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后余生志不坠,顽强拼搏多贡献 ——著名经济法学家王河教授访问记(代序)
1992年9月下旬,一个天高气爽的日子,我在贵州军区招待所采访了应邀前来参加十三省、市、自治区经济法学术研讨会的著名经济法学家王河先生。会议组织者告诉我,他是暨南大学教授,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军事经济学院、华侨大学教授。他在研讨会上所作的题为《中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战略决择》的学术报告,受到与会者的广泛好评。
王河教授教学科研的成果累累:先后承担国家、部、省、市科研项目10个,主要有:“中国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研究”“中国集团企业群体集约经营管理”(以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的企业集团研究”“外向型企业集团经营战略”(以上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的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法律机制”(中国法学会八五重点项目);“科技活动中的合法与违法界限”(国家科委项目)以及省、市“七五”“八五”重点项目。他在国内外已发表论文564篇,出版专著28部,其中在美国、日本、香港、澳门发表论文20余篇。在各级优秀论著评奖中,他获一、二、三等奖共28次;有116篇论文受到报刊、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前不久,他的论文《中国涉外企业按国际惯例管理的现状和改进对策》受到美国《华盛顿大学学报》的高度评价。他还担任了不少学术职务:中国横向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委员、广东分会会长、中国法学会香港法研究分会理事、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理事等。
为什么王河教授能有这样丰硕的学术成果?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进行了采访。
一、实践的需要就是他研究的课题
王河教授说,他在科研选题中采取了抓两头、抓热门、抓难题的办法。所谓抓两头,一头是指了解上情,通过学术团体和报刊的选题,参加学术会议,了解中央和各地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的动态;另一头是指吃透下情,通过自己的典型调查,了解企业管理中的法制问题。这两头缺一不可。要选择抢手的热门话题,既不凑热闹,也要抓冷点,这可能就是难点和焦点;论题不宜太大,要由小见大,抓深度;不管是基础理论研究,还是运用科学研究,都要坚持实用性,才会有生命力。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企业集团如雨后春笋在我国崛起,是个热门话题,多数人照搬日本企业集团的经验,有些人则按照欧美集团公司的模式来设计我国的企业集团。而王河教授根据他们在12个省市的调查,了解到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现状,深感外国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一定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研究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因此,他将中国特色的企业集团作为专著和系列文章的出发点,在全国企业集团研讨会上所作题为“论构造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集团”的发言,受到企业家们的高度重视与赞扬。当有关的4篇论文在《光明日报》《社会科学家》《社会科学》《法学杂志》先后发表后,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世界经济导报》《经济学文摘》等报刊予以评价或转载。
二、脚踏实地 刻苦勤奋
王河教授治学态度严谨,一步一个脚印,勤奋刻苦。他狠抓了四个环节:一是充分占有资料。他订阅30多种报刊;每周去一次大图书馆翻阅多种报刊;根据选题计划和近期写文章的需要,通过复印、剪报、摘录索引卡片积累大量材料,并按题归档、编号,便于查阅。二是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特别是节假日做好专题调查。他担任三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更易于了解实际情况,在帮助公司催索货款中,发现拖欠货款现象是普遍而严重的,便抓紧写了两篇论文,在《法制日报》《经济参考》等发表后,引起关注,对解决实际问题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三是独立思考,虚心求教,不随声附和。20世纪80年代前期,我国经济法教材中,流传德国学者莱特于1906年在《世界经济年鉴》中首次使用“经济法”一词。为探讨学科的起源,王河教授专门拜访了应邀来我国访问的两位西德教授,都说德国没有莱特此人,只知道赫德曼于1916年在《经济学典》上开始使用“经济法”这个概念。为查证此说,他在国内多家大图书馆查询无果,仅在中山图书馆所藏的《经济大辞典》中找到了佐证,但他未轻率采信,又函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法学博士查阅了1905-1920年英文版《世界经济年鉴》,复经他自己细阅德国经济史,终于证实了赫德曼是经济法科学概念的创始人。通过撰写有关文章,纠正了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以讹传讹的错误。四是注意文章的撰写和修改。他强调写文章前要拟好提纲,安排好结构。写好后,不要急于抄成投稿,而是要冷静思考找差距,反复修改,直至自己满意为止。
三、科研促进教学 教学深化科研
王河教授反对“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他说,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法学。理论性也较强,教学中既要讲解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更应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制的实际工作能力。他长期坚持科研,对经济法制原理、企业管理法制、经济协作法制、经济监督法制、经济诉讼都做过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这些都给他的教学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实用出发,用科研的新成果来促进和更新教学,不断革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编出实用性很强的教材,深受研究生、干部学员和实际部门的欢迎。他在教学中还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提问与反问式、图表、幻灯、录像、深入辅导、案例分析、旁听审判、模拟法庭等多种方法,培养学生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把教学搞得很活。《中国法制报》曾对此作过报道,认为“模拟法庭教学不仅直观,而且生动活泼,收效显著”。
四、敢于探索新问题、勇于提出新观点
王河教授认为,学术研究应从学术界已经达到的水平向前前进一步,即便是微小的一步,也要有所前进。要想解放思想,必须在论据确凿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风险是有的,但要勇于承担。1981年起,他先后发表了《论中国式的经济立法体系》《经济法是一门独立的重要法律部门》《创建中国经济法学》等论文,对经济法学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当时,不少专家学者撰文不赞成他的观点。他发表论文反驳,坚持自己的观点。后来,他的观点被学术界公认是正确的。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强调了要建立中国经济立法体系。王河教授的上述观点经受了时间和实践的考验,被证明是正确的。
1984年夏,他在《天津社会科学》发表的《论城乡个体经济的法律地位》一文中,提出个体经济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观点,无异在全国放了一把火,《经济学周报》《经济问题探索》整版地发文同他商榷。一些友人为他担心,有的好心人劝他写文章作检讨。但他采取了坚持真理的态度,通过争鸣和实践,学术界越来越多的人赞同了他的观点。在采访中,王河教授多次提到解放思想,坚持真理。正是基于这种精神,此后他在私人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破产制度、厂长负责制与职工民主管理、租赁经营的法律措施、承包经营的法律调整、股份制势在必行、冲破三不变、发展集团所有制、中国特色的企业集团、探索知识产权的新领域等论著中提出不少新颖的观点。王河教授还把系统工程方法论运用到经济法制领域中来,撰文《试论经济法制系统工程》和《论经济调节系统工程》,系统地论述了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守法和经济督法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在《上海社会科学》发表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强烈反响,几家报刊评介,认为是经济法学领域研究的新突破。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北京大学、广州市黄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一年的试制,建立了我国经济法制系统工程——电脑信息库。
五、时间是靠挤出来的
记者问王河教授:“你出了这么多成果,哪来的时间?”他回答说:“的确,我是很忙的。每学期,每周都是8至12节课,担任3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每周都要去值班,还有不少兼职,至于各种各样的人找上门来咨询的就更多了,我都积极热情服务,忙得有乐趣。但是,我的科研始终没有放松过,10多年来一直抓得很紧。”他还引用鲁迅先生的话:“时间就是生命,节省时间等于延长生命”,“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为了合理安排时间,他每年、每学期都制订科学研究计划,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为了保证计划的切实执行,采取长计划、短安排的方法,每季、每月、每周都有安排,每天干什么,做多少,也有个打算,每天要保证写二千至四千字,有时有特殊情况,第二天就要设法把它补上。节日、假日、夜晚,他都加倍发挥其作用,即使出差开会,也要带上“作业”,尽量利用时间。他在承担省“七五”重点项目“横向经济联合的法律保障”和软科学课题“科技活动中的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及其对策的研究”后,项目尚未批下来,就借钱去全国12个省市调查,在充分占有材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半年的时间就提前完成了软科学课题,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完成6篇论文,草拟出《广东省科技人员兼职管理暂行规定》,合作编写了40万字的《科技人员法律实用手册》,按照合同提前超额完成了项目任务,获得省科委领导的好评。
六、磨难不坠青云志 勤奋拼搏为理想
王河教授生于1934年,江苏镇江人。1959年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先后在平凉农学院、苏州医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杭州大学、暨南大学任教。工作之初,分配他担任政治经济学教员,虽然学的是法律而转了行,但他对政治经济学还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人生往往无坦途。正当王河风华正茂、展翅奋飞的时候,生活的航船突然遇到了猛烈的风暴。文化大革命来了,厄运终于降临到他的头上。由于他写的东西多,被说成想成名成家,是修正主义的苗子、白专道路的典型。于是,他的6大箱资料和一些论文被抄袭一空,片页不留。他担任兼职记者采访两派夺权的记录,被诬告为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被打成反革命,并被关进监狱。当时,同狱的一名流窜犯为了获释,在撕毁一张毛主席像后硬说是王河干的。为此,王河被判处死刑。幸亏他的姐姐赴京上访,得到周总理的关怀,瘦弱的王河才死里逃生。“四人帮”垮台后,王河蒙受的不白之冤得到了昭雪,光明又回到了他的心房。然而,那逝去的黑暗的一幕引发了他深深的思索:自己是学法律的,为什么却在“文革”中差点丢了命?为什么“四人帮”一伙竟然公开以人治代替法治?学过法律的他,决心为健全社会主义的法制而做出自己的努力。他毅然做出抉择——把自己学过的法律与政治经济学结合起来,为创建中国的经济法学而拼搏,为健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制建设而奋斗。
磨难不坠青云志,非经磨难怎识人,一身洁骨满身志,顽强拼搏为理想。坎坷的经历使王河明确了人生的真谛:幸福的意义在于拼搏,生命的价值在于贡献,贡献的动力来自共产主义理想。他已年近花甲,为了把损失的时间夺回来,他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全部倾注到工作之中,每天都超负荷运转,顽强拼搏,争取多出成果,多作贡献。
最后,王河教授表示感谢研究会和贵州省法学会对他的热情邀请,感谢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邀请他会后分别进行学术交流。他祝愿贵州法学界在深化改革开放,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经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