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用制度治党,就是要依法依规治党。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规治党,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继续制定完善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用制度管权,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要抓住治权这个关键,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让人民监督权力,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要建立权力清单、实行权责对应,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坚持有权就有责,失职要问责。要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
用制度治吏,就是要用制度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管理干部不仅要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更要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上严起来,着力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将其作为从严治吏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