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超越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和平性质
中国之所以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放弃对内剥削、对外扩张掠夺的非和平发展道路,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的和平发展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一、制度与和平:从康德的“永久和平论”说起
关于一种社会制度或一种政体与和平之间的内在关联,历史上曾经有一些学者作过研究。最为我们熟知、影响最大的是康德的“永久和平论”思想。1795年,康德出版了《论永久和平》一书。康德认为,共和体制是导向人类永久和平的唯一体制。如果人类普遍进入共和体制,那么这将使人类远离战争,换言之,共和体制最有可能把人类带向和平。这是因为在非共和政体下,由于国家的领袖就是国家的所有者,对于是否进行战争完全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愿和偏好,而无须征得国家公民的同意。如此一来,国家领袖可能会出于微不足道的原因就轻易发动战争。而在共和政体下,国家的领袖只是全体国民共同意志的受托者和代理者,对于涉及全体公民福祉的重大事件,比如是否发动战争这类重大事件,必须经过本国国民的同意。如果国家公民不同意进行战争,那么国家不能违背公民共同意志贸然发动战争。简言之,国家公民拥有选择战争还是和平的决定权。既如此,“最自然的事莫过于他们必须对事关自己的战争的全部艰难作出决定(其中包括自己直接参战、从自己财富中支付战争费用,艰苦地改善战后的荒芜,最后,除了各种灾难外,还得担负起战争带来的永难清偿而致使和平都变得痛苦的沉重债务)” 。考虑到战争将会带来的沉重负担,人民会尽可能地选择和平。
康德之后,西方一些思想家对康德的“永久和平论”思想进行了改造和发展。比如相较于康德的消极和平思想,哈贝马斯主张更为积极的和平思想。在他看来,和平不仅是没有战争的状态,而且是实现人权、世界公民权利的状态。他说:“康德早就指出,唯有在内部实现共和制的国家,才能联合为一个和平秩序的同盟。而我们则希望,生活在福利民主制度之下的人民,能逐步过渡到一种自由的政治文化,适应自由的体制,大多数人养成一种爱好和平的素质,使传统方式的战争再也无法动员起来。” 同时,哈贝马斯认为康德忽视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即具有普遍主义性质的共和主义也有可能导致共和制国家推广民主制的战争。所以在哈贝马斯看来,仅仅着眼主权国家的共和体制并不足以建构世界和平,主权国家的共和体制只是建构世界和平的必要条件。
罗尔斯认同康德提出的共和民主制具有和平的特性,并且认为民主政体间和平的关键在于民主社会的内部结构。在组织良好的社会中,“由于他们的基本利益得以满足,他们便没有理由相互作战。我们熟悉的战争动机将会消失:这样的人民既不会试图令旁人改信他们的宗教,也不会侵占更大的领土,更不会向其他人民行使政治权力” 。罗尔斯的结论是: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之间会发生战争,而民主国家之间很少发生战争,即使是两次世界大战,民主国家也总是以联盟的形式并肩战斗。
巧合的是,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纽约州一位犯罪学家巴布斯特(Dean Babst)本着科学能够解释世界的信念,记录了18世纪以来的每一次战争,并通过电脑处理数据,得出了与“民主和平论”同样的结论:“从1789年到1941年,有着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的独立国家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
康德等西方思想家认为实行民主共和制的主权国家之间将最大可能实现和平,将战争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考察人类战争的历史记录也能得出有了民主就有了和平,民主国家之间从不兵戎相向的结论。然而仔细考量不难发现,“民主和平论”并非无懈可击,其逻辑本身存在可质疑之处。
首先,人们会质疑,从1789年的第一场战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民主国家之间没有发生战争的历史并不足以保证它们之间在未来不会发生战争。正如一个人在人生的前三十年没做过坏事并不能保证其余生不会做坏事一样,对一个人的总体评价总是要盖棺才能论定。“民主和平论”的局限也在这里。经验的总结无法完全预知未来,充其量只是获得一种可能性参考而已。
其次,考察民主国家之间曾经的和平历史,并不一定能够得出民主政体是建构和平的唯一因素。实际上,实现和平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前文提到的,对战争代价的顾虑、对战争创伤的痛苦记忆、国际秩序的制约、全球化效应等,并非只有民主政体一种因素才能建构和平。在这一点上,康德指出,每个国家的民主体制是首要法则,却并非唯一法则。主权国家实行民主政体充其量是建构和平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
再次,对“民主和平论”的质疑来自对民主的不同认识。“民主和平论”者显然充分肯定民主体制的优越性,它的内在逻辑是:如果你的国家既开放又民主,那么我的既开放又民主的国家就能知道你们国家想要干什么。你们国家也能知道我们国家的所思所想。于是大家就能相安无事。国际关系学者法勒尔(Bernard Finel)和洛德(Kristin Lord)将之称为“积极的透明度”(positive transparency),即越透明越稳定,推理下去,一个公开透明的民主化世界是我们所能期待的最稳定和最安全的世界。同时,他们还提出民主体制的“消极的透明度”(negative transparency)效应,即公开使得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使得各国的领袖们更加困惑,危机更加恶化而不是更加容易处理。因为如果你能看到一个国家的行为,有可能会感觉更加紧张不安,正如你能通过邻居家透明的窗子看到他的行为一样,如果邻居正在擦枪或者正盯着你的房子观察你的行为,当然会让你感觉更加紧张和焦虑,而不是相反。另外,民主体制的“透明效应”也将使得那些可以通过秘密会谈的方式加以解决的冲突变得无法进行。
可见,“民主和平论”自身内含的逻辑矛盾,预示着通过让每个主权国家建立民主体制实现世界和平的想法变得不切实际。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以“民主和平论”为外交原则的美国,其对外推行民主的过程非但没有建构和平,反而其推行民主之处充满了暴力、血腥、混乱和战争。
苏联解体后,“民主和平论”在美国声名鹊起,成为美国外交思想的核心。基辛格曾说:“直到今天,和平有赖于民主体制推广这个观念,仍是美国思想的要义之一。” 克林顿也曾对民主和平论发表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民主国家并不互相进行战争”是一条真理。“民主国家不大可能对我们的利益构成威胁,它们更可能与美国合作”,“我们的国家安全战略是建立在扩大市场民主国家大家庭的基础上的”。 而小布什在其就职演说中直接将推广民主运动和民主制度作为美国的对外政策目标。他说:“支持每个国家、每种文化中民主运动和民主制度的发展,最终实现结束我们这个世界的暴政这一目标,这就是美国的政策。” 2003年,小布什在西点军校对士兵发表演讲,将美国的安全和全球的民主等同起来。他说,只有当世界上其他地方实现了民主之后,美国才能变得安全。国务卿赖斯甚至声称,美国国务院的使命就是在全球推广民主。
秉承在世界推广民主制度就能保证美国安全和世界和平的外交理念,美国进行了一系列帮助所谓的极权国家实现民主的运动。中东地区如伊拉克、伊朗,非洲地区如利比亚,都是美国推行民主的目标国家。可是,这些国家在完成了美国主导下的民主化进程之后,是否实现了预想的和平与繁荣?只要看看这些国家频繁的暴力冲突事件,就很容易得出结论:即使这些国家建立了像美国一样的民主制度,因为经济的不发展、政治文化的不适宜、国民受教育程度的低下、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尤其是与该国家人民的利益和意愿不相符合,这种强制推行的民主制度注定会归于水土不服而难逃最终失败的命运。
理论逻辑和现实实践的双重挑战,导致了“民主和平论”的破产,证明了民主制度与和平之间没有天然的必然联系。那么,社会主义制度与和平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必然联系呢?
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和平性
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人类历史的社会形态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出现的。社会主义在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历史中,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是在扬弃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基础上实现的新社会形态。简言之,超越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本性。虽然已经解体的苏联社会主义大国和依然强劲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跨越了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都不是“资本主义之后”的社会主义,但是人类历史进入“世界历史”的客观现实同样使社会主义具备了超越资本主义的条件。这种超越性体现在:
第一,在世界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获得了超越资本主义侵略扩张发展方式的机遇。不断扩张是资本的本性和生存发展的原动力。资本的本性和生命力就在于不断追求超额利润,获取最大值的剩余价值。《共产党宣言》中有这样一个判断:“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资本必须奔走于世界各地,不断开辟市场、扩大财源,借此保持资本的活力和生存发展的原动力。正如《共产党宣言》所描述的那样,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 。考察资本主义发展史,无论是原始资本积累时期羊吃人的“圈地运动”,还是之后的开疆扩土,到处建立殖民地的侵略扩张,资本都带着对本国人民和殖民地人民的原罪,从头到脚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是资本的本性,从这个角度说,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代言人,并不是人们应该憎恨的对象,资本才是造成一切不平等、一切剥削掠夺的元凶。
图1-18 英国圈地运动
社会主义建立在资本主义之后,在继承资本主义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的否定。社会主义当然不会走资本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老路,因为资本主义创造的肯定性成果已经作为社会主义的历史前提,内在于社会主义发展的环节之中,所以社会主义没必要侵略扩张。
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在世界历史的条件下,实现了与资本主义的共存。在世界历史格局下,一切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被纳入一个整体系统中,从而消解了各自在孤立状态下的独立发展,确立起一种超越时间的、非线性的空间结构,亦即空间关系的时间化。这种由世界历史实现的时空转换格局,大大拓宽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可供选择的空间,使人类发展实现从单线进化论模式向多元复线进化模式的转变成为可能。在世界历史条件下,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各自获得了向对方学习借鉴的可能。如果说资本主义主要出于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预警的惧怕与防范,为了化解自身矛盾和危机,而有意识地吸收借鉴社会主义的因素,那么社会主义主要是借助世界历史提供的发展机遇,充分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创造的肯定性成果,比如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熟的企业和社会管理经验等。当然,从现实可能性来讲,世界势力范围已经划分完毕,依靠传统的侵略、占领和殖民掠夺的方式获得发展必需的资源能源、市场已经不可能,甚至连移民也已经不可能,这使得社会主义国家即使想要对外侵略扩张也不具备相应的历史条件。而且,如果按照传统大国崛起的方式积累资源,对世界发展环境的破坏也会对社会主义国家自身产生消极影响。
第二,反对侵略、维护和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本性。超越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都与资本主义社会截然不同,其中,无产阶级取代资产阶级成为国家的统治阶级,使社会主义制度摆脱了资本代言人——资产阶级的控制,真正成为无产阶级当家做主的社会制度。
无产阶级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与资产阶级相对立的阶级,并且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一天,这两个阶级的斗争就存在一天,直到资产阶级被消灭为止。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无产阶级作为与资产阶级相对立的阶级是资本主义培养起来的,反过来却成为资本主义的毁灭力量。英国著名哲学家特里·伊格尔顿在《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一书中曾说,资本主义的贡献之一便是为了自身利益培养了无产阶级,然而无产阶级却反过来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这是马克思历史观的“核心具有讽刺意味的原因所在”。
无产阶级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直接与机器大工业相联系。机器大工业生产规模庞大,将各个生产部门联系成为一个整体,使得无产阶级具有组织性、纪律性和团结性;机器大工业生产是当时最先进、最有效率的生产方式,无产阶级直接与之相连,从而成为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成为最有远见和前途的阶级;无产阶级一无所有,没有一己私利,大公无私,最富有革命的彻底性;直接与机器大生产相连,使无产阶级能够突破地区和民族的狭隘性而具有国际性,将为实现自身解放和全人类解放进行全世界无产阶级的联合;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剥削有刻骨铭心的体会,并且意识到还有数量众多的一群人与他们的生活遭遇和社会处境极其相似,以近乎相同的方式生活着,从事着相似的工作;无产阶级不仅意识到许多人之间具有共同性,还深刻意识到本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具有不可调和性,意识到自己在人类历史上应该有什么作为、能够有什么作为,这也就是所谓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
图1-19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无产阶级的阶级地位和阶级特点决定了他们必须解放自己,不解放自己,就将永远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社会地位,不解放自己,就无法摆脱贫困和被奴役;无产阶级能够解放自己,具有其他阶级不具有的先进性、革命性和彻底性,但是与以往一切运动不同,“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无产阶级使自己获得最后解放的条件是要首先解放全人类,作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无产阶级,如果不从根本上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不“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一句话,如果不消灭私有制,就不可能实现人与人的全面平等和自由发展,就不可能解放全人类,从而也不可能使自己获得解放。从根本上彻底消灭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无产阶级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既然无产阶级毫无一己私利,以解放全人类为其历史使命,那么以无产阶级为领导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它的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与世界各国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即团结起来,消灭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无产阶级作为资产阶级的对立阶级、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要联合起来反对侵略、对抗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与人类进步。
正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天然具有维护和平的性质,所以列宁在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曾经提出并实践过和平共处的思想。列宁认为,新生的苏维埃国家需要一个和平友好的国内建设环境和国际关系环境,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通过和平共处与合作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同时,列宁还以切实行动推行和平共处思想。他主张归还沙皇俄国曾经侵占的别国的土地,与邻国和平相处。但是苏联成立之后的发展历史却并未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和平性,出于霸权和扩张的需要,20世纪50至70年代,苏联对匈牙利、捷克的入侵,中苏珍宝岛之战以及中越之战,都表明苏联社会主义已经蜕变为很多战争的策源地。而这种蜕变恰恰意味着苏联社会主义已经背离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为20世纪末期苏联解体埋下了祸因。所以苏联的战争行为并不能证伪社会主义制度的和平性质,却成为从反面论证社会主义具有和平性的案例。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和平的社会主义,和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开创之日起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种“结合”的方式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具有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性质,同时也具有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内在规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其他各国的社会主义具有共同性,与世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一致性,具有反侵略、反霸权、维护世界和平的性质。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具有和平性,和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最优先的任务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争取到2050年左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这就必然要求一个长期和平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邓小平讲:“我们维护世界和平,不是在讲空话,是基于我们自己的需要,当然也符合全世界人民的需要,特别是第三世界人民的需要。”他还指出:“我们把争取和平作为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争取和平是世界人民的要求,也是我们搞建设的需要。”“没有一个和平环境,搞什么建设,中国太穷,要发展自己只有在和平的环境里才有可能。”“中国人不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少关心和平和国际局势的稳定。中国需要至少二十年的和平,以便聚精会神地搞国内建设。” “我们自己也确确实实需要一个和平的环境……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来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不是假话,是真话。这不仅是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是符合世界人民利益的一件大事。”
另一方面,以不断发展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根本任务的社会主义,必然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不断发展生产力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任务以及当今世界发展格局和未来趋势,决定了中国主要依据自身的国情、主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处理事情的立足点。在这一前提下,中国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更加充分自觉地依靠科技进步、体制机制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素质等方式解决资源和环境问题,这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也是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要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