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是邓小平分析、研究、指导中国经济实践的基础方法,是邓小平经济管理思想的重要哲学基础,主要包括具体矛盾具体分析、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等基本内容。
1.具体矛盾具体分析
(1)坚持具体矛盾具体分析,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取得胜利
毛泽东同志总结我国民主革命的经验时说,坚持具体矛盾具体分析,“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
。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已充分证明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毛泽东同志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开创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取得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党和毛泽东同志又提出了探索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可惜,由于放弃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矛盾具体分析,这条道路未能坚持走下去,没有取得成功。历史经验表明,只有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矛盾具体分析,我们才能正确认清中国的国情,才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这是唯物辩证法发展的必然逻辑。
(2)坚持具体矛盾具体分析,才能认清我国当今国情
邓小平在许多讲话中一再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他说,一定要“真正摸准、摸清我们的国情和经济活动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据以正确决定我们的长远规划的原则”
。这就是说,我们对国情的认识必须坚持具体矛盾具体分析的辩证法,做到实事求是地看问题,做到客观地、全面地认识中国国情,既要看到自己的长处,又要看到自己的短处,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又要看到不利条件,做到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
依靠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党对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做出了许多科学的论断。具体而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但我国是处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某些具体的经济和政治体制还存在着缺陷,需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已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们还未改变基础差、底子薄、水平低的落后面貌;我国幅员辽阔,自然资源丰富,地理环境优越,但对丰富资源尚未全局在胸,也未加以充分的利用;我国是有十三亿人口(有七亿多在农村)
的国家,我国人民勤劳勇敢,自强不息,有愚公移山的精神,有振兴中华的志气,但人口多,密度高,增长快,负担大;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因素和国际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还必然会进行各种破坏和捣乱;我国在政治思想领域中,已确立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领导地位,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主义思想、资本主义思想、殖民地奴化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以及轻视文化和轻视知识分子的思想,还相当广泛地存在;等等。邓小平指出,这些基本国情,都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必须考虑的客观依据和前提条件。
(3)坚持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当今中国才能找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
邓小平在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客观经济的发展规律,具体矛盾具体分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他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已经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虽然这条道路还将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发展,但是它的科学性,已经可以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中得到可靠的验证。
历史表明,世界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是不尽相同的,不可能有一个适用于一切国家的固定不变的模式。各个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究竟采取什么形式,只能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具体国情来决定。正如列宁所说的:“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都不完全一样。”
在我国,道路已经开辟,方向已经指明。过去,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从中国国情出发,找到了一条中国式的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从而取得了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从中国国情出发,找到了一条中国式的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夺取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重大胜利。现在,我们又逐步找到了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今后,我们仍然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具体矛盾具体分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丰富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去夺取更大的胜利。
2.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
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这一基本结论,是毛泽东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特性”的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运用和发展。它生动地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创造性结合,深刻地反映了普遍与特殊的辩证法。
(1)历史经验证明,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事业就能取得进步与成功,否则就会失败
1956年,由于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我国取得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胜利。在党的八大之前,由于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比较系统、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提出了一系列既反映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又适合我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党的八大上,党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正确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政治经济形势,明确指出中国建设不能机械照搬外国的经验,而要从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这种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加快党的中心工作的战略转移,努力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工业化道路。可是,这些正确的思想和原则,并没有在实践中坚持贯彻下去。党的八大后不久,由于没有始终如一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党在指导方针上产生了“左”的错误,背离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都未能及时实现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使党的事业遭受重大损失。
(2)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邓小平找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
邓小平根据对我国国情和特点的科学分析,鉴于以往的历史教训,反复强调“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
,也就是要求要从中国的特殊性、特殊规律出发。他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即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步骤、目标和方针政策,既要吸收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共同性的成功经验,又要反映从中国国情出发所创造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独特经验。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并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系列问题的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就是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从中国的特点、特性和特殊规律出发制定出来的,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特色,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
(3)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正确处理好各种问题与矛盾,加快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进程
邓小平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要摆脱一切老的和新的框框的束缚,寻求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能够快一点、稳一点的道路,要有秩序有步骤地前进,到20世纪末,要使我国现代经济建设的发展达到小康水平,然后继续前进,逐步达到更高程度的现代化。为此,他指出,我们必须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各方面的新情况都要研究,各方面的问题都要解决,尤其要注意研究和解决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经济政策这三方面的问题。在管理方法上,我们要特别注意克服官僚主义;在管理制度上,我们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在经济政策上,我们要允许一部分地区、单位和个人先富裕起来,以带动其他地区、单位和个人向他们学习,从而促使整个国民经济波浪式向前发展。
此外,在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真正做到从中国的特点出发,就必须始终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正确处理好以下多方面的矛盾关系。这就是:要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纠正过去一度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效益的倾向;正确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建立起合理的产业结构;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既要发展生产,又要改善人民生活;正确处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独资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的长期并存关系;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并认真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正确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认识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充分发挥科学和教育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正确处理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的关系,通过国际交换,增强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等等。所有这些重大方针政策,都既充分反映了普遍性经济管理规律又充分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特点与特殊性,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从而大大推动和促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4)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深入研究各种普遍性与特殊性规律,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理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运用一般和特殊的辩证法,对一般建设的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展开了多方面的研究与探索。我们不但要研究一般建设的规律,还要研究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尤其要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规律。一切外国建设的经验,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对于我们都是重要的,我们应该而且可以吸收其有益的成分,有所借鉴,有所丰富,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但生搬硬套是注定要失败的。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因此,我们不能满足于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般规律,还要进一步揭示一般规律在中国条件下的特殊表现,认识和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不同方面的特殊规律,从而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普遍和特殊的辩证法,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理论。
3.内因和外因相结合
(1)内因是依据,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革命和建设的基本方针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全部活动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得出的一个独创性的论断。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从中国实际出发、依靠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必然结论。”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又进一步发挥了这个思想,他说:“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
这就说明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革命和建设的基本方针。实践表明,抛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就不可能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只有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研究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规律,探索前进的道路,依靠本国人民的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我们才能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
(2)内因是依据,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
1935年12月,毛泽东在谈到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的关系时就指出:“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
他一贯强调,我们的方针要“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叫做自力更生”
。搞革命是这样,搞建设也是这样。正如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的:“建国以前和建国以后,在党和毛泽东同志领导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们都没有动摇过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决心,没有在任何外来的压力面前屈服,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各族人民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邓小平在会见外国贵宾时说“中国的经验第一条就是自力更生为主”
,“现在要发展经济,还要靠自力更生、量力而行这个原则”
。因为,这样就可以振奋起整个国家奋发图强的精神,把人们团结起来,就比较容易克服面临的各种困难。他在谈到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时说,提高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当然必须依靠我们自己努力,必须发展我们自己的创造,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这充分阐明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的极端重要性。
(3)内因是依据,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我国一切对外交往中所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是在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决不能把独立自主与开放政策对立起来。一方面,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尤其要把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搞上去,增加国家的实力;另一方面,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时,在同各国发展贸易关系、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进行科学和文化交流中,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持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泛滥。尤其要指出的是,实行开放政策,是从我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决不拿原则做交易,政治上不受任何外国支配。邓小平说:“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在这里,邓小平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提到了国家的安危、人民的荣辱的高度,从而不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进一步深化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原则的重要性。
(4)内因是依据,但内因要受外因影响,必须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既要自力更生、又要争取外援
我们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并不是说不要外援和拒绝学习外国的长处,把自己孤立于世界之外。我们任何时候都需要争取外援,特别需要学习外国的一切对我们有益的先进的东西。那种闭关自守、盲目排外以及任何大国主义的思想行为都是完全错误的。邓小平说,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自力更生不是盲目排外。科学技术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这深刻阐明了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内因与外因相结合,以自力更生为主、学习外国为辅,以此搞好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由此可见,邓小平对以自力更生为主、学习外国为辅的方针的深刻阐述,是内因与外因、根据与条件的辩证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杰出运用,生动地说明和发挥了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的真理。这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