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十四五”时期,要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进程。
一、支持重点革命老区加快振兴
精准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研究2020年后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继续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支持赣州市继续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继续组织实施赣闽粤、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等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探索各具特色的振兴发展新路径。推动湘鄂渝黔革命老区振兴,支持湘赣边开展区域合作,支持海陆丰、琼崖等革命老区和沂蒙、太行等革命老区发展,加大对西路军和东北抗联等革命纪念设施的保护修复。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一)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切实建立防止返贫机制,激发老区低收入群体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着力解决县域内一些镇村发展滞后问题,推动老区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减贫助弱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提高军烈属后代等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夯实社会保障兜底和开发式减贫的基础。选择一批脱贫成效显著、具有发展潜能的县区,激励这些地方后发崛起、奋起直追,努力建设成为引领老区振兴的示范区。
(二)推动重点城镇建设
统筹巩固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构建革命老区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共同形成完善区域经济布局的重要一环。着力提升革命老区中小城市功能,打造一批具有红色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加快补齐老区县城短板,壮大县域经济。支持老区县市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中心城镇联动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留老区特有的地域文化特色。
三、加快振兴实体经济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建设稀土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与老区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推进老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主产区建设,做大做强脐橙、茶叶、油茶、蜜柚、苹果等特色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园区和平台。打造赣南脐橙、六安瓜片、洛川苹果、田东香芒、通江银耳等一批知名农业品牌。
(二)拓展合作新空间
推动革命老区积极参与和主动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广州、武汉、西安、成都等区域中心城市合作。支持闽粤、湘赣、湘鄂、川渝、云桂等省(区、市)老区加强跨省协同联动发展,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三)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跨区域大通道建设,全面建成途经革命老区的“八纵八横”高铁通道,结合区域发展和路网定位新规划建设一批区域联络线,争取实现每个革命老区至少建成一条纵向和横向高铁骨干通道,更好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群建设。完善革命老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网,研究建设一批干支线和通用机场。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加强重大水利设施建设。
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一)弘扬传承红色文化
做好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和红色基因的大文章,做好革命遗址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支持红色电影、电视、小说等文艺作品创作,讲好红色故事。支持老区推进全域旅游和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打造一批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二)推动绿色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
立足独特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依托乡村民宿、文化古迹、旅游景区等资源,开发生态休闲、田园观光、旅游扶贫等业态,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经典旅游线路。支持发展绿色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