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去中心化金融的定义和特征
一、定义
去中心化金融(Decentralized Finance,简称DeFi)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过去,社会各界先后从不同角度尝试概括了去中心化金融的内涵和特征,但目前尚未就去中心化金融的概念形成共识。我们通过比较分析去中心化金融既有的代表性定义,并结合去中心化金融最新的发展情况,得出了一个能够帮助人们更全面理解去中心化金融的综合性定义:去中心化金融是无中心化机构和人员控制干预的金融服务创新,是一种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以加密数字货币为支付手段,由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由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治理的金融产品服务和业务模式。
以太坊(Ethereum)社区是最早使用去中心化金融概念的公链社区,该社区从开放性、执行快捷性和安全性角度回答了什么是去中心化金融的问题。具体而言,以太坊社区认为去中心化金融是一种开放给任何网络用户的更为安全的自动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统称。去中心化金融市场始终是开放的,任何拥有网络的人都可以通过访问以太坊来获取金融产品或服务,没有中央机构可以阻止支付或拒绝用户的访问。而且,去中心化金融服务是通过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和审查的代码自动执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金融服务运行缓慢和存在人为错误风险的问题。
去中心化金融的发展引发了政府机构的密切关注,为了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尽可能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政府机构也组织了相关力量来研究去中心化金融,进而在充分认知的基础上做出明智的监管决策。例如2021年7月,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简称CRS)从技术路径、业务主体和业务内容的角度探讨了去中心化金融,揭示了去中心化金融是一种以技术替代机构的金融方式创新。具体而言,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指出,去中心化金融通常是指使用数字资产和区块链技术来复制和替代原本由传统金融机构(如经纪公司、交易所或银行等)提供的传统金融服务(如贷款、资产交易、保险等)。
去中心化金融正在构筑一种跨国家的全球价值网络,因此备受相关领域的国际组织关注。例如2021年12月,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简称BIS)在发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中提出了去中心化金融的定义:去中心化金融是指由区块链(通常为公链)上的智能合约运行的金融应用程序,主要使用区块链上的自动化协议和稳定币来促进资金流转,旨在提供没有中介的金融服务。随后,在2022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在其《全球金融稳定报告》( 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 )中也给出了类似的定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去中心化金融是指一种由区块链上的计算机代码处理的金融应用程序,这种被称为“智能合约”的程序的运行往往没有或只有有限的中心化机构参与。
以上分别是业界、政府机构、国际组织针对去中心化金融的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这些定义都强调了去中心化金融的去中心化特征,并且在定义维度上各有侧重和发展。以太坊社区的定义较为关注去中心化金融的用户体验。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的定义中涉及去中心化金融的参与主体和业务内容,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在传统金融监管中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方法的基础上,思考如何能够更好地制定去中心化金融监管框架。国际组织的定义指明了区块链、智能合约、稳定币这些去中心化金融系统关键的组成部分,关注到了去中心化金融的去中心化程度问题。我们对去中化金融的定义综合了这些定义所涉及的维度。同时,鉴于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对于去中心化金融协议治理的重要意义,我们还将去中心化金融的治理组织特点体现到定义当中。如此一来,我们可以通过这一定义,对去中心化金融有更完整的初步认识。
二、特征
去中心化金融之所以能够在无中心化机构和人员控制干预下运行,主要依赖于四大特征: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以加密数字货币为支付手段,由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由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治理。
去中心化金融的底层技术依赖于区块链,尤其是公有链,分布式账本的记录方式保证了其信任机制的去中心化。区块链是包含信息的具有链式结构的众多数据区块,每一个区块包含数据记录信息、哈希值和前一区块的哈希值。哈希值是区块的“指纹”,具有独特性,因此能够标识每一个特定区块包含的所有内容,帮助检测和验证区块更改的有效性。根据开放程度和验证者的集中程度,区块链可以分为开放程度低和个别主体验证的私有链(包括联盟链),以及所有个人均可访问并可能成为验证节点的公有链。去中心化金融主要以公有链为底层技术,通过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简称POW)机制或权益证明(Proof of Stake,简称POS)机制来保障交易记录的完整性、透明性和不可篡改性,并以此提供信任。
去中心化金融以加密数字货币为支付手段。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由密码学驱动的新型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有四个重要性质:第一,加密数字货币一般不由中心机构发行,而是由密码学的方式来证明所有权;第二,加密数字货币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通过交易改变所有权;第三,加密数字货币一般不具有法偿性;第四,加密数字货币有较好的匿名性。因此,加密数字货币的独特属性使得其成为去中心化金融的支付手段。
去中心化金融的执行流程无中心化机构和人员操控,完全依赖于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存储在区块链上的程序,该程序在满足预先确定的条件时会自动运行。去中心化金融中的智能合约往往包含若干函数,程序员预先设计好的程序在满足函数需求时即自动执行,自动执行的程序无须任何中间人参与,因而保证了执行流程的去中心化。此外,智能合约还可以彼此交互,因而具有较强的拓展性。
去中心化金融的治理模式也是去中心化的。去中心化金融的智能合约并非一成不变,为了适应新的变化,需要修订和维护。去中心化金融主要依赖于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完成此项工作。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由所有成员共同拥有,其成员共同通过提案和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协议的更新,因而去中心化金融的治理无须中心化机构或者个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