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践发展与责任清单
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办公室 郭寿良
摘要: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战略举措,贯穿于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过程。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要重点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践发展,从落实责任主体、增强责任担当、明确责任内涵、推进责任落实等方面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实质,并针对责任落实过程的虚化及缺乏操作性等问题,逐项梳理出主体责任清单,进而提供可操作性建议。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 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战略举措,贯穿于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过程。全面从严治党,着眼点在于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落脚点还在于责任的明确、落实与到位,必须把落实全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扭住不放,遵照落实主体责任这个“指南针”领航前行。这就需要我们着重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践发展历程,理清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做到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最终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是党建理论的创新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实践发展、认识深化和理论提升的过程。
(一)体现在实践发展上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2015年10月21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中首次提出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至此,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到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再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的发展在不断深化。
(二)体现在认识深化上
(1)经历了一个由分工负责到全面负责的回归过程。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看到,思想建设是宣传部的事,组织建设是组织部的事,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分工的原则本来是为了高效,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牵头主抓变成一家抓,甚至出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正如习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的那样,“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绩,一年开几次会布置一下就可以了,不必那么上心用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正面回应了“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具有方向性的指导价值,使得各级党委能够理直气壮地抓党建,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
(2)经历了一个由局部切入到全面覆盖的辐射过程。从狠抓八项规定入手,解决了老虎吃天不知如何下口的问题,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显著经验。我们过去谈主体责任,更多谈的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当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到一定阶段,“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后,党的建设的着力点从党风廉政建设拓展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自然而然由此深化,于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一重要理论。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内涵更全面、更丰富,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3)经历了一个由强化责任到主体责任的聚焦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从严治党“习八条”,其中明确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还在责任的落实,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才会有动力,而落实责任,还在于明确责任、细化责任,让各级党委、党委书记和相关部门具体而不是抽象地、认真而不是敷衍地履职尽责。
(三)体现在理论提升上
“主体”,一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二是指相对于客体而言,与客体相对应的存在,表现在主体责任上,就是责任主体的明确、责任边界的划分、责任落实的保障。其主要包括:一是责任主体的全覆盖,主体责任的主体分为集体责任、第一责任和领导责任,比之以前的责任主体更为直接、更为明确。二是责任边界的明晰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作了系统阐述,明确提出党委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的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就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包括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党管人才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对责任边界进行了划分,也进一步明晰了责任。三是责任落实的可操作性,责任主体和责任边界的明确,使得主体责任中对责任的承担由过去的间接性转为更加强化的直接性,落点更为准确,责任关联度更为紧密,时间历程上更为全链条,确保责任的落实能够无缝链接。
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实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主体责任的落实,是一个明确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责任问责的全链条过程,重点要把握责任主体、责任内涵和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
(一)落实责任主体
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
(1)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称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观念,把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这是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
(2)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这是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行政主要负责人党政同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位,这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二)增强责任担当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化思想自觉为行动自觉,关键看能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办法。从教育领域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的重要论述,确保改有所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努力走在改革前列;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完善制度政策体系,努力培养造就“四有好教师”队伍;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思想引领和责任担当,守牢站稳主阵地;五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的重要论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营造“双创”良好氛围;六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开放的重要论述,加深对深度开放的再认识,拓宽视野和渠道,大力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大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三)明确责任内涵
袁贵仁部长在2016年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学习培训班上的讲话中就指出:“这次中央巡视组对教育部党组的专项巡视警示我们,从严治党不到位、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管党治党的力度有层层递减现象,在教育系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眼中,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研究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工作少,统筹业务工作中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之中还很不够。”责任如果落不到实处,问题就得不到有效解决。根据中央最新文件精神,主体责任的延伸主要涵盖以下方面:一是准确把握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出发,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二是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局部到整体再到局部的发展过程,站在更高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保密工作主体责任、精准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和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等。
(四)推进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抓具体、具体抓,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具体来说,一是着力加强制度治党。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巩固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认同感,强化执行刚性,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专职党建干事队伍。加强党委学习室、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室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坚持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年终述党建制度,建立党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评议制度。把党建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落实管党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检查,加大对管党治党工作缺位、工作不力、工作失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
三、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总体来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实主体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对各级党委政治觉悟、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必须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一)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增强思想引领能力
我们理解,在认识的深化上,关键要做到三个“牢固坚持”。一是要牢固坚持大局意识,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认识党委负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绷紧责任“思想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要牢固坚持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职责范围,种好主体“责任田”。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重点要把作风建设、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稳定、保密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准确把握高校的战略地位和特殊性,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把纪律要求贯穿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正确办学方向和育人方向。三是要牢固坚持导向意识,准确把握“以上率下”的行动指南,树立责任“风向标”。“以上率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抓作风建设的有益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这要求我们,向中央看齐,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求真务实,带头改进学风会风,带头发扬优良传统,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准确把握问题清单,提高问题解决能力
主体责任的提出,解决了从严治党找不到抓手、问责找不到依据的问题。主体责任的落实,看起来简单,但明确不等于落实,责任是带动,落实是关键。从2015年以来教育部巡视组巡视直属高校的反馈意见分析来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以下一些突出问题。
(1)制度建设存在漏洞的问题。有的高校指出:“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对落实‘两个责任’缺乏紧迫感,至今尚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有的高校指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没有制定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举措。”
(2)专题研究意识不强的问题。有的高校指出:“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少。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大多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安排部署上。”
(3)压力传导层层弱化的问题。有的高校指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以上率下、压力层层传导不够。一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措施不多,行动迟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局面尚未建立。”有的高校指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主体责任没有形成有效的逐级传导压力机制。”
(4)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有的高校指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但督查检查不主动、不全面。对制定的政策和文件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有的高校指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缺少有实效的办法。”
(5)“一岗双责”意识欠缺的问题。有的高校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领导班子纪律意识不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不到位,抓落实不够。”有的高校指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对分管部门多业务管理,少廉政监督;部分二级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欠缺,重业务管理,轻廉政监督。”这些问题的发现,需要我们在具体工作中树立问题意识,举一反三,从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三)逐项理清责任清单,增强责任落实能力
把主体责任贯彻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是做好当前党建工作的关键。
(1)理清主体责任的责任内涵。纵向看,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横向看,主要包括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示范责任、管理责任和检查考核责任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2)理清主体责任的系统框架。关键要做到,要在“四常”上下功夫,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要在“三上”上下功夫,做到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在“四同”上下功夫,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在完善“三大机制”上下功夫,做到保障机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完善。
(3)理清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例,从观测点的角度来看,第一层面,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体现在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学期至少一次;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校和党委年度工作要点之中;召开专门会议,做出具体批示,贯彻执行中央及部党组相关指示;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特别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责任落实;定期专项检查、考核校内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层层传导压力,每年至少一次;每年撰写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第二层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体现在专题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听取分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至少一次。第三层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体现在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责任。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通过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量化到岗,细化到人,更好地传导责任压力,以责任清单的完成带动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主体责任的落实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问责”等配套措施的衔接,特别是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正在深入开展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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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5-3(1).
[3]习近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选编[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01-11(1).
[4]佚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N].人民日报,2010-1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