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
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
政治·制度·治理
很荣幸能够参与到“名家领读经典”的课程中,整个课程历时3个多月,学生来自北京的8所高校。正如韩毓海教授在结课时所讲,我们所上的这个课并非社会上各种为谋求个人私利的辅导课程,而是北京市教工委所办,为中国谋未来的课程。它为我们打开了新的视野,让“学院路高校共同体”成为一个真正的共同体:不同学校的同学上同一门课,相互联系,相互交流,共同进步,真正成为“同学”。
我们知道,习主席一直关注当代大学生,关注思政课课程改革,关注思想文化建设,这给了我们巨大的学习动力,促使我们认真地完成每一次作业,投入地听完每一堂课。
在这门课程中,治国理政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杜晓勤教授所授的“统一与分裂——永贞革新与柳宗元的《封建论》”一课,即是从我国历史上的分封制与郡县制讲起。
杜教授强调,治国安邦,首在根据“势”选择“制”。无论是周代“不得已”选择的分封制、秦代选择的郡县制、汉初选择的郡国并行制,还是唐代的郡县制,都是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产物,也就是说,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万古不变的制度。同时,正如习主席指出的那样,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不是一回事,有完善的治理体系,并不意味着有强大的治理能力,因此,对“制”与“政”的关系考量,是国家领导者治国方略的重要抉择之一,无论在什么时代都要把百姓拥戴与否、国家能否长治久安作为治理的关键。
“因势而行”的另一种解释就是顺应天道,即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必然性,而非主观意愿,故柳宗元说:“封建,非圣人意也。”治理所顺应的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世道人心。毛泽东主席所说的“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便是我国领导人对这个问题的深入思考。
当下,面对中国和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习主席提出了独到的治国方略,并努力付诸实践。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想我们也应成为社会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像课程中提到的不仅要拥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精神,不可退却,逃避社会责任,而且要努力去拥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家国情怀,关心他人,乐于奉献。国家的未来掌握在我们手中,我们接受高等教育,学习专业知识,就是为了要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就我自身而言,作为一名法学二年级的本科生,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没有超越于人类共同体和国家之上的抽象的法律。如果像西方中世纪那样,使“上帝之法”与“人间之法”相对立、相冲突,那种中世纪的法律观念必将与现实社会、国家秩序相冲突,这样的法律只能存在于天国。正如今天某些“法律人”所鼓吹的完美法制,无非是用西方的制度来套中国那样,这些标榜“现代法制”的人的观念实际依然停留在中世纪。
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习主席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近引起我的关注的是“两会”期间《民法总则》的审议通过,这是我们期盼的民法典时代到来的风向标。其中关于民事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保护原则等内容的加入,让其显示出适应现实发展、不断完善的特点,也彰显出更好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精神,更凸显了国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决心。在积极关注前沿热点信息的同时,深入了解和思考每一项法律条文制定的现实必要性和其本身对未来的预见性,以及其中涉及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在合理性,这就是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对国家法治进程的信心,让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越发干劲十足,不断向更加文明进步的方向行进。
当然,我在聆听课程的同时也有对自身的反思。我们早在高中时代便学习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中国传统思想中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愿望,也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最高目标。在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党的精神的传承上亦如是。我们在赞美“曾经的、艰苦卓绝”的一代人的时候,也不能忘记了自己这一代人的责任与担当。正如潘维教授对我们所提的殷切希望那样,当代的我们与曾经的他们必然是一样的——一样的艰难成长,必然会有一样的荣光。曲折与荣光是双生花,我们不能总是把它们加之于前人,我们也要拥有这一代的荣光,并承担为此而会遭遇的曲折。
曲折与荣光是双生花,我们不能总是把它们加之于前人,我们也要拥有这一代的荣光,并承担为此而会遭遇的曲折。
张载有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们这一代在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从严治党的道路上需要越走越远,顺势而为又要争取创新,同时也要在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中调整好自己的价值观,努力成为红色的一代,绝不做那个可能的“失联党员”,努力扎根群众,做好党的基本工作,让老一辈人的期望不只是期望,让未来照亮前进的路。
北京林业大学 王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