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理论探索1
文艺美学新形态——审美文化研究及其人文品位
钱中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逐渐兴起了审美文化的研究,如今已是蔚为大观。
80年代美学问题大讨论之后,美学的发展往何处去?90年代在我国出现了文化转向,但仍有蒋孔阳先生的杰出的《美学新论》这样的纯美学著作出版。文化转向使一些学者把审美文化作为美学的对象,清理了我国审美文化的发展过程,到2000年分别出版了陈炎主编的《中国审美文化史》与许明主编的《华夏审美风尚史》等多卷本著作。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各种文化制品完全以商品形式出现,以带着形形色色的审美色彩的工艺,奢侈地包装着各种物质和精神的产品。一些敏感的学者,看到我国都市生活、都市文化日新月异的变化,审美色彩的覆盖面不断扩散,于是审美文化成了美学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出版了一批面目一新的探讨性的著作。至于外国学者的这类著作,如各类文化批评、大众文化(导论、课本)、通俗文化、标以“垃圾文化”等方面的著作不断被介绍过来,这类理论著作翻译,一时间占有了我国的书市,夹杂着政治、经济、大众文化、审美文化与一些文学现象的研究,导致我国文化批评的不断升温,而风行一时。
当今的审美文化与过去的审美文化相比,在涉及的范围方面,在产品性质、著作品格、生产手段、接受对象、获取手段、作用效果等方面,都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90年代开始,高科技、信息技术的普及,使得都市日常生活中的审美色彩日益浓重起来。过去都市里的建筑一律灰色单一的形式感,如今已悄然隐退。现在由于中产阶层与富有阶层的突起,相当部分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然引起了他们更多的审美需求与欲望,因此带有审美色彩的东西,愈来愈渗入都市的日常生活。文化的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使得非物质的审美的精神文化产品成为消费品。大众审美文化,严肃的审美文化,进入了市场和商品的游戏规则,同样全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消费审美文化,进而使审美本身也成了消费。特别是通俗文学、影视图像艺术、网络文学,依靠市场的供销关系而大为流行;而不久前活跃了一阵的摄影文学,最近大约由于受到经济和权力的双重干预与收购,而销声匿迹了。以往审美活动流行于都市中那些有固定收入、生活较为稳定的阶层中,而今的审美活动的场地大为扩大,大量影视荧屏、网络文化已经移到私人室内,变得极端的个性化,而那些大场面的半裸艳舞,可以使边远地区的老农看得目瞪口呆,享受新时代的审美盛宴。
都市审美文化的消费,似乎表现了自身的两重性特性:一方面,城市审美文化变得空前的多样化,当然这主要是都市的接受主体,享受到了空前的自主性、私人化与民主化。图像影视艺术通俗化的表达,相对地体现了前所未有的真正的大众化与普及化。城镇居民选择的多样性与自由性,突破了以往审美趣味的程式化,只此一家的单一化,政治倾向的神圣化,而具有真正的群众性、市民性、个性化特征。另一方面,由于大众审美文化的市场化、商品化,国有出版的企业化、垄断化,资本增殖的无限欲望化,使得相当部分的产品在其表现方式上充分地显示了感性化、娱乐化,以至历史戏说化、粗俗化、色情化与恶俗化,一次性处理的感官快感化。当然,审美文化自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其间优秀的作品也是存在的。但是作为精神产品的审美文化的意义与价值,普遍地遭到了市场、商品、时尚化的极大贬抑却是事实。
在这里拟作简要讨论的是,包括审美文化在内的大众文化的性质问题。在外国,就大众文化有多种学派之争,大众文化实际上就是消费文化,在这方面我国不少学者已经做了不少介绍与探讨。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在其《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论述了美国的中产阶级文化风尚的形成及其特征。他说,在上世纪初的几十年里,美国文化界与青年知识分子,一是开始攻击清教传统,建设包容性的美国文化“必须具有更多的世界主义性质”,也即后来的所谓普遍主义原则;二是提出性自由的要求,“鼓吹享乐主义、放荡不羁和游戏人生的道德观——简言之,即消费道德观……未出十年,消费道德观便得以确立,而促成它确立的是一种缺乏自我意识的、自称‘新资本主义’……的体系”。随后由于技术的发达,影视艺术、广告的普及,形成了美国人的新的价值观。“在美国,新教那种天国道德大多已被淘汰,人世间的俗念开始恣情妄为了。美国人的价值观注重个人成就,它的具体衡量标准是工作与创造,并且习惯从一个人的工作质量来判断他的品质。50年代,成就规模依然存在,但它有了新的含义。即强调地位和趣尚。文化不再与如何工作、如何取得成就有关,它关心的是如何花钱、如何享乐。……事实上50年代的美国文化已转向享乐主义,它注重游玩、娱乐、炫耀和快乐——并带有典型的美国式强制色彩。”“享乐主义的世界充斥着时装、摄影、广告、电视和旅行。……五六十年代,人们对情欲高潮的崇拜,成为美国生活中的普遍追求。……结果是‘娱乐道德观’代替了干涉冲动的‘善行道德观’。”贝尔认为,废弃新教伦理,使资本主义失去了道德规范,暴露了社会结构自身及其严重矛盾。“一方面,商业公司希望人们努力工作,树立职业忠诚,接受延期报偿理论——说穿了就是让人成为‘组织人’。另一方面,公司的产品和广告助长快乐、狂喜、放松和纵欲的风气。人们白天‘正派规矩’,晚上却‘放浪形骸’。这就是自我完善和自我现实的实质。”美国中产阶级的文化,所谓当今美国贡献于世界的主要就是科技进步与大众文化。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读到贝尔所描写的这一景象时,我曾天真地想象,这仅是美国中产阶级文化的特征。但是十五六年过去了,现在流行在我们都市的文化生活、风尚习俗、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和贝尔描绘的景象何其相似乃尔!按贝尔的说法,如果在美国主要是确立了中产阶级的文化准则,那么在我国,则是各种大众传媒、文化产业公司与报刊、出版企业的老板、经理、总裁,即中国的中产阶层,在制造着时尚和趣味,他们通过他们垄断的资本的运作下,推动着都市的消费道德观。比如,娱乐与休闲自然是需要的,但是他们把它们变成了娱乐就是一切;一些握有文化产业如影视机构垄断权的人,不断制造着都市生活方式的廉价的娱乐至死的流光溢彩、闪烁摇滚的焦躁形象,而文化产品应有的意义不断被淡化,价值被搁置,历史被颠倒,深度被削平。一方面是审美的滥用、审美的过度和审美的疲劳,一方面是精神的贫困、趣味的低俗与势利俗气。在严肃的、高雅的审美文化与大众、通俗审美文化之间,自然还是存在着区别的,但是严肃的审美文化在其自身不断的商品化过程中,虽说与那些低俗的通俗文化还没有完全合流,但在肉欲化、粗俗化方面已向后者日益靠拢,并且引导、迎合着市民卑微、恶俗欲望的一面,却是不争的事实。城镇居民确是享受到了审美文化的大众化、通俗化、民主化、自主化的大餐,从过去清教徒的生活方式中解放了出来,但是这份大餐却是垄断性的大众传媒准备的,其中很大部分是低俗的、浮躁的,使人脑子变得苍白的东西,搀和着很多的精神食物垃圾。相当部分媒体与网络,以其自身权力及其自身的低俗、色情的审美趣味,像权力一样,不仅强行替代读者、观众的选择,而且强制他们无可奈何地接受它们提供的趣味与生活观念,培养着广大读者、观众的低俗审美趣味。
审美文化虽然在各个领域里内涵不同,表现形态各异,但是不管怎么说,作为研究对象却是相对明确的,它们就是当今文化生活中的种种审美现象、审美风尚。可以把审美文化的研究视为当代文艺美学的一种新形态,看做新时代美学研究的一次重大演变。
其一,这种新的美学形态,具有对象的相对的明确性和鲜活性。审美文化主要是通过文化商品的娱乐作用而使人们获得美感的那些都市日常生活文化现象,这是一片全新的、宽阔的场地。它既是当代多样的精神创造或制作,也是物质的审美文化的制作,是形态各异的文化现象。在现实生活里,审美文化与非审美文化紧密相连,但审美文化研究与批评的对象有其自身的范围,与前一时期大力张扬、成为文化生活中的一大景观的文化批评不同,比如它不具文化批评对象的散漫性、不确定性与随意性。审美文化研究可能涉及非审美文化现象,但不会发生审美文化与非审美文化的混同性。审美文化研究的方式是跨学科的,这促使审美文化相互之间互为阐发,共生共荣。文化批评的跨学科优点十分明显,它包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纵横贯通,我们阅读到了外国文化批评的各个学派的不同思想。但对于文化批评来说,这既是它的优点又是弱点,操作方式上跨学科了,学科交叉了,但对于自己并未深入研究过的社会科学领域中的诸多问题,纵横捭阖,议论风生,似乎都能表示意见,但提供的论点,基本上都是外国学者的命题,一些文章甚至举出的例证也是中文翻译的转述,缺乏独创精神。结果行文感情浓烈,学理不免稀薄,浮光掠影,并未深入对象的究竟,倒是显示了一股浮躁的学风。相比之下,审美文化的研究具有自身真正的对象性。
其二,审美文化研究作为当代美学的一种新形态,具有其自身的原则。以往的美学研究,由于受到西方美学的影响,大体讨论什么是美、美的规律、美感、美的形态与范畴、美的创造、美的教育等问题,即形而上地为美立法。审美文化研究的对象,已将美的观念现实化,即转向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审美现象,转向诸多美的实际形态的探求。由于其对象的变化,所以一改以往美学对象的思辨性质,而是将形而上的思辨抽象与形而下的器物的研究结合了起来,使美学研究转向生活实践,形成了美学研究中的重大转折。美学研究转向日常生活,这是审美实践、审美风尚的需求、变化所致,比如在大众审美文化、图像艺术、网络审美文化中,层出不穷地提供了大量新的审美文化现象,是艺术自身的需要与发展,同时也要了解到种种新现象的出现,这种成批生产的审美文化产品的新形式,更大程度上则是资本直接的推动。没有花样翻新,没有诱人新招,产品就会削弱竞争力,失去读者观众,从而使资本难以增值。这样,审美文化的研究与批评,就必然要建立起有别于以往的美学研究的原则,很大程度上会以功利为目标,而去建立自己的实用主义哲学基础、理论范式、价值体系、趣味准则、价值评价机制。我国学者各自以较好的学养,撰写了这方面的多种论著,描述了当今新兴的审美文化的特征,试图规范审美文化批评,建立了相应的不同原则,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
其三,审美文化批评的实践问题,这是审美文化研究、批评最为繁难的问题。第一是审美文化的商品化、消费化、娱乐化问题。这是一条资本投入力求最大限度增值,而且几乎是无坚不摧、一环扣一环的产业化生产线,它迎合了相当部分具有消费能力的都市居民的口味。同时产业式的生产出来的琳琅满目的多种产品,实际上都是模式化的东西,但是它们又受到这部分市民的青睐。第二是审美文化的时尚化特性。时尚化就是要求花样必须不断翻新,口味需要随时转换,新奇刺激就有市场,价值与精神则被淡化与废弃,不求丰富民族文化的传承与积累,只求成批制作立时获利。审美文化有如T形舞台上的时装模特表演,使人官感获得瞬间满足即可。第三是审美文化日益强劲的感性化、身体化、欲望化趋向。这几个方面,原本可以为审美文化的创造注入新的活力,成为当今审美文化的优点。人的生存本身就是人的感性的表现,生产与消费主要就是为了人的感性的需求,是人自身的实现与丰富,同时这种感性的表现又是受到理性的文化积淀的支持的。但是,“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文学艺术、审美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目的在于审美地反映人的生存的感性方式,满足人的感性的身体的欲望,获得更高的理性的满足。但是在当今“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下”,在市场化、商品化的推动下,审美文化的感性化,日益变为性感化,大众传媒、垄断媒体不断强调、暴露的是性的特征,特别是女性的性特征,当今“性感”一词,已成为调味小报、网络图像中高频率使用的词汇。审美文化中的身体表现固然获得了多样的美化,描写也愈益开放,但是在不少低俗的审美文化作品中,如今凸显的是身体的本能需求,展现的多为男女两腿之间的本能的满足。欲望原是推动物质、文化生产与社会发展的动力,但是现今人的欲望的需求,已过分地表现为时尚的欲望化、身体本能的宣泄与肉欲化。贝尔写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就美国大众文化所说的话,简直就是针对其后30年迅速蔓延起来的当今中国大众审美文化而说的:“过去30年里,资本主义的双重矛盾已经帮助竖立起流行时尚的庸俗统治:文化大众的人数倍增,中产阶级的享乐主义盛行,民众对色情的追求十分普遍。时尚本身的这种性质,已使文化日趋粗鄙无聊。”当西方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被引入中国后,出现了种种不同的解读。“大体说来,在西方,一种是从右翼的解读,认为这为感官刺激的放纵提供了机会。这些人将美感等同于快感,追求高档次享受,追求快感的最大化和无处不在,借用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口号来宣泄最低下的本能。另一种是左翼的解读,试图关注那些过去没有资格得到理论阐述的平民的审美趣味,在大众传媒发展的时代,既批判精英艺术的封闭性,也批判平民艺术的粗俗性,从而导向一种协调的发展。这本来是西方知识界的‘左’、‘右’之分,但到了中国以后,一些人利用历史上形成的公众的恐‘左’而使右翼的解读大行其道。”审美文化研究如何把握这一问题的两面性,把握双方关系之间的度,是个尚待深入探讨的问题。同时,大众审美文化的多种问题、形态、特征、方法的研究,也必将激活美学与文学理论,丰富美学与文学理论的成果。
其四,是审美文化研究实践中的借鉴问题。如前所说,审美文化研究作为当今文艺美学的一种新的形态,由于对象、生产、制作、价值、效用、流播等等方面与传统的审美文化大为不同,所以它将会形成其自身的价值评价机制。但是,我以为美学、文学理论批评等学科的那些基本原则还是值得借鉴的,它们实际上具有元理论的性质。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外国学者看到都市生活、文化习尚的巨大变化,通过对文学理论的反思与批评,将文化批评的价值观念与方法、大众审美文化研究的对象,引入文学理论,改造文学理论,提出要将一些文化现象包括一些文化设施、泛审美生活现象,纳入文学理论研究,以冲破和扩展文学理论的边界,替代文学理论,结果只是显示了试图以文化批评来替代文学理论的僭越性。或是他们提出文学由于泛审美现象的蔓延,已陷入生存危机,文学将不复存在,今后只存在文学性,只有文学性可成为今后研究的对象;但是这种极端片面的理论与当今各国发展着的文艺创作的实践并不相符。或是说由于当今信息技术的急速发展,高科技的飞速进步,审美手段的多样化,人的审美自由度的更加个性化,因此今后审美判断不再可能,等等。
上述种种理论的引进,在我国转化成为一次集体亮相,大部分人引用一两个外国学者的相同的观点,征用相同的例证,情词激切地预告: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研究必将替代文学理论的时代已经到来,于是在文论界就引起了一场关于所谓文学理论边界的争论。有的人把这种争论,称作文学理论的扩界与保界之争,其实大谬不然。文学理论是要不断更新的,扩充内容的,所以争论的重点实际上并不在于要不要扩界。问题在于把什么东西合理地扩入其中,从而使文学理论获得丰富与发展;在于进一步弄清楚各个学科的格局因时而变,它们相对稳定的界限与它们相互之间的交叉与联系,以致可能导致新的学科的出现;而且问题还在于涉及美学与文学理论的基本内涵,和它们的基本价值原则是否失去效用,等等。批评者提出,之所以发生这种争论,主要是两种思维方式不同所致,一种是新进的,一种当然是保守的了。确实,论争是因不同思维方式所导致的结果。但是,那种汇集了一批外国文化批评理论的术语,搬过来就要替代文学理论的做法,却是不顾已有的学科知识积累的学者,把不同对象任意组合的时尚思维,就可算是新思维?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各种新思维出现得很多了,大家也见得多了,其中有真有假,品位有高有低。思维新旧之分,其实是要凭实践来说明的。模特走步、女人的美丽体态身段、时装表演,固然吸引一些人的视线,有人愿意研究,谁也没有反对的理由。但是,总不能把这些日常生活中审美的泛化现象,都当作文学理论课题加以研究的吧?如果连文学理论与模特走步、时装表演都分不开来,却在那里赞扬这是新思维的表现,即不管文学与否,先干了再说,那这类思想评价时髦得确实可以的了!
审美意识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淀了人的生存感受与感悟,在口头的语言形式中获得表现,成为一种审美意识形式;其后融入了具有符号象征意义的文字,融入了具有独特的节奏、韵律的诗性语言的文字结构,使得审美意识获得了书写、物化的形式,特别在话语、文字的多种样式中,显示了与生俱来的诗意的审美与社会价值、意义、功能所构成的复式特性,和它们之间高度的张力与平衡,历史地生成而为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即审美意识形态。自然可以反对这种提法,但是诗意的审美与意义、价值、功利之间的张力与平衡,这是文学基本特性的常态。自然在创作实践中,不同作家往往会有所偏重,而产生不平衡现象,对于文学理论研究也是如此。只有那些杰出的作家,才能将蕴涵了现实生活的深厚的历史内容,融入创新的形式之中,成为具有生命力的审美创造。审美文化形态各异,但作为审美文化之一的文学的最为基本的复式特性,似乎可以为形态各异的审美文化所共有。一种审美文化形态,可以偏重于诗意审美,色彩浓郁,或只具类似于这一特性的一般的感性色彩;也可以在稀释了的诗意审美中,偏重于写实与功利的追求。又如文学的审美价值判断,对于文学现象来说自有价值的高低上下之分。现今对于审美文化现象选择的自由与宽容度,的确极大地增加了,有的纯属个人的爱好与习惯,有的因风尚的变迁而变化,在品位上难分高低上下,而那些各有所好的选择,只能显出学养的差异,而无需进行价值的判断。但是在有的所谓审美文化现象中,只图发泄人的本性中恶俗甚至邪恶,超越了社会风尚的底线,那么审美判断在这里正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对于被污浊了的感性的清洁剂,是使人性获得正常、健康发展的催化剂。这时审美文化批评,与文化诗学或是文学理论的审美评价与审美判断这类准则,就存有一致性,后者具有借鉴的意义与可操作性。当然,这里也存在相当复杂的问题,比如,影视艺术中一些以飞行武功、演绎21世纪新的俄底普斯乱伦情结的大片可以享誉国际,而国内老百姓却并不买账,如果用我们原有的审美文化准则去要求它们,那不免会是南辕北辙。它们彻底消解了意义,只剩下高科技的灯光幻影、豪华色彩、恩仇打杀、血腥洗劫,使用令人大倒胃口的空中牵线的所谓飞行神功,一味的娱乐,以至这些影片里的人物果然在刀光剑影中一个个娱乐至死,并且是以肆意破坏亿万年留传下来、不可能像他们制作影像那样再度复制的、风华绝代的风景地为代价的,以致不断大量输出打杀大片的美国人引进这类产品,也不得不删去它们那些廉价讨好的、刀光见处鲜血喷涌的镜头。当今一些审美文化产品一味地日常生活化,一味地仿像化,也是导致那些制作者的想象力的退化与极端贫困以及原创性的极度匮乏的原因之一。
最后,是建立批判美学的问题。由于大众审美文化的市场化特性,由于它完全受制于消费的供求,受制于资本增值的需要,所以后者必然会极大限度地利用“自由时间”,使审美文化特别是大众审美文化的生产,变成再度增值的货币,从而使得审美文化的价值失范,审美的人的自由不断被歪曲,人的生存的底线不断被侵袭,进而造成人的畸形发展,因此建立批判的审美文化批评是完全必要的。作为新的文艺美学的审美文化批评,必须是一种批判美学,以此来提升审美文化的品格。
批判美学既需要大力扶持大众审美文化,又要批判中产阶级文化的那种性好低俗、恶俗的文化导向。要区别批判地对待外国的各种文化理论,有的奉行精英主义批判大众审美文化,有的褒扬大众审美文化,把它作为消解文化精英主义与正统体制,消解一元的意识形态与一元的文化专制主义,达到政治文化多元化而进行政治斗争的手段的。至于那种谈得很多的通过提倡大众文化夺取文化领导权的学说,理论探索的精神自然可嘉,但在意大利等欧美国家,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文化领导权的转移现象。因为真要从今天那部分掌握实权,引导社会低俗趣味、畸形风尚、拜金潮流的大众传媒文化垄断集团手里夺取文化领导权,那真是新的天方夜谭而已。所以要善于从不同审美文化理论中分清我们需要的和不需要的。
审美文化形态虽则不一,价值取向也不完全相同,但是人文精神应是它的灵魂,这也是审美文化批评的共同准则。1995年我曾写过《文学艺术价值、精神的重建——新理性精神》一文,写到在当今物质的挤压中,在反文化、反艺术的氛围中,要重建文化、艺术的价值与精神,帮助人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看来重建是多么困难,理论要走出对大众文化时尚明星的追逐与它固有的势利俗气是多么困难!但是重建又是多么需要,“因为人一旦丧失精神家园,他就会彻底成为物的奴隶。他就会与孤独、焦虑、无聊、失望、绝望、荒诞为伴,就会在‘无意义’中踯躅与精神荒原,浪迹天涯,失去创造的活力。人生来就是为了生存与创造,生存的创造与精神的创造。在科技如此发展的时代,不少人仍在生存的艰辛中挣扎,特别在精神上感到孤独与失望。可一些人却说生存本身就是虚无,这一切岂非都是荒诞!文化艺术果真失去了‘是什么’、‘为什么’的追问,它们本身还又什么意义?人的生存本身还有什么意义?他还能寄希望于天么?”
略谈当代审美文化的“审美”内涵
朱立元(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在学界对审美文化中这个“审美”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存在很大分歧,包括近年常谈到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中的“审美”到底应该在什么意义上理解,都有不同看法。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不搞清楚,就不可能对当代审美文化有正确的理解。下面我谈一点个人对于审美和当代审美文化不很成熟的想法。
首先,我认为“审美”有一个基本内涵是以人为本,所以,当代的审美文化应当以人为本。
现在中央也非常强调“以人为本”这个口号,我觉得非常重要、非常及时。但是,学界有些人却把“以人为本”的“人”解释为广大人民群众即“人民”,于是这个命题实际上变成“以民为本”了。但是,“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之间可以画等号吗?这种替换符合“十六大”精神吗?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原意吗?在我看来,这个替换的要害在于不承认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内在地包含着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基本原则,从而把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人为地对立起来,似乎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成了资产阶级的专利。我认为,这是我们认识“以人为本”思想的一大误区。
以人为本的意思,我理解就是以人为根本,以人为目的。这个观点最初是由康德从目的论角度思考“人是什么”、“人如何生存”的本体论问题时提出的。他说:“我们现在在世界上只有一类的存在者,其因果作用是目的论的,那就是说向着目的的,而面对它们是这种性格的,就是它们按照着来为自己确定其目的规律是它们想象的无条件的并且不依靠自然的任何东西的,而是在其本身就是必然的。这类的存在者就是人,可是是作为本体来看的人。人乃是唯一的自然物,其特别的客观性质可以是这样的,就是叫我们在他里面认识到一种超感性的能力(即自由)而且在他里面又看到因果作用的规律和自由能够以之为最高目的的东西,即世界上最高的善。”这里,康德不是从人的自然存在(自然物)来规定人,而主要是把人作为包括所有自然物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本体(“最高目的”)来加以认识的,人本身就是最高目的。后来,费尔巴哈继承、发挥了这一思想,深刻批判了基督教对人的本质的异化。马克思早在创建马克思主义的时期就继承和改造了德国古典哲学关于“以人为本”的思想,明确提出应该“实现一个不但能把德国提高到现代各国的现有水平,而且提高到这些国家即将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他对费尔巴哈的宗教批判理论作了革命性的阐发,指出“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一条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在此,人就是最高目的、最高本质,社会革命就是为了彻底推翻压迫、奴役人的旧的社会关系,达到人和人类的彻底解放。显然,“以人为本”的批判性、革命性是毋庸置疑的。同时,从这段引文中不难发现,马克思说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等,就是、也只能是指普遍的、一般的人,而不是指具体的、阶级的人,或人民。
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在当代审美文化的建设中也有重要意义。以往,我们理解审美问题往往只注重康德所讲的非功利性、超越性等等,而不注意人、不注意以人为本。固然,非功利性、超越性确实是审美很重要的一个根据,但是,如果把这个审美的非功利性、审美的超越性看成好像完全跟人没有关系,或者说对人本身的一种内在精神的建构好像没什么关系,那就大错特错了。前不久王元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阐发了康德美学思想中一个易于被忽略和误解的观点,“批判地吸取了康德的审美目的论,亦即以人为目的的思想”。他指出,康德所说的审美非功利性是以其目的论为思想基础的,而审美判断里包含着内在目的(以自身为目的)和外在目的(仅仅作为手段),审美所要超越的是外在的一些暂时的个人的功利的东西,但审美不能超越的就是内在的目的,那就是人本身,那就是说以人为目的。他说:“康德美学思想的核心就是‘人是目的’”,“康德通过对利害性,对有限的、外在目的的否定,所要论证的正是从审美这种无利害的自由愉快里,可以使人获得‘他作为一个人格的生存的存在意义的绝对的价值’”。
而在当代中国,我们所讲的以人为本,有着它建设性的意义。以人为本不仅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批判,同时在我们社会主义时代,对当代审美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对人的生存状态的体贴和关怀,对人的自由个性的肯定,对人自身修养和人生境界的提升,对塑造美好的心灵和人的全面发展等等,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审美使个体将全部力量投入对人的存在的关怀;审美高度肯定和善待现实生活中的个体生命和自由;审美凝聚着个体独一无二的感受和体验;审美不断超越旧的人生境界攀上新的人生境界……这些都标志着“以人为本”乃是审美的灵魂和内核。
因此,当代审美文化,包括各种文学艺术的创作,都要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生存和命运的关怀,特别应当体现出对人的终极关怀。对审美一定要提升到这样一个哲学的高度来认识。实际上,文学艺术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独特的审美方式,在关怀人的生存和命运,展示人性的善恶,打动人的情感,沟通人们的心灵,净化和改善人性,使人性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塑造美好健全的灵魂,协调与和谐人际关系等等方面,有着其他种种方式所不具备的独特功能,起着其他的意识形态所不能取代的作用。一句话,当代审美文化建设决不能丢掉以人为本这个灵魂。
其次,审美能够获得一种精神性的快感,而不仅是一种感官快适,这也是理解当代审美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但是,近年来有的论者却把片面鼓吹美学的“感性学”含义,把审美活动看成单纯的感官活动,完全与感官的满足和享受等同起来,把审美活动完全感官化;在当代审美文化中,特别是文艺创作和欣赏中也有类似现象,突出表现为部分作品中感官欲望的无度扩张和享乐主义的大肆泛滥在“隐私写作”、“身体写作”乃至“下半身写作”等口号下,有的作品以露骨的性描写刻意渲染、刺激人的生理本能和感官欲望,无度地召唤着人性中动物性的部分;有的以充满同情乃至赞赏的笔触津津有味地描写婚外恋和乱伦中的性爱,试图突破人类共同的道德底线。显然,对审美的这一感官化理解,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康德早就解决了的。康德曾从质与量两个方面严格区分了审美(鉴赏)判断与感官快适。康德认为,从质的角度看,审美的愉悦是无利害的,不是官能享受所获得的“快适的愉悦”,因为,官能的享受是以病理学上的东西为条件的,是事物对官能的直接关系,是与利害相联系着的;感官的快适给人的是快乐(vergnugt),快乐与爱好(neigung)有关,即与个别主体的感官癖好有关,是不自由的;美单纯地使人喜欢(gefallt),是单纯的满意,它与惠爱(gunst)有关,只有这种愉快是自由的,因为它完全不受对象的限制。从量的角度来看,审美的愉悦是有普遍性的,而感官的快适,由于只凭个人的感觉,只标示个人对于对象是否满意,所以是没有普遍性的。“对此抱着这样的意图去争执,以便把与我的判断不同的别人的判断斥为不正确的,好像这两个判断在逻辑上是对立的似的,这是愚蠢的;所以在快适方面适用于这条原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味(感官口味)。”虽然康德的时代已经过去两百多年了,但是康德对于审美与感官快适的区分恐怕还没有过时,至少对那种把审美感官化的理论观点和创作实践来说是如此。而且,这个区分,同上文讲的康德关于审美与内在目的相一致的观点也是完全统一的。
由此可见,审美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感官的快适。当然审美要有快感,没有快感也就没有审美,没有愉悦谈不上审美。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通过审美能够获得多方面的享受,享受当然包含感官上的一些娱乐,如果没有这样一种满足,恐怕也不是真正的审美;但是,仅仅有感官的快适,也不是审美。我们认为,审美活动是人之为人的重要存在方式之一,也是人生实践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审美自然不能脱离人的感性生活,审美必须要通过人的感官,诉之于人的感觉、直觉、情感、想象等感性活动。但它决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感性活动和感官快适,其中包含着理性的渗透和向某种不确定的、朦胧的理性目标追求和提升的趋向;它也决不仅仅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消遣性感官享受,还是一种积极能动的创造性精神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人的积极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自我肯定、自我实现的感性显现方式,也是人与世界之间的精神性对话、交流以及由此获得满足和享受的方式。所以,审美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性的快感,是使人心灵中的感性向精神性不断提升的过程。如果我们完全把审美、娱乐简单地等同于感官的刺激的满足,或者感官化或者纯粹的感官欲望的满足,我觉得至少是不完整、不全面的。
再次,当代审美文化最广大、最重要的部分是大众文化艺术。如果对中国当代的大众文化没有全面、清醒的认识,就不能正确理解中国当代的审美文化。
大众文化问题不独当代中国有,在西方同样有,而且比我们出现得早,关注和讨论的时间也长得多。近二三十年西方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理论关注的重点就是大众文化问题。西方马克思主义中赫赫有名的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采取坚决抵制和批判的态度,而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及其后继者则对大众文化采取比较宽容、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但是,中国当代的大众文化是在全球化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社会环境里,在西方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和以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大众传媒的助推下出现和勃兴,并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神州大地的,它与西方大众文化发生、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现实文化语境完全不同,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照套西方的方式,无论是批判的还是肯定的。
我认为,中国当代的大众文化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健康的一面,又有消极、低俗的一面,应当全面看待,而不应只看其中一面。
一方面,当代中国的大众文化,无论它有多少缺陷和不足,但是有一点必须肯定,即它的出现和繁荣,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它能吸引前所未有的大面积的民众如此大规模地卷入和深度地参与,这不是任何个人的意愿和行为所能阻挡、逆转的;而且现在看来,我国的大众文化在总体上、在主流方面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首先,我国当代大众文化十多年来已经发展成为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生活中不能忽视的存在和力量,它为当代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拓展了巨大空间,是一个时代精神记忆和精神档案的基本底色,它填补和满足了精英文化所无法顾及和覆盖的亿万民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对文化的多样性建构,对大众精神世界的丰富,尤其对在节奏日益加快的现代生活中的人们抚慰心灵、调节情绪、缓解压力起到了精英文化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与精英文化相比,大众文化无论在思想内涵还是在表现形式上,有一系列新的特点,它从高雅走向通俗,从神圣走向世俗,从重教化走向重娱乐,从遵循传统走向追逐时尚,从追求精神享受走向满足感性消费,从狭隘的圈子走向广阔的民众,这应该是我们这个时代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们的文化先驱和前辈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所向往和追求的“大众化”的文化理想。再次,大众文化发展过程所透露的平民化趣味、草根化倾向与民族的大众的文化追求、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某种契合性。又次,大众文化以文化、市场和技术的联姻塑造并表达、张扬了大众的文化话语权,孕育、激发了大众渴望文化自主的民主意识。在某种意义上,大众文化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民主意识的培育过程。现在大众审美文化中间就有很多是民众自身不受他人的影响,自己作出判断,自己来投票、来作出选择的,也许这里面可能会有另外的某种商业化的运作或其他方面的利益支配,但是至少大众可以有一定程度地自由表达自己选择的民主权利。虽然政治的民主化是更重要的、更基本的,但是这个文化权利的民主化也很重要,它的发展可能客观上会推进政治的民主化,对于我国整个民主化的进程也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毋庸讳言,当代大众文化中存在某些低俗化、庸俗化的现象以及其他种种问题。上面我们罗列的当代审美文化中的种种令人担忧的现象、包括审美的欲望化、感官化的现象主要出现在大众文化中。当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电视选秀节目为了夺人眼球、制造大众的视觉狂欢和煽情的传播效果,以提高收视率(毋庸讳言,背后的动因是提高丰厚利润率),而不惜操控、运作国家主流媒体,给予其播出时段、主持和评审人队伍组织以及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特别优惠,形成大肆包装、超强造势、互相PK、你争我夺的局面,甚至到了铺天盖地、蜂拥而上、泛滥成灾的地步;而且这类电视选秀节目中,不少在审美上缺乏人文精神的底蕴、缺乏生命的自由超越性,流于有的学者所说的“煽情化、媚俗化、欲望化、浮躁化”。虽然这只是一部分,但问题相当严重,说得尖锐一点就是低俗化和粗鄙化,如果任其自由泛滥的话,这对于我们当代审美文化建设,带来的可能是很不好的后果。对此,我们决不能视而不见甚至听之任之。那种把文化的消费属性唯一化、夸大化,甚至推向文化消费主义是我们必须警惕和反对的。完全的市场化、商品化而忽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人文历史属性和人类情感属性,则会导致文化的空壳化,使文化丧失基本的精神追求,使人文精神和人性关怀变成无可依傍的空话。
总之,我们应当全面地看待中国当代大众审美文化的两重性,充分肯定、大力扶植它的健康、积极的方面,善意批评并认真帮助它克服其中某些低俗、不健康的因素,引导和提高它,使它与高雅的精英文化互相补充、互相配合,共同构成当代和谐的审美文化。
论审美活动的学术定位——从“社会个体生成论”看美学的研究对象
霍桂桓(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
对于任何一位秉承严格的学术批判研究精神而从事美学研究的学者来说,究竟应当如何研究美学,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根本性问题。如果说两个世纪之前的美学研究者,还可以由于现代艺术没有崛起,人们的日常生活尚未走向符号消费,而仍然以传统认识论的研究方式不断追问“美是什么”,因而根本不用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话,那么,当今的美学研究者则再也没有这样的“福气”了。因为无论通过概略回顾美学研究的历史,了解两千多年来的美学大家们都一直没有为“美是什么”找到任何可靠答案,还是着眼于20世纪以来的美学研究现状,目睹当今既无法弥合传统美学观与现代艺术观之间的断裂,又对目前的“审美泛化”(aestheticization)束手无策的现实,我们都不能不切实面对这个实际存在的重要问题。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在我看来,正像一个军事指挥员在久攻一座堡垒而不克时,就需要及时考虑调整攻击的角度和方式那样,在面对美学研究有史以来已经出现的所有这些尴尬处境时,我们显然也有必要认真考虑一下以往的美学大家们用于进行其各自的研究角度和研究方式,而不应当仅仅着眼于他们所得出的结论是什么。
因此,“究竟应当如何研究美学”并不是一个“耸人听闻”抑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伪问题,而毋宁说是我们今天的美学研究必须充分重视、认真对待的关键性问题。本文之所以探讨“审美活动的学术定位”,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所进行的初步的尝试。具体说来,这里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概略地进行这种探讨:第一,为什么突出强调“学术定位”?这是因为在我看来,这种定位的缺失是造成迄今为止的各种美学研究困境的关键性原因之一;第二,为什么突出强调“审美活动”?这是因为在我看来,只有这种活动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美学研究对象;最后,如何对“审美活动”进行学术定位?突出强调只有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基本立场、思维框架和方法论视角出发,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这样的定位,从而为美学研究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
一、为什么强调“学术定位”——解开常识和西方研究模式形成的“死结”
这里所谓“学术定位”之中的“学术”,强调的既不是“闭门造车”的“纯学术”,也不单纯是已经作为研究结果而存在的各种研究结论;毋宁说,它更多地是强调研究者必须从审美活动的现实环境出发,认真批判反思被其用来得出各自研究结论的基本立场、思维框架和方法论视角,找到美学进一步健康发展的道路。毋庸赘言,综观国内近代以来出现的各种美学研究所采用的具体方式,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绝大多数研究者基本上只停留在学术研究的“常识”(common sense)层次上,亦即只关注前人和同时代人所得出的研究结论是什么,而很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究使这些研究结论得以产生出来的,研究者所运用的基本立场、思维框架和方法论视角:无论出自某一“门派”的研究者对其特定的美学研究“学统”的恪守和承续,还是更一般的研究者所谓“引经据典”之举及其崇敬心态,实际上都比较鲜明地表现了这一点。
实际上,这样的研究方式并不是没有问题的——一方面,就这种从“常识”出发进行的美学研究而言,这种做法不仅从表面上说只见“鱼”而忽视“渔”,往往只注重具体的研究结论而忽视其特定的研究方式和方法,而且,从更加严格的学术性批判反思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实际上仅是从特定的“常识”出发,着眼于这些已有的研究结论本身的优长劣短,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准确地把握这些研究结论究竟是如何得出的,以及它们究竟为什么具有如此的优长劣短,因而实际上只是着眼于当下的现实需要或者学术问题,单纯运用自己的“常识”来判断这些结论究竟是“合适”还是“必须推翻”,而没有、也不可能着眼于实际上必须超越常识层次的、更加深刻的,具体体现为研究者所依据的基本立场、思维框架和方法论视角的哲学研究的学理层次。因此,这些做法虽然貌似在进行具有哲学高度和深度的美学研究,实质上却因为没有真正进行这种研究所必需的彻底的批判反思,往往流于这样的常识层次而不自觉。
这样一来,研究者所做的工作实际上便往往体现为两种基本情况:要么由于恪守已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只能通过对研究对象的不断细化、对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展,而对已有的特定研究结论加以“修补”,要么在进行如此这般的“修补”、“扩展”而无功的情况下,把已有的研究思路和结果完全抛在一旁而“另辟蹊径”,实际上却因为没有进行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根本突破,而仍旧处于彷徨不前的学术研究困境之中——毋庸赘言,无论许多美学研究者从“美是难的”出发、把“美”当作美学的研究对象而进行的各种各样摸索,还是自20世纪初以来的艺术哲学家们“另辟蹊径”而通过界定和研究“艺术”,用“艺术哲学”研究来代替“美学研究”而进行的许许多多探求,其结果实际上都已经表明了这一点。
不过,如果我们不满足于这种具有“事实描述”色彩的考察,而是进一步深入探讨隐含在这种“常识”性研究方式背后的思维模式,那么,一个具有关键性重要意义的根本问题就会浮现出来:迄今为止的美学研究者所采用的,脱胎于研究自然界客观物质对象的自然科学研究模式的,西方唯理智主义传统哲学认识论的思维模式,究竟是不是适合于研究具有浓厚的主观情感体验色彩的美学研究对象?毋庸赘言,只要我们承认这两种研究对象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纯粹客观的、没有生命欲求和情感意志的,后者则是活生生的、饱含主观情感体验的,那么,这个问题就既不是一个“伪问题”,也不是一个无关紧要、可以随意忽略的枝节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究竟应当如何进行美学研究”的关键性问题。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具体看待、探讨和解决这个问题呢?
在已经发表的有关文化哲学研究方式的文章之中,我曾经把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研究者所沿用的这种思维方式,称之为“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并且对其根本不适合于研究文化的本质特征进行了归纳和批判,这里囿于篇幅不再对其加以复述。实际上,既然这种为了追求绝对客观和普遍有效的研究结论而竭力摒弃所有各种主观因素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根本不适合于研究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而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作为饱含主观情感体验的研究对象又与审美活动和审美现象基本相同,因此我们显然可以顺理成章地说,这样的基本思维方式也同样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各种审美现象——实际上,无论从所谓“美是难的”而得出的“美无法定义”,还是研究者通过“另辟蹊径”而出现的“艺术无法定义”,所表明的都不过是这种基本思维方式、研究方式、定义方式对于美学研究来说的根本“不适当性”而已。可以说,美学研究者如此沿用下来的这种思维方式、研究方式和上述出于“常识”而对美学进行的各种各样研究,实际上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迄今为止的美学研究无法突破的困境、难以解开的“死结”!既然“美无法定义”、“艺术无法定义”,那么,在连自己特有的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今天的“美学”研究也好,“艺术哲学”研究也罢,不是都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吗?
这样一来,难道今天的美学研究、艺术哲学研究真的无路可走了吗?否!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就当代中国国内的美学研究而言,绝大多数研究者即使在“美学热”过去之后,实际上也仍然在殚精竭虑地继续进行这些方面的探讨和研究;而且,从我们实际上完全有可能转变思维方式、变革研究模式的意义上说,得出这样的悲观结论也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毋宁说,这里的关键性问题并不单纯是“今天的美学研究究竟有没有出路”,而且是“究竟应当以何种方式继续进行美学研究”,亦即“究竟应当如何研究美学?”在我看来,既然以追求绝对客观和普遍有效的真理为根本取向的、西方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既不适合于探讨美学的研究对象,因而也不适合于进行美学研究,所谓“美无法定义”、“艺术无法定义”显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为试图进行这样的定义的基本意向和因此而采取的具体步骤,实质上恰恰就是有意无意地继续恪守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的产物!那么,我们今天究竟应当如何破除这样的“死结”而进行美学研究呢?
我认为,这里的关键在于,研究者究竟是不是明确意识到进行学术研究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即“任何一位研究者的基本立场、思维框架和方法论视角,都是由其特定研究对象的本性决定的”——概而言之,这条基本原则既是包括美学研究者在内的任何一个学科的研究者,在进行严肃的学术研究、通过努力保持价值中立立场而追求其研究结论具有客观有效性的过程中难以忽略的基本前提,也是实事求是的基本精神在学术研究领域之中的具体体现。就严格的哲学意义上的美学研究而言,只要充分认识到遵循这种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就有可能不再出于未加任何严格批判反思的“常识”习惯、盲目照搬上述并不适合于探讨美学的特定研究对象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而是通过认真贯彻这种基本原则,看一看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而存在的审美活动和审美现象,在现实生活之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发挥什么作用,从而通过确定它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的本质区别,实现对它的严格学术定位。在我看来,只有这样做,我们才有可能真正通过突破上述西方传统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彻底破除迄今为止一直存在于美学研究领域之中的“死结”。
二、为什么突出强调“审美活动”——走出当今美学研究困境的必要举措
有必要强调指出的是,这里充分强调必须对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的审美活动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位,并不意味着完全撇开以往的学术前贤的所有各种努力而“别出心裁”、“标新立异”,而是恰恰相反——毋宁说,恰恰是只有从几乎所有这些学术前辈已经进行的各种不可多得的研究以及所得出的结论、经验和教训出发,我们才有可能比较清楚地意识到迄今为止美学研究领域一直实际存在的困境和“死结”。因此,在我看来,仅仅指出迄今为止美学研究领域之中存在这种困境和“死结”是不够的,因为这样做至少仍然有我们上面已经批判过的只重视“鱼”而忽视“渔”的做法之嫌。为了真正通过“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实现对这种思维方式的突破,从而破除这样的“死结”,我们可以非常概略地考察一下以往美学研究者们进行其美学研究的主要方式及其基本特征,看一看究竟是不是必须把审美活动视为美学的研究对象吧。
如果着眼于学理性思路演变的历程,那么,概而言之,美学家们迄今为止通过界定其研究对象而体现出来的研究方式,主要经历了从单纯地探讨和研究所谓“美的对象”、“审美心理”,逐渐发展到探讨和研究“审美关系”,再逐步走向探讨和研究“审美活动”这样一种由抽象走向具体的过程:
首先,就单纯探讨和研究所谓“美的对象”的做法而言,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所谓对“美”、“崇高”、“悲剧”、“喜剧”,乃至对“丑”进行的界定和研究,对各种艺术门类及其在某个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的界定和研究,还是相应地(或者“另辟蹊径”地)对各种“审美心理”现象的探讨,其思维方式都具有一个共同的关键性特征,即都是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搬用上述西方传统唯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了使其研究结论具有绝对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把被研究对象彻底地从其现实存在的有机联系之网中抽取出来、孤立起来,进而试图单纯立足于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仅仅通过条分缕析式的研究,便得出同时具有历时性维度的“普遍有效”的“规律”。因此,一言以蔽之,这种美学研究方式的基本特征是“单向”的“静态”研究。所谓“单向”即只关注孤立的被研究对象,并没有把现实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真正实事求是地有机结合起来;所谓“静态”则是指这种研究所具有的共时性、平面化研究视角,基本上消除了其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动态生成维度。因此,研究者所关注的只是其对象的当下之“然”,而没有、也不可能进一步通过探讨其“所以然”而得出更加全面和恰当的研究结果。
这样一来,实际上,所有这些被研究对象不仅都失去了使其得以产生和发挥作用的社会现实环境、特别是现实审美主体的各种主观成分,也因为这种研究方式所具有的抽象化、形式化、平面化倾向,彻底丧失了原有的立体生命感和不可或缺的情感体验特征,因而变得与自然科学所探讨的、没有生命和情感的自然物质对象毫无二致了。显然,这样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所能够得出的结论,充其量只能是一些类似“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则”,甚至因为缺乏必要的清晰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如这样的“生产操作规则”更有实际意义——只要看一看在人们的审美活动、艺术创作活动中,这样的“美学研究”的“结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的实际情况,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理解这一点。
其次,就各种所谓将“审美关系”视为美学研究对象的研究方式而言,无论所谓“美在关系”之中的“关系”究竟是“主体—客体统一关系”,抑或是“实践关系”、“价值关系”,就其实际研究过程所包含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而言,这种研究方式都确实已经超越了上述“单向”“静态”的研究方式——不再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方式,要么“客观”地单纯探讨“美的对象”,要么“主观”地专门研究“审美心理”现象,而是试图通过引进“审美关系”,开始着手把这两个方面联系起来进行探讨和研究,因而具有了重视“双向性”的基本特征。显然,无论就这种研究方式所涵盖的学术研究广度来看,还是就其因此而具有的更加充分的理论解释力而言,它都比上述“单向”“静态”的美学研究方式前进了一大步。可以说,这种努力及其相应的具体研究进展,实际上是从上述“单向”“静态”的美学研究方式,走向既关注审美客体,也同时关注审美主体的“双向”研究方式,从而为更加全面地看待、探讨和研究美学的研究对象,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开辟了有可能使美学研究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不过,概览一下国内外研究“审美关系”的主要观点可以看到,其所包含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虽然有了上述进步,但却不仅没有对“审美关系”作出足够明确的界定,而且也仍然是“静态”的、缺乏现实维度和历史维度的。其“静态”性比较突出地表现在,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审美关系仍然是孤立的,它究竟具有哪些不同于主体与客体的其他关系(诸如认识关系、实践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乃至宗教关系)的本质内容和基本特征?它与这些其他关系究竟具有哪些联系和本质区别?诸如此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清晰和系统全面的研究和论述;而其缺乏现实和历史维度则具体表现为,几乎所有关于“审美关系”的论述和观点,都仍然具有形式化、平面化、抽象化的基本特征:不仅几乎所有研究者都仍然把这种关系当作具有不依赖于具体时代的、普遍适用的研究对象来加以探讨和论述,因而仍然不可能具体深入地探讨和研究审美关系的实质内容和本质特征,也不可能明确研究和论述“现实主体究竟具备了什么条件和素质才能成为审美主体”,特别是不可能具体阐明审美关系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之中、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实际体现出来的不同特色。这显然表明,这样的研究方式是不可能恰当地探讨既具有鲜活的生命情感体验特征、又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意蕴的各种现实审美活动的,因而本身并不是进行美学研究所必需的恰当方式。
那么,究竟应当如何通过界定美学的研究对象来进行恰当的美学研究?在我看来,从根本上说,美学研究和其他任何一个学科的研究一样,首先必须结合现实而对其研究对象进行恰当的学术定位。于是,这里的问题就“转化”为“究竟应当如何对美学的研究对象进行恰当的学术定位?”我认为,只要我们不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批判的那样,继续采用拘泥于“观念的王国”的、“从观念到观念”的抽象研究方法,亦即不再一厢情愿地把审美关系抽象化、形式化、观念化,使之变成没有现实审美主体的抽象关系,而是实事求是地将其视为由活生生的现实主体参与其中、与相应的审美对象共同构成的,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现实性的审美活动,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彻底克服审美关系这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抽象“静态”特征,将其真正置于不断发展变迁的现实社会生活之流中来进行考察、进而加以相应的学术定位。显然,这样一来,研究者所涉及的美学研究对象,就不再是抽象化、形式化和观念化的“审美关系”,而必然是活生生的、在现实生活之中实际存在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双向”“动态”的审美活动。
所谓“审美活动是一种‘双向’‘动态’的活动”,是指就其实际存在形态而言,它不仅包含了作为审美对象的、以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的形式具体存在的外在对象,包含了作为审美主体的、具备了审美需求和审美潜质的现实主体,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它本身是由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通过各种富有情感体验色彩的感性互动过程(aesthetic interactions)共同构成的、具有动态性的现实活动过程。因此,它不仅把上述“单向”“静态”和“双向”“静态”的美学研究方式所涉及的研究对象都包括在其中,而且作为一种现实存在的、活生生的活动,以主体通过各种感性符号构建精神家园、追求和享受自由的基本特征,既区别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之中进行的其他活动,同时也为研究者实事求是地、而不是抽象地探讨和研究它与这些其他活动的有机联系,真正打开了方便之门。
那么,应当如何探讨和研究审美活动?毋庸赘言,作为一种“活动”,它显然不再是经过抽象化、平面化、形式化、观念化的“观念”及其“关系”,而是现实存在的、动态的、活生生的、具有自己独特的本质特征的“过程”。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虽然我们行文至此已经看到,无论“美的对象”,还是由之进一步发展而来的“审美关系”,实际上都是由于上述(没有进行深刻哲学批判反思的)“常识”性研究,因为对西方传统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的直接照搬,而无法清晰地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即具体表现为这种“从观念到观念”的研究模式所面临着上述困境和“死结”),但是,研究者在因此而走向探讨和研究审美活动的过程中所面临的“究竟应当如何探讨和研究审美活动”这样一个问题,却根本不像表面上来看的那样,可以轻而易举地加以解决和回答。
之所以这样说,既是因为这种走势实质上是由于上述困境和“死结”的逼迫,因而本身就隐含着进行基本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之突破的要求,也是因为无论美学研究,还是艺术哲学研究,迄今为止实际上都是按照“概念→判断(定义)→推理→理论”的传统研究模式和论述方式进行的,其基本要求是概念必须清晰确定,判断必须具有“真值”,推理必须系统严密,然后才谈得上因此而建立的理论具有有效性和解释力。显然,研究者通过达到这种要求取得的直接结果,是主要立足于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而对其进行的抽象化、形式化、平面化和观念化,从而相应地形成概念、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毋庸赘言,这样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主要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孤立和静止的物质对象,而不适合于研究包括审美活动和艺术欣赏在内的、具有动态性和过程性的对象。而这样一来,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要求便与审美活动的主观体验性、动态性、过程性产生了难以克服的矛盾,尽管这样的矛盾并非美学和艺术哲学研究所独有——实际上,我们只要看一下在有史以来的西方学术传统中,包括赫拉克利特、黑格尔、马克思乃至怀特海在内的著名思想家所提出的饱含着“过程”色彩的思想观点,几乎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应用,很难占据学术研究的主流地位,这一点就比较清楚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今天的美学研究者试图通过把审美活动看做是自己的研究对象而走出上述困境,破除上述“死结”,所面对的实际情况却是不仅美“不可定义”、艺术也同样“不可定义”,那么,究竟应当如何“对审美活动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位”呢?
三、如何对“审美活动”进行学术定位——“社会个体生成论”提供的现实可能性
毋庸赘言,假如美“不可定义”、艺术也同样“不可定义”,那么,究竟应当如何对作为美学研究对象的审美活动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位?因为按照目前不少研究者所采用的、实质上是作为沿用迄今为止的西方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的结果而存在的观点来看,既然作为美学和艺术哲学研究之必要起点的、对其研究对象的明确界定都不可能,所谓“严格的学术定位”岂不更是无稽之谈?果真如此,我们又怎样对审美活动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位呢?或者说,如果要进行这样的定位,我们首先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是什么?
在我看来,这里的关键性问题是,我们究竟能不能通过对上述西方传统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彻底批判反思和扬弃,真正突破这种“从观念到观念”的“观念的王国”,从而实现基本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根本转变!尽管这样说似乎具有抽象的色彩,难以在实际研究过程中落到实处,不过,只要具体看一看上述困境和“死结”的具体表现之一并略加分析,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并理解实现这种转变的重要意义。
实际上,“美”和“艺术”之所以“不可定义”,一方面固然是由其独特的本质特征决定的,因为它们那因人而异的情感体验特征、瞬息万变的动态属性,都使它们与性质和存在形态相对稳定的自然科学研究对象截然不同;但是,在我看来,因此而出现的学术研究困境却根本不是由这种不同造成的,而是由研究者没有充分重视和研究这种不同而探讨和采用新的研究方式和方法、仍然自觉不自觉地沿用根本不合适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倾向和做法所造成的。因此,这里存在的根本问题是,研究者究竟是根据新的对象探索并运用适合于这种对象之本质内容和基本特征的研究方式和方法,还是把已有的、并不一定合适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当作必须恪守的“金科玉律”,以之衡量甚至“剪裁”新的研究对象?在我看来,前者无疑是任何一个研究者都应当采取的正确态度,而后者则是拘泥于“观念的王国”之中而不自知的错误做法。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研究者之所以不断地寻求对“美”和“艺术”进行“定义”,不外乎希望此举能够使自己的研究结论像自然科学的研究结论那样严密、精确和普遍有效。不过,这种愿望实际上却只能是“一厢情愿”,这样的做法也只能是“劳而无功”——且不说迄今为止的美学家和艺术家所进行的殚精竭虑的不断探索,所得出的结果都不过是“美”和“艺术”都“不可定义”;而且,自然科学的绝大多数研究结论,实际上也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严密、精确和普遍有效”,毋宁说,它们都是需要一些具体条件,在特定的范围之内才能成立的,即使诸如“1+1=2”这样似乎千真万确的等式都取决于现实对象的特殊属性,更不用说那些更加复杂的结论了。此外,一种研究结论究竟是不是具有解释力,也并不主要取决于其具体表述方式是否规范严密,而主要取决于它究竟是不是通过恰当的表述方式,比较全面地表达了其对象的具体内容和本质特征——从这种意义上说,无论逻辑严密的规范性“定义”,还是“微言大义”的描述性“叙事”,实际上都具有由其特定对象的本性决定的、存在的合法性。所以,从这里的“不可定义”出发,并不能得出“对审美活动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位是无稽之谈”的结论。
既然如此,那么,究竟如何进行这样的学术定位?这样做能够通过严格确定美学的研究对象,解决“究竟应当如何研究美学”的问题吗?
就前一个问题而言,在我看来,只要研究者真正意识到上述困境和“死结”,都是由于沿用并不适合于美学研究的西方传统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才出现的,并且因此而认真坚持和贯彻“任何一位研究者的基本立场、思维框架和方法论视角,都是由其特定研究对象的本性决定的”的基本原则,突破迄今为止一直存在于美学研究领域之中的“观念的王国”,进行这样的学术定位就是完全可能的。具体说来,我认为,“对审美活动的学术定位”取决于“对审美活动的现实定位”——也就是说,取决于我们究竟能不能实事求是地确定现实的审美活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所具有的地位,亦即取决于真正弄清楚人们在什么基础上、在什么条件下、为了什么而进行审美活动。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探讨和研究“审美活动的现实定位”,不仅需要彻底突破西方传统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所具有的抽象化、形式化和平面化研究模式,而且,也需要突破其主要关注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层面的研究视角,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基本立场出发,引进把被研究对象之间的有机联系包含在其中的历时性“生成”视角(growing up perspective),从而使所谓“有机联系”由抽象走向具体、由平面走向立体。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人们在现实生活之中进行的审美活动,并不是没有任何基础和条件的,而是恰恰相反。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审美活动与这些基础和条件根本不是抽象的并列存在关系,而是动态的逐步扬弃生成关系。因为,如果同意中外许多研究者已经指出的“审美活动是对自由的享受”的观点,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里的“自由”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通过人们实际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产生出来的,是通过他们在这样的实践过程之中,依次经历与(包括自身和他人在内的)客观对象的认识关系、实践性物质改造关系和精神性有机统一关系而逐渐表现出来的。
概略说来,作为现实社会个体而存在的主体,为了生存、发展和享受自由,首先必须对其周围的现实环境,特别是对与之直接相关的对象进行认识,从而既消除因为自身的蒙昧无知而出现的主客体截然对立状态,又为进一步改造这样的对象准备必要的基础和条件,其结果即是形成“主体—客体的认识性统一关系”。在此基础上,主体为了使其物质性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得到实际满足,便通过各种社会互动过程(social interactions)具体实施对这些物质对象的改造,从而既由于获得了可供消费的物质、精神产品而与它们达成物质性统一关系,使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得到相对满足,也因为特定的社会实践所包含的各种社会规范、制度的陶冶,使自身的动物性需要逐步生成为人的需要(管仲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所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只有达到了这个阶段,主体才具备了追求和享受更高层次的自由的基础、条件和需求——不仅从客观角度来看,主体具备了用于追求和享受更高层次的自由的、包括闲暇时间在内的各种物质基础和条件,而且从主观角度来看,其也因为此前进行的认识过程和既改造自身、又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实践过程,而达到了感性与理性、情感和理智、内容与形式、个体与类等方面的相对统一。这既激发了主体通过构建精神家园享受更高层次的自由的愿望,也为这种追求和享受奠定了基础,准备了各种条件(墨子所谓“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所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因此,主体才会通过创造和运用各种饱含情感的感性符号,进行追求和享受更高层次的自由的文化活动和审美活动。
可见,就其现实地位而言,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之中,审美活动实际上是处于认识活动和物质性实践活动这两种“过程”之“后”的,亦即是“后实践”(post practice)的。也就是说,包括认识活动在内的广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既是它的前提和基础,又是使它得以产生、存在并发挥作用的母体;审美活动既来源于这种实践、以这种实践为基础,同时也由于主体为了追求和享受更高层次的自由,通过其构建的、各具特色的精神家园而超越和扬弃了这种实践。这就是它在现实生活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从前面已经提出的“任何一位研究者的基本立场、思维框架和方法论视角,都是由其特定研究对象的本性决定的”这样一种基本原则出发,我们就可以根据审美活动所具有的这种地位,来探讨和研究它的学术定位了。
实际上,所谓“审美活动的学术定位”,就是根据它在现实生活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探讨、确定和研究它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由这样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在以美学为其分支学科之一的哲学研究领域之中所具有的地位。因此,如果说作为一个完整学科的哲学,既包含探讨和研究认识活动的认识论,包含由分别探讨和研究现实生活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司法活动、伦理评价活动,宗教活动的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构成的社会哲学,也包含探讨和研究文化活动的文化哲学、审美活动的美学的话,那么,在这样的总体性研究领域之中,审美活动以及对其进行研究的美学,就显然处于认识论和分别由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所构成的社会哲学,以及研究文化活动的文化哲学之“后”,即处于具有“立体”色彩的哲学体系的“顶端”。也就是说,在具有逐级扬弃生成的立体色彩的哲学研究领域之中,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的审美活动,由于本身即是超越和扬弃认识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司法活动、伦理评价活动、宗教活动等方面的结果,所以,它那具体表现主体自由度的内容和境界比所有这些活动的相应内容和境界都高、都丰富,因而实际上是由所有这些活动共同构成的“金字塔”的“塔尖”。
这里需要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我们之所以立足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基本立场而进行这样的探讨和研究,首先是因为作为美学研究对象的任何一种具体的审美活动,本身无一不是实际存在于“社会”之中的——也就是说,它既是熔历史文化传统、现实社会环境和具体主体对自由的追求于一炉的“社会”的产物,同时也在这样的“社会”之中发挥其特定的作用。因此,迄今为止的所有各种忽视“社会”维度的“纯”美学研究,无论为我们准备了多么坚实的“巨人的肩膀”,本身都是没有出路的。
第二,我们之所以立足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基本立场而进行这样的探讨和研究,也是因为审美活动本身具有极其鲜明的“个体性”。也就是说,它本身是现实存在的社会个体,通过具有动态生成和逐级扬弃色彩的社会实践过程,通过自身人生境界的不断提升过程而追求和享受自由的具体表现和结果。因此,只有充分重视和认真研究现实社会个体的人生境界的不断提升过程及其具体表现,而不是像以往那样进行“没有审美主体的美学研究”,探讨“没有审美主体的审美活动”,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实事求是地研究包括“趣味无争辩”在内的所有各种审美现象,从而使美学研究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途。
第三,我们之所以立足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基本立场而进行这样的探讨和研究,更是为了突出强调必须彻底突破美学研究迄今为止所采取的主要关注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的西方传统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引进能够把被研究对象的静态共时性维度和动态历时性维度有机结合起来的“生成视角”——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恰当地既把审美活动与人们进行的其他活动明确区别开来,又有机结合起来,从而通过清晰地确定它的现实地位和学术地位,通过勘定它的作用范围和疆界,而对它进行全面的探讨和研究,使美学真正能够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审美文化研究三题
蒲震元(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作为美学、社会学、文化学交叉与融通或曰“美学话语转型”产生的新话语形式和新学科形态——“审美文化”研究已经逐渐成为热门话题而引起了中国学界和社会的热切关注。据有关资料及文章统计,80年代末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已出现了数量可观的关于“审美文化”研究的文章和专著,在美学界和文艺理论界形成了研究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的热潮。而“自2000年‘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一话题被提出以后”,至2005年底,“围绕该话题已发表了百多篇论文”。上述情况表明,实际上,当今我国美学界、文艺理论界已经有不少学人不同程度地参与了一场如何建设中国当代审美文化问题的论争。这场论争,尽管意见不同,甚至观点牴牾,但无疑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我国当代“审美文化”及其特定内涵的认识,坚定了中国学者在当今多元互动、杂语喧哗的特定文化语境中,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弘扬先进文化以及建设当代社会主义审美文化的信心。当然,由于上世纪中叶以后西方美学和文艺学研究中的文化转向思潮遍及全球的影响,特别是90年代以来中国美学、文艺学本身面临着与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和当代文化消费现实紧密联系的审美日常生活化(或曰“泛审美”)现象的挑战,重视审美文化建设与加强审美文化研究的呼声预计还会不断高涨。基于上述情况,我以为:立足现实,面向未来,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的审美文化研究——尤其是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对于真正实现中国美学的当代话语转型,推进中国美学、文艺学与其他学科正常的交叉与融通,倡导在当代独具特色的审美文化批评,开展审美文化教育,乃至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的审美文化学学科内容和学科体系建设,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在美学界、文艺学界同仁和中国传媒大学领导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2006年6月,中国传媒大学成立了“审美文化研究所”,并准备取得“中华美学学会审美文化专业委员会”的指导,进一步凝聚相关学者的力量,为这一研究的深入开展提供一个可操作的平台。同时,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文艺学博士点根据自身特色,准备于2007年招收审美文化研究方向的博士生。我作为中国传媒大学从事文艺学、文艺美学教学的一名老教师,为中国传媒大学领导依托这所兼容多种当代传媒文化、传媒艺术学科的211重点大学深入开展审美文化研究的决心与举措感到深受鼓舞。下面,仅就三个相关问题发表个人浅见,不妥之处,谨请专家和读者批评。
一、重视审美文化研究
何谓“审美文化”?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美学界和文艺理论界至今尚未达成一致的共识。但是,经过十余年来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多元化格局中存在问题的探讨及对全球化语境中东西方“审美文化”理论内涵、历史背景与当下状况的考察,可以说,当前我国大多数学人在一些重要问题上观点已经趋于接近,这是一种非常可喜的现象。比如:人们通过论争已明确认识到,“审美文化”不等于当今人们理解的“大众文化”,更不等于全部“当代文化”,“审美文化”也并非单指古今中外文化中的“文学与艺术”部分。所谓“审美文化”,应当是指“以文学艺术为核心的、具有一定审美特性和价值的审美形态或产品”。“不仅包括当代文化(或大众文化)中的审美部分,也可涵盖中西乃至世界古代文化中的有审美价值的部分。”这一界说,与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第五章“审美文化”中的界说有共通之处,只是《现代美学体系》中的界说更为宽泛和更具包容性。该书云:“审美文化作为审美社会学的核心范畴,是指人类审美活动的物化产品、观念体系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审美文化的三个基本构成因素是人类审美活动的物化产品、观念体系和行为方式。”当然,90年代以来,还有一种主张把当代“审美文化”与当代“大众文化”(实为“小众文化”)中的非审美、反审美部分严格区分开来,从人性的全面复归、“真善美重新融为一体”这一高度作出的界说。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便是聂振斌、滕守尧、章建刚著《艺术化生存——中西审美文化比较》一书中提出的界说。该书云:“我们认为,审美文化是人类发展到现时代所出现的一种高级形式,或曰人类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它把艺术与审美诸原则(超越性、愉悦性以及创造与欣赏相统一等)渗透到文化及社会各领域,以丰富人的精神生活,使偏枯乃至异化了的人性得以复归。”又说:“审美文化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是文化发展的高级形态,它把艺术审美原则渗透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变人生的物质化生存为艺术化生存。”“我们说‘审美文化就是使现实生活审美化’,从而保持人类的伟大理想和创造活力。有了这样一种理解,我们就在‘审美文化’这种重复的表述中,看到了一种对‘回复’、‘重返’、‘复归’的渴望。”该书还对当今“信息时代”的“审美”作了新的具有理性启蒙精神的阐释,指出:“在今天,审美也就是对现代化社会的前瞻,是人的再塑造,是对人类历史上一切文化成就的批判继承即扬弃,是对永恒的追求。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审美就是对平衡、完整和真实的渴望;是对健全人格的渴望;是对获得一种适度感和良好的判断力的渴望。”“审美也就是对这种真实的个人存在的关怀,对作为目的人的关怀,是人对自己作为创造性和良心的不懈回顾与追求。”因此,我们不应当习以为常、不加区别地“把审美混同于声色犬马,混同于视听感受,甚至混同于娱乐与休闲”。应当指出,这种对当代审美文化中“审美”观念的重新诠释,充满着新时代中国学人的批判意识和历史责任感,体现了新时期历史理性与时代精神的合一,对人们理解当代审美文化及从事审美文化研究具有重要启发意义。上述看法,已为不少论著所采用,笔者也深以为然。所以,尽管当前学界尚未对“审美文化”的界说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但对一些基本问题的共识已经逐步形成。我们深信,随着审美文化研究进一步引起重视,一些对立的意见与分歧认识是会逐步趋于统一的。以上所说,是当前学界对审美文化的基本理解,它为我们今天进一步开展审美文化研究奠定了学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