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之“可能性”与“不可能性”
——从黑格尔到布朗肖
朱玲玲
关于布朗肖与黑格尔之间的关系,严格说来,其实是两面的。其一是布朗肖对黑格尔思想的接受与承继,就如Francoise Collin所言,“布朗肖对黑格尔所欠下的思想债务”,这种债务,不仅仅体现在布朗肖总是借黑格尔之力来批判别人(比如在《文学与死亡的权力》中借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的“动物的精神王国”的观点而否定萨特的“文学介入”理论),更为根本的是,布朗肖从未否定过的“外边”之外的“世界”其实就是科耶夫阐释之下的黑格尔的“世界”,也即行动的世界,辩证的、总体性的世界。其二,也就是布朗肖对黑格尔的质疑,布朗肖以动词的死“dying”在黑格尔思想疆域的边界处点燃战火,试图摧毁黑格尔整个理论帝国的思想根基,而这个根基,依据科耶夫的阐释,就是“死亡”。因此,不管是布朗肖对黑格尔的接受还是反动,其实中间都隔着科耶夫这层帷幕,科耶夫的黑格尔阐释对布朗肖来说,是一条通路,但同时也是蔽障,以下就先论述科耶夫阐释之下的黑格尔的死亡观。
一、科耶夫的黑格尔阐释:“死亡哲学”
在科耶夫的理解中,“黑格尔的‘辩证的’或者人类学的哲学是一种死亡哲学”
,这一判断立即就让“死亡”成为诸多思想风暴的核心,成为试图以之撬动黑格尔思想地球的那一根杠杆,比如列维纳斯就认为死亡打开了通向他异性的大门,巴塔耶将死亡与献祭看作是由局域经济向普遍经济突破时出现的契机,而“死亡”也成了布朗肖一生萦绕不去的关键词。那么,到底科耶夫所谓的“黑格尔哲学就是一种死亡哲学”是什么意思?源其究竟,其实不出三点。
第一,死亡和自由的一体两面。科耶夫将黑格尔的哲学解读为一种自由哲学,自由是对一切给定之物的现实的辩证否定,科耶夫认为,在黑格尔的语境中,自由=行动=否定性。然而自由的前提是死亡,也就是说,自由完全在于人终有一死这一事实。“死亡和自由只不过是一个唯一的和同样的事物的两个方面,因此,说‘终有一死的’,就等于说‘自由的’,反之亦然。”
这是因为,永恒或者不死,都预设了某种超出人的特定存在,这种存在,不管是理念
还是上帝,都让人陷入了一种被动的境地,从而人的存在也就是一种预先给定的或者从外部强加的“本质”,人因此失去了自由创造,也即辩证否定的力量之源,也就是说,源在上帝
,而不在人。只有人是必有一死的,只有死亡渗透进自我意识,只有人认识到唯有他的有限性和他的死亡能确保其绝对自由,不仅仅使之从给定的自然世界中解放出来,而且也使之从永恒和无限的给定物,从一切在“上帝”的名义下的外界权威中解放出来,惟有如此,人才是自由的。
这种由死亡所确证的自由,这种试图从上帝手中夺权的行动,就是使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群魔》中的基里洛夫长久地徘徊于死亡的近处,谋划着以杀死自己的行动来杀死上帝的原因。也因此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斥责“一次非自由的死,一次非适时的死,是一种懦夫的死亡”
,而宣称“出于对生命的爱,一个人应该要不一样的死,自由地,有意识地,非偶然的,不是突如其来的”死。但是,在黑格尔看来,虽然自杀确实能够“体现”人的自由,却并不能“实现”人的自由,因为自杀通向的是纯粹的虚无,而不是通向一种自由的生存,自由对黑格尔来说,更是一种在世的劳作。所以,自杀更多的是意味着人“能够死”,“有权利死”,将死亡作为一种“可能性”而秘藏于生命深处,而不一定指向一种直接的行动。
第二,以死亡为代价的主奴辩证法与自我意识的确立。在《精神现象学》第四章,黑格尔分析了自我意识,据科耶夫的分析,人在认知的、沉思的行为中不可能发现“我”这个词,沉思所揭示的只是客体,而“自我”以及“自我意识”只有在欲望中才显现,“正是在他的欲望中,通过他的欲望,更确切地说,作为他的欲望,人才成为人”
。但是给定存在的欲望只能等同于一种动物的欲望,只有对欲望的欲望,对价值的欲望,也就是对获得他人承认的欲望才可能产生自我意识。两个要求获得承认的主体的相遇,或者说,双重的自我意识的相遇,每一方都要求否定,扬弃对方的存在,“每一方都想要消灭对方,致对方于死命”
,那么,他们为了获得被承认的自我,必须参加这一场生死斗争,必须将生命作为赌注,“一个不曾把生命拿去拼了一场的个人,诚然也可以被承认为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达到他之所以被承认的真理性作为一个独立的自我意识”
。也就是说,那承受住了死亡的可怖的人获得了被承认的自我意识,成为主人,而在死亡的压力下退却的人,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成为了奴隶。黑格尔为说明自我意识的缘起而虚构的这一出主奴辩证法的戏码,在科耶夫的阐释中,一切都聚焦在“死亡”之下,“意识以另一个人的死亡为目的,但是,意识(也)以自己的死亡为目的;它是自杀,因为它暴露在死亡之中”
。因此,死亡成了自我意识产生的直接原因。如果没有死亡,如果没有死亡之下的恐惧与颤栗,那么就没有自我意识从动物式的直接同一性的蒙昧状态中挣脱出来,也就没有人的“自我”。
第三,死亡作为精神生命的起点。《精神现象学》导言中有这样一段被广为转引的话:“死亡,如果我们愿意这样称呼那种非现实的话,它是最可怕的东西,而要保持住死亡了的东西,则需要极大的力量。……精神的生活不是害怕死亡而幸免于蹂躏的生活,而是敢于承担死亡并在死亡中得以自存的生活。精神只当它在绝对的支离破碎中能保全自身时才赢得它的真实性。”
科耶夫认为,黑格尔正是在死亡中抽取出了否定性的基本范畴,这种否定性是分离存在与存在的本质的能力,是思维的起点,是“纯粹自我的能力”,是辩证法运转的动力。或者,就如《精神现象学》法译者Jean Hippolyte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起源与结构》一书中所说的,死亡与《精神现象学》的整体计划息息相关:“因为在自然中死亡是一种外在的否定,而精神却将死亡囊括进自身,并且赋予死亡积极的意义。整部《精神现象学》就是关于这种死亡的沉思,它为意识所推进,并且,这种死亡远远不是绝对否定的存在,也不是在抽象的虚无中的一个终点,相反,它是一种扬弃(Aufhebung),是一种上升。”
死亡并非绝对的否定,因为绝对的否定是纯粹的虚无,是没有内容、没有上升过程的毁灭,相反,死亡是一种辩证的否定,就如在语言中,物的死亡成全了精神的生命,物并不是单纯的毁灭,而是内化为精神而继续存活。因此,作为否定性的死亡是辩证法环环上升的最根本的动力因素,“黑格尔的伟大在于他将死亡引进了思想,并且让死亡成为真理的运动”
,这一评价也许并非不当,因为只有在这种生与死的辩证法中,自我意识才得以确立,精神的生命才得以产生,并且精神在与死亡的直面中获得了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否定性,只有否定性才能够保证人的自由和历史,只有通过否定性的层层上升,才能够到达最终的整全和同一。因此,死亡对黑格尔来说,既是起点,也是动力。没有死亡,就没有辩证法,就没有黑格尔的庞大的精神体系。
沿着这一思路,不知道科耶夫将黑格尔的哲学判定为死亡哲学,是否真的捕捉到了其精义所在。但是,后来深受科耶夫影响的继起者比如巴塔耶,反对黑格尔以及黑格尔的总体性哲学就以“死亡”为靶心,以为只要能命中“死亡”,那么继之由死亡而生的“否定性”“辩证法”“总体性”,还有“自我”等一系列在局域经济之内的同根概念也就都能够随之而瓦解了。但是,布朗肖与黑格尔的关系却并不是如此分明的,布朗肖在《灾难的书写》中很明确地指出,直接反对黑格尔的后果无疑就是不可避免地赞成黑格尔,他说:“阅读黑格尔,或者不读他——理解他,或是误解他,或是拒绝他——所有这一切要么在黑格尔的名义下,要么就不可能发生。”
因此,虽然目的也是要反对黑格尔,但是布朗肖的策略是更为暧昧模糊的。
二、死亡的可能性
——布朗肖对黑格尔死亡观念的顺承
布朗肖并没有直接反对黑格尔,而是,正如Leslie Hill所说:“第一眼看上去是在向黑格尔的文本逻辑致敬,再一看原来更像是对黑格尔的戏仿(parody),其结果就是,布朗肖的文本以一种伪辩证法重写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而后者看起来更像是一种逻辑的瘫痪,而非逻辑的发展。”
布朗肖总是跟随着黑格尔的逻辑轨迹,到一定程度,再将黑格尔推入其自身的僵局,至此,再提出自己破解那种迷阵似的僵局(aporetic impasse)的方法。比如在《文学与死亡的权力》里讨论语言时,布朗肖先是沿用黑格尔辩证法,即认为对在场之物的否定上升而形成普遍概念的生命,这就是语言,但是布朗肖发现了黑格尔辩证法在看似无所不能的情况下,却存在着极大的疏漏,即物本身并不在概念之中,物并不是通过黑格尔的“扬弃”或者“辩证”就能够被涵括进概念之中的。在辩证法失效之处,布朗肖借用列维纳斯的il y a的概念来解除语言的这一困境,因为il y a试图命名的,是在总体的普遍性之先的、前概念的存在的独异性,这为在概念中遗失的物提供了一个栖所。
同样,布朗肖面对黑格尔的“死亡哲学”也是先尾随其后,再侍机反动。他在《文学空间》中讨论死亡的三个例子(卡夫卡、马拉美、里尔克)都采用了同样的策略。他把黑格尔式的死亡观称作是可能的死亡,即能够被人掌控,能够作为一种极端的终结而以自由的形式回溯至人的生命进程中的死亡。在讨论卡夫卡、马拉美和里尔克时,布朗肖都是从死亡的可能性(the possibility of death)
出发,顺沿黑格尔的逻辑的发展,继而将之引致逻辑的崩溃,再得出死亡的不可能性(the impossibility of death)这一结论。
比如,卡夫卡在日记里面写道,唯有能够满意地死去,写作才可能。布朗肖用黑格尔的方式将这种思想解释为,因为死亡是一种极限,谁能够将死亡囊括进他的掌控之中,谁就能高度地掌控自己,掌控一切他物。因此,在卡夫卡看来,写作就是对死亡这一至高时刻的把握,即“有能力在死亡中获得满足,有能力在极度的痛苦中获得极度的满足,并且能够在死去(dying)的瞬间维持住来自于这种平衡的清醒目光。这种满足非常接近黑格尔的思想,如果后者在于让满足与自我意识一致,在于在最极端的否定性中——在成为可能性,筹划,以及时间的死亡之中——找到绝对积极的一面”
。这就是黑格尔对死亡的理解,即死亡被内化成一种生的能量,为主体所用。马拉美在《伊吉蒂尔》中所描述的伊吉蒂尔试图以自杀来让死亡纯净化,试图消除死亡掷骰子般的偶然性。还有里尔克在早期的诗中所追求的:“主啊,请给予每个人他自己的死/那由生而来的死/在其中,他找到爱,意义与痛苦。”这些,都只是黑格尔的“可能性”死亡的不同表述,之间并无本质差别。
但是,布朗肖在沿着黑格尔的思路辗转前进时,却发现了可能性的死亡根本是不可获致的,卡夫卡的满意的死亡,到后来成了《猎人》中Gracchus的死去的不可能性。伊吉蒂尔的自杀计划是子夜所代表的死亡的无名性(impersonality)的一种入侵。而里尔克最先所追求的“我的死亡”,却在写完《马尔特手记》之后发现死亡是无从逃避而又不可抵达的,是确定而又不可把握的,死亡本质上是非本真的,是非本质的(inessential),概而言之,也就是死亡(death)的可能性变成了死(dying)的不可能性。这在上一节中已经有所讨论了。但是,究竟死亡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根本差异在哪里呢?
布朗肖所谓的“可能性”,并不是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所讨论的“潜在性”(potentiality),也即“允许现实的可能”,因为“一个现实的存在总是……从潜在的存在生出来”
。这种低于现实的“尚未现实”并不是布朗肖所谓的可能性。当然也不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所讨论的逻辑的“不矛盾律”,即“如果概念不自相矛盾,它就总是可能的。这就是可能性的逻辑标志”
。在布朗肖的语境中,可能性并不意指不矛盾律的纯粹形式上的条件,可能性更重要的是一种存在的可能性,在这种意义下,可能性是高于现实性的,在《伟大的拒绝》中,布朗肖认为可能性“就是去存在,加上去存在的权能。可能性构筑现实,为现实奠基:一物只有拥有去存在的权能它才能是其所是。……人不仅仅拥有可能性,人就是他的可能性。我们从来就不是纯粹简单的,我们只有在可能的基础之上,并且只有与可能性相关时,我们才是我们所是:这是我们的一个本质维度。‘可能的’这个词,当它与‘权力’(power)相关时,首先在能力(capacity)的意义上,然后是在力量(force)或者权力(power)的意义上,它才变得明晰”
。这样,可能性就成为了“我”的一种权力和力量
。这种可能性,可以说是受了海德格尔的影响,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说的“此在总作为它的可能性来存在……此在本质上总是它的可能性”
,即此在就是“可能之在”,这种可能性否定了诸如对人的“本质”等的现成规定,而包含了“去存在”的自由和本真的双重含义。布朗肖的“可能性”也是黑格尔的“否定性”运作的前提,是辩证法节节推进的动力,是总体性以及历史实现的保障,是真理的条件。
既然“去存在”是一种可能性,那么“决定不存在就是可能性:死亡的可能性”
。因此,死亡也是一种可能性,只不过是一种最极端的可能性,因此它“也是一种权力,一种能力。……死亡,因其属于我且只属于我,因为无人能替代我或在我的位置上经历我的死亡,所以死亡把这种不可能性,这种属于我的未来的悬临,这种知道最后始终向我敞开的关系变成另外一种权力。在死去时,我依然能够死,这是我们作为人的标志。维持着一种与死亡的关系,我把死亡占用为一种权力:这是我的孤独决断的终极界限。并且,我们已经看到,死亡已经作为一种权力,作为思维的开端而被重新获取,死亡处于世界的中心,在这里,真理是劳作的真理”
。这里很明显,布朗肖顺承了黑格尔的思想,死亡确证了主体“我”的自由,确证了自我意识的强大力量,即将一切都“我化”的力量,更重要的,死亡所代表的否定性是“世界”之中一切真理的保证。“黑格尔早已看到,行动,语言,自由和死亡只不过是同一运动的不同方面,只有忠实地,坚定地靠近死亡的人才能够被赋予积极的虚无,而能够否定和改变自然的现实性——才能够战斗,劳作,获取知识,成为历史。这是一种惊人的力量:它是否定的绝对权力,而否定成为世界之中真理的行动。它给现实性带来否定,为无形的东西赋予形式,让不确定的东西得以确定。……正是因为这种运动,西方历史上的人的本质才成为行动,价值,未来,劳作以及真理。如果肯定人是可能性,那么首先死亡本身必须是可能的:没有它,人类必然不能形成‘整体’的概念,或者是在‘整体性’的视域中存在,死亡本身就是让那一切——让总体性——成为可能的东西。”
语言,劳作,或者其他一切人类行为,都是在死亡所体现的有限性中发现其真理的,因为死亡就是否定性的源泉,它让主体与给定的现实性相分离,这样劳作才得以可能,它让符号与物分离,这样语言才得以可能,人才得以可能。
因此,由死亡而来的可能性确证了“我”在世界中的“权力”,布朗肖这样说:“我们在世界之中的关系,还有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始终是一种权力的关系,因为权力是潜在于可能性之中的。”
当我劳作时,当我言说时,我始终都是在对给定现实、对物施展一种权力关系,这种权力是从死亡而来的,是由否定性保证的。这样,“我”就将一切都纳入了以“我”为中心的权力网络,在这个不断衍生的网络中,对象只不过是一个个有待否定的网格。而这些,都源于死亡是可能的死亡。
可以说,布朗肖的“可能的死亡”就是科耶夫阐释之下的黑格尔死亡观的翻版,因此布朗肖后来在《灾难的书写》中戏谑地谈及这种死亡观:“随着上帝死了之后到来的,是死亡就是上帝。”
因为死亡的权利无所不在,“世界”因此也是在“可能的死亡”的掌控之下的“世界”。但是就如列维纳斯在“同一”之外仍有“他者”、巴塔耶在“局域经济”之外仍有“普遍经济”一样,“世界”并非是布朗肖思想的全部,在“世界”之外,还有“外边”。也就是说,在“可能的死亡”之外,还有“不可能的死亡”,这就是由自杀的悖论所引出的“死亡的不可能性”,以及由这种不可能性所开敞的“外边”。
那么,什么是“不可能性”呢?
三、死(dying)的不可能性
——外边的激情
布朗肖肯定了死亡在“世界”之中的大行其道,“那理解自身,剥夺自身的死亡,那成为纯粹的褫夺性本质,成为纯粹的否定性的死亡:这种死亡……将自身肯定为一种存在的力量,并且通过它,一切都得以确定,一切都作为可能性而展开。也许这事实上就是真正的死亡,就是变成真理的运动的死亡”
。但是,这并非全部,布朗肖继续追问:“但是我们怎么能不意识到那真实的死亡,那与真理无关的死亡却彻底逃离了:那不能还原为真,还原为一切澄明的死亡,那从不揭露自身,也从不隐藏,从不显现的死亡却逃逸了?”
这种“与真理无关的死亡”,也就是不能够为主体所把握的死亡,是导致自杀的计划失败的“第二重死亡”,是不能够被减约为否定性
,不能够被吸收进黑格尔的辩证总体中去的死亡。
这就是“死亡的不可能性”,这种“不可能”,并非是一种无法成为现实的潜在性,也并非逻辑的悖谬,也不是海德格尔所谓的“死亡是此在之不可能的可能性”
,海德格尔的意思是死亡只是作为一种可能性而悬临于此在之前,但是此在永远逾越不过死亡这种可能性,也就是说,死亡作为一种不可能性是此在的根本界限所在。布朗肖则认为,如果死亡是最极端的可能性,那么它也是最极端的不可能性,因为在死去时,没有本真的自我会在场,在死亡中“我”并不死,死去的是无人称的,无名的某人,因此,死亡是完全不可经验的,与死亡之间的任何关系都是不可能的,死亡是极端的他者。事实上,死亡并非是发生于自我同一的主体身上的一个事件,而是一个无名的空间,在其中,死亡(death)的可能性颠倒而成死(dying)不可能性,与有限性的遭遇变成了向无限的敞开,主体的最本真的经验成了无名的某人的“非经验”
,与界限的关系成为了一种不可测度的他异性的关系(或者非关系)。主体“丧失了说‘我’的权力”
,将死之人在死(dying)时放弃了一切可能性,或者本真性,或者权力等等,对布朗肖来说,死亡并不是人之本质的一个确证,它也并不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宣称的“不可能的可能性”,而是“一切可能性的不可能”
。
“不可能性”就是在主体的权力之外的,在“世界”与总体性之外的,不可能性因此也就是指向“外边”的。布朗肖在讨论死亡的“不可能性”之外,还经常使用另外一个例子来表述这种“不可能性”,即痛苦,肉体的痛苦。如果痛苦仍在一定的限度之内,主体依然能够承受时,那么痛苦依然在人的掌控之中。但是一旦痛苦失去这一限度,人不能承受它,而又无法停止经受它时,痛苦才是痛苦。在这种痛苦中,现在没有尽头,现在与任何下一个现在都被无限地隔离开了,痛苦让人丧失了将来,丧失了时间,而被抛在永恒现在的深渊中。在痛苦中,“我们被抛给了另外一种时间——作为他者的时间,作为不在场和中性(neutral)的时间;也是不再能够挽救我们,不再构成任何救助的时间。没有事件,没有筹划,没有可能性的时间”
。除了丧失了时间之维外,更重要的是,在痛苦中,已经不复有“我”的存在了,那敞露于痛苦之前的人,并非“我”,因为我并不在场,而是如死亡一样,只是无名的某人,这种痛苦的经验,让“人作为陌生者甚至是绝对陌异性的经验而向自身呈现”
,也就是说,人已经成为自身的“他者”了。这种经验,布朗肖认为就是一种“不可能性的经验”。
因此,综观“死亡的不可能性”与“痛苦的不可能性”,可以得出“不可能性”的三个特征:第一就是主体的丧失,主体不再有权利能够经受死亡或者痛苦,主体不再作为一个自我同一的“自我”而在场,相反,主体被剥夺了他的权能而成为一个无名的、中性的“某人”;第二,线性的时间被打断了,现在不再能够过渡到将来,时间改变了方向,现在就是现在的不在场,就是现在的无限消散(dispersion);第三,这种不可能性其实是向着绝对的“他者”、绝对的“陌异性”(strangeness)的敞开,也就是主体不再能够说“是”之处,是主体的言说和思考都无从抵达之处。总而言之,就布朗肖的话来说,“不可能性,它逃离了一切否定性……不可能性就是与外边的关联,并且因为这种非关系的关系是一种激情……不可能性就是外边自身的激情”
。
这里,虽然标出了“不可能性”几个特征,但是并不是说我们能够“理解”它,因为一切的理解都是主体施展自己权力的手段,都是“可能性”在其中运作的空间,理解(comprehend)这个词从词源上就已经暗含着对对象的暴力(comprehend,拉丁词com+prehendere,而后者表示抓取和获得,to grasp),在其中,对象与我或者他者与我之间的距离被一种理解的力量取消。因此,理解也是可能性的基本模式之一,也是主体的一种把握(grasp),“它将多样性汇聚进一个整体之中,将差异同一化,并且通过辩证运动的还原将他者带回同一”
。也就是说,“理解”依然处于“可能性”的领域之内,而“不可能性”本身就是将我们从这种我们能在其中施展权力的空间中拽离的,它当然不能够被“可能性”的手段所获取。
对“不可能性”的言说是难的,就如布朗肖所说的:“当我们说着不可能性的时候,唯有可能性给它提供参照,可能性已经非常讽刺地将不可能性纳入它的规则之下了。”如果一切都在“可能性”的权力范围之内,那么,“不可能性”又应当怎样被思考呢,可以肯定的是,“不可能性”并非是“可能性”的反面,也并非思想的绝境,就像布朗肖所说:“不可能性在这里并不是为了让思想投降,而是为了让思想遵照一种不同于权力的标准来宣示自身。那么这另一种标准又是什么呢,也许就是他者的标准,是他者作为他者,而不是遵循改变他者以适应同一的明晰性这一准则。”
因此,“不可能性”,如同“他者”,如同“外边”,是不可以用黑格尔式的概念以及辩证否定的方式来把握的,唯一与这种“不可能性”、这种“非关系的关系”相应,而又不将其重新纳入主体的思维暴力之下,重新纳入整体性的版图之内的,就只有诗(或者布朗肖意义上的“文学”)了。“与晦暝者(the obscure),与未知者(the unknown)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非权力,又非理解,也非揭示的关系……诗在这里并不是为了言说不可能性:它只是回应它,在回应中言说。这是我们的本质的语言的隐秘的命运,以及隐秘的抉择:命名可能的,回应不可能的。”
因为文学所追寻的,并不是把语言当成一种透明的工具,清晰地描绘世界的现实性;也不是通过词语摧毁物而获得概念的明晰性;也不是解除了意指义务,而专注于词的不及物的深沉回声。文学所追寻的,是某种更极端、更原初的东西,也就是在物被词语毁灭之前的前概念的独异性。就如布朗肖所说的:“某物曾在这里,然而却不在了。什么东西消失了。我怎样才能追回它,怎样才能回转身去,注视那先前曾在之物?如果我的力量只在于让它转变成存在之后的东西,文学语言就是对先于语言的这一刻的追寻。”
如果说概念语言在于利用否定性摧毁物的在场,而获得一种精神的生命,而文学则是朝向概念对物实施暴力之前的那一刻的回望;如果说概念语言是“死亡的可能性”运作的结果,那么文学就是对“死亡之不可能性”的回应,因此,文学立于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分界之处,立于以非物质性的概念命名物的不在场的能力与回应前概念的存在之独异性的要求之间。用布朗肖自己的话来说,文学就是这种“双面魔鬼”,一面向着可能性,一面向着不可能性。但是这两种互相抵触的要求,这种根本的模糊性(ambiguity),这种分歧和差异,是不能够被消除的,它们也并不构成黑格尔式的矛盾,因为它们不能够被任何辩证法所调和而上升至一个整体中去。
所以,文学的模糊性其实是与死亡的双重性不可分的,布朗肖的目的,用Leslie Hill的话来说,就是要证明黑格尔的论题“承受死亡并在死亡中自存”是可疑的,因为这取决于将死亡看成是一种胜利,还是溃败,是否定性劳作的典范,还是存在的断裂
,也就是说,是一种“可能性”,还是“不可能性”。布朗肖认为,这种模糊性是不可解决的,因为模糊性始终就是它唯一的答案,死亡就是这种极端的模糊性,它是极度的可能性,但同时又是绝对的不可能性,而且,“不可能性”并不能被“可能性”所吸收中和,就如海德格尔那样,而是,“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始终是死亡的两个维度,就如“世界”与“外边”是存在的两个维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