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确立一国两制方针
在1984年,邓小平又先后提出了有关“一国两制”的许多重要思想。
邓小平说,“一国两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在台、港、澳地区实行资本主义,是否会影响大陆的社会主义呢?对此,邓小平给予了明确回答。
邓小平指出:
“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10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
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10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
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
我们相信,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
邓小平还指出,“一国两制”方针长期不变。
针对部分人,其中也包括外国人,担心中国“政策多变”问题,邓小平多次阐明相关政策。
邓小平说:“‘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我们已经讲了很多次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这个政策。有人担心这个政策会不会变,我说不会变。”
邓小平强调指出:
我们讲50年不变,不是随随便便,感情冲动而讲的,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
邓小平用“50年不变”这一形象化的语言,强调了大陆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国两制”政策的决心,同时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将信守诺言的庄严承诺,这为推动“一国两制”的实施创造了必要条件。
邓小平创造性地把列宁提出的和平共处原则,运用到解决国家统一问题上来。
邓小平认为,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
邓小平还指出:
和平共处的原则,不仅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而且在一个国家处理自己内政问题上,也是一个好办法。
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原则,来解决国内特殊的问题,这是邓小平对列宁和平共处原则的灵活运用和新发展。
在1984年10月,《瞭望》周刊发表《一个意义重大的构想——邓小平同志谈“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对“一国两制”构想做了首次系统报道。报道说:
邓小平说: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不是今天形成的,是几年以前,主要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形成了。这个构想首先是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和香港问题出发的。
这一报道,被视为“一国两制”构想已基本确立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