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自敛是强者
“自律”一词,源自希腊语,其原始含义为,法则由自己决定。《辞海》中解释为自我约束力。自律就是在没有外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主动行为,是通过自我约束、自我调整,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制度法规和伦理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要善于约束自身言行,控制内心情感,保持良好心态,“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
一天,晏婴下朝回家,正在房内休息,忽然一个年轻漂亮的婢女轻轻推门进来大献殷勤。见他毫无反应,便十分露骨地献媚说:“奴婢本是东郭人,久慕大人,自愿献身,终生服侍大人。”晏婴一听,顿时拉下脸来,严肃地规劝她好自为之,千万不要妄生杂念。那婢女又羞又愧,只好低头匆匆离去。
《警世通言》中的《赵太祖千里送京娘》,把赵匡胤的形象描写得极为出色:赵匡胤至华山,救了随父来华山进香被强盗抢掳的少女京娘。赵匡胤怕她还会遭难,便护送她返家。为了行路方便,二人结成兄妹。一路上京娘敬佩赵匡胤的仗义助人,对他表示了爱慕之情,要以身相许。但赵匡胤始终对京娘心无邪念,坚守了兄妹之礼,以兄妹不可乱伦的道德拒绝了京娘的爱,把她送回了家。
如果一个人不能自律自治,则一切美好的理想,均属奢谈;一切完满的计划与周密的设施,亦将流于形式。人而不能自律,必多偷懒,遇艰难困苦时,辄会多方设法逃避其责任。
自律就是通过自我约束、自我调整,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制度法规和伦理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自律自治,管好自己,是为政者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加强思想磨炼及思想改造的过程,是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道德水平的阶梯。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恪守廉洁自律准则,公私分明,保持人民公仆本色,是履行工作职责、延续政治生命的前提条件。
怎样当领导?这是人们关注的话题。当领导先做好人,不应热衷于升迁,为“升官”而不择手段,全身心沉迷于其中;不要迷恋于权势而迷失于道德,丧失了人格。进则兼济天下,实现抱负;退则独善其身,流连林泉。如果不注意节制自己而目中无人、趋炎附势、排斥异己、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必然会遭到人们的反感乃至唾弃。
因受贿罪被判刑13年的眉山市市委原常委、副市长余治平在悔过书写道,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上交贿款,不仅得罪人,还会被视为异类,认为是神经不正常、脑袋有毛病。上级领导的赞许声频频而至,四面八方的鲜花与掌声应接不暇,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大好局势让他忘乎所以,开始以人才、功臣自居,逐渐放松了自律要求,也失去了对是非的辨别能力。对企业家们以拜年名义送来的钱物都一一笑纳,把“礼尚往来”视为正常现象,在“兄弟”情谊面前放松了廉洁自律的警惕意识,廉洁意识开始土崩瓦解,最终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底线,跌入了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
一个懂得自律的人,才能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一个人要想有所作为,首先要严格约束自己,不因为种种原因而放松要求。一个党员干部若称职,很重要的一点是严于律己。无论如何,自律意识不可失。如果,放纵个人欲望,追求物质享受、生活奢靡,就会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应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自觉做懂规矩、守规矩、用规矩的表率。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
金须火炼方知色,人临利害乃见心。在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无条件地服从整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换取整体利益。工作多做一些不要觉得吃亏,待遇稍差一点不要感到委屈,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勇挑重担,以个人的辛劳换取人民的富裕,不向党讨价还价,不能搞所谓等价交换,更不能把权力商品化,搞权钱交易。
领导干部应当以严格自律的态度对待个人名位,努力做到淡泊名利。1955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授衔前夕,装甲兵司令员许光达听说要授予自己大将军衔,向毛泽东主席写了一份《降衔申请书》,谦虚地从德、才、资、功方面,指出自己与大将军衔的不相称之处,并恳切地说:“……不要说同大将们比心中有愧,与一些年资较深的上将比,也自愧不如。……现在我诚恳、慎重地向主席、各位副主席申请:授我上将衔,另授功勋卓著者以大将。”
毛泽东高度赞扬这份《降衔申请书》,对军委其他领导人说:“这是一面明镜,共产党人自身的明镜。”中央军委决定,仍授予他大将军衔。许光达不得不接受了衔级,但最后坚持给自己降低了一级薪金待遇。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是处理好人际关系、从事好工作的有效途径。刘少奇认为,共产党员的思想品质修养应当是:在同志关系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把困难留给自己,把荣誉让给别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党内团结上,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平等待人,求大同存小异,反对吹吹捧捧,拉拉扯扯,结党营私,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拨弄是非,表里不一。他认为,为了维护党内团结的大局,可以“委曲求全”、宽容,受到“误解”“冤枉”“屈辱”也毫无怨言……这些谆谆教诲语重心长,在新的历史时期并没有过时,应当加强这方面修养。
多责备自己而少责备别人,就可以避免别人的怨恨。因此,要在上一级或下属面前勇于承担责任,对下属友善、爱护、不苛求,出了问题不动辄指责别人,多从自身找原因。不能进行自我克制,就不会是真正的人。富兰克林说得好:“我们之所以不能自我克制,关键是欲望太强了。”千万不要纵容自己,给自己找借口。自律自治,慎独慎微,时间长了,便养成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便会提升人生的境界。
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我是党的人”,把自己百分之百地交给组织,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服从安排不讲条件、执行决定不打折扣是起码的要求。邓小平晚年时,女儿曾问他长征是怎么过来的,他的回答只有三个字:“跟着走!”党章将“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列在“四个服从”之首。始终把组织放在心中很高的位置,相信组织、服从组织、依靠组织,个人才能有一番作为,才能有可持续发展,在党和人民的崇高事业发展的交响乐中奏出人生最美好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