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多剂量滴眼液开口后在多长时间内还可以使用
看到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说:“外包装上不是已经明明白白注明了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了吗?”的确,一般眼用制剂的有效期均标注为“两年”,但是,有效期并不等于使用期。临床所用的滴眼液应当是无菌的。一般滴眼液一旦开封,极易在使用和保存过程中被泪液和眼部分泌物及空气中的微生物污染,其成分也会发生化学反应。在这种情况再使用,不仅起不到治疗的作用,反而容易感染,从而滋生安全方面的隐患。对于装在多剂量容器中的滴眼液,《中国国家处方集》中明确地指出眼用制剂在开瓶启用后最多可以使用多长时间:
(1)患者在家中自行使用的保存于多剂量容器中的眼用药物(包括滴眼液、眼用凝胶和眼膏),在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应当超过4周,除非药品的说明书上另有说明。
(2)医院的条件比较复杂,滴眼液在使用时更容易受到污染,因此医院病房里使用的眼用药物一般在开封后使用1周。应当尽量给每个患者提供个人专用的眼用药物。如果遇到需要特别关注的污染问题,应当为每只眼单独提供眼用药物容器。
(3)在门诊部,情况也比较复杂,而且滴眼液并不是仅供一位患者专用,当多个患者共用一瓶滴眼液时更容易发生污染的问题。因此当使用多剂量包装的滴眼液时,应当在一天工作结束时弃用。在意外事件时和急诊等发生感染高风险的地方,应当尽量使用单剂量包装的滴眼液。如果使用多剂量滴眼液,应当在单次使用后弃用。
(4)当使用不含防腐剂的单剂量滴眼液时,开封后使用一次就弃用,最多不超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