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目标就是方向,目标就是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二〇年,改革目标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总目标主要包括两个层次:
一是制度层次,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主要内涵是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二是治理层次,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社会制度是否定型、完善的重要标准。其主要内涵是: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完善,国家管理者、人民、社会组织、各单位等治理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如发挥社会的作用,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密切配合、协同共治;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包括治理理念、手段、方式的现代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二者密不可分,是一个有机整体。
上述目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实现这些目标,需要系统地努力,如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六个紧紧围绕”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改革,等等。特别应该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做到更加注重“三性”,即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系统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等多个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国家治理也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体系。因此,只有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更好地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第二,做到“五个加快发展”,即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发展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根本途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能在发展中发现问题、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客观上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加快发展。
第三,做到三个“让”,即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服务于生产力,两者最终服务于人民生活的改善和人的全面发展。三个“让”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和追求,能否做到三个“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检验标准。因此,应围绕三个“让”,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