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最初提出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构想,最初萌芽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前后。
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邓小平就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要尊重台湾现实的思想。
1978年10月8日,邓小平会见日本文艺家江藤淳时指出:
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
比如说,美国在台湾有大量的投资,日本在那里也有大量的投资,这就是现实,我们正视这个现实。
这次谈话,透露出祖国统一后,中国政府将从实际出发,尊重台湾现实和保护外国人投资的最初思考,这是邓小平涉及“一国两制”构想的最早谈话。
1978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缅甸总统吴奈温时,第一次明确谈到,统一后,台湾的某些制度和生活方式可以不动。
邓小平说:
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
1978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发表会议公报,指出:
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面前。
欢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97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
《告台湾同胞书》还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就在同一天,邓小平在同美国参议员会面时,也明确指出:
台湾的社会制度可以根据台湾的意志来决定。要改变可能要花100年或1000年,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指需要很长的时间。
我们不会用强制的办法来改变这个社会。
这些重要谈话,可以说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最初萌芽。
1979年1月29日至2月5日,邓小平访问美国。在出访前夕,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时代出版公司总编辑多诺万时,谈到了中国政府的对台政策构想。
邓小平说:
我们尊重台湾的现实,台湾当局作为一个地方政府拥有它自己的权力,就是它可以有自己一定的军队,同外国的贸易、商业关系可以继续,民间交往可以继续,现行的政策、现在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变,但必须是在一个中国的条件下。
中国的主体,也就是大陆,也会发生变化,也会发展。总的要求就是一条,一个中国,不是两个中国,爱国一家。
1979年1月30日,正在美国访问的邓小平,发表了讲话。邓小平指出,“至于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那是中国的内政,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
邓小平还指出,“我们一方面尊重台湾的现实,另一方面一定要使台湾回归祖国的怀抱;在尊重现实的情况下,我们要加快台湾回归祖国的速度”。并表示,“我们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
在1979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了“三个不变”。
邓小平指出:
实现统一祖国的目标,要从现实情况出发。统一后,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
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军事力量。
邓小平发表的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一系列谈话,成为“一国两制”构想形成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