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防治原则
(一)预防
治未病,包括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两个方面。
1.未病先防
养生以增强正气、防止病邪侵害。
2.既病防变
1)早期诊治。2)防止传变:阻截病传途径、先安未受邪之地。
(二)治则
治病求本是中医学治疗疾病的指导思想,位于治则治法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
正治与反治
1.正治:逆其疾病证候性质而治。也称“逆治”。
1)寒者热之;2)热者寒之;3)虚则补之;4)实则泻之。
2.反治: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也称“从治”。
1)热因热用
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它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如:面红如妆之戴阳证。
2)寒因寒用
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它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如:口渴身热,反见四肢厥逆。
3)塞因塞用
即以补开塞,是指用补益药物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适用于因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如:血虚的经闭、肾阳虚的尿少癃闭、脾虚的纳呆和脘腹胀满病证、年老或久病精血津液不足的便秘等。
4)通因通用
即以通治通,是指用通利的药物来治疗具有通泻症状的实证。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如:食积所致的腹痛,泻下不畅,热结旁流;瘀血所致的崩漏;膀胱湿热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等病证。
治标与治本
1.缓则治本。2.急则治标。3.标本兼治:当标本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当标本兼治。如增水行舟。
扶正与祛邪
扶正:扶助机体的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抗邪、抗病能力的一种治疗原则。
祛邪:祛除邪气,排除或削弱病邪侵袭和损害的一种治疗原则。
原则:1.辨清虚实:虚证宜扶正,实证宜祛邪。2.
次。3.扶正而不留邪,祛邪而不伤正。
治法:汗、吐、下、和、温、清、补、消。
调整阴阳
1.损其有余:主要适用于阴阳偏盛,即阴或阳一方有余的病证。
2.补其不足:适用于阴阳偏衰,即阴或阳一方虚损病证。
3.阴阳两补:适用于阴阳两虚的病证。
判断阴阳偏盛
阴中求阳;阳中求阴。
阴病治阳;阳病治阴。
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三因制宜
1.因时制宜。2.因地制宜。3.因人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