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现宏观经济管理必须转变和完善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在对国内外经济发展历史经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中国明确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其核心是要确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这就决定了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必须发生转变,并且进一步决定了政府职能必须由社会资源指令性计划配置者和直接生产经营者,转变为市场经济中的辅助者、服务者和宏观调控者,从而以此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调控。就此,邓小平针对我国经济管理中的实际状况,曾做过多方面的论述,强调政府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中要实现三个转变。
1.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在宏观经济运行中所发挥的职能主要是下达各项指标,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实行直接管理。即政府直接规定各种生产的规模、速度和结构,直接计划和支配各种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集中实施投资决策和实行统一的消费管理。这种高度集中、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实质上是政府通过行政机制把企业作为直接管理对象,直接经营和管理企业。这样政府不仅管死了企业,而且造成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失效,使一些本该管住管好的事未能管住管好。而现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管理经济主要是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来实现的。政府不再是企业的直接经营管理者,而是企业的服务者,主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即国家主要通过市场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信息,以引导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通过调节市场秩序,借助各种管理组织和管理手段处理市场上的各种经济矛盾,解决各种经济纠纷,维护合法的市场活动和保护各方面的正当权益,以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主要通过实现和保持宏观经济的平衡协调和稳定发展,以保障为企业经济活动和创新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有效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政府必须将以直接管理为主的职能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使企业的经济活动符合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目标,从而管好宏观经济,搞活国民经济。
2.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
我国政府原来既是社会管理者,又是直接管理者,既控制宏观经济的规模和结构,又负责微观经济的投入和产出。政府在履行经济管理职能时,对国民经济活动实行全面管制、物质计划调拨、商品配额供应,且直接参与生产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这样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管理事实上更多的是属于微观经济活动的内容,只有转变,才能适应现代经济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管理,中央行使调控权力,应该“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
,主要是对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消费与积累的比例、投资结构与产业结构等方面进行调控,而不再是参与直接的生产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也就是说政府应把管理经济的职能转向宏观调控,着力于确定各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经济战略,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比例关系,调整产业结构,这样才能有效实现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从过去的“死管”到小康水平的“活管”
邓小平指出:“宏观控制是在新的条件下提出来的。过去我们是死管,现在不同了,是走向小康社会的宏观管理。”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政企职责不分,企业没有自主权,只是政府的附属物,加之政府对国民经济活动实行全面管制、物质计划调拨、商品配额供应等,致使企业缺乏生机与活力,国民经济也越管越穷。然而在我国目前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国家不能也不必再进行“死管”。说其不能,是因为国家如果继续“死管”下去,不但解决不了商品匮乏问题,反而会窒息企业活力和劳动者积极性,从而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说其不必,是因为一般来讲,“死管”只是短缺经济时代无可奈何的管理方式,而我国现在经过一个时期的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迅速增长,供求格局已发生了根本变化。特别是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已成为经济活动的基础,企业的经济活动以市场为中心,这就更加要求国家对企业由过去的死管变为活管。所谓活管,在目前条件下,主要是指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行政企分开,国家把生产经营自主权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独立自主地参与市场竞争,不再束缚于政府的直接管理,从而有效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对此邓小平曾讲,我们这些年来搞改革的一条经验,“就是首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力下放给农民。农村改革是下放权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要权力下放,下放给企业,下放给基层”
。可见,政府必须放权给企业,给企业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主体,从而实现对企业的有效活管,这已成为政府转变和完善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