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亚瑟王庭
我一找到机会就悄悄溜到了一边,碰了碰一个上了年纪、长相普通的人的肩膀,讨好且亲密地问道:
“朋友,劳驾。您是这家疯人院的,还是只是过来参观的?”
他傻了吧唧地上下打量我,说:
“嗟乎,阁下,吾乃——”
“行了行了,”我说,“我想你是个病人。”
我一边想着,一边走开了,同时留心看看有没有机会遇到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好给我透露点信息。我想我现在是碰到了一个,于是我把他拉到一边,对着他的耳朵说道:
“只要我能和这里的看守见上一分钟,只要一分钟——”
“请勿叨扰。”
“勿什么?”
“打搅,倘若你偏喜此词。”然后他说他是个下等厨子,不能停下来和人闲聊,虽然换个时间他还是很乐意的,因为他很想知道我是从哪儿弄来的这身衣服。准备离开时,他指着不远处说,那边有个人很是无所事事,应该正合我意,而且毫无疑问,他也想找我说话。那是一个快活、苗条的男孩,穿着虾红色的紧身衬衣,看起来像是个被叉子叉起来的胡萝卜,其余的服饰还有蓝色的丝绸以及雅致的蕾丝和大皱边,黄色的头发打着卷儿,戴着一顶粉红缎子制的羽毛帽,得意扬扬地一直歪戴到耳朵边。从长相来看,他应该脾气还不错;从步态来看,他相当自满。他漂亮得可以用画框装起来。他来到我跟前,面带微笑,好奇地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肆无忌惮。他说他是来找我的,还说他是个侍从。
“侍从?”我说,“是棵葱还差不多。”
这是很严重的嘲讽,但我那时正当心烦意乱。但他却不觉得困扰,似乎并不知道受了戏弄。他和我攀谈起来,一边说一边笑,是那种快活、无忧无虑、男孩子式的笑。我们边走边聊,他很快就将我当成老朋友一样,问着关于我以及我衣服的各种问题,却从来不等我回答就又继续说下去,就好像他并不知道他刚刚问了一个问题,也并不期待我回答一样,直到最后,他不经意提起他是在五百一十三年的年初出生的。
我一阵战栗!我停下来,有点眩晕地问道:
“也许刚才我没听清楚。再说一遍——说慢点,哪一年来着?”
“五百一十三。”
“五百一十三!你看上去不像!算了,孩子,我初来乍到,举目无亲。老实跟我说,你精神正常吗?”
他说正常。
“这里其他人也都精神正常吗?”
他也说正常。
“这里不是疯人院?我是说,这里不是治疗疯子的地方?”
他说不是。
“那么,”我说,“要么是我疯了,要么是有什么可怕的事发生了。告诉我,一定要说实话,我这是在哪儿?”
“亚瑟王庭。”
我缓了一分钟,让这个念头慢慢消退下去,然后说:
“那么在你看来,现在是什么年份?”
“五百二十八年,六月十九号。”
我的心狠狠地往下一沉,我小声说道:“我再也看不到我的朋友们了,再也、再也看不到了。他们还要过一千三百多年才能生出来啊。”
我似乎相信了这个男孩,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的某些部分似乎开始相信他——我的意识,你可能会说。但我的理智还没有,我的理智立刻大喊了起来,这很自然。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服它,因为我知道这些人的证言不足为据,我的理智会说他们都是疯子,然后将他们的话加以否定。但是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件事,纯属偶然。我知道六世纪上半叶唯一的一次日全食发生在旧历公元五百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号,正午十二点零三分开始。我还知道在我认为的当前这一年——也就是一八七九年,是没有日全食发生的。所以,只要我忍住这种快将我吞噬的焦虑和好奇,再忍耐四十八小时,我就能确定这个男孩跟我说的是不是实话了。
因此,作为一名讲求实际的康州人,在指定好的时辰到来之前,我要将这个问题整个儿从脑子里挤出去,以便可以将我全部的注意力都转移到当前形势上,时刻警惕着、做好准备,尽量利用好每个可以利用的机会。一次解决一个问题是我的箴言,尽量打好每张牌,哪怕只有两对加一钩。我想到了两个主意:如果这仍然是十九世纪,而我身陷疯人院无法逃脱,那我就要当上这个疯人院的头儿,或者弄清楚原因;另一方面,如果这真的是六世纪,好吧,我不想要什么蝇头小利,我要在三个月内掌管整个国家,因为据我判断,我应该比这个王国教育程度最高的人还要领先一千三百多年。一旦做出决定,我就不会浪费时间,手头边儿就有活儿可干。于是我对那个侍从说:
“听着,克拉伦斯,我的孩子,如果这碰巧是你的名字的话,如果不介意,我想打听点事儿。那个把我带到这儿来的幽灵他叫什么名字?”
“你我二人的主人?总管凯爵士是也。一位彪悍骑士兼优秀领主,乃我们君主——国王陛下之义弟。”
“很好!继续说,所有的事都告诉我。”
他讲了很多很多,但立刻就引起我兴趣的却是:他说我是凯爵士的囚犯,按照习俗,我要被扔进地牢,食不果腹地待在那里,直到我的朋友拿钱赎我出去——除非我先烂在里头了。我看最后这个机会倒是可以大有作为,但我也不想那么麻烦,时间太过宝贵。那个侍从还说,大厅里的宴会马上就要结束了,社交活动和开怀豪饮即将开始。凯爵士会把我带进去,展示给亚瑟王以及围坐在圆桌旁的那些杰出的骑士们看,然后夸夸其谈自己如何俘获我的丰功伟绩,或许会略有些夸大事实,但我要是纠正他就是有违礼数,而且,人身安全从此不能保障。展示完之后,我就会被吆喝着关进地牢。而他,克拉伦斯,会想方设法时不时过来看望一下我,逗我开心,帮我给朋友们传话。
给朋友们传话!我对他说了声谢谢,我也只能这么说了。这时,一个男仆走过来,说我要被带进去。于是克拉伦斯就领我进去了,他将我领到一边,然后在我身旁坐了下来。
好吧,这种场面很奇特,也很有趣。这地方巨大无比,几乎没什么装饰——是的,充满着各种鲜明强烈的对比。这里很高很高,高得以至于那些从拱形大梁上垂吊下来的旗子仿佛是在暮光中飘扬似的;两端各有一个砌有石栏的眺望台,高高在上,一边坐着乐师,另一边则是女人们,五彩的着装令人瞠目。地上是巨大的石板,铺成了黑白相间的方形图案,经年累月的频繁踩踏已经使它斑斑驳驳,亟待修葺。至于饰品,严格来讲几乎没有,只有四面墙壁挂了一些巨大的、很可能会被当作艺术品课税的织锦,织的是一些战争画,上面印着战马,形状就像是孩子们用纸裁出来或者是在姜饼上刻出来的一样,马上的人们穿着鳞甲,而鳞片就用圆形的小洞代表了——这让画上男人们的外套看起来好像是用饼干压出来似的。还有一个壁炉,大到可以在里面扎营,突出的四边以及风罩有石柱撑着,雕有花纹,有种教堂大门的感觉。四周墙边有士兵站立,都穿着胸甲、戴着头盔,手上拿着长戟——雕塑般一动不动。他们本来看起来也就像雕塑。
在这个穹隆拱顶的公共广场中央,是一张被他们称为“圆桌”的橡木桌子,和马戏场差不多大,四周围坐着一大群男人,穿着各式各样、色彩艳丽的服装,瞄一下可能都会亮瞎你的眼睛。这些人一直将有羽毛装饰的帽子戴在头上,从不摘下,只有要对国王进言时,才会轻轻抬一下帽子,表示自己要发言了。
大多数人都在喝酒——用整只的牛角盛着喝,但有些还在嚼着面包或者啃着牛骨。每个人脚下平均都有两只狗,满含期望地蹲在那里,等着啃完的骨头扔下来。一有骨头,它们就会横冲直撞地大部队开过去,脑袋、身子一齐往里扎,不停摇着尾巴,接着就是一场混战,暴风雨般的咆哮和吠叫会淹没所有的谈话。但这并没有什么要紧,因为狗打架总是更加吸引人的注意力。男人们有时会站起来,为了更好地观看和下注,女士们和乐师会为了同样的目的将身子探出栏杆之外。全场不时会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最后,打赢的那只狗会惬意地伸伸懒腰,将骨头放在两爪之间,继续对着它咆哮一番,然后开始啃,在地上留下一片油渍,就像所有的狗会做的那样。而宫廷里的其他人则会继续他们先前的谈话和娱乐。
通常,这些人的言行举止都是温和而礼貌的。我注意到,在别人有事要说的时候,他们都是十分认真的好听众——我是说在狗打架的间歇。但老实讲,他们又是一些单纯和孩子气十足的人,他们会带着一种十分温和而志在必得的天真,以最庄严的方式讲着谎话,同时还心甘情愿地听别人说谎,并相信那些谎话。你很难将他们同残暴或可怕联系到一起,他们讲述血腥遭遇时的那种诚恳让我几乎忘记了发抖。
我不是在场唯一的囚犯,这儿有二十几号人。可怜的人们,其中很多都已经残疾,被砍伤或被开膛破肚——而这竟然是正当的。他们的头发上、脸上、衣服上,都沾满了已经凝固变黑的血渍。他们正饱受着剧烈的痛楚——毫无疑问,还有疲倦和饥渴——的煎熬。没有一个人去给他们清理一下,甚至连擦洗伤口的善行也没有,但你却听不到一声呜咽或呻吟,也看不到他们有任何不安的表现,或是任何抱怨的神色。一个念头突然不请自来:“这些恶棍,他们得志的时候是这样摧残别人的,现在自己遭了报应,所以也不指望会有什么好下场。他们冷静的忍受不是源自什么心理训练、坚韧的头脑或理智,这仅仅是一种动物式的训练:他们都是白种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