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雄
——早期北方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
何孟雄(1898.6~1931.2),湖南酃县人。字正国,号坦如,化名廖慕群。1919年考入北京大学,参加五四运动的罢课、讲演、示威等斗争,是北京大学进步学生中的活跃分子。1920年3月,在李大钊的教育指导下,开始逐步抛弃无政府主义思想,参加了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探求根本改造社会的革命道路。同年5月1日,因组织部分同学上街示威游行,被反动军警逮捕,经李大钊等出面营救获释。同年11月,先后加入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和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同年底成功地领导了北大印刷厂工人的索薪斗争。
1921年3月,在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会议上当选为出席少共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4月,赴苏联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与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途经黑龙江省满洲里时遭奉系军阀逮捕入狱,后经组织营救获释。7月,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举行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随后,何孟雄一面积极从事北方共产主义运动,一面大力推进工人运动。先后创办了京绥南口工人夜校和张家口工人夜校,领导成立了京绥铁路同人总会,积极领导京绥路广大工人、职员开展爱国护路斗争和由此引发的京汉路、长辛店工人大罢工,并取得了罢工斗争的胜利。1922年10月,又组织发动张家口京绥铁路车务工人大罢工,迫使路局答应了工人提出的大部分要求。1923年,“二七惨案”发生后,参与组织北京各校学生集会,带领与会学生与工人上街游行示威,并积极组织追悼死难烈士等活动。6月,赴广州出席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坚决执行革命统一战线方针,负责中共北方区委国民运动委员会工作,协助李大钊发展和建立北方13个省区的国民党组织。
1925年4月,赴张家口创建京绥铁路总工会,被聘为总工会秘书。1926年,任中共唐山地方执委会书记。到任后,他发动了开滦赵名庄矿万名工人大罢工。同年秋奉调南下到武汉,担任中共湖北区委兼汉口市委组织部部长,参与领导湖北省和武汉地区党的工作。1927年10月,被调到上海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以省委巡视员身份到南京附近组织秋收暴动。不久任中共淮安特委书记,领导发动农民武装起义。1928年4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针对年初淮安横沟寺农民暴动失败的情况,起草并主持下达了《关于淮安北乡农民暴动的批评和决议》等一系列文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纠正“左”倾盲动错误,使江苏农民运动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10月,在省委常委中分工负责军委和农委工作,兼任农委书记。此后,由于在对革命形势分析和党的战略策略部署等问题上与党中央负责人发生重大分歧,遭到错误打击,中共江苏省委亦被解散后重新组建。此后,先后被调任中共上海沪西、沪东、沪中区委书记等职。
1931年1月,列席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受到王明“左”倾领导者的再次错误批判。1月17日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逮捕,2月7日于龙华英勇就义。
何孟雄一生,命运诡谲、跌宕:因抵制李立三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而两度遭到批判和打击,但依然坚持自己的正确主张;在被捕后,他没有投降求生、背叛自己的信仰,而是立场坚定,宁死不屈,体现了一个共产主义战士的崇高气节。
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小组会上谈到何孟雄两次挺身而出反对“左”倾路线时,称赞其勇气非常不容易。
中共七大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评价:“何孟雄等三十几个党的重要干部,他们为党和人民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同群众有很好的联系,并且接着不久就被敌人逮捕,在敌人面前坚强不屈,慷慨就义……所有这些同志的无产阶级英雄气概,乃是永远值得人们纪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