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
(一)应付账款概述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实务工作中一般在所购物资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确认应付账款。在所购物资已经验收入库,但是发票账单未能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企业应付物资供应单位的债务已经成立,需要将所购物资和相关的应付账款暂估入账,待下月初作方向相反的分录。
企业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发生的应付账款,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或冲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
(二)应付账款发生与偿还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偿还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款总额入账,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在每月付款时先作暂付款处理,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月末按照外购动力的用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三)应付账款转销
应付账款一般在较短期限内支付,但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予以转销,按其账面余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借记“应付账款”科目。
▪学习感悟:应收账款通常与收入的确认一起出题。
二、应付票据
(一)应付票据概述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票据”贷方登记开出、承兑汇票的面值,借方登记支付票据的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余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予以注销。
我国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其中不带息票据面值是企业到期时应支付的金额,带息票据的票面金额仅表示本金,到期时还应另行支付利息。在会计实务中,一般均按照开出、承兑的应付票据的面值入账。
(二)应付票据的账务处理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支付银行的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三、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利息”科目,贷方登记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利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应付利息的金额,记入“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企业应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预收账款数额和购货单位补付账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向购货方发货后冲销的预收账款数额和退回购货方多付账款的数额;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但尚未向购货方发货的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收的款项。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企业预收购货单位的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企业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