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心治本、廉洁自律
清心寡欲,修身治本,廉洁自律,这是包公廉政思想的第一要素。包公在其《题端州郡斋壁》诗中,开篇就说:“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他把清心、治本和自律放在廉政建设的首位,很有道理。“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治国先治吏”,而治吏的第一课就是道德修养。包公一生坚持清心治本、廉洁自律,堪称楷模。
包公的廉政思想根深蒂固,在他没有出仕做官之前就形成了,非常超前。包公青少年时代,曾与一个姓李的同学在某寺院读书,往返经过一家富人门前。因为包公品学兼优,前途不可限量,这个富人看中了他这个“潜力股”,便欲套近乎、拉关系,几次诚恳地邀请他俩到家里饮酒叙谈。姓李的同学有点心动,意欲前往。而包公却严肃地说:我们读书将来是要做官的,或许会回到家乡当官,现在未出仕而先吃人酒席,将来他家犯了事,我们就不便处置,必受其所累。二人谢绝了那位富人的美意,始终未去赴宴。这是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史称“拒赴豪门宴”。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很看重这件事,曾教导学生学习包、李二位同学的廉洁自律精神。有学者这样评论:“包公未出仕已萌清官之志,非同凡响。”
包公不仅自己一生廉洁自律,而且还严格要求子孙后代也必须廉洁自律。他立了一则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就是说,他的子孙后代做官有贪赃枉法者,活着不准进家门,死了也不能入祖坟,等于开除了族籍。其严厉程度,惊世骇俗。这则家训,充分反映了包公廉洁自律的坚定决心以及对贪官污吏的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