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表述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解读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
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6·25”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任务。提炼和概括出简明扼要、便于传播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它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这一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动员、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它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愿望和普遍追求,既实在具体又鼓舞人心,它把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凝聚力。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它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在五千多年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华民族形成了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时代精神。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交融,已深深熔铸在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共同构成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精神品格,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内涵深刻,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覆盖各个利益群体,涵盖了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为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规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中国的精神旗帜,进一步揭示和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价值体系的基石和支柱。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毫不动摇地坚守我国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从而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