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是一面镜子:包公的历史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历史是一位智者,同历史对话,我们能够更好认识过去、把握当下、面向未来。历史上的包公就是这样一位智者,今天我们了解包公的历史形象更有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包公,名包拯,又称包文正。据史料记载,他出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卒于嘉祐七年(1062),安徽庐州人(今合肥)。29岁中进士,因双亲年事已高,坚守孔子“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十年亡宦,侍奉双亲。后任扬州天长县期间,因“割牛舌”一案中,其断案如神的故事在县内外广泛传播,执政能力也初步显现,两年后即升任端州知军州事。在他任职端州期间,挖井除疾,筑堤排沥,辟菊圃,建米仓,修驿站,兴书院,造福端州百姓,有“清忠初绩著端州”之说。因其清正廉洁,公正执法,深受朝廷赏识,历任开封府尹、御史中丞、三司使、枢密副使等要职。北宋第四代皇帝赵祯对其评价为“包拯公而忘私,不邀阴幸也”;合肥包公墓出土的《包拯墓志》说他“其声烈表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南宋理学家朱熹评价包公“复为京尹,令行禁止,立朝刚毅”;近代历史学家蔡东藩有“妇人孺子,无不知有包龙图者”的评价。可见后世历代朝野都把包公当作廉洁官吏的化身,人称“包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