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崭新资源的开发
——谈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疏导
(一九九〇年一月)
改革开放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蓬勃生机。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批的劳动力从田地中解放出来了,成为我们当前亟需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对闽东这样一个贫困地区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是优势还是负担?我认为必须辩证地分析,认真地看待。好与坏,有利与不利不仅是相对的,并且还会相互转化。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把握事物运动的本质,加以正确的引导。农村劳动力如果继续束缚在原有规模的耕地上,倚锄舞镰,沿袭几千年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耕作老传统,进行慢节奏、低效率的生产劳动,那就不是一件好事。反之,用改革开放的眼光来看待劳动力的大量转移这件事,会惊喜地发现:我们又获得了一种极其宝贵、可待开发、可能创造巨大价值的崭新资源,我们应及时疏导,把富余劳动力引向山海开发,进行农副产品深度加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抓住这一机遇,推动农村经济上新的台阶。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开发,必须解决好方向问题。有的同志曾经提出“农民大量进城”的设想,这是错误的。我们浏览一下现代世界经济发展史,就可以发现,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的进程中都受到大量农民涌入都市的困扰。数百万计破产农民突破了圣保罗、里约热内卢、墨西哥城、开罗、加尔各答等城市的承载能力,冲垮了精心制订的市政规划,并带来了贫民窟、街头游民、高犯罪率等一系列城市病。我们中国不能走这样的道路。农民进城兴办第三产业毕竟是有限的。我认为在现阶段乃至今后的一个较长时期,要让城市全部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也是有害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应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的生产力的转化,必须考虑到两种实际情况:第一,农村劳动力的富余,是相对现有耕地而言的,如果针对大农业而言,并不是绝对富余;第二,农村基础不稳、粮食供给短缺、农民素质低以及城市吸纳力有限等原因,决定了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要受一定的空间制约。
因此,我认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较好选择是:从空间说,提倡就地消化,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从方向说,侧重于大力发展大农业,推进山海开发,鼓励富余劳动力因地制宜转移,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牧则牧。同时,也鼓励兼业经营,如运输、饮食服务、服装加工等。
随着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开发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要把劳动力开发工作纳入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规划,使之健康、有序地进行。当前,我们要认真解决劳动力开发中的三个问题。
一、富余劳动力开发的开放性同小农经济封闭性的对立。
走出封闭经营的小耕地,打破一定的空间限制,务工经商所实现的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实际上也是农村商品生产勃兴造就的开放性表现。这必定会冲破小农经济的观念。千百年来农民与土地圈守一块,自给自足,备受自然经济的束缚,使农民难以投身到商品经济生活中来。他们有的宁愿一家老小蜗居在有限的土地上,“脸朝黄土背朝天”,而不敢去开拓新的生产领域,寻找新的经营门路;有的宁愿划地为牢,不想开展横向经济联合;有的“种田为吃粮,赚钱为盖房”,缺乏扩大再生产的思想。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生产经营的规模和水平,影响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必须加强农村的思想教育,进一步破除狭隘、保守的旧思想,树立改革开放的新观念,增强商品、价值、效益、竞争等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劳动者勃发出前所未有的劳动热情,多方面开拓就业门路,创造就业条件。
二、富余劳动力有组织的开发同部分外出农民盲流的对立。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开发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强计划指导和组织引导。现有的管理体制,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出走的人数、地点、时间和方式几乎没有约束力。这种失控的盲动容易造成劳动力转移的负效应。我们很有必要对劳动力转移实行计划性指导。一是进行信息引导。由地区和县、乡劳动部门主动与省内外一些用工单位联络,搜集各种就业信息,及时向想外出的农民发布。二是指导兴办经济实体。坚持乡(镇)、村、联户、个体“四个轮子”一起转的方针,采取集资、入股、联营等多种方式,兴办村办企业与家庭工业。三是组织富余劳动力进入流通领域。现在一些乡村已经出现了农民自愿组成的购销组织或个体商贩。但这种分散的、单个的农民家庭很难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有很大的局限性,各级行政部门和商业部门有必要加以指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其组织化程度。比如,以乡村合作组织或股份组织的形式,兴办各种农工商公司或多种经营服务合作社,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生产经营联合体,商业、供销社与农村“上挂下联”等等。
解决“盲流”问题,还必须及时制定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长远规划和有关政策,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对劳力转移的流向、流量、流速进行调控,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进行综合管理,防止各种副作用的产生。
三、农村流出的劳力“低素质”与流入单位“高素质”要求的对立。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大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转移并非易事。这是因为无论是创办实体,还是从事流通,都要求劳动力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农村现有的农民素质显然是不适应这种需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进行富余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工作。这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进行就业前的针对性培训,努力把现有的富余劳动力培训成为具有一定技术知识的合格劳动者;二是加强战略性的培训,重视智力投资,兴办各级职业教育,培养专门人才,努力把富余劳动力培养成为未来社会所需要的劳动力。
总之,农村劳动力的开发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要求,也是闽东社会和经济蓬勃发展的需要。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要把农村一半以上的劳动力转移出来搞二三产业,才能使农村走向小康。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抓好这项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协调,使之沿着“稳步、有序、合理”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