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天照大神与素盏呜尊的誓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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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盏呜尊被任命为根国国主,从出云率兵赴任,并向天照大神辞行。因为根据当时的誓约,忍穗耳尊被立为日嗣
。最后,素盏呜尊终于去赴任了。这一过程是日本国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下面进行论述。
古代遗物一句一器都要仔细玩味,因为这些都是史实。古代史学和文学混为一谈。古记录辞藻华丽,多有虚饰并大多以此为巧。然而,通过抄录这些文字,史实就会明了。取舍之要领在于选择华与实。文学性句子华而不实,要去掉其浮华不实部分,只存留事实作为史料。这种方法对史学至关重要。举一两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和学讲谈所出版了六百多册《群书类从》,竟有读者购买,对此我深感不解。有人说该书中和歌占了一半篇幅。当时,和歌非常流行,很多诗人因此购买此书,即主要是需要其华。然而,前几年东京经济杂志会社预约印刷该书时,想舍去和歌部分但未能如愿。因为无用,最终将和歌部分缩成小字。因为史学研究重视“实”。仅百年时间,学者在选择华实的好恶上如此不同。古记录中的重要部分也是如此。迄今为止,国学家非常珍视古代的文章。其中著名的有《大祓词》。譬如:“神居住高天原。皇亲神鲁岐神漏美命将八百万神召集起来开大会。我皇孙命将丰苇原之水穗国治理成盛世,这样国中的荒振神等向神询问详情。神说风调雨顺,万物向荣。四方各国都称赞大倭日高见国为安国,以下津磐国为宫柱,高天原冰木高耸,天之御影、日之御影皆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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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穗耳命
上述文字原封不动使用上古时期的谆词,朗朗上口,令人陶醉。而在去掉语调和华丽辞藻并仅摘录事实后,我们可以发现:对于皇亲神鲁岐神漏美命和诺册二神、日神高魂神以及皇孙命、忍穗耳命、琼琼杵命和橿原宫的磐余彦命等内容,人们很难辨别清楚。还有天孙西降和大倭肇国等内容也很难让人琢磨透彻。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内容是在奈良朝时期摘抄《日本书纪》和《古事记》的文辞进行堆砌、模拟古语而成,都是浮华之词,没有史学价值,没有一句值得作为古记录而摘抄的。《日本书纪》和《古事记》中没有这般浮华之词。如果去华留实,那么我们会找到一些史实的。
就素盏呜尊上京部分,《古事记》记载:“于是速须佐之男命言,然者请天照大御神将罢。乃参上天时,山川悉动,国土皆震。天照大御神闻惊而诏,我那势命之上来由者,必不善心,欲夺我国耳,即解御发,乃与左右,亦于御发,亦于左右,御手各缠持八尺、勾穗之五百津之珠,而者负千人之韧,负五百人之韧,亦所取佩,竹柄而弓……故以为请将罢往之状参上耳,无异心。”
上面文章极尽汉译之能事,比《古事记》还多五十余字。然而,中间一段和上述的《群书类从》和歌部分相同,都是浮华之文,都是形容词,原封不动记录了古代语调。那些迄今为止写谆词和宣命的国文学家会反复玩味这些内容,而作为史学事实,这些文字只不过描述了当时高贵人群的男装、女装及戎装而已。即便如此,里面还有问题。勾玉并非左右手都戴,而箭也不是将小箭囊拴在大箭囊上来背的。特别是千支箭和五百支箭,一个人也背不动。这些文字都是言过其实。谆词、宣命大体都是如此,多华而不实。大祓词等尤其如此。这些文字作为国文学之精华受到日本国学家赏玩,而被史学家舍弃。从史学角度观察,我发现日本人的秉性与荆楚人相似。在研究古史时如同读楚辞。由于浮华之词太过冗长,导致从百余言文字中找不到多少实际内容。
文学家喜欢抽象,但史学家并非如此。譬如《史记·项羽本纪》中描写睢水大战:大风“扬沙石,窈冥昼晦”。《后汉书·光武本纪》描写昆阳大战:“会大雷、风、屋瓦皆飞。”这些文字文笔虽佳,但作为史实只需知道当天的天气情况而已。前面列举的“山川悉动,国土皆振”二句很抽象,不知所云。《日本书纪》中在这两句下面写道“此则神性雄健使之然也”,加上了作者的点评。作为史实而言,应该是“素盏呜尊率军从出云出发上京,京师闻此震动”。从下面的天照大神的戎装可以推测到这一点。因此,古代传记句句千金是指里面隐藏着史实的句子,而非那些为了吸人眼球,言过其实的抽象描写。那些文字反而让史实被云雾所遮盖,还不如没有。因此,将这一段删去冗余部分后,我们是可以发现简明的史实的。如《日本书纪》注释书写道:“素盏呜尊将升天时,有一神号羽明玉奉迎而进八坂琼之曲玉。故素盏呜尊持其琼玉而到天上。是时天照大神疑弟有恶心,起兵诘问。素盏呜尊对曰:‘吾所以来者实欲与姊相见,亦欲献珍宝八坂琼曲玉耳,不敢别有意也。’”与《日本书纪》和《古事记》相比,字数仅为三分之一,但言简意赅、事实清晰,并且记录八尺勾琼出处的仅《日本书纪》注释书而已。不过,“起兵诘问”的缘由尚不清楚。素盏呜尊被放归出云最主要的原因是拥兵骇京和勾玉的由来。形容天照大神身着戎装没有必要用那么冗长的文字。就人性而言,从上古时期开始,人们富于诗歌思想,不喜平铺直叙,而喜欢从侧面抽象描写。这一秉性沉淀在学问艺术和事业中,古往今来,屡见不鲜。以我所见,这种现象也属于人种的禀赋。关于这一点,我们需要注意研究。
上面已经列举了抄录古史大意的例子,以后都应照此法行事。
“这样,天照大神问道:‘如何表明汝之清心。’素盏乌命对曰:‘各立誓言,生子后,如果所生子为女,有浊心,所生为男为清心。’天照大神让真名井取来素盏呜尊的剑,对此发誓说:‘我已经生下田心姬、湍津姬和市杵岛姬三女。’大神又让人取过勾玉曰:‘忍穗耳尊、天穂日命、天津彦根命、活津彦根命和熊野木豫樟日命五男随之出生。’”
宇气毘也翻译成“誓”或者“诅”,意思是向神祈祷决定事情,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在神前宣誓,签订协议。当时的宇气毘仪式是执剑作三折状,执玉摇曳,咀嚼吹气。如果出现细雾,则代表誓言生效。这和祈祷的结果出现在男女子名谶上一样。这种仪式和伊奘诺尊在筑紫的除灾求福仪式上执镜求生三贵子的做法相同。宇气毘中包含着重要仪式。当时,这些仪式是很神秘的,在后世的神教中失传了。
在天照大神的诏书中可以找出玉、剑等物的根源:“玉是吾物,故五男是吾儿,收为养子,剑是汝物,故三女为汝女”,将此授给素盏呜尊。这就是筑前宗像三神的来历。因此,宗像和出云是一家人。通过《真名井誓约》,五男之一的忍穗耳尊被立为日嗣,其余都被封为畿内和中国地区等地的诸侯,拱卫京师,进而将其余子孙封为国县。因此,天照大神将忍穗耳命称作吾孙,即琼琼杵尊。也有文献说天照大神也称素盏呜尊为“吾儿”。然而,素盏呜尊是否是天照大神亲儿子尚无定论。认为都是天照大神所生也是一种猜测。这些情况只有神自己知道。换言之,都是在神前会议上进行推选。素盏呜尊已经立下誓约,开始骄傲起来,不严格管束下属,进而触犯天条。天照大神十分震怒。素盏呜尊失去威望,被贬黜到出云。
在神教中,这一段内容是至关重要的传记,但在史学上并非如此,因此对此进行了删减。不过,古宗教习俗渗透到了社会上。时至今日,这种习俗依然存在。究其原因,迄今为止,很多学者将这些习俗当作迷信,没有深入研究,但了解一些其中的内容对研究有裨益。下面进行简述。
在上古的神教政治中和司法中,天津罪和国津罪,即天条发挥着权威作用。古代法律的根源就在于此。然而,中臣斋部等通过神秘口传的古谆辞没有以成文形式出现,已经不复存在。后世称中古时期模拟而成的中臣祓为古谆辞的遗物,并对其进行讲述。现举例如下:
天之益人等将所犯的种种罪恶称作天津罪,如毁畔、埋沟、重播、串刺、生剥、逆剥和屎户等罪。国津罪是指生肤断、死肤断、白人、性侵母亲、母子相奸、奸畜、昆虫灾、高津神灾、高津岛灾和蛊惑等罪。
上述天津罪是《日本书纪》和《古事记》从素盏呜尊在京师所犯罪状中抄录的,共有七桩罪。如前所述,后世文学家对此多有虚饰,颇多不实之词。因此,这些内容不足以当作史实采纳。在民间神教中,神官们神神秘秘地反复背诵的几种祓文就是这种华而不实的文字。知道了这一点后,人们的信仰热情或许会降温。
就素盏呜尊的犯罪事实而言,为他列举的罪状都是一些琐事,但当时人们崇信神明,这些小过也因此被“高热度”放大,造成犯了重罪的幻觉。素盏呜尊因此被重判。在上古的神教政治中,这种审判属于正常的常态化的审判。因此,虽然《日本书纪》和《古事记》中称素盏呜尊所犯的天津罪罄竹难书,但仔细想来罪过其实并非那么大。参照大同小异的《日本书纪》、《古事记》及《日本书纪》注释书的内容,我们将素盏呜尊所犯罪过分为三条:
一、妨害神田。这里列举《日本书纪》注释书的内容来说明。
日神之田有三处焉,号曰天安田、天平田和天邑并田。此皆良田,虽经霖旱,无所损伤。素盏呜尊之田亦有三处,号曰天织田、天川依田和天口锐田。此皆硗地,雨则流之,旱则焦之。故素盏呜尊妒害姊田。春则废渠、埋沟毁畔,又重播种子,秋则插签伏马。
其中有六条罪状。《古语拾遗》中列举了八条天罪,注解了中臣祓文。
第一,废槽。将藏在神田里的水道竹筒拔掉。用“斐波那知”音读来注释。
第二,埋沟。《古语拾遗》用古语“美曾宇女”音读注释。
第三,毁畔。用“阿波那知”音读注释。
第四,重播。用“志伎麻伎”音读注释。在别人播了种的田里重新播种。
第五,插签。做成刺串,用“久志佐志”汉字音读注释。耕种之节,窃往其田,刺串相争。《释纪》中私记曰:以签刺立田中,为诅咒之词,谓之插签。若有强称其田者,身遂灭亡,今世若有相争之田者插签,是其遗法也。一直到中古时期,诅咒法还在施行。
第六,伏马。《日本书纪》正文中有“放天斑驹,使伏田中”。这条罪不包括在中臣祓的天罪八条中,意思是放马毁田。
《日本书纪》注释书中写道:“秋谷已成,则围以络绳。”《释纪》中记载道:“至秋时即以络绳围御田,曰是我田也。见其丰收既欲夺之,必围络绳者,欲为其田之畔也。”这条罪状也在八条之外。之所以将这条罪状作为天津罪是因为它不是妨害寻常的田野,而是神田,因此罪过很重。御田和神田相同,保留在地名中。有时也写作“三田”。御田和神社领地不同,用于神的尝祭或者供神。因此,妨害御田就是侮辱神灵,被定为天罪。在有神圣田地的地方有木牌标识,甚至禁止通行。因为害怕犯罪,所以在没有文字的时代,田地与御田交界的地主相当头疼。
二、玷污新尝宫。《日本书纪》的正文中记载道:“复见
天照大神举行新尝祭时,暗中放屎于新宫。”《古事记》中写作“撒屎”。注释书中写得更详细:“于新宫御席之下,暗自送粪。日神不知,径坐席上。”在中臣祓中,这条罪状称作“屎户”,是八条天罪之一。《古语拾遗》注释中记载:“当新尝之时,以粪涂户。”这个记载是误解。原因是将“放”的假名误写为“送”,并最终写作“户”,被误释为“丑秽”。就算在平时,这样的行为也会被认为是可憎的恶作剧,更何况是新尝大祭,简直罪莫大焉。《古事记》的正文中有“复见”和“阴”等字样,意思是故意为之。使用污秽的词语是《古事记》和《日本书纪》的通病,令人怀疑是否真的如此。我做出以下推测:很多出云人进入京师,因为没有守法习惯,放荡不羁,所以在新尝宫里放屎也是可能的,而平时受害或怨恨他们的人告发了他们。
三、弄脏织神衣的房间。《日本书纪》的正文中记载:“窥见天照大神正织神衣,居斋服殿则剥,天斑驹穿殿甍而投纳,是时天照大神惊动,以梭伤身。”《古事记》中记载:“天照大御神坐忌服屋,而令织神御服之时,穿其服屋之顶,逆剥天斑马。剥面所堕入时,天衣织女见马面于梭冲,因伤而死。”《注释书》中写道:“生剥斑驹,纳其殿内。”作为中臣祓中的“生剥和逆剥”,这条罪被列为天罪二科。这件事最值得怀疑。生剥和逆剥马属于残忍非人道之贱事。这样的行为被列入天罪能抵几百条。即便是临时搭建的,毁坏房间栋梁也是重罪,而将剥了皮的马投下,而下面的人毫不知情地在织神衣,不能够阻止木屑尘埃落在神衣上。试想在宽阔的斋服殿内的织布房里,士兵们发现了生剥后藏起来的马,接触到污秽之物,那该是多么大的骚动。
当然,上述三桩罪都不是素盏呜尊本人干的,也不是素盏呜尊亲自下令让手下人干的。他带了大量士兵长期留在京城。血气方刚的士兵们会因打家劫舍受到处罚。本来主人素盏呜尊应该时刻提高警惕,但因为受到天照大神礼遇,他非常骄横,其所率部众纪律松弛,并且对作奸犯科的士兵的处罚也很不到位,因此,事情才闹到这个地步。因此,出云兵在京师胡作非为类似于后世的以下情况:其一,《源平盛衰记》中记载的情况。在寿永之乱中,源义仲和源义经部队在京都胡作非为,有画本描绘了当时士兵们抢劫商店和强奸妇女等的情况。实际上这种现象是指士兵无法无天,跨越田界,将不属于自己的田地据为己有,或者非法征税,掠夺粮食,将军队驻扎在神社、寺庙,砍竹木,或者骑马到禁止入内区域。源义经遭到衹园神社的投诉,下令士兵停止扰民行动
。新田义贞闯入播磨斑鸠寺内,出示假公文。菊池武时闯入探题馆,在香椎宫内斩杀三个对手并因此遭到天谴而战死。这些案例都是类似的。之所以被口诛笔伐到这个程度是因为素盏呜尊的亲信们散漫和纪律松弛之故,因而只得“拔手足之瓜赎之”,即将出云重臣绳之以法。
因为这件事情,天照大神十分震怒。他进入石窟幽居。众神开会,在天岩户前奏神乐并祈祷,希望天照大神息怒并统治天下。此事在神教上是一个重要的典故。因为此事而兴起的各贵族的家记中都分别保留着当时的记录,且引用了《日本书纪》和《古事记》中的相关记载。添枝加叶的文章也不少。在宗教上,这些记载有重要意义,但在史学上并无多大意义。这里予以省略。
众神会议做出决定:对素盏呜尊课以“千坐置户”的处罚,贬黜到他自己的藩国。就此需要稍微展开论述。天津罪是通过“科料”,即物质处罚结案的。千坐未必就正好是一千,意思是“很多”,即从很多仓库征收更多租税,以示惩罚。征收惩罚性租税不仅涉及出云领地,还涉及新罗。对属地来说,在敬神的名义下征收更多的租税是个沉重的负担。在缺乏政治经验的时代,这种方式是经常采用的手段,也是日本失去朝鲜的原因之一。这一点需要日本人深刻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