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压茬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按照分阶段分区域梯次推进的原则,明确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从集中攻坚向日常帮扶转变,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步推进脱贫成果的巩固和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逐步建立完善2020年后国家反贫困战略和政策体系,推动减贫工作平稳转型。
一、合理设置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
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繁重,加快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振兴任重道远,帮助低收入人口提高生活水平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十四五”时期,可考虑设置一定期限的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一批需延续、优化调整和取消的现行扶贫政策。考虑研究延续并优化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以工代赈、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对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特殊支持举措进行全面评估,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惠及农村人口的常规性政策。
二、不断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十四五”时期,应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任务,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适时提高监测标准,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可考虑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产业就业帮扶,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和扶贫车间等,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和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积极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可考虑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不断拓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渠道。应坚持减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引导低收入群体深度参与乡村治理。
三、着力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和2020年上半年在陕西、山西、宁夏考察时反复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时期,可考虑按照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总要求,根据我国减贫工作主要矛盾的变化,在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基础上,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让已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与全国人民一道共享国家现代化成果,为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全力支持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
2020年后,虽然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有效解决,但仍然存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突出短板。“十四五”时期,可考虑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为依据,综合考虑“三区三州”特殊情况,明确一批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专项行动,优先布局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地制宜推动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这些地区全面振兴发展。
五、持续巩固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成果
发展产业是已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逐步实现富裕的根本举措,产业培育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十四五”时期,为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易返贫致贫人口创造更多参与产业、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的机会,鼓励他们依靠自身能力增收致富。在脱贫摘帽地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挥产业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研究延续和优化调整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推动省内劳务合作,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六、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易地扶贫搬迁让近千万贫困人口搬出穷窝、实现脱贫,开启了新生活,搬得出的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实现群众稳得住、能致富,是一项长期任务。“十四五”时期,聚焦大型集中安置区,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完善教育、医疗、就业、产业配套、社区管理等设施。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推动安置区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持续开展就业帮扶。盘活迁出区耕地林地资源,有序推进拆旧复垦复绿,延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安置区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社区、适应新生活。
七、大力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改进帮扶方式,多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是我国开发式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提高农村群众工资性收入水平、激发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十四五”时期,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领域有关需求,多措并举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鼓励引导地方在农业农村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动以工代赈从专项扶贫政策向集基建投资、就业促进、收入分配、区域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政策转变。
八、开拓创新消费减贫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对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消费扶贫作为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创新方式,拓展了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十四五”时期,继续创新方式、深挖潜力,深入推进消费减贫工作,为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提供重要支撑。研究聚焦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地区,更加突出消费者自愿和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消费减贫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以产地和消费地为载体、以骨干企业为平台的网状式全链条消费减贫新模式,探索建立针对参与消费减贫市场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消费减贫从以政府引导为主的特殊扶贫举措,向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常规性减贫措施转变,使消费减贫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