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在第一线,是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力量,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增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明显改善,总体上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同时干部队伍也存在种种复杂情况,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这一问题的出现,除了一些干部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外,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原因,还有社会上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这个问题极为重要,现在看来也十分紧迫。”要不等不拖、辩证施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学习充满时代气息的新知识、新经验、新信息,增加兴奋点、消除困惑点,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
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要明确相关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有利于干部奋发有为的社会环境,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