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
在这一章里,我们假定劳动力的价值可以用再生产或维持劳动力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来衡量,是一个已知量,而剩余价值率可看作是工人在一定的时间内为资本家提供的剩余价值量。因此,作为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可变资本的价值等于劳动力的平均价值乘以所使用劳动力的数目,尤其是在已知劳动力价值的情况下,可变资本的量与雇用工人人数成正比。换而言之,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量是由剩余价值率决定的,而且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预付可变资本量乘以剩余价值率。当然,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量也是由资本家剥削劳动力的数目与单个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之间的比例决定的。
一般来说,平均工作日的绝对界限就是由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来补偿可变资本减少的绝对界限,也就是通过劳动力受剥削程度的提高来补偿工人人数减少的绝对界限。因此,资本家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所雇用的工人人数或者可变资本,生产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量。反而言之,所使用劳动力数量或可变资本量的增加,同剩余价值率的降低不成比例。
梅尼耶工厂的涡轮机房
19世纪资本主义进入机器大工业生产阶段后,资本家加大了对工人的剥削。
>>>工作日>>>
一个自然日(一昼夜24小时)内,工人从事劳动的那部分时间。亦称“劳动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作日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部分构成,这两部分是完全不同的。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工人在生产自己劳动力。
在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出资本不是任何货币或价值都可以转化的,资本转化的前提就是单个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手中必须要有一定最低限额的货币或交换价值。当然,这种最低限额转化就是劳动力的成本价格。作为货币或商品的所有者,资本家在生产上预付的最低限额必须大大超过中世纪的最高限额。正如自然科学上的研究一样,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提倡量的变化具有一定时点转化为质的意义。当然,单个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都要握有最低限度的价值额,从而转化为资本。虽然限度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和不同生产部门内是不同的,但是由于它们特殊的技术条件,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资本不能在单个人手中找到。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这种情况不仅引起国家对私人的补助,如柯尔培尔时代的法国和德意志,而且促使享有合法垄断权公司的形成。当然,这种公司就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而且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发展人格化的资本即资本家,会监督工人有规则地进行强度工作。
作为剩余劳动的榨取者和劳动力的剥削者,资本家不仅迫使工人阶级从事更多的劳动,创造出超出自身生活需要的价值,而且无论是在精力、贪婪和效率方面,都远远超过以往那些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在既有的技术条件下,资本家使劳动者服从自己,却没有直接改变生产方式。因此,单靠延长工作日这种形式的剩余价值生产,与生产方式本身的变化是无关的。
奴役
资本家监督工人有序地并以超出自身生活需要的狭隘范围从事更多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