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关系中被设计的囚徒困境
许多著作和讨论囚徒困境的文献强调了囚徒困境中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并指出在这种冲突下,个人遵循自身利益行动的结果是给大家都带来了坏处。这给人的印象是,囚徒困境对于人们来说是糟糕的,是人类社会应竭力避免的。
但事实并不总是如此。在一些委托——代理关系中,故意创造出代理人之间的囚徒困境有时对委托人很有好处,这样的囚徒困境对于效率来说反而是一种促进。下面看三个例子。
利用囚徒困境阻止审计合谋
上市公司与审计师合谋是当代公司治理中的一个严重问题。有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在两名审计师之间构造囚徒困境来防范合谋。
故事模型
假设我们现在要对一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审计技术是完美的,即审计师一定能发现上市公司有没有违规行为。如果上市公司有违规行为,而被审计师查出来,这时上市公司就有动机收买审计师,让审计师不要报告其违规行为。假设上市公司收买审计师的最高代价可达到1万元,那么为了激励审计师如实报告,可实施如下的一种机制:
·如果报告“上市公司未违规”,则支付奖金0元;
·如果报告“上市公司违规”,则支付奖金1.1万元。
显然,这样的机制下审计师若发现上市公司有违规行为,他会如实汇报,因为他如实汇报得到奖金1.1万元比他和上市公司合谋得到贿金1万元更多。
但是,我们会发现,支付给审计师的奖金可能太高了(超过代理人过失的代价)。如果我们雇用两名审计师来进行审计,在完美审计条件下,审计师甲谎报而审计师乙如实报告违规,那么就可以肯定审计师甲说谎。设计如下一个囚徒困境机制就可以防止审计合谋,而且成本低廉。
·如果两个审计师都谎报,则都只能得到奖金0,但他们将分享上市公司贿金,各得0.5万元。
·如果两个审计师都诚实汇报,则各自只能得到奖金0元,并且得不到贿金,最后各自赢利总和0元。
·如果一个审计师诚实报告而一个审计师谎报(交叉验证报告可发现谎报者),则对诚实报告者奖励0.55万元,对谎报者罚款1.1万元,但谎报者获得了1万元贿金。这样的情况下诚实报告者净赢利仅仅是奖金0.55万元,而谎报者的净赢利是-0.1万元。
从图3-5中可发现,在这样的一个机制下,实报始终是每个审计师的优势策略。因为给定对方谎报,则自己谎报得到0.5万元,实报却可以得到0.55万元;若对方实报,则自己谎报得到-0.1万元,而实报得到0万元也比-0.1万元好。每个审计师都会选择实报。
现在来看,我们的这个机制究竟要花多大的代价呢?代价是0!因为最后是两个审计师都如实汇报,都得到0奖金。也许唯一的代价就是要支付两个审计师的工资而已。比起前一个要花费奖金1.1万元的机制,这个机制就廉价多了。

图3-5 阻止审计合谋的囚徒困境
当然,我们这里设计的囚徒困境是单次的,审计师甲和审计师乙没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不大容易默契串谋起来谎报。如果两个人有长期的合作关系,那么两个人合谋起来谎报也是有可能的。这就是现实中经常使用双头审计,而且每次履行同一审计任务的两个机构或个人并不相互熟悉的原因,因为委托人在聘请审计机构时也想到了相互熟悉的审计机构或个人之间合谋是有可能的。当然,对这个模型还可以有更多、更专业的讨论,有兴趣的读者可参考Kofman和Lawarrée(1996)的专业文章
,我们这里的简单模型只是对他们的文章中一部分内容的简单改编。
利用囚徒困境压低供应价格
故事模型
假设你是一家公司的采购人员,正决定向两家供应商采购100万只配件,每只配件的生产成本为6元钱。如果你分别向两家供应商各订购50万只,则每家供应商就会把价格定在10元,从而每家供应商将获利50×(10-6)=200(万元),而你自己的支出是100×10=1000(万元)。但是你可以宣布一个政策以便在两家供应商之间制造出囚徒困境,从而给自己带来好处。政策是这样的:
·如果价格在10元,则向两家供应商各订购50万只;
·如果一家供应商把价格降到8.5元,而另一家供应商保持在10元,则100万只订单全部给低价的供应商;
·如果两家供应商都把价格降到8.5元,则仍向两家供应商各自订购50万只。
在这样的情况下,简单计算可以发现,如果两家供应商都不降价,则各自获利50×(10-6)=200(万元);如果两家供应商都降价,则各自获利50×(8.5-6)=125(万元);如果一家供应商降价另一家供应商不降价,那么降价者获利100×(8.5-6)=250(万元),而不降价者得到0元。这就在两个供应商中造成了囚徒困境,如图3-6所示。

图3-6 供应商的囚徒困境
从图3-6中不难发现,两家供应商都选择8.5元就是纳什均衡了。此时,你付出的总的订购成本即100×8.5=850(万元),节约了150万元。
当然,我们要提醒,这样的机制只是在非重复博弈情况下有用,尤其是当你告诉供应商这笔合同机会只有一次的时候,每家供应商迫不及待地为了抓住仅有的一次机会,而不得不就范。
策略性派系斗争:利用囚徒困境稳固自己的政治地位
在政治中有各种派别,大到国家政治、小到组织政治,都是如此。为什么这些派别会产生?原因当然很多,最根本的是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但是,有时候这种利益集团正是政治领袖创造出来的。无论在历史或现实中,每个政治领袖的上台,都是在一些势力的支持下而取得政治地位的。同样,如果存在较大的反对势力则领袖的政治地位就不牢固。所以,上台后的领袖常常会有意实施歧视性惩罚,使得潜在的反对势力被瓦解并陷入相互争斗的囚徒困境,互相消耗力量,从而使领袖本人的政治地位得到巩固。正如第2章“分而治之”和“理性的昏君”所讲的道理一样。
很多时候,大家都很纳闷为什么独裁政权可以长期存在。按理,如果人民反对独裁,那么他们应可联合起来推翻独裁政权。精明的统治者当然也意识到这一点——早在1300多年前唐太宗就认识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于是,他们往往构造起类似于囚徒困境的社会制度,让人民内耗于其中,从而达到其统治的长治久安。比如,统治者可以创造一种奖励和竞争系统,如果别人反对而你却为统治者服务则可以得到丰厚的奖励,如果别人为统治者服务而你必须也更积极地为其服务才不致受到惩罚,这样使人们陷入争相取宠于统治者的“囚徒困境”之中。譬如,中国的科举制,不能不说与统治者分离社会阶层有关。中国过早地实现了国家的“大统一”(秦时即出现了统一的帝国),而治理国家的技术在那时却并没有同步发展起来,因此帝王不得不采取分化百姓的策略。这可能也是我国古代的封建集权以及通过等级制度分化和控制百姓的传统之所以形成的原因吧。
上面几个例子说明,“囚徒困境”并非完全很糟糕。有时候设计得当,人们也可从策略性地运用“囚徒困境”机制中得到好处。开动你的聪明头脑,你一定还可以寻找到更多的可运用“囚徒困境”获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