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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道理与中国的人生 |
【编者导言】本文摘自作者一九三〇年所作之《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
中国的人生无他,只是自得——从自己努力上自得而已;此即其东别于印度,而西异于西洋者。此“自得”二字可以上贯周孔精神,而下逮数千年中国社会无知无识匹夫匹妇之态度,虽有真伪高下浅深久暂千百其层次而无所不可包,此实为一种“艺术的人生”,而我所谓人生第二态度,其所以几于措宗教于不用者,盖为此。
前引冯友兰先生论文,谓中国儒家将古代宗教修正为诗,盖正是以礼乐代宗教耳。在初时,非周公礼乐不能替换宗教;然二三千年来为此一大民族社会文化中心之寄者,则孔子道理也。我们前说,“以偌大民族,以偌大地域,各方风土人情之异,语言之多隔,交通之不便,所以维持树立其文化的统一者,其必有为彼一民族社会所共信共喻涵育生息之一精神中心在;唯以此中心,而后文化推广得出,民族生命扩延得久,异族迭入而先后同化不为碍”,正谓“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孔子之遗教。此中心在那样古代社会照例必然是一个大宗教——中国原来是需要宗教的,但为有了孔子就不需要它。这好比太阳底下不用灯;有灯亦不亮一样。孔子的教训总是指点人回头看自己,在自家本身上用力;唤起人的自省(理性)与自求(意志)。这与宗教之教人舍其自信而信他、弃自力而靠他力恰好相反;亦明明是人类心理发育开展上一高一下两个阶段。却是人们一经这样教训,要再返于那下阶段就难了。所以礼崩乐亡,而中国人总不翻回去请出一个宗教来——不再用灯。散碎的宗教迷信不绝于社会间而总起不来——灯总不亮。中国人自经孔子的教训,就在社会上蔚呈一大异彩,以道德易宗教,或更深切确凿地说,以是非观念易罪福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