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捕
1928年冬,骆何民接到党组织的指示,为扬州特委书记夏采晞找一个隐蔽可靠的住所。他左思右想,想到了外祖母。她住在长春桥西家庵里。长春桥在城外瘦西湖边上,西北边是一片农村,零星地住着几家农户,地方极为偏僻,要是能让夏采晞在那里隐蔽是再好不过了。他缠着外婆,终于把夏采晞安置在那里。由于住处隐蔽,夏采晞在扬州工作期间从未发生过危险。骆何民还经常受党组织的派遣,去工人运动活跃的耀扬火柴厂等处联络,把党的指示及时传递到基层。

夏采晞

曹起溍
这一年冬末,中共扬州特委执行委员、东乡特派员曹起溍化名鲁士英在扬州东乡(即泰县西乡)一带开展工作。东乡孙家墩支部党员景子英被捕后叛变,供出特支书记曹起溍及特支联络地址。随后不久,反动派们进行了全城大搜捕。作为党活动的重点区域“全节堂”,也成为搜捕的重点。
1929年农历新年,破落的“全节堂”也象征性地挂起了几盏红灯笼,幽幽淡淡地映着清冷惨白的街道。年夜饭依旧清汤寡水,丝毫品不出年味来。正月初三的晚上,国民党江都县党部的一个小头目,带领一批军警封锁了“全节堂”附近的大街小巷,连屋顶上都埋伏了一些人。那天夜里,恰巧骆何民的家人外出走亲访友,只剩下骆何民一人在家。当军警们气势汹汹地踢开房门后,他毫不慌张,从容不迫地从床上站起来,借口上厕所伺机将藏在身上的文件丢入厕坑。回到房间,骆何民对正在搜捕的军警说:“你们要抓我吗?别白费劲了,走吧!”正在到处翻腾的军警被眼前这个少年的凛然正气镇住了,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这时带队的小头目拿出一沓照片,逐一比对。他拿起一张照片,突然眼前一亮,高声说:“你就是骆何民!”于是命令手下把骆何民绑了起来,押到县府监狱。这是骆何民第一次被捕。
国民党政府县长见骆何民还是个小娃娃,觉得太好对付了,对他进行恫吓诱骗,要他讲出实情。哪知骆何民年纪虽小,见识却不凡。他识破了县长的诡计,毫不客气地揭穿了他的伪装,弄得县长灰头土脸。姐姐骆桂珍去探监时,看守对她说:“这孩子真厉害,县长都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县长说,这孩子虽然不满16岁,但也要给他点苦头吃吃!"9天后,骆何民等人全都被送到苏州法院。法庭上,骆何民舌剑唇枪,既严守党的机密,又愤斥敌人。当法庭企图以隐匿李斐(即夏采晞)加罪于他时,骆何民奋起抗辩道:

江苏高等法院卷宗证明材料
民年幼丧父,慈母以家贫自幼不能自给,抱民寄养于“全节堂”。夫“全节堂”乃救济孀妇之善堂,非本堂守节之妇亦不许留宿堂内,男子更无待言。民本无家,随母留堂。欲明瞭李斐有无住宿民家之事实,应考量李斐有无住宿“全节堂”之可能。此可证明李斐来扬即寓骆家之说纯系诬攀。
法官们无言以对,但又不肯轻易认输,最后骆何民以“共党嫌疑”之“加入反革命团体罪”被判刑3个月,关押于苏州仓街小柳贞巷的苏州监狱。这次大搜捕事件,致使多名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被捕,除了青年团特支负责人骆何民(骆家骝)外,还有耀扬火柴厂党支部书记李前康、香业支部书记张学义、江世侯(即江上青)等人。扬州的党团组织遭到了一次严重破坏,有四五个月时间完全停止了活动。由于事件发生在农历正月初一前后,故称为“正月事变”。
从1927年秋到1928年冬这段时间里,骆何民在扬州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全节堂”里为争自由、争生存而斗争,发动孤儿寡妇绝食,始终站在斗争的最前沿,成为堂董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刑满出狱不久,全家就被“踢”出“全节堂”。这时,家中老母带着幼弟,无以为生,只能住到出嫁的女儿家里,靠典当度日。骆何民被捕以后,省立扬州中学迫于国民党压力,把他开除了。出狱后骆何民在扬州既无学可上,又无家可归。1929年冬,党组织把他转移到上海。临行前,在扬州邵伯邮政所工作的姐夫焦承允劝他投考邮务佐,安分守己,弄个铁饭碗。有人还劝他,去投靠父亲的学生开钱庄的陈某,都被他婉言拒绝了。他说:“古人尚知国难当头何以为家的道理,何况是我。再说20年后究竟是谁的天下,你们不妨拭目以待。”
在骆何民的心里,这短短3个月的牢狱之灾,对他的人生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内心更加坚定了中国的未来在少年人的手中,自由和进步要靠自己去争取、去奋斗,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实现的信念。他把选择革命道路作为他之后人生的不二目标。不过,骆何民没有想到的是,他短暂的一生将和被捕结下不解之缘。也许,对于革命者来说,被捕是革命的附属品,与革命相伴相生。它们考验革命者的意志和品格,如同用火来检验金子的真伪。骆何民的人生经过了无数次烈火煅烧,不仅丝毫没有变色,而且越发赤心铜骨。面对恐怖的牢狱之灾,他坚守信仰,始终如一,不屈不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