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包公廉政的现代价值
包公的廉政事迹在宋代已受到朝廷、官员和老百姓的广泛赞扬,其反映出人民追求公平正义、廉洁奉公、敬业为民的进步价值观,成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代政治家、思想家朱熹和叶适等人都认为包公的一些事迹可以为法。明代思想家李贽认为:“此等世界,此等人亦自少不得。”胡适说包公“是箭垛式的人物”,也有资格做“民众理想中的清官”。
在新时期,平民百姓尤其是国家干部是否需要继承和发扬包公精神?当然需要。包公故乡合肥建立包公廉政文化教育馆,合肥包公公园被中央纪委命名为首批“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开封大张旗鼓地打出“包公牌”,修建包公祠、开封府,打造包公司法文化博物馆;肇庆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在包公祠建立“廉政教育基地”。这些都说明包公具有教育价值。学习、借鉴包公的优秀品德及法治精神,对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培育良好的道德情操,对国家公务员树立秉公用权的价值理念,对政权建设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都具有重要价值。
宋以后,随着元明清诸代社会历史的需要,包公的形象被不断升华,成为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清官。以包公为代表的清官文化在中国流行了近千年,这种文化是否值得学习宣传、发扬光大,一直存在争议。不少学者认为:人们对清官的拥戴、歌颂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它既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也积淀着封建政治文化的成分;既有进步的民主思想,也带有一种封建思想的毒素,即具有明显的两重性。这种两重性的分析是客观、必要的,它有助于我们批判地继承祖国的传统文化。以往“文革”中有人提出清官比贪官更坏、更有欺骗性的“极左”说法已被否定了,但现在还有三种否定的观点值得关注:一是清官是封建统治阶级成员、封建法律的维护者,与劳动人民的利益是对立的,不值得宣传。二是清官代表人治,宣传包公式清官就是宣传人治。三是清官突出个人,执法靠制度,而不能靠个人,所以不能误导。
这些观点从理论上看来有一定道理,但都忽略了客观历史条件以及事物的辩证法。首先,从表面现象看,中国历史上的清官虽然都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成员,但统治阶级并非是清一色的,实有清贪廉腐之分。清官的刚正廉洁是相对贪官的贪赃腐败而言的,两者之间泾渭分明。清官作为政治人物在主观上虽也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但在客观上也或多或少地维护了无权无势、饱受迫害的广大人民的生存权益。所以,尽管清官也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成员,但在广大人民心目中,清官毕竟比贪官要好得多,有见识的统治者也对此予以肯定。封建法律确实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但也有维护劳动人民利益的一面,清官在这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因此,笼统地将清官与劳动人民的利益对立并加以否定是不妥当的。
再说封建时代有人治与法治之别。人治主要指皇帝及各级官吏亦即掌权者在处理国家各项事务时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甚或个人意志就是法律;法治主要指掌权者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处理国家各项事务。尽管封建时代以人治为主,践踏法律者比比皆是,但放到当时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去考察,清官是重视法治、依法办事的。也就是说,中国在以人治为主的封建时代,也还是有法治,而重视法治、依法办事的主要是清官。对包公的赞颂固然是对他个人的崇拜,似乎是反映人治。实际这“人治”只是表面现象,而在本质上,人民崇拜的是包公执法如山的精神。崇拜包公,也就是崇拜法治。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所谓执法靠制度,而不能靠个人。这种观点从法治理论上来说是正确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保护正当利益要通过健全法制,而不必企求清官。但将制度与个人割裂或对立起来也是不现实的。任何制度都要靠人实行,选好人、用好人才能执好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必须用好人。有包公式的清官才能执好法。我们所说的清官品德与严格执法实际是统一的。当今执法中的问题,不少不是制度问题,而是官德失范问题。所以我们既要强调为政之制,也要重视为官之德。人们崇敬包公、学习包公,以人为镜,以正衣冠。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运用我国古代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4日)有关学习、借鉴清官包公有以下几个重要事例: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一代清官包拯,据说一生只流传下来这一首诗(清心为治本)。人们赞颂包公断案如神,却不能忽略,他能秉公执法,恰因心中无贪欲,可以无所顾忌。中国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清官,他们深受群众拥戴,至今仍在人们心中占有重要的分量,这些人带头守法,维护国法尊严。如果一个官员自己到处揩油,很难指望他能维护法律所要求的公平正义。”讲话中强调包公能严于律己,不徇私情,所以能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2014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到焦裕禄纪念馆。习近平在这里会见了5名焦裕禄式的好干部,第一个见的是兰考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雪廷。习近平对赵雪廷说:“你肩上担子很重,要当现代的‘铁包公’,要对腐败现象‘零容忍’啊。”赵雪廷说,总书记的话不仅是对自己的教诲,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严格要求。其中主要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和约束,办案要铁面无私。
2014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发表的讲话中指出:“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贪官,被人戳脊梁骨。第一步走错了就不行。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为什么说当官是高危职业?就是说不仅主动以权谋私不行,而且要处处防备社会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啊!”其实质是要求干部“当清官”,拒腐防变,“打铁还需自身硬”。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重症要用猛药。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诛一恶则众恶惧。’包公把‘龙虎狗’三具铡刀摆在开封府大堂之上,无论皇亲国戚还是高官小吏,谁敢以身试法,都毫不留情。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我们要把反腐利剑举起来、用起来,形成强大震慑,让那些心存侥幸、还想搞腐败活动的人心存畏惧。”讲话中特别强调借鉴包公高压反腐。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汲取我国古代反腐倡廉的思想智慧、学习借鉴清官包公的重要事例,足以说明包公廉政的现代价值。这对于我们今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还需说明,清官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千百年来在中华传统文化的环境之中逐渐发展成熟起来。尽管这种文化属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部分,但其中难免夹杂或渗透一些封建糟粕,如封建专制、封建伦理、善恶报应及神秘色彩等。今天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需要赋予其新的内涵和时代特征,需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清官文化与廉政文化不是对立的,廉政文化可以借鉴吸收清官文化的有益成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重要内容。历史在不断发展,历史就是历史。从今天看,历史遗产有价值、有局限。对此我们应采取历史辩证的观点、批判继承的态度。
参考文献
包拯。包拯集。北京:中华书局,1963。
(作者为北京联合大学历史学教授、北京大学社会文化研究所兼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