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是党的细胞。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历来在党的建设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要求共产党员要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严守党纪国法的模范和勤奋学习的模范。共产党员的党性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性的最高最集中的表现,共产党员要永远保持先进性,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就要自觉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
一、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
党的力量和作用,与其说取决于党员的数量,不如说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取决于他们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度。因此,吸收什么人入党,党员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影响着党的正确的领导以及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党员队伍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是党员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则是党的先进性的基础。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建设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如果党员不能保持自己的先进性,把自己的思想觉悟降低到普通群众的水平,甚至降低到还不如群众的水平,这就必然要削弱党的先进性,甚至使党蜕化变质。
党员队伍质量直接影响党的正确领导。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对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除了主要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以外,还要靠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影响群众、团结群众、带动群众去实施。党员认真宣传和模范执行党的决定,就能把党的路线和主张变成广大群众的实际行动,从而顺利地实现党的领导,完成党的任务。如果党员不能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或者抱怀疑和抵触的态度,党的政策和决定就不可能得到贯彻执行,也就无法实现党的领导,完成党的任务。
党员队伍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党的力量的源泉,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基础和基本保证。而党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不但要通过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充分反映和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来实现,而且还主要通过广大党员在人民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党员生活在群众之中,同群众必然发生多方面的联系,给群众以一定的影响。党员素质高,党性强,处处以身作则,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奉献,就能同广大群众保持同呼吸、共命运、生死与共的鱼水关系,就能提高党的威信,增强党对群众的吸引力,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关系。党员质量低,甚至利用党的执政地位为自己捞取好处,就会失去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党就会失去对群众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党群关系就会受到影响和破坏。
正因为党员队伍的建设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历来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列宁在建党初期,围绕着什么人可以入党的问题同机会主义者进行过激烈的斗争。列宁指出“我们的任务是要保持我们党的巩固性、坚定性和纯洁性。我们应当努力把党员的称号和作用提高、提高、再提高”“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的数量,而注意提高党员质量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我们党也历来重视党员的质量问题。早在建党初期,毛泽东、蔡和森等就主张必须发展坚定信仰马克思主义的“真同志”做党员,对不能坚信马克思主义的要“除名”。毛泽东一贯把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看作是党克服困难、战胜敌人、夺取政权、建设新中国的重要条件。刘少奇把提高党员质量作为建设一个好的党的基本内容。他指出:“我们要建设一个好的党!要达到这个目的,固然需要我们各方面的努力,需要中央与各级领导机关正确的领导,但是最基本的还需要我们有很多好的党员。”由此可见,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历来在党的建设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搞好党的建设的基础。也正是因为有一支好的党员队伍,我们党才保持了坚强的战斗力,才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才取得了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伟大胜利。
二、坚持党员标准,保持党的战斗力
(一)严格按照党员条件发展党员
党员条件即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十八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满十八岁,”强调了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具备的年龄条件。人只有在成年以后,其世界观和政治倾向才具有相对稳定性,才具有确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才能确定自己终生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志向。一般说来,“十八岁”,是一个人步入成年的基本标志。因此,申请入党的人的年龄规定,以“年满十八岁”为底线,目的是为了保证党员质量,使党员在其申请入党的时候,就具有与党的性质要求相一致的世界观和政治倾向。
“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强调了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具备的个人身份。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以及党员条件,都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是来自于一般群众又不同于一般群众的人,即具有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工人阶级仍然是我国社会中最先进的阶级,仍然是中国共产党坚实的阶级基础。发展党员应该把在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的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作为重点,使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成为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的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因此,不仅可以而且很有必要在把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以外的其他社会阶层当中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这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更好地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是入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党章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是由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由无产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政治组织。党的纲领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为之奋斗的目标,党的章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规范。党的纲领回答和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建党、建设什么样的党、党的历史使命是什么等一系列有关党的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因此,申请入党的人只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才能对党从总体上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从而更加坚定自己的入党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为早日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名党员积极创造条件;才能在入党以后,自觉实践党的纲领,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具有的基本条件之一。党章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是由党的高度组织性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的先进性、党员与一般群众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党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正是这种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使党员能够自觉地履行党员义务、正确地行使党员权利。因此,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是出自于党员内心的自愿,是党员政治生命中的需要。申请入党的人只有在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时,就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才不至于在入党后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为党的工作作为一种负担,从而为自己入党、为自己成为合格党员奠定基础。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愿意“执行党的决议”。这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党章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是由党的决议对实现党的纲领、路线的意义和党的严格的纪律性所决定的。
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在入党前发自内心地有执行党的决议的心理基础,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使自己在入党以后,能够做到自觉地执行党的决议,与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党的决议,是党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从党作出决议的目的、内容、过程以及党的决议的效力来看,党员执行党的决议,是实现党的纲领、路线,完成党的任务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党的团结统一的基本保证,是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义务。党员能不能模范地执行党的决议,直接关系到党的生命,直接关系到党员质量,直接关系到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任何共产党员不论职务高低,不论资历深浅、不论贡献大小,都必须执行党的决议。否则,不仅会受到党的纪律的处罚,而且会危及党的生命,影响党的总目标、总任务的完成。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从这样的高度,深刻认识执行党的决议的重要性,提高对执行党的决议的认识程度和思想觉悟,增强执行党的决议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入党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具备申请入党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入党后,忠实地执行党的决议,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的十八大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具备的又一个基本条件。党章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是由党费对党的作用和党员交纳党费的意义所决定的。
党费,是共产党员按照党的章程定期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活动的经费。党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在物质上帮助党的具体表现。
总之,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党章对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规定。这些规定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其中的每一条都是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具备的。如果重此轻彼,这一条具备那一条不具备,这几条具备那几条不具备,都不可能成为共产党员。因此,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用上述条件严格、全面地规范自己,努力为早日入党创造成熟的条件。
第二,做一名合格党员最基本的条件。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的政治身份,明确了共产党员与一般群众的区别,指出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之根本所在,即规定了共产党员是什么样的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具有中国工人阶级的世界观,为完成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而奋斗。工人阶级的世界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建立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因此,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继承和光大中国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团结和带领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工人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觉悟,不是空洞的高调,不是动听的口号,而是要用共产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即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因此,每一位党员一定要在实践中把自己所内在的工人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觉悟,用先锋模范作用的外在行为体现出来,为群众作出表率,为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出自己全部的力量,这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的人生意义和人生价值,说明了共产党人必须具有的人生目标和追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所谓宗旨是指最根本、最主要的意义和目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体现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才是共产党存在和发展的目的。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通过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出来,更要通过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体现出来。因此,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符合党章规定的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之一。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即没有自己的私利。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绳。因此,共产党员必须以实际行动实践、体现和保持党的性质,把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唯一追求,并且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乃至于个人的一切。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指明了共产党员实践活动的方向。共产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由共产党人所信仰的,科学的思想体系。共产党员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把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同自己的现实工作中的努力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是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论者。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既要做最大的理想主义者,又要做最大的现实主义者。共产党人既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信念,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鞭策自己,又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现阶段的每一项工作。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的本色,说明了共产党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共产党员既是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又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共产党员与劳动人民普通一员之间的个性问题。“先锋战士”强调了共产党员在劳动人民中的个性,要求党员必须保持先进性。没有党员的先进性,就会把党员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就会失去党的先进性。正是党员的先进性,把党员同一般群众得以区别开来。“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强调的是共产党员与劳动人民的共性,要求共产党员要把自己置身于劳动人民之中,和普通群众一样,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和权力。正是因为党员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才使共产党员能够密切与群众的关系,代表群众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这种“先锋战士”和“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的两重身份,决定了党员比群众的先进性和党员与群众的一致性,体现了共产党员不仅是共产党员,同时还是社会公民的身份。因此,在实践中要求群众做的事情,党员必须做而且要比群众做得更好;要求群众不做的事情,党员必须不做而且要带头不做。可见,共产党员既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又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二者之间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
党章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从根本上界定了共产党员的个人利益获取和工作职权的运用范围,说明了共产党员的正当的利益和工作职权与私利和特权的界限。党遵守法律、执行政策,是要通过党员遵守法律、执行政策的具体行为来体现的。这不仅对于党的领导工作和组织行为来说是这样,而且对党员的个人利益的获取和工作职权的运用方面来说也是这样。因此,党章明确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总之,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章对共产党员的上述根本要求,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其中的每一个方面都是与其他方面密切相连的。如果只重视或只做到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都是不可取的,不完全的,都不算是达到了党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努力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发展党员是指党支部对群众中涌现出来的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具备入党条件后,通过严格的组织发展程序,及时地将他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正式党员的全过程。发展党员是不断壮大党的队伍,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它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支部的一项基本任务。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树立发展工作的“超前”意识,努力建立和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二是抓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发展党员;三是要把发展工作的重点放在吸收青年、高知识群体和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四是要重视共青团这一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注重共青团组织的“推优”工作。
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手续,是保证党员质量,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前提。在各个革命历史时期,我们党都规定了严格的入党条件和入党手续。针对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党中央提出了在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这个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另立标准。对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党组织必须严格考察事先进行培养和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克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降低入党条件的倾向。为了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为了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对那些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勇于开拓创新,站在改革前列而又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又符合入党条件的,不应以任何借口把他们关在党的大门之外,但对那些言行相悖、表里不一,缺乏真正共产主义觉悟,甚至只想从执政党的地位捞取好处,而不愿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忘我工作的人,决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拉入党内。这样,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
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又一重要方面。当前,改善结构,主要应改善党员队伍的文化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党员队伍结构有了较大调整,一批有知识的年轻优秀分子加入了党组织。但党员队伍总体上仍然有文化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文化知识偏低、年龄老化现象存在。这种状况,农村尤为严重。这也严重影响党的活力。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今后发展党员除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外,应当重视文化素质和年轻化,注意吸收优秀的工人、知识分子和青年入党。要特别注意发展工作在生产第一线以及妇女和少数民族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以改善党员的分布状况,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员队伍。
(三)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党内必须要进行反对腐败的斗争。如果容忍腐败分子留在党内,就会极大地削弱党,降低党员队伍的质量。
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于在各种考验面前打了败仗的党员,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热情地进行教育和帮助,使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对于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凡违犯了党的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只要事实确凿,不论其党龄长短、职位高低,都必须按党纪给予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对那些危害党和国家、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必须执行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有多少消除多少,决不能心慈手软。只有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充分运用纪律这个强有力的武器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在清除腐败分子的同时还要妥善处置一些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解决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一定要慎重稳妥。如果处置不好,就会影响党员的积极性,影响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针对党员队伍现状并吸取以往开展党内斗争的经验教训,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严格坚持党员标准。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只能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准绳,任何降低党员标准的思想和做法都是同党的性质相违背的,都应加以纠正。对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应劝其退党或者除名。
第二,切实做到重在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广大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增强做合格共产党员的自觉性。只要经过教育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愿意下决心改正的,就要给一个限期改正的机会。经教育仍无转变而被劝退或除名的人,党组织也要关心他们,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
第三,认真掌握政策界限。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在确实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既不能随意劝党员退党或随意从党内除名,又不能降低党员标准,迁就不合格党员,既要做到严格要求,又要不伤害同志。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为了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要使每个党员真正懂得,组织上入党只是党员进步的起点,并不是进步的终结,每个党员都有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解决好思想入党的任务。对新时期的党员,要着重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基本理论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形势、任务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员标准和组织纪律教育;民主与法制的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等。使广大党员确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理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掌握各种科学知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矢志不渝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对党员教育要坚持经常化和制度化,同时还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要讲求实效,教育内容应根据党员的文化、年龄、党龄和职业等不同而有所侧重,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党员的工作、思想和生活的实际。形式要灵活多样,生动活泼,一定要克服那种简单生硬,空洞说教的倾向。
要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对党员的管理方法,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要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只要我们的党组织经常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经常地加强监督,经常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地整顿纪律,不断地消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地处置不合格分子,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就可以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
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共产党员作为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就应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标准在党员实践中的体现,党员标准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行为规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做。也就是说,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容和要求,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三个基本条件和八项义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除此之外还必须做到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要求。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概括地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带头作用,即共产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要时时刻刻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带头积极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带头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带头廉洁奉公,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二是骨干作用,即共产党员要以自己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每个共产党员都应牢记自己是执政党的党员,应该在各方面起到骨干作用,要积极主动地团结组织群众共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斗争,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成为群众的中坚分子、骨干力量,把广大群众紧紧吸引和团结在党的周围,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
三是桥梁作用,即共产党员应该成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使之为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党能够随时了解民心民言,以便党及时制定和调整政策,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党和群众永远保持血肉联系和鱼水关系。
(二)新时期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表现
党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政治任务,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就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当前,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发扬先锋模范作用无疑应符合新时期的要求,具有新时期的特点。
一是共产党员要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先进性的集中表现,代表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因而,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头等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
首先,共产党员必须确定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做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模范。我们党历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制定政策、进行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正是代表先进工人阶级政党的本质反映,中国革命的胜利大大解放了中国社会的生产力。新中国成立后,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力就成为党最直接最紧迫的中心任务。共产党员在发展生产力中起着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要把远大理想和实干精神结合起来,把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总目标同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去,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群众作表率,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开拓前进。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自己各项工作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其次,共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之间的辩证关系,缺一不可。共产党员既要在改革开放中身体力行,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每个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信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再次,共产党员要带头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传统,做坚持艰苦创业的模范。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在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情况下起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党要求全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首先是共产党员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一些成绩,共产党员要正确认识形势和自己的责任,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自力更生,大胆试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改革开放中提出的新问题。要认清形势,牢记国情。永远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我们的国家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才能对人类作出较大的贡献。因此,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做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模范。
二是共产党员要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它是由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的,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共产党员必须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执政的条件下,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该看到,一些党员和党的干部,经不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经不起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在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和引诱下,走上了腐化堕落的道路,党内的确滋长了各种严重脱离群众的腐败现象。这些问题和现象是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的,已经严重影响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和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党员的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在现阶段,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实现了这个共同利益,每个公民、每个党员的个人利益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共产党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就必须按照党章的要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绝不允许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当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毫不犹豫地放弃个人利益。中国共产党并不否认党员的个人利益,而且在不违背党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个人利益。但是,对于党员队伍中表现出来的形形色色个人利益至上的倾向,必须坚决反对。共产党员要发扬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干工作、做事情,首先应考虑党和人民的需要,而不是个人得失或任务的轻重、报酬的多少。关键时刻都要经受住考验,要敢于挺身而出,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勇于牺牲自己一切,甚至生命。这就是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共产党员如果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不顾工作需要,斤斤计较,讨价还价,乃至“吃苦在后、享受在前”,那就丧失了作为一个党员起码的品质。
三是共产党员要做严守党纪国法的模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同时,还必须模范地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党纪国法是保持党内生活和社会生活正常化的根本武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勇于同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应当看到,目前还有一些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法制观念相当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干扰司法机关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钻改革的空子,通过不法手段谋取私利。这就迫切要求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纪律知识和宪法、法律知识,增强纪律观念、法制观念;正确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纪国法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制和党的纪律的特点和内容,提高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懂得哪些行为是党纪国法所允许的,哪些行为是党纪国法所禁止的,从而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之下,自觉地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四是共产党员要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共产党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做又红又专的革命者,就要通过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素质和科学文化业务素质。
第一,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认清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站稳政治立场,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去观察处理一切社会问题、使自己成为坚定合格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的可靠保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才能正确认识我国的国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进一步明确现阶段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做贡献;才能科学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避免和克服改革和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左”或右的错误倾向,有效地抵御形形色色错误思想的侵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第二,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共产党员应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者,首先要学习和掌握路线、方针和政策。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养成学习研究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良好习惯,要学习和研究党中央发布的指示、决议和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要通过自己的学习,带动群众学习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人心。这样,党员和群众的行动就会变得更为自觉、更加自由,就会在实践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三,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而且应该成为有真才实学的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为此,要刻苦学习和掌握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本职工作要求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党在现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要在发展生产力中作出较大的贡献,共产党员就要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技术素养,积极吸收新知识、新成果,学习当代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这样要求党员,是他们成为真正的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必要条件。没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邓小平理论就不可能学懂弄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可能有正确和深刻的理解,就不能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和特点,从而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没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懂得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的业务知识,不会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就不可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真正的贡献,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是句空话。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必须体现时代的要求,要做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做斗争。”这才能真正体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