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8章
老板
手握大权是件好事,但如果能让旁观的世界对此表示认同则更是锦上添花。塔楼事件让我的权力得以稳固,并使之坚不可摧。如果说这之前还有人心存妒忌或者百般挑剔,现在也都改变心意了。整个王国现在没有一个人认为干涉我的事情会是什么明智的决断。
我快速适应了周围的状况和环境。有一阵子,我常常在早上醒来时还会笑话一下自己的“梦”,然后等着柯尔特工厂的哨声响起,但这样的事越来越少,最后,我可以完全意识到自己是真真切切活在六世纪,在亚瑟王朝,而不是疯人院里。从那以后,我在这个世纪也开始觉得百般受用,换了其他任何世纪,恐怕也不过如此。至于说更喜欢哪个,我想我是不会拿它去和二十世纪交换的。一个有知识、有脑筋、有胆量、有进取心的人在这里如鱼得水,他和国家一同奋发进步、共同成长的机会比比皆是。前所未有的广大领域,都是我一个人的天下,没有任何竞争对手。就才学和能力来说,没有人在我面前不是三岁黄口小儿;相反,我在二十世纪能有什么作为呢?一个工厂的工头,仅此而已。随便哪一天,一条网撒下去,能捞到上百个比我还强的人来。
这是多么巨大的飞跃!我没法不想、不琢磨这事儿,就像有些人挖到了石油一样。在我之前,人人望尘莫及,除了约瑟
。但即使是约瑟,也还稍逊一筹,并不能真的和我相提并论。因为约瑟在财政上的卓著功勋只对国王一个人有益,普通百姓都将其视为眼中钉。而我在饶恕太阳一事中向全国人民显示了我的仁慈与善意,有理由因此而深得民心。
我不是国王的影子,我是真正掌握大权的人,国王才是那个影子。我的权力是巨大的。权力这种东西大多有名无实,但我的却货真价实。我站在这儿,站在世界历史第二个伟大时期的源头,我可以看到历史的涓流不断汇合,逐渐变深、变宽,卷起巨浪朝着更远的世纪呼啸而下;我能注意到在一排排王座之后那些像我一样的冒险家们的暗涌奔流:什么德·蒙特福特
,盖维斯通
,什么莫梯默、维利尔斯
,法兰西那几个制造战争、指挥战役的荡妇,还有查理二世那些垂帘听政的婊子们。然而,整个历史长河中,能真正与我比肩者也再找不到一个。我是独一无二的,我知道在之后十三个半的世纪里,这个事实既无法撼动也不会遭遇质疑,这让我很愉快。是的,权力上,我和国王平起平坐。但还有另一种力量比我俩的合力还要大,那就是教会。我不想隐瞒这个事实,即使我想,我也不能。但现在暂时还不用操心这个,日后时机到了,它自己就会露面。开始它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麻烦——至少没什么有重大后果的麻烦。
嗯,这是一个奇怪的国度,充满趣味。还有这里的人民!他们是世上最古怪、最单纯和最容易轻信的种族,整个儿一群兔乖乖。对于一个出生在健康、自由空气里的人来说,听到这些人谦卑而衷心地倾吐他们对国王、教会以及贵族的赤胆忠心实在让人觉得可怜。与让奴隶去热爱和景仰鞭子,或者让一只狗去热爱和景仰踢打它的陌生人相比,他们似乎拥有更多的理由去热爱他们的国王、教会以及贵族!哦,天哪,任何一种忠心,无论怎样粉饰,任何一种贵族,无论怎样装扮,都是一种真正的侮辱。但如果你是在那种制度中出生长大,你自己可能永远不会发觉,甚至当别人告诉你时,你也不会相信。那样的废物渣滓一直毫无天理地高居王位,王公贵族往往也不过是些三流人物——倘若让他们自食其力,必定落得个贫贱的下场。一想到这个,就足以让人类为自己这个种族感到羞耻。
亚瑟王统治下的英国人民,大部分都是奴隶,纯粹、十足的奴隶,头上挂着奴隶的名字,颈上套着奴隶的铁枷。其余的实际上也是奴隶,只是不叫奴隶这个名字,他们自以为是人,是自由人,并且也这样称呼自己。事实是,这个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存在于这个世上只有一个目的,并且仅此而已,那就是:匍匐在国王、教会和贵族的脚下,为他们做牛做马、挥汗流血。一辈子自己忍饥挨饿,好让他们可以饱食终日;自己辛苦劳作,好让他们可以嬉戏玩乐;自己吃尽苦头,好让他们可以优哉快活;自己赤身裸体,好让他们可以穿金戴银;自己纳税纳贡,好让他们可以免交课税;自己阿谀奉承、奴颜婢膝,好让他们可以趾高气扬、自命不凡。对于这所有的一切,这些人得到的唯一答谢只有镣铐和轻蔑,而胆小懦弱的他们竟然将这种待遇视为荣誉。
继承的观念是一件奇怪的事,也很有趣,值得观察和研究。我有我继承而来的观念,国王及他的人民也有他们的。两种情况中,它们都是沿着时间和习惯冲刷而成的沟槽顺流而下,要是有人想用理智和辩论转移它们的流向,那他的手中一定得持有一份长期合同才行。比如,这些人已经继承了这样的思想:所有没有头衔和高贵血统的人,无论他们有无天赋才能,就重要性来说,均与飞禽走兽、花鸟虫鱼无异。而我继承的思想却是:那些举着世袭的尊贵和不劳而获的爵位当作孔雀毛装点门面的人类寒鸦除了可以当作笑柄外简直一无是处。他们看待我的方式很奇怪,不过这也很自然。你知道饲养员和观众是怎么看待动物园里的大象的吗?是的,和这是一个道理。他们对这样的庞然大物以及它惊人的力气充满钦佩,他们会满是自豪地说大象能做到一百种他们自己绝做不到的惊人之举,他们同样会满是自豪地说大象发起怒来能将面前的一千个人都推倒。但这能让它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吗?不能。地洞里穿着最破烂的流浪汉都会笑话这个念头。他不懂,没法理解,无从想象。
好吧,上至国王、贵族以及全国人民,下至奴隶和流浪汉,都把我看成了那只大象,再无其他。他们崇拜我,同时也畏惧我,是对动物的一种崇拜和畏惧。动物是没有尊严的,我也一样,我甚至都不被他们尊重。我没有高贵的血统,没有世袭的爵位,所以在国王和贵族们的眼里,我不过是粒沙尘。人民对我好奇又畏惧,但这当中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尊敬。由着这种继承而来的观念,他们想不到任何除了血统和爵位之外,还有什么事值得尊敬的。于是你看到了那只可怕的权力之手——罗马天主教会。在短短两到三个世纪里,它就将一个人的国家变成了一个蠕虫之国。
在教会的霸权得以确立之前,人还是人,他们高昂着头,有着人的骄傲、精神和独立。一个人要是想获得荣誉和地位,他靠的主要是功绩,而不是出身。然而教会不久便别有用心地站到前头。它聪明、机智,懂得不止一种方法剥掉一只猫或是一个民族的皮。它发明了“君权神授”,然后用耶稣的《八福词》
一点点在四周砌好护墙——将其中的善意动机排挤出去,对仅剩的一条不良动机进行巩固。它(对平民们)鼓吹谦卑恭顺、服从上层,以及自我牺牲是一种美德;它(对平民们)宣讲要以温顺对待凌辱;它(还是对平民们,总是对平民们)宣传忍耐、卑下和对压迫的不反抗;它搬出了世袭等级和贵族制度,教导世上所有的基督徒在他们面前都要卑躬屈膝,要对他们顶礼膜拜。即使到了我出生的那个世纪,这个毒素仍在所有基督徒的血液里流淌,英国最优秀的平民仍然心平气和地看着那些差他一等的人继续放肆地占据着无数高位,比如爵位或者王权,而他国家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法律却不允许他对此有任何觊觎。事实上,他不仅对这些奇怪的状况心平气和,他甚至还劝慰自己要引以为豪。似乎没什么是你不能忍受的,如果你生在长在这样的社会。当然,这样的毒素、这种对地位和头衔的尊崇同样也曾存在于我们美国人的血液里,这我知道。但当我离开美国时,它已经消失了,至少它的那些意图和动机都消失了。剩下的遗毒仅留存在那些花花公子和千金小姐身上。当某种疾病已经被控制到如此程度时,我们就可以说它已经被排除在制度之外了。
还是回到我在亚瑟王朝不同寻常的地位上来吧。我在这里,就像是矮子中的巨人,孩童中的大人,傻瓜中的智者……不管用哪一种合乎情理的标准来衡量,我都是整个不列颠王国唯一的、绝无仅有的真正伟大的人物。然而彼时彼地,就和我出生时代的遥远的英格兰一样,一个傻头傻脑的公爵,只要声称自己是国王某个情妇第几世几代孙——哪怕这个情妇还是伦敦贫民窟弄来的二手货,他也是个比我尊贵的人。这样的人在亚瑟王朝是要受众人奉承和敬仰的,即使他的性情和智力一样糟糕,道德和血统一样低下。有时他还可以当着国王的面坐下来,但我就不能。我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搞个头衔,这将让我在众人甚至国王——头衔的授予者——面前扬眉吐气。但我没有要,甚至在它被送给我时还婉拒了。因为以我的观念,我不可能会喜欢这种事。不管怎样这都不太公平,因为就我所能追溯到的历史,我们这个种族从来就不盛产这样的王室私生子。任何头衔都不会让我真正感到满意,感到自豪,除非它来自于唯一的合法渠道——人民百姓,那才是我想要获得的那种头衔。而经过数年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我竟然真的得到了,于是我无比自豪、良心清白地戴上了这个头衔。这个头衔是某一天从某个村子一个铁匠的嘴里偶然蹦出来的,然后就被当作一个不错的念头,被人们一边笑着一边一致认同地口口相传。十天后,这个头衔已经传遍全国,变得和国王的名字一样家喻户晓。之后,无论是民间的茶余饭后还是御前有关国事的严肃辩论,我就再也没被用别的指代称呼过了。这个头衔,用现代话来说,就是“老板”。这是全民选出的称号,很适合我,而且这还是个相当高的头衔。这个世上可以不言自明的头衔很少,而我就是其中一个。如果你说公爵、伯爵、主教,有多少人知道你说的是哪个?但如果你说国王、王后或者老板,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是的,我喜欢国王,并且作为国王,我尊重他——尊重他那个职务,至少,和我对所有不劳而获的高位特权所给予的尊重是一样的。但是作为人,我鄙视他和他的那班贵族——秘而不宣地。他和他那班人也喜欢我,尊重我的职务,但作为一只动物,一只没有高贵出身和虚荣头衔的动物,他们鄙视我——却没有那么秘而不宣地。我不为我对他们的看法向他们收费,他们也不因他们对我的看法管我要钱——账目两讫,收支平衡,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