用这种所谓“自觉的改造”来“替代盲动的所谓‘革命’”;至于他倡导“健全的个人主义”,主张的“独立思考”和“怀疑精神”,稍后也变质为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遁词,说什么“对于什么马克思、牛克思等主义都不致盲从”;他主张的每个人都要负起“自觉替社会国家想出路”的“重大的责任”,最后更是具体表现为追随反共反人民的国民党政府。 总之,胡适由于把易卜生的思想经过改铸而纳入了他的改良主义的思想体系,所以尽管在“五四”时期产生了相当的积极意义,但到后来终究是走向了反面。尽管易卜生思想本身自有它的局限性,但到了胡适那儿所发生的变化,却不是易卜生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