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国发展的战略抉择
一、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
当代中国所有的发展战略,都与一个强劲的动力变革联系在一起。这就是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
1978年9月18日,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在拨乱反正的关键时刻,亲临鞍山视察。
当时的鞍山市委领导人沈越一见邓小平,就愧疚地说:“小平同志,前年‘批邓’的时候,我也批了。想起您对鞍钢建设和发展的支持,真是太不应该……”
“不,这不是你们的错。这是中央的事。”邓小平安慰说,“你是市委第一书记,中央要批,你能不执行吗?”在场的人都会意地笑起来。
邓小平视察了鞍钢,听取了汇报,着重就新形势下鞍钢的改造和发展问题作了重要指示,从中展示了邓小平对发展国有企业的一系列重要思路。
“全国准备引进几百上千个项目,你们算是个大项目,60亿美金。”“但是有一点,凡是引进的必须是革命,不是改良。”“要以70年代先进水平为起点,采用当代世界最先进技术、设备、工艺,改造和建设鞍钢,使鞍钢成为老企业改造的样板。”
他还问道:“美国矿山技术,年产1亿吨矿石,要用多少工人?”
鞍钢的负责人回答:“不到1万人。”
“我再加一个。1万零1个人,怎么样?引进先进技术,一定要按照他们的先进管理方法,先进经营方法,先进定额,总之按照经济规律管理经济。要减人,减机构。”“现代化,自动化,人多不行,管理不好。”
不到一个月,1978年10月,中断20多年的工会组织恢复活动,召开了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邓小平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到会发表祝词。
就在这篇祝词中,邓小平第一次提出了改革的要求,明确指出:“各个经济战线不仅需要进行技术上的重大改革,而且需要进行制度上、组织上的重大改革。”
工会代表们听了邓小平的讲话特别是对改革的论述,无不如耳闻初春的惊雷,感到极大的振奋,一致要求尽快印发这篇祝词。全国总工会主席倪志福将打印出来的祝词送给邓小平作了最后的审定。
一个多月后,邓小平的这个思想在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成为全党的共识。全会在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的同时,对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弊端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务。一场新的伟大的革命就此拉开了序幕。
无独有偶,就在中央高层思路大调整的同时,社会底层的一股春潮也开始涌动。
1978年,安徽遭到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全省受灾面积6000多万亩。9月1日,省委常委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如何度过灾荒。万里很动感情地提出:“与其抛荒,倒不如让农民个人耕种,充分发挥各自潜力,尽量多种‘保命麦’度过灾荒。”
于是,省委作出了“借地种麦”的决定。将凡是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农民种麦种菜,鼓励多开荒,谁种谁收。
闸门一开,水既流出,就再也收不回来了。正是省委的这一决定,直接引发了农民大包干的浪潮。
肥西县山南区,农民普遍要求像1961年那样包产到户。有几个公社顶住压力悄悄干,使当年的小麦和油菜全部播种完毕。但当时的中央和省委文件都规定“不准包产到户,不准联产计酬”,农民都希望再进一步把“两个不准”去掉。
1978年11月24日,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的18户农民聚集在一间小屋里,召开秘密会议,起草了一份保证书,然后用他们长满老茧的手,在这份“绝密”文件上按下了手印。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
包产到户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上至中央,下至基层,都有不同意见。但万里主政的安徽省委,坚定不移地给予支持。
实践显示了成效。由于实行“包产到户”和“联产计酬”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79年,安徽省粮食总产达320亿斤,超额完成国家计划。没有实行责任制的霍邱县大大减产,但该县的周集地区包产到户,增了产。
一场规模宏大的改革浪潮,由此拉开了序幕。
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开放。改革是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几十年间,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所取得的成绩与人民的希望和要求还有差距,这种曲折和差距,既与指导思想上的失误有关,也与体制上的弊端有关。邓小平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指出:我国原有的经济社会体制有自己的长处,在历史上也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左”的思想逐渐抬头,形成了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过分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上缺乏活力,政治上过分集中,分配上吃大锅饭,管理上缺乏效率,越来越严重地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旧的一套是不成功的。因此,邓小平明确断定:“不改革就没有出路。” “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尤其是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使中国开始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新时期的开始,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始创立的标志。
1985年11月11日上午,邓小平会见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在谈到中国改革问题时,基辛格说:像中国这样大规模的改革是任何人都没有尝试过的,世界上还没有别的国家尝试过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是一个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因为你们的尝试是一个全新的试验。如果你们成功了,就将从哲学上同时向计划经济国家和市场经济国家提出问题。邓小平回答说:“不说是个伟大的试验,但确实是个重大的试验。”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34年,中共十八大结束不久,新任总书记习近平第一次到地方调研考察,就选择在改革开放中得风气之先的广东。他一路紧随邓小平的足迹,考察调研,指点江山,高度肯定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我们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这与邓小平同志当年所说的“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内涵和本质是完全一致的,都深刻揭示了新时期中国发展进步的最根本动力和源泉。
二、不断深化的改革历程
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改革开放已经持续了将近40年。如果要分阶段的话,我认为大致可以分为“3+1”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届四中全会,是改革开放起步和全面展开的阶段。
粉碎“四人帮”以后,全国上下开始拨乱反正的进程。恢复高考,平反冤假错案,真理标准讨论,调整经济政策,进而把改革开放的任务提上了日程。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从而成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开端。
新时期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在高层领导的支持下,农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1985年开始,实行农村经济第二步改革,改革实行了30多年的农产品统派统购制度。
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和有利条件。党的十二大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确认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决定》精神指导下,重点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同时,在计划、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商业、劳动工资等方面,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
在改革的同时,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从广义上说,开放也是改革。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有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对外贸易、创办经济特区等多种。特别是经济特区,成为改革开放的一大特色和排头兵。
第二个阶段,从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是改革开放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线深入发展的阶段。
这13年的历史可以分为1989—1992年、1992—1997年、1997—2002年三个小阶段。但这个历史时期与邓小平时期有一定的交叉。尤其是1989—1992年,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对改革开放仍然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1992年的南方谈话,对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起了巨大的作用。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的改革开放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主线全面和深入展开的。
从1979年开始,邓小平先后6次论述了市场经济问题。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鲜明地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社会主义能不能搞市场经济的问题,就此一锤定音。1992年10月,十四大庄严宣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后,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和基本框架。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和框架,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全面推进农村、国有企业、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投资、价格、社会保障、住房、科技、教育等各方面体制的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努力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第三个阶段,从十六大到十八大,是改革开放沿着科学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的阶段。
把深化改革开放与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结合起来,是这一阶段改革开放最大的特点。
科学发展与促进和谐给深化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这一阶段的改革开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既适应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深化改革,又通过改革开放保障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与此同时,这一阶段的改革开放,仍然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条主线不断深化。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文件,题目是《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0年后,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一个《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两个《决定》在标题上就差一个词:一个是“建立”,一个是“完善”。一词之差,浓缩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标志着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跨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十八大之后,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改革开放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问题作出重要决定,改革开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大的规模全面展开。
十八大后,我曾提出:从十八大开始的新一轮改革会不会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第四个阶段?现在看来,完全可以这样认为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所作的顶层设计内容丰富、范围广泛,而且有相当的深度。经过梳理需要落实的事项有336项之多,如果都能得到实施,中国的面貌将会发生更加广泛的变化。所以,全面深化改革,将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改革开放的第四个阶段。
由于这一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还在展开和发展中,所以还没有成为一个完整的阶段。因此,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总体上就是“3+1”阶段。
回顾改革开放兴起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兴起是历史的必然和时代的要求;改革开放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内在的连贯性,又有不同的特点;40年来的改革开放总体上呈不断发展、不断深化、不断前进的态势;现在,改革开放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目前的改革正在更加全面地展开,有可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回顾历史是为了服务现实。2012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要把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改革开放重大部署落实好,就要认真回顾和深入总结改革开放的历程,更加深刻地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更加自觉地把握改革开放的规律性,更加坚定地肩负起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责任。”
三、生活自身的逻辑
历史有它自身的逻辑,改革的兴起和发展,完全是历史逻辑自身的要求。
这个逻辑,也许可以说得玄而又玄,但其实非常简单,即,它只不过是生活本身的逻辑,也就是人的最基本的需求而已。
比如,所有制历来被当作传统理论最核心的问题,围绕着这个核心,我们筑起了似乎不可触碰的一堵高墙。但只要把生活的逻辑摆在改革的基点上,这堵高墙就立刻让路,多种所有制经济便应运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由于战争造成的破坏,城市失业工人达400万,占1949年底在业职工人数的一半;农村的破产农民几千万,城市新增失业人数也超过了100万。经过政府各方面的努力,到50年代中期,城镇待业由1952年的13.2%降至1957年的5.9%,400万失业人员基本上得到安置。
“二五”计划期间(1958—1962年),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在劳动就业工作中提出了“人人有事做,处处无闲人”的不切实际的口号,致使1958—1960年职工增加2500万人。“三年困难”时期,不得不精简了2000多万职工。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期间上山下乡的几千万知识青年返城,使1979年的失业人数达到1538万人,失业率达5.9%。经过1979—1985年7年时间的努力,城镇新就业人数达到5451万人,失业人数减到238.5万人,失业率由6.4%下降到1.8%。
大批知识青年返回城镇后,要吃饭、要生活,自然就需要安排工作;城镇现有的大批人口也逐渐进入就业年龄,急需政府给予安置;此外,还有“文革”期间全国招收了很多农民进城务工,使不少部门劳动力富余。这几大因素,造成了全国劳动力就业的严重困境。
无论讲何种道理、提何种口号,吃饭总是第一位的。多少年来,由于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和政府管制,所有人的就业必须由政府来安排,任何人不允许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现在,面对着这么大批人口的就业问题,政府还能包得下来吗?光靠国营、集体经济能解决他们的工作岗位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此,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于是,回到城市的知识青年们,只能自己去修鞋、修车、卖茶叶蛋……北京前门的“大碗茶”,就是为解决回城知青的工作而办起来的。
但在高度集中、严格管控的社会里,所有这些工作,都要有一份官方的通行证和护身符。于是,1979年,国务院批转全国工商局长会议的报告,允许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等个体手工劳动,以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1980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要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摒弃“统包统配”的方式,实际上把发展个体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渠道提了出来。
1981年,国务院公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提出:个体经济“一般是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必要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两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这项政策虽然有限制性规定,但不仅肯定了个体经济的合法存在,而且实际上为雇工开了一条门缝。
1978年,全国城乡个体户近14万。到1981年,即发展为182.9万户、227.4万人。
生活给思想出了一道尖锐的问题:怎样看待雇工问题?能否承认雇工大户的合法地位?
党内外对此都有不同的看法。1982年,经邓小平提出,中央政治局讨论并通过了对私营企业采取“看一看”的方针。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提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
同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权益。
这一规定意味着首先正式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从而使个体户进入高速发展的状态。
生活是需要务实的。务实的精神开始表现在政策上,更出现在生活中。
200万浙江农民,凭借一技之长,跨县出省,走向全国,修鞋、弹棉花、开发廊、做服装、配眼镜,形成号称“二百万”的“浙军”。
随之,又有了“川军”出川,“湘军”离湘。
城镇的各种摊位店铺像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很多街道上达到鳞次栉比的地步。
1987年,中共十三大第一次公开明确地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并提出党对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是鼓励、保护、引导、监督和管理。
不久,根据十三大的建议,1988年的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修改宪法,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从此,私营经济进入了合法发展的阶段。1989年,全国私营企业户数达到9万户,从业人员185万人。在治理整顿期间,私营企业一直稳定在10万户左右。
1984年,在北京诞生了我国第一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造而成的股份制企业——北京天桥百货股份公司。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向公众发行50万元股票,成为我国第一家向公众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股票的发行必然带来股票市场的降生。股票发行是一级市场。股票交易是二级市场。如果没有股票交易的市场,金融市场乃至市场经济是难以运转起来的。
1986年11月,美国证券大王——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范尔霖率团访华。他给邓小平带来了两件特殊的礼物: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一枚证章和一本证券样本。
范尔霖心中颇有点忐忑不安。股票、证券交易,在中国长期被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邓小平会收下这种礼物吗?
使他十分高兴的是,在会见中,邓小平不仅收下了,而且还回赠了他一份新中国发行的第一张股票——5元面值的飞乐股票。
当天的电视新闻中,人们只看到邓小平向范尔霖赠送了一份礼物,但送的是什么,并不清楚。
然而,此举在国外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兴趣。《朝日新闻》发表整版评论,称中国企业将全面推行股份制,中国经济终将走向市场化。
邓小平赠送的虽然仅是面值5元的股票,但其实际价值却无可估量。范尔霖当即改变行程,直奔上海西康路101号,亲自办理了股票转让手续。
1990年12月19日,共和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交所正式开张营业。1993年交易额达到5200亿元,全市股票上市品种达到129个,证券交易会员481家,交易席位达到2554个。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通过实行这一基本的制度,逐步消除了所有制结构不合理所造成的羁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的生产力。
所以,中国的改革开放,实际就是生活的逻辑。这种逻辑,是简单的,但也是不容阻挡的。
四、市场经济是洪水,但不是猛兽
曾几何时,市场经济被多数人视为洪水猛兽。社会主义能不能搞市场经济?老祖宗没有说过,自然就谁也不能实行。但生活,又向这一教条发起了冲击。
有人从业、有人买卖、有人生产、有人经营……所有这些,都要有市场。
于是,1978年底和1979年初,当改革的春潮正在涌动之时,中国经济界已有人提出市场经济的概念。
1979年2月、4月,在四川成都和江苏无锡的讨论会上,不少人提出:“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只要社会主义实行商品制度,市场经济的存在就是不可避免的,要人为地取缔它,是办不到的。”“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市场经济的性质同资本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的新型的市场经济。”
但是,由于对市场经济问题有明显的不同意见,这些观点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沉默了。
当我们的大多数人头脑中还视“市场经济”为洪水猛兽的时候,邓小平,这位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思想却极为解放,眼光却极为深邃。从1979年开始,他先后6次论述了市场经济问题。
1994年11月,《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修订再版时,收进了邓小平15年前的一篇谈话,标题赫然就是:《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华裔教授林达光。席间,吉布尼含蓄地问道,中国将来某个时候会不会在继续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同时,也发展某种形式的市场经济?林达光则更加直接地问道:“您是不是认为过去中国犯了一个错误,过早地限制了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方面限制得太快,现在就需要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指引之下,扩大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作用?”
面对这种单刀直入的进逼,邓小平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地侃侃而谈:“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这篇谈话当时没有公布,党内也没有传达。编《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一版时也没有收入。就是说,它整整沉默了15年。仅此一点,就不难看出,探索市场经济的历程是多么艰难。
经过6年时间的酝酿、探索、试验和实践,中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时机逐步成熟。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份文件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模式的弊端,确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目的、任务、方向和重点,为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制定了系统的纲领。
这个《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论断虽然没有出现市场经济,但比起传统的“计划经济”,已经进了一大步。
对这个《决定》,邓小平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称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
十二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作出了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方面改革的方案。中国的改革进入了城市、农村以及科技、教育、政治全面改革的新阶段。
1992年早春,一列火车从北京出发南下。邓小平,这位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他88岁高龄之际,又采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举动——视察南方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
一路上,他不断发表重要谈话,给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指明了方向,犹如一股强劲的东风,催开了改革开放的又一个春天。
“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邓小平的精辟论断对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长期争论不已的问题,作了一个清楚、透彻的总回答。
邓小平的谈话内容不胫而走。2月28日,中共中央2号文件将邓小平的谈话整理印发全党。3月9日至1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认真讨论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重大决策。
1992年6月9日,在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结业仪式上,江泽民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目标问题,他提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一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二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他个人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
这个意见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肯定,经过征求各地的意见,也得到了全党广泛的赞同。
十四大之后,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制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提上了日程。
不管是偶然还是必然,“三中全会”这四个字与我们的改革开放结下了不解之缘。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为了写好这份文件,中央组织了16个专题调研组织,深入各地进行调查研究。江泽民等多次听取专题汇报,进行深入讨论,提出重要意见。
这份纲领性的文件,推动着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侧重于突破旧体制转向侧重于建立新体制,由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由单项改革转向综合配套改革,由重点突破转向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从而进入了一个重要的新阶段。
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与10年前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相比,差别就在于一个词:一个是“建立”,一个是“完善”。虽仅一词之差,但却浓缩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跨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在改革的进程中,市场的分量越来越重,也越来越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则更进一步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变为“决定性作用”。同时,后面仍强调,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说:“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当然,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
所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积极稳妥地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进程,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为了发挥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仅2014年,国务院各部门就取消和下放了246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任务。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新登记市场主体达到1293万户。其目的,就是为了强调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把可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但在取消审批事项的同时,也要避免以往经常出现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现象。
五、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全面深化改革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和深化。虽然时有挑战、曲折,但始终一路高歌猛进。这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改革大开放,极大地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使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转变。中国的活力越来越强,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度增强。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改革开放使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焕发出勃勃生机,给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使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今天,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使中国人民稳定地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邓小平当年说“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习近平总书记重申邓小平的论断,同时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
中国改革开放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社会现实中也确实遇到了很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但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进而按什么样的思路来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甚至出现极化现象,社会思潮呈现明显的分化和对立趋向。一些人对改革开放滋长了怀疑情绪,社会上和干部队伍中也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改革疲劳症”。改革开放还能不能继续坚持下去?已经成为国际国内很多人担心的问题。
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是客观存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分析判断它们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进而,应该按什么样的思路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病因诊断错了,开出的药方也就会出错。
只要坚持历史的、科学的、辩证的态度和方法,全面分析和研究当今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我们就不难发现,这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的,有的是改革开放以后新产生的。无论何种状况,它们都与制度和体制的不完善有关。所有这些病症,都不可能通过回到过去封闭僵化的老路上去得到解决,当然也不可能通过照搬西方模式来得到解决。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国过去将近40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中国未来的健康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开放。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表达了对于改革问题的态度。2012年12月7—11日,十八大刚刚结束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到外地考察,首先选择了广东深圳、珠海、佛山、广州。在考察中,他强调,党的十八大向全党全国发出了深化改革开放新的宣言书、新的动员令。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改革问题,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他强调:“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来解决。”“现在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
中共十八大鲜明地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深化改革起着动力和保障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十八大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两个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深刻阐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巨大的勇气和胆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议题,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地表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勇气,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
在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说明时,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了“增强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勇气”问题,强调:面对未来,要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当前,在改革开放问题上,党内外、国内外都很关注,全党上下和社会各方面期待很高。改革开放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我们在改革开放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改革开放的旗帜必须继续高高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必须牢牢坚持。全党要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
六、统筹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鲜明地使用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用语和标题。所以,中国这一轮改革的特点,首先是它的全面性、综合性。因此,要把握中共十八大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就要从整体性上了解改革的总体部署。
第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包含两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原来我们说制度,一般都笼统地说“社会主义制度”。但按邓小平的说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立的章程并不少,而且是全方位的。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军事、外交等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方针和政策,而且有准确的表述语言。”所以,中国今天的制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以往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和解释。为了更加准确地界定中国当今制度的内涵外延,2011年,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第一次使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概念。
邓小平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他还设想,到2020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改革开放的成果要最终固化下来,必然要见诸于一整套完善、严密的制度甚至制度体系。过去将近40年,我们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未来全面深化改革,当然首先也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所以,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制度”一词共出现了183次,平均118个字就有一个“制度”。“体制”一词也出现了88次。到2020年只有短短几年,我们能不能真正形成比较成型和完善的制度?还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邓小平1992年在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中共十八大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个概念和论断在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上都是第一次出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治理”这个概念一共使用了24次,包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国际经济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法人治理、环境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等等。
使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个概念,表明我们的价值取向更加注重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及其效果。制度好不好,检验和评价的标准是什么?归根结底要看治理的效果。但同时,治理效果的好坏,根本上还是取决于制度是否科学和完善。所以,一定要把总目标中的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机制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高效化;同时,还要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提高各级干部和公务人员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指导思想里明确规定,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很容易理解。我们的所有改革,根本上都是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当然,这种生活不仅仅是物质生活,还包括精神生活。综合起来,就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程度。所以,《决定》用了“人民福祉”这个词。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句,是近年来我们在深化对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认识的基础上,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和任务而列进去并加以强调的。
根据检索统计,在中共十四大报告中,“公平”一词用了2次,“正义”一词用了3次。十五大报告中,“公平”一词用了3次,“正义”一词没有使用。十六大报告中,“公平”一词用了4次,“正义”一词用了2次。十七大报告中,“公平”一词用了15次,“正义”一词用了8次。十八大报告中,“公平”一词用了21次,“正义”一词用了8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公平”一词用了20次,“正义”一词用了3次。
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各方面的改革都坚持公平、正义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对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高度重视。
第三,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内容和措施。
全面深化改革,主要包括“六个紧紧围绕”,即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梳理为336个项目,制定了专门的分工方案。每一项任务都有有关部门牵头或参加。凡属于重大改革的由相关专项小组协调,属于具体改革举措的由主管部门牵头,属于跨部门改革举措的由有关部门参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并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中央要求,抓紧制定落实任务的实施方案,所有分工任务都要提出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对各项任务,要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
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2014年1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习近平强调,要把握大局、审时度势、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坚定不移朝着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前进。会议决定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
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等,已经明确。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80个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中央有关部门还完成了108个改革任务,各方面共出台370条改革成果。2015年、2016年,又有更多的改革方案出台和实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齐心协力贯彻落实好中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
至2017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共召开38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大批重要改革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推出1500多项改革举措,主要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立。
十九大在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时,明确指出的一项成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蹄疾步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推出1500多项改革举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明显增强。
同时,十九大还把“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第三条。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进入新时代、新航程,十九大对各方面改革作出了进一步部署。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
同时,要求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为此,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
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与此同时,还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随着十九大的闭幕,中国改革的蓝图正在向着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的目标铺展,相信中国改革的潮流也应该会不断向着未来奔流。
七、深入探寻和驾驭改革的客观规律
改革的发生和发展,如同其他任何事物和运动一样,客观上都有其内在的规律。20世纪80年代,我在对全部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历程进行研究,出版《社会主义改革史》专著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改革有三大规律。时间过去30年,事实证明,这些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推进新形势下的改革,非常需要进一步研究改革的规律问题。要能够从认识和驾驭改革规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战略思想,进一步掌握改革的主动权,保证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和不断取得成功。
第一,研究和把握改革的自觉有序性规律,自觉推动改革开放有序进行和不断深化。
改革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变革的新形式。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自身的内在要求,是在社会主义自身基础上的自我改进、自我完善,因此,是一场主体自觉性运动。这一基本性质,决定了改革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自觉地进行的。因此,社会主义改革首先和基本的规律,就是自觉有序性规律。
自觉有序性规律包含着两层内容:
第一层内容,也是最主要的内容,是改革的自觉性。就是说,改革是在执政党自觉认识到传统体制的弊病和改革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的要求;改革的主体力量是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改革的目标是自觉的、明确的;改革的行动不是任何个人的盲目行为,而是改革主体一系列具有自觉性的行动。
第二层内容,是改革的有序性。就是说,改革作为一种主体自觉性的运动,必须在相对有序的状态下进行。具体说,改革必须有计划地进行,每一项改革措施都要有比较周密的计划、方案和行动的部署;改革必须有步骤地进行,不能一哄而起;改革必须有组织地进行,不能随意放任、各行其是,同时,也要鼓励和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
改革的主体自觉性,决定了改革的有序性。自觉性和有序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有序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基本特征。任何成功的改革,无一不是自觉有序地进行的。
近40年来,我们的改革总体上都是自觉推进的,也是有序进行的。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依然在于自觉和有序。自觉,就能坚持,就能深化,就能发展。同时,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有序进行,不能出现任何混乱现象。
第二,研究和把握改革的整体性协同规律,科学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
改革不是对社会某一领域和某一方面的完善和修补,而是对传统体制的全面改造,是从宏观到微观的全方位综合治理,是对社会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的深刻变革。参加改革的是整个党及其领导下的千千万万人民,是不同部门、不同职业的人们组成的浩浩荡荡的改革大军。因此,改革不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且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制约和决定其运行状态的基本规律之一,便是整体性协同规律。
改革的整体性,表现在每个领域、每个部门的改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个区域的改革也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在空间上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由各领域、各部门、各地区结合而成的改革整体,具有任何子系统所不能取代的整体功能;每个部门和局部的改革都不能脱离整个系统,而整个系统的改革又影响和决定着部分和局部的改革。
改革的整体性决定了改革的各个部分之间具有密切的协同关系。即各部分的改革不能孤立进行,而必须互相配合,在规模和速度上保持大致均衡的关系,既要有重点突破,又要有整体推进,各部分之间互相呼应,协同运动,使改革沿着有序化的方向发展。当然,这种协同,不是静态的平衡,而是动态的协同,而且这种整体的和谐、匀称、协调的状态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需要通过自觉的调节、控制和协同的方式才能形成。如果不能自觉地实行协同,改革就不可能有序、稳定和持续地进行。
“全面深化改革”,表明了这次改革的特点,首先是全面性、综合性;同时,改革的各个方面,又必须相互协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突出强调了整体性和协同性两个词,说明了掌握整体性协同规律至关重要。
第三,研究和把握改革的周期性发展规律,驾驭和引导改革始终保持健康强劲的势头。
所谓周期性发展规律,同样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说,社会主义改革具有一定的阶段性,有大致的先后顺序,有逐步发展和深化的过程。只有在前一阶段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进入之后的阶段。每一阶段的改革完成之后,又会相继提出新的改革任务和要求。改革总是这样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向前推进的。
另一方面是说,从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看,改革的基本任务不是通过一次改革行动就能完成的;相反,往往要经过多次反复、多次试验、多次改革才能够完成。虽然人们主观上总是想把改革顺利地推进到底、一次成功,但客观上,由于各种分力的制约,最后构成的历史合力却决定了很难做到这一点。改革的高潮持续一段时间后,必然会有一个稳定、调整、消化、巩固的过程,甚至会中途停顿、倒退,暂时进入低潮状态。当积累了新的问题,或新的条件具备以后,改革将再度掀起高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周期性发展的现象?
马克思说过:“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在一定的时空环境和历史条件下,改革只能提出、也只能解决业已成熟、能够完成的任务。一旦超出历史条件的许可,试图解决那些尚未成熟、难以解决的问题,改革就必然会遇到重重障碍,出现低潮甚至危机。只有等新的条件成熟了,改革才能在新的层次上继续展开。所以,改革的周期性并不是人为追求的,而是客观的历史条件造成的。
这样一种潮涨潮落的现象表明,改革的轨迹不可能是一条直线,而只能是波浪式地前进的。这种现象,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但毕竟是客观的存在。我们只能承认它、重视它、研究它,而不能否认它、忽视它。因此,为了保证改革不断取得阶段性的成功,并不断深化,取得最后的胜利,必须自觉驾驭、主动推进改革的进程。特别是要注意影响改革周期性发展变化的敏感问题,如价格改革问题、民主化问题、民族问题、腐败问题、社会公正问题、群体性事件问题、网络问题等,谨慎处置,科学解决。
八、提高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化水平
改革是一场伟大的革命,也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改革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提高党领导改革开放的科学化水平。治国理政要提高科学化水平,党的建设要提高科学化水平,全面深化改革也要提高科学化水平。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高超的智慧和艺术。过去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历史证明,不改革,没出路;但改得不好,也可能照样没出路。为什么?因为改革既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物质运动,又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的社会实践。它既需要客观条件,也需要主观努力。就主观而言,它所需要的,不仅是决心,还要有方略;不仅是勇气,还要有智慧;不仅是公众的愿望,还要有领导的才能;不仅是坚定的目标,还要有稳健的步伐;不仅是局部的措施,还要有全局的谋划;不仅要积极争取正面的良效,还要预见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问题。总之,既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更要有高超的政治艺术。
从这个意义上,还在20世纪80年代,我就把改革比作一枚导弹,强调它所有的设计、制造、组装、发射、控制、引导,直至达到目标,都要建立在深入的科学研究、切实遵循一切相关的科学规律之上;同时,又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善于运用和驾驭规律,不仅在发射前,就为它计算和规定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运行的轨道和程序,而且在发射后,还必须实行严格的控制和引导,不断调整它的运行路线和方式,使它最终能准确地达到目标。这种过程和举措,我把它称作是改革的战略策略制导。改革的战略策略制导必须尽可能地正确,尽可能地少犯错误。如果改革的战略策略及其制导上发生错误,改革这枚导弹就很可能打歪,甚至打到自己头上。
所以,全面深化改革,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智慧。两者缺一不可。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和保障。
目前,有一些干部群众对改革的意愿和热情下降。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的政策不合理、不科学,伤害了他们的利益。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科学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进一步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使改革开放中的具体政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不能闭门造车,凭想象办事;不能对政策制定马马虎虎,造成很多漏洞;不能事先缺乏研究和预见,没有防患于未然,等到问题成了堆或惹出了麻烦再去补救。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改革开放的方法论问题作了系统深入的论述,对如何提高改革开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在改革开放中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他指出,必须认真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更加深刻地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更加自觉地把握改革开放的规律性,更加坚定地肩负起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责任。
坚持科学的改革开放方法论,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的水平,必须注意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
要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内容丰富而又复杂。特别是经过近40年的改革后,现在的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很多改革涉及的利益错综复杂,很多改革已经不是呈块块状态,而往往涉及到很多系统性整体性的问题,尤其会涉及很多既有的整体性的文件和规定。对这些方面进行改革,往往需要由中央或中央有关部门统一制定改革的方案和政策,否则地方上难以操作和实施。因此,没有顶层设计就很难推进改革。如果这里改了那里没改,还会出现很多混乱。所以,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是保证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是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性方案,也是一次最高层面的顶层设计。只有在这个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下实行改革,才能使改革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央成立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从组织上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创造了重要条件。
要正确处理高层统筹与地方积极性的关系。改革是关系全党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所以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既要有中央的积极性,又要有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但两个积极性的关系一定要密切协同,不能只有单一方面的积极性。在改革的部署和举措上,中央和地方也要密切协同。有些改革,必须由中央决定、中央部署,地方不能随便行动。有些改革,可以允许地方先行先试。地方则要准确领会中央的精神和意图,凡是部署的,都要坚决行动。对于没有直接部署,但在自己职权范围之内的,也可以根据条件进行尝试和探索,发挥自己的先导和示范作用。上下呼应,上下协同,保持整体步调的一致。
第二,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改革与法治,确实有矛盾的一面。改革,就是破除旧体制中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不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东西,就是对传统体制和传统观念实行深刻的变革。按邓小平和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的一贯说法,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既然是革命,那就意味着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要解放思想,勇于变革,不被过去的条条框框所束缚,敢于创立新的体制和规范。
但如此一来,便不可避免地遇到与既有法律的关系问题。如果既有的体制制度都已经由法律加以规范和限定了,那么,进行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就不得不冲破原有的某些法律制度。如果不冲破,就不可能进行改革。但如果冲破法律制度的规范,那岂不是目无法制,破坏法制的统一性、权威性了?这与我们依法治国的方略岂不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了?
对这个矛盾,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一是坚持依法治国,这本身就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略。旧体制的一个重要弊端,就是法制不健全,很多问题没有法律规范,或者有法律也不认真执行。所以,总体上,改革创新必须与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完善依法治国的方略;同时,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深化改革,用法治的办法来推进改革、规范改革、保障改革。
二是以往的旧体制,确实也有一些是由过去的法律规定了的。对此,该改的还是必须改,通过改革来完善原有的法律规范。但在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及时修订法律,把改革的成果转化为法律。或者采取特殊措施,授予在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的权力,一旦成熟,就对有关法律加以修订,然后在更大的范围内依法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很多改革都是用这样的方法解决了的。
三是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我们的法律体系已经越来越系统、越来越完善。现在所进行的改革,很多不是没有法律规范,而是可能与现有法律并不完全一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严格依法办事,尽可能将改革举措放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很多改革,要争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立法,然后实施,或者由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先进行试验,然后再修改法律。
所以,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我们所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根据改革的方案、措施和政策,及时做好对现有法律立改废的工作。没有的抓紧立法,部分不适应的抓紧修改,过时的及时废止,使所有的改革都能于法有据,严格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从而使依法治国方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得到进一步贯彻和完善。
第三,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
这是一个老问题,但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继续关注,进一步提高处理这一关系的科学化水平。
改革、发展、稳定是新时期现代化建设的棋盘上三枚具有战略性的棋子。每一枚棋都下好了,相互促进,就会全盘皆活。如果有一枚下不好,其他两枚也会陷入困境,造成全局受挫。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三者之间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缺一不可。没有改革,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发展,同样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不可能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没有稳定,改革和发展都无从进行。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既推进改革开放,又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只有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稳定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都必须牢牢把握和坚持的一个重要方针。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要始终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通过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保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才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富裕幸福。