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反腐政策
1 简介
本反腐政策适用于丹麦计划生育协会(DFPA)管理委员中的所有志愿者、员工、领导及合作伙伴。上述所有人员须遵循本反腐政策。任何违反政策的行为将按本文件所描述的补充与举报规则进行处理。
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将腐败定义为出于个人利益而滥用权力和手段。该定义由丹麦国际开发署使用,并出现于丹麦刑法与国际公约中。腐败包括受贿、诈骗、贪污和勒索。
腐败是良治、可持续发展、民主进程与良性商业活动的威胁,同时导致社会不平等。丹麦计划生育协会时刻对我们的目标群体、合作伙伴与捐助者负责。预防腐败是取得发展成果的关键,我们希望在工作中实现这一目标。
本反腐政策旨在支持工作伦理。这一工作伦理具有高度的个人和组织完整性,包括内部员工和有关合作者与捐助者。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规章制度与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IPPF
)丹麦计划生育协会成员均明确要求预防和打击腐败。我们将通过促进自身组织内部与南北半球合作组织中的透明度和民主控制履行这一职责。管理委员会和秘书处领导每年需要完成并签署文件,该文件对共同利益和冲突进行描述。
根据透明国际的腐败指数
,许多与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共事的国家腐败风险极高。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必须保证其所管理的资金不会被挪作他用。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资金来源于不同的捐赠者,因此我们有责任以负责的态度管理这笔资金。
丹麦计划生育协会与发展中国家共事,因此处于多种多样的语言和文化环境之中,同时认识到我们与合作伙伴之间必须能够在差异中共同工作。这高度要求各方保持并促进建立在知识、尊重与常识基础之上的高道德标准和负责行为。
丹麦计划生育协会遵循国内外的丹麦立法。我们遵循国家立法并于其中开展工作,同时遵守国际法律的规章制度。
2 原则
2.1 利益冲突
我们避免任何实际地或潜在地存在于个人、丹麦计划生育协会与我们合作者之间的任何不当的利益冲突。
避免利益冲突是反腐斗争的总原则。利益冲突可能源自以下情况,你作为一名拥有个人利益的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员工有可能影响你在丹麦计划生育协会或我们的合作伙伴中的职业表现。
利益冲突经常发生,但并不一定涉及腐败。重要的是如何识别和管理利益冲突。如果利益冲突没有得以正确识别和管理,可能危及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和我们合作者的整体性,并可能导致腐败。工作人员需要表现出良好的判断力和常识,并在有疑问时及时联系上级。在利益冲突的问题上,有必要利用个人判断和常识作出正确决策。
2.2 滥用权力与勒索
我们不会试图利用官方立场或向他们提供私人好处影响任何人或机构。同样,我们不会未经允许私自挪用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财产、设施、服务和财政资源。我们不会采取任何形式的敲诈来获得好处。
这一原则意味着你无法利用自身在丹麦计划生育协会或合作组织中的地位谋取私利,例如滥用与供货商的良好关系为自己获得低价利益(例如电脑、汽车、食品、顾问支持或私人旅行等),同时无法用自身的权力获得个人好处或员工服务。
2.3 欺诈与挪用公款
欺诈与挪用公款是非法行为,禁止通过该行为获得个人利益、职位优势或与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合作组织或与其他股份持有者有关的财产。
欺诈被定义为涉及欺骗、诡计与欺诈的经济犯罪,以此非法获得好处或资金。挪用公款被定义为挪用被合法委托并处于职位上的代理人或监管人的财产或资金。欺诈和挪用公款的例子包括通过伪造文件、谎报资质、滥用权力和知识、盗取办公室钱财与设备,或者滥用委托于我方的资金。
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和捐助者制定的会计和文件规则在任何时候均适用。例如,付款审批必须遵循《丹麦国际开发署项目预算与会计手册》。此外,项目和工程的审批必须遵循丹麦计划生育协会《方案与项目手册》。相关各方须诚实守信,杜绝滥用职位获取个人利益。
2.4 贿赂
贿赂被定义为一种通过向他人提供现金、服务或其他贵重物品来说服对方作出回报的行为。
贿赂在所有国家均为非法,它危害公司的透明公正,破坏民主社会的基础。我们不会通过接受潜在合作伙伴或供应商的贿赂签订合同,同样我们也不会通过给予合作伙伴贿赂而对其产生影响。同样丹麦计划生育协会不会在任何情况下接受贿赂以促进活动开展。我们与合作机构的合作关系建立在共同所有权、问责、参与、平等、和谐与对等的基础之上。
2.5 裙带关系与偏袒
在招聘、采购、提供援助和其他情况下,我们不会偏袒朋友、家人和其他个人关系。
裙带关系表现为偏袒亲友。例如,尽管他人更符合要求并愿意履行工作,却将合同提供给朋友或家人;或向与管理层有个人关系的员工提供更高的薪金或其他利益。为了在采购中避免偏袒与裙带关系,我们须遵循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采购手册》。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在招聘时须遵循总体透明的程序。我们有必要强调如果能够正确处理利益冲突,雇用或者与家人或朋友进行合作的行为可以被接受。
2.6 礼品
我们不会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或接受任何可能影响我们行使职能和履行职责以及危害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礼物或其他偏袒行为。
礼品被定义为,但不限于此:服务、旅游、娱乐、物质的东西或好处。为了尊重当地传统和常规款待,小礼物可以接受。可被接受的礼物的价值在不同国家有所差异。礼金永远不可接受。我们希望丹麦计划生育协会与合作伙伴的所有员工均能表现良好的判断力,且当有疑问时,能够联系上级。经验法则即礼物不应影响人们的独立判断,倘若可能应与同事分享礼物。
3 投诉机制
对于个人难以解决的利益冲突情况,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将采取立场。当丹麦计划生育协会或合作组织中的一名志愿者、员工或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发现腐败事件时,他们必须通过如下报告系统进行报告。如有任何怀疑、传闻或疑问,可将其视为腐败事件并积极联系。在报告时,须填写报告表格并将其发送至complaint@sexogsamfund.dk。
丹麦计划生育协会设有常务反腐委员会接收投诉。委员会由联络委员会指定的两名员工与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一名代表组成。委员会任期一年且可再指定成员。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部门领导和与机构金融部门和支付部门共事的员工不能成为委员会成员。常务委员会自动接收所有被发送至complaint@sexogsamfund.dk的副本。
在投诉举报的基础上,委员会将评估是否有必要指定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在第一时间确保投诉所涉及的人员是否参与处理投诉,没有涉及投诉的处理人员具备资格。此外,委员会的职责在于决定案件是否需要接受进一步调查,并通知投诉者决定结果。
如果投诉不涉及领导或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则由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优先处理,并报告至管理委员会。如果投诉涉及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领导,则由管理委员会来处理。如果投诉同时涉及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和管理委员会的领导,该委员会有权委任一个公正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可以包括反腐败委员会的一名成员、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一名管理者或外部专家,例如丹麦计划生育协会的会计师。
出于对发布报告者与涉嫌者或涉嫌组织的尊重,举报投诉予以保密。不接受匿名报告。所有腐败事件须报告至常务反腐委员会,包括在合作国已被合法调查的事件或存在个人安全风险的事件。
如果违反法律迹象明显,涉及腐败事件的人员将被解雇并被告知警察,或受其他类型制裁。在调查伊始时,捐助者也将被告知。
4 公告
丹麦计划生育协会希望在财政会计方面拥有开放的政策。协会会将腐败事件或因涉嫌而开展的事件公布于协会网站主页。本反腐政策也可公诸主页。
本协议由丹麦计划生育协会于2011年6月6日签订
本协议于2011年9月12日生效
主席:Christian Graugaard
总秘书长:Bjarne B.Christen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